1942 第 1942 章

悲劇發生前[快穿]·莫向晚·3,166·2026/3/23

1942 第 1942 章 很多之中通常都會有這樣一個惡毒女配,因為愛而不得,轉而迫害女主,最後人見人厭,自取滅亡。 現在,鍾央就是這樣的一個惡毒女配。 原主是空明山小師妹,還有一個人見人愛的大師兄賀錦程,這位大師兄可了不得,不僅是空明山大師兄,還是玄門圈子裡的出了名的天才人物,自小進入空明山之後,很快就展現了自己的法術天賦,硬生生在現代末法的環境下,成為數一數二的神仙人物。 這是才能方面。 本身賀錦程也長得既好看,仙風道骨的詞怎麼形容都不為過。 這是外貌方面。 而且,賀錦程出身全國首富賀家,屬於豪門之中的豪門,放在哪裡都是王子的典型代表。 這樣的一個大師兄,小師妹怎麼能夠不愛呢? 奈何,小師妹既不是什麼掌門之女,也沒有什麼相匹配的才能,出身普普通通,就是空明山下一個小村子的女兒,父親祖輩都是農民,母親也就是一個農村婦女,家中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兩個姐姐,原主怎麼看都絕對不是最突出的那個,如果不是被收入空明山,恐怕也會如兩個姐姐一樣還沒到法定結婚年齡就已經被找好了婆家,為人家生娃了。 被收入山中的時候,原主的年齡還小,六七歲的小女孩兒,機靈可愛,很是討巧,偏小孩子沒眼色,沒有討得大師兄的喜歡,年齡相差近十歲的兩人可以說是少有交集。 等到青春萌動,有了那麼點兒情思的時候,賀錦程卻早已經歷練世情,不再那麼容易被這種懷有目的的人貼上來了,只念在對方還是自己的小師妹,並沒有在原主未曾坦言喜歡的時候直接拒絕罷了。 這點兒紳士風度就給了原主一種錯覺,師兄師妹,本來就很匹配不是嗎?他們怎麼可能不在一起呢? 沒有表白,卻處處以女友身份自居,同時還把眼睛緊盯著扒著賀錦程能夠得到的那些好處,佔便宜沒夠一樣。 再—— 還沒看到劇情,這些原主記憶已經讓現在的鐘央有些沒臉看了。 一邊總想要從賀錦程身上得到一些值錢的東西,什麼好幾百萬的手錶,幾十萬的皮帶,還有限量版的新鞋子之類的,一邊又厚臉皮地把賀錦程看做是自己的所有物,不許別的女性接近。 這操作——要說只看著錢,似乎還能夠理解,可偏偏原主真的覺得自己是真愛,這就很那啥啊! 姑娘喂,你長沒長腦子啊,你拼命摳人家身上的錢,還表示自己是真的愛那個人,誰信啊! 怎麼看都是愛錢更多一些吧! 再翻一翻記憶,好傢伙,如果原主真的是把從賀錦程那裡拿到的東西拿去換錢改善自身的生活什麼的,鍾央哪怕覺得她自私了些,方法不當了些,卻也不能指責別的什麼了。 那些東西,說不好聽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既然賀錦程不當回事兒,忍了讓了,旁人也就不好說什麼了。 而原主拿到這些東西,哪怕是用來私藏,也能當做某種愛意的表示,可原主呢? 手錶給從小到大都沒怎麼相處過的大哥拿去戴了,只從對方口中聽了幾句好聽的,過兩天不見了,原主也沒問一句手錶的下落,見到家中起了新房子,還跟著父母一道誇讚大哥有本事。 鞋子給了弟弟,踩在鄉村土路上,爬山下坡的,很快那皮鞋上就泥濘得不能看了,拿著鞋幫子在門檻上敲一敲乾裂的泥土,抖一抖,還能再穿,就是那樣子……不要指望價值昂貴的品牌鞋多麼禁穿。 再有那給了父親的皮帶,沒幾天就有了菸頭燙出來的痕跡,以及不知道去哪裡剮蹭的劃痕,不見最初的鮮亮。 如果說這些給出去了能夠得家人一聲“好”,或者也還能偽飾一下原主的孝順,是個顧家的好女孩兒。 可是原主呢? 她恐怕根本就沒那個腦子! 明明東西給出去了,得到的卻不是什麼好話。 她都是怎麼給東西的? “看你戴的那什麼玩意兒,難看死了,給,這個拿去戴,出去別給我丟人,這表,若不是我給你,你這輩子都戴不起……” 被這句話集火的大哥,都結婚生子的人了,聽到這樣的話,臉上一陣青一陣白的,卻還是努力擠出諂笑來接過了表,“還是小妹厲害,這是什麼表啊,貴不貴!” “貴不貴?哼,賣了你都買不起一根錶帶,你都不配戴!” 言語間的鄙夷,哪怕記憶中看不到原主自己的臉,也能想到那種鼻孔朝天,滿眼都是看不起的神色會是怎樣的欠揍。 其他的鞋子和皮帶等物,也都是這樣給出去的,這種給法,正常人誰能給原主一點兒好感? 十七八的小女孩兒,其實也沒什麼壞心思,就是為了炫耀罷了,炫耀自己多麼厲害,在空明山過得多麼好。 從家中離開的時候,父母兄弟,也不是沒有給她帶過一些特產什麼的,可她總是嫌這些土特產丟人,那些田地裡出產的作物,哪怕被洗剝乾淨裝得整整齊齊,她都覺得能夠聞到上面的土腥氣,拿給別人,好像在亮出自己的出身一樣,滿身土氣。 最開始幾年,年齡小的時候,她還能夠乖乖把這些土特產送到地方,再後來大一些了,知道空明山在玄學圈子之中的地位,就覺得自己也跟著高人一等了,再看不上家中的那些人,自然也看不上這樣廉價而貧賤的特產走禮。 上山的途中,就把這些東西,連著袋子一起扔掉。 有一次被賀錦程撿到那扔在半道上的土特產,拿來問她,她是怎麼說的? “什麼髒兮兮的東西,才不是我的吶,誰知道誰丟的垃圾。” 死鴨子嘴硬,就是不承認,還要擺出嫌棄的神色來,把那些東西貶低一番。 原主不覺得自己做錯了,還以為維護了自己的自尊,換成鍾央再看,哪怕曾經賀錦程對這個小師妹有過一些好感,也會因為這些事情好感敗光啊! 正常人都會覺得一個連自己出身的家庭都嫌棄的人,人品恐怕有些問題吧。 記憶中,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勝列舉,鍾央簡直不忍直視,這前科也太挑戰演技了吧! 嫌棄自己親媽,看到別人的母親,“你猜我敢不敢管你媽叫‘媽"?” 姑娘喂,你敢不敢的,跟人家有什麼關係嗎?人家有必要知道你敢不敢嗎?這件事有什麼意義可言嗎? 又不是打賭的賭注,更不是什麼大冒險,至於嗎? 原主還跟這位新媽媽說什麼“你要是我媽媽就好了”“我媽媽要是你這樣就好了”,那模樣,就差沒把“嫌貧愛富”四個字化作標籤貼在臉上。 從記憶中看到這一幕,鍾央默默抬手捂臉,不是每一個惡毒女配都值得被原諒,這樣的事情,鍾央就覺得無法原諒,若是生身之母惡毒之類的,或者還能理解一二,從小被迫害嘛,可問題是,哪怕是從原主那新增了主觀濾鏡的記憶中看,原主的母親也沒什麼過錯,她不放心六七歲的孩子上山住,還專門帶著新做的衣服被子來看過,怕孩子在山上冷。 可原主是怎麼做的呢? 在師父面前表現得有些文靜秀氣,等到離了師父面前,就趕著自己的母親下山,“山上什麼都有,誰還要這些東西,看看這都是什麼,人家都穿什麼牌子的,你這做的是什麼,一點兒樣子都沒有,丟人死了。” 原主的母親不知道是懷著怎樣的心情抱著那一大堆原主不要的東西回去的,那個曾在結婚時得了一個縫紉機,還會自己買裁剪書看的農村婦女,此後很久都沒再做過什麼衣服,那個縫紉機也只剩下了給床單鎖邊的用處,再後來,都用四件套,縫紉機也就再也沒開啟過, 成了一個不那麼像樣的小桌子。 而裁剪書更是束之高閣,有一次原主回家,聽到大哥的女兒吵著要買新衣服,同是農村婦女的大嫂隨口說讓你奶奶給你做,小丫頭滿眼好奇,轉向了奶奶,似有期待。 原主的母親把耳畔的碎髮別到耳後,抿著唇笑:“我哪裡會做這些,還是買吧,買的好看,現在都穿什麼牌子的,小姑娘都愛。” 原主聽到這樣的話,冷哼一聲,指責母親偏心,怎麼自己那時候就只能穿隨便縫製的小裙子,哥哥的女兒就能買牌子衣服了! 越說越來氣,還冷嘲熱諷了一番原主母親的手藝,表示那樣的衣服,穿著就是丟人之類的。 記憶中那些過分的話,真的是讓人恨得牙癢癢,怎麼就有這樣討人厭的傢伙。 站在原主母親的視角想一想,簡直心酸。 鍾央看到這裡,眉頭都皺得更緊了,“這扮演的難度太高了,我恐怕演不來!” 每個人都會本能地去討人喜歡,正如面對人經常會露出微笑一樣,哪裡有人能夠這樣天然地去讓人討厭呢? 可你要說原主真的有什麼壞心眼兒,就是要用那樣的話語扎人心,傷害別人,卻又不是,她更像是一個自卑又自傲,卻完全不知道自己人生方向,品德課沒修好的只會虛張聲勢的傢伙。,請牢記:,

1942 第 1942 章

很多之中通常都會有這樣一個惡毒女配,因為愛而不得,轉而迫害女主,最後人見人厭,自取滅亡。

現在,鍾央就是這樣的一個惡毒女配。

原主是空明山小師妹,還有一個人見人愛的大師兄賀錦程,這位大師兄可了不得,不僅是空明山大師兄,還是玄門圈子裡的出了名的天才人物,自小進入空明山之後,很快就展現了自己的法術天賦,硬生生在現代末法的環境下,成為數一數二的神仙人物。

這是才能方面。

本身賀錦程也長得既好看,仙風道骨的詞怎麼形容都不為過。

這是外貌方面。

而且,賀錦程出身全國首富賀家,屬於豪門之中的豪門,放在哪裡都是王子的典型代表。

這樣的一個大師兄,小師妹怎麼能夠不愛呢?

奈何,小師妹既不是什麼掌門之女,也沒有什麼相匹配的才能,出身普普通通,就是空明山下一個小村子的女兒,父親祖輩都是農民,母親也就是一個農村婦女,家中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兩個姐姐,原主怎麼看都絕對不是最突出的那個,如果不是被收入空明山,恐怕也會如兩個姐姐一樣還沒到法定結婚年齡就已經被找好了婆家,為人家生娃了。

被收入山中的時候,原主的年齡還小,六七歲的小女孩兒,機靈可愛,很是討巧,偏小孩子沒眼色,沒有討得大師兄的喜歡,年齡相差近十歲的兩人可以說是少有交集。

等到青春萌動,有了那麼點兒情思的時候,賀錦程卻早已經歷練世情,不再那麼容易被這種懷有目的的人貼上來了,只念在對方還是自己的小師妹,並沒有在原主未曾坦言喜歡的時候直接拒絕罷了。

這點兒紳士風度就給了原主一種錯覺,師兄師妹,本來就很匹配不是嗎?他們怎麼可能不在一起呢?

沒有表白,卻處處以女友身份自居,同時還把眼睛緊盯著扒著賀錦程能夠得到的那些好處,佔便宜沒夠一樣。

再——

還沒看到劇情,這些原主記憶已經讓現在的鐘央有些沒臉看了。

一邊總想要從賀錦程身上得到一些值錢的東西,什麼好幾百萬的手錶,幾十萬的皮帶,還有限量版的新鞋子之類的,一邊又厚臉皮地把賀錦程看做是自己的所有物,不許別的女性接近。

這操作——要說只看著錢,似乎還能夠理解,可偏偏原主真的覺得自己是真愛,這就很那啥啊!

姑娘喂,你長沒長腦子啊,你拼命摳人家身上的錢,還表示自己是真的愛那個人,誰信啊!

怎麼看都是愛錢更多一些吧!

再翻一翻記憶,好傢伙,如果原主真的是把從賀錦程那裡拿到的東西拿去換錢改善自身的生活什麼的,鍾央哪怕覺得她自私了些,方法不當了些,卻也不能指責別的什麼了。

那些東西,說不好聽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既然賀錦程不當回事兒,忍了讓了,旁人也就不好說什麼了。

而原主拿到這些東西,哪怕是用來私藏,也能當做某種愛意的表示,可原主呢?

手錶給從小到大都沒怎麼相處過的大哥拿去戴了,只從對方口中聽了幾句好聽的,過兩天不見了,原主也沒問一句手錶的下落,見到家中起了新房子,還跟著父母一道誇讚大哥有本事。

鞋子給了弟弟,踩在鄉村土路上,爬山下坡的,很快那皮鞋上就泥濘得不能看了,拿著鞋幫子在門檻上敲一敲乾裂的泥土,抖一抖,還能再穿,就是那樣子……不要指望價值昂貴的品牌鞋多麼禁穿。

再有那給了父親的皮帶,沒幾天就有了菸頭燙出來的痕跡,以及不知道去哪裡剮蹭的劃痕,不見最初的鮮亮。

如果說這些給出去了能夠得家人一聲“好”,或者也還能偽飾一下原主的孝順,是個顧家的好女孩兒。

可是原主呢?

她恐怕根本就沒那個腦子!

明明東西給出去了,得到的卻不是什麼好話。

她都是怎麼給東西的?

“看你戴的那什麼玩意兒,難看死了,給,這個拿去戴,出去別給我丟人,這表,若不是我給你,你這輩子都戴不起……”

被這句話集火的大哥,都結婚生子的人了,聽到這樣的話,臉上一陣青一陣白的,卻還是努力擠出諂笑來接過了表,“還是小妹厲害,這是什麼表啊,貴不貴!”

“貴不貴?哼,賣了你都買不起一根錶帶,你都不配戴!”

言語間的鄙夷,哪怕記憶中看不到原主自己的臉,也能想到那種鼻孔朝天,滿眼都是看不起的神色會是怎樣的欠揍。

其他的鞋子和皮帶等物,也都是這樣給出去的,這種給法,正常人誰能給原主一點兒好感?

十七八的小女孩兒,其實也沒什麼壞心思,就是為了炫耀罷了,炫耀自己多麼厲害,在空明山過得多麼好。

從家中離開的時候,父母兄弟,也不是沒有給她帶過一些特產什麼的,可她總是嫌這些土特產丟人,那些田地裡出產的作物,哪怕被洗剝乾淨裝得整整齊齊,她都覺得能夠聞到上面的土腥氣,拿給別人,好像在亮出自己的出身一樣,滿身土氣。

最開始幾年,年齡小的時候,她還能夠乖乖把這些土特產送到地方,再後來大一些了,知道空明山在玄學圈子之中的地位,就覺得自己也跟著高人一等了,再看不上家中的那些人,自然也看不上這樣廉價而貧賤的特產走禮。

上山的途中,就把這些東西,連著袋子一起扔掉。

有一次被賀錦程撿到那扔在半道上的土特產,拿來問她,她是怎麼說的?

“什麼髒兮兮的東西,才不是我的吶,誰知道誰丟的垃圾。”

死鴨子嘴硬,就是不承認,還要擺出嫌棄的神色來,把那些東西貶低一番。

原主不覺得自己做錯了,還以為維護了自己的自尊,換成鍾央再看,哪怕曾經賀錦程對這個小師妹有過一些好感,也會因為這些事情好感敗光啊!

正常人都會覺得一個連自己出身的家庭都嫌棄的人,人品恐怕有些問題吧。

記憶中,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勝列舉,鍾央簡直不忍直視,這前科也太挑戰演技了吧!

嫌棄自己親媽,看到別人的母親,“你猜我敢不敢管你媽叫‘媽"?”

姑娘喂,你敢不敢的,跟人家有什麼關係嗎?人家有必要知道你敢不敢嗎?這件事有什麼意義可言嗎?

又不是打賭的賭注,更不是什麼大冒險,至於嗎?

原主還跟這位新媽媽說什麼“你要是我媽媽就好了”“我媽媽要是你這樣就好了”,那模樣,就差沒把“嫌貧愛富”四個字化作標籤貼在臉上。

從記憶中看到這一幕,鍾央默默抬手捂臉,不是每一個惡毒女配都值得被原諒,這樣的事情,鍾央就覺得無法原諒,若是生身之母惡毒之類的,或者還能理解一二,從小被迫害嘛,可問題是,哪怕是從原主那新增了主觀濾鏡的記憶中看,原主的母親也沒什麼過錯,她不放心六七歲的孩子上山住,還專門帶著新做的衣服被子來看過,怕孩子在山上冷。

可原主是怎麼做的呢?

在師父面前表現得有些文靜秀氣,等到離了師父面前,就趕著自己的母親下山,“山上什麼都有,誰還要這些東西,看看這都是什麼,人家都穿什麼牌子的,你這做的是什麼,一點兒樣子都沒有,丟人死了。”

原主的母親不知道是懷著怎樣的心情抱著那一大堆原主不要的東西回去的,那個曾在結婚時得了一個縫紉機,還會自己買裁剪書看的農村婦女,此後很久都沒再做過什麼衣服,那個縫紉機也只剩下了給床單鎖邊的用處,再後來,都用四件套,縫紉機也就再也沒開啟過,

成了一個不那麼像樣的小桌子。

而裁剪書更是束之高閣,有一次原主回家,聽到大哥的女兒吵著要買新衣服,同是農村婦女的大嫂隨口說讓你奶奶給你做,小丫頭滿眼好奇,轉向了奶奶,似有期待。

原主的母親把耳畔的碎髮別到耳後,抿著唇笑:“我哪裡會做這些,還是買吧,買的好看,現在都穿什麼牌子的,小姑娘都愛。”

原主聽到這樣的話,冷哼一聲,指責母親偏心,怎麼自己那時候就只能穿隨便縫製的小裙子,哥哥的女兒就能買牌子衣服了!

越說越來氣,還冷嘲熱諷了一番原主母親的手藝,表示那樣的衣服,穿著就是丟人之類的。

記憶中那些過分的話,真的是讓人恨得牙癢癢,怎麼就有這樣討人厭的傢伙。

站在原主母親的視角想一想,簡直心酸。

鍾央看到這裡,眉頭都皺得更緊了,“這扮演的難度太高了,我恐怕演不來!”

每個人都會本能地去討人喜歡,正如面對人經常會露出微笑一樣,哪裡有人能夠這樣天然地去讓人討厭呢?

可你要說原主真的有什麼壞心眼兒,就是要用那樣的話語扎人心,傷害別人,卻又不是,她更像是一個自卑又自傲,卻完全不知道自己人生方向,品德課沒修好的只會虛張聲勢的傢伙。,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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