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救人
她進屋後第一件事就是把門關上。
煩人的傢伙控制在到門外。
作業本往桌上一攤,紅筆在手,屋裡還有更糟心的。
三年級的語文作文,題目是《我的爸爸》。
譚雅看了這麼多,少數正常的就是這篇。
「我生病了,爸爸背著發燒的我走十裡泥濘路去醫院。」
這個爸爸腿腳真好,一背就是十裡地。
不正常的譚雅也看了。
比如這篇:
「我的爸爸是做鴨的,他每天都很疲憊,儘管如此,他也會用做鴨的錢供我讀書,每天晚上他都陸陸續續回家……」
譚雅的紅筆懸在半空,心想開家長會的時候要好好給他這位做鴨的爹看。
翻過幾篇,又看到一個清奇的。
作文題目是《夏天》。
全文如下:
「寫作文的時候來了一隻蚊子,我想拍死它卻拍不死,而且它一直在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譚雅在末尾畫了一個大大的紅圈,旁邊寫:重寫。
再往下翻,又看到一個讓她皺眉的。
題目是《我的一家》。
「我的爸爸笑裡藏刀,我的媽媽心懷不軌,我的爺爺老奸巨猾,我的奶奶老謀深算,我的姥姥裝瘋賣傻,我的姥爺衣冠禽獸,只有我一朵小白花……」
然後她在最後批了一行字:成語用得不錯,下次別用了,退回重寫。
批完一半,她望著桌上那摞越來越高的「待重寫」本子,陷入了深思。
難道是她教學有問題?
還是這幫孩子天生就是來克她的?
批到最後一本的時候,譚雅的手頓住了。
不是寫得太離譜。
也不是寫得太驚豔。
而是滿篇的——救命。
密密麻麻,歪歪扭扭,像是用盡全身力氣在寫。
有的字大,有的字小,有的已經看不出形狀,只是無數個「救命」堆疊在一起,擠滿了整頁紙。
譚雅的第一反應是:玩笑?
她把作業本翻到第一頁。
之前的筆記工整規範,字跡端正,和這一頁判若兩人。
她又往後翻,一頁一頁仔細看。
翻到某一頁的時候,她的手指停住了。
右下角,有一塊暗紅色的痕跡。
不是墨水。
是血跡。
譚雅的呼吸頓了一拍。
她想,她的學生可能出事了。
這作業是昨天下午收的,現在她看了眼牆上的鐘已經快中午了。
手機掏出來,手指翻開通話記錄,找到於輪的名字。
「李小花家在哪?」她的聲音很急,「你那兒有花名冊,快給我找一下。」
「啊?哦哦——」
電話那頭傳來翻書的窸窣聲,紙張譁啦啦響。
「找到了,桃園鎮李家村三組。」
譚雅掛了電話就往外衝。
院子裡,厄班還站在原地。
她沒顧上看他,一腳蹬上那輛破舊的自行車,鏈條嘎吱嘎吱響著,往村外騎。
她只用了不到三十分鐘。
李家村的土路坑坑窪窪,自行車顛得她骨頭都要散架。
她盯著越來越近的那排房子,一個一個數過去。
三組到了。
譚雅把自行車往牆邊一靠,衝上去敲門。
「李小花!」她拍著那扇斑駁的木門。
「你在家嗎?我是譚老師,我看到你寫的作文了!」
門內沒有聲音。
她又拍了兩下,門忽然開了。
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面而來。
門口站著一個男人,四十來歲,鬍子拉碴,眼眶通紅。
他扶著門框,拎著酒瓶,臉色潮紅得像煮熟的蝦,醉醺醺地靠在門框上。
「誰啊!」他打了個酒嗝,眼睛半眯著,「敢打擾老子喝酒!」
他看清了來人。
那個進村第一天就被村民們議論了個遍的「城裡的女老師」。
乾乾淨淨的臉,規規矩矩的打扮,和這破地方格格不入的氣質。
男人的眼神變了。
「喲,譚老師?」他拖著長腔,嘴角咧出一個油膩的笑,「這麼急,是來找老子的?」
譚雅認得他。
李小花的叔叔。
這村裡的混子,大名李大壯,人送外號「李二兩」,給二兩酒,能把自己親媽賣了。
李小花的媽在城裡打工,早年喪夫,一個人撐著一家子。
以前李小花跟著姥姥住,好歹有個照應。
可前兩年姥姥走了,孩子沒處放,只能寄到她這個小叔子手裡。
譚雅拍開那隻往她肩上搭的鹹豬手。
油膩,噁心。
「李小花呢?」她的聲音壓著火,「我是來找她的。」
李大壯嘿嘿笑了兩聲,往前湊了半步,酒氣噴到她臉上。
「找那小破孩做什麼?她能有什麼好玩的?」
他晃了晃手裡的酒瓶。
「既然來了,就跟哥哥好好喝一杯,哥哥手裡有的是錢,虧不了你。」
譚雅沒理他,一把推開他,衝進屋裡。
屋裡昏暗潮溼,一股黴味混著酒臭直衝腦門。
地面坑坑窪窪,碎磚爛瓦滿地都是,她掃了一圈。
門邊的角落裡,一個小小的身影蜷縮著。
是李小花。
她倒在那兒,臉朝下,一動不動。
後背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底下青紫交加的傷痕。
旁邊倒著一個熱水壺,壺嘴還冒著熱氣。
譚雅的腦子裡「嗡」的一聲。
「畜牲!」
她衝過去,脫下自己的外套,輕輕蓋在那個小小的身上。
女孩閉著眼,臉上沒有一絲血色,呼吸微弱得幾乎察覺不到。
她抱起她,轉身就往門口衝。
李大壯堵在門口,晃了晃手裡的酒瓶,笑得一臉不懷好意。
「想走?」
他往前邁了一步,堵死了門。
「沒這麼容易。」
他的目光從上到下掃過譚雅,那眼神黏膩得讓人想吐。
「既然來了,就好好陪陪老子,伺候舒服了,我考慮讓你離開……」
譚雅剛想把李小花放下來,騰出手讓面前這個個頭還沒她高的畜牲好好做個人。
下一秒,李大壯的臉就砸進了地裡。
悶響混著骨頭磕在地上的脆聲。
一個高大的身影不知何時出現在門口,此刻正居高臨下地俯視著腳下那攤爛泥。
厄班的腳踩在李大壯背上,往下壓了壓。
那力道不大,卻讓李大壯整個人貼在地上,動彈不得,只能像只翻不過身的王八一樣四肢亂刨。
譚雅沒有時間處理這個畜牲。
她抱著李小花,側身從門框邊擠過去,路過厄班的時候,她丟下一句話:
「打斷他的手,控制住他。」
厄班點點頭。
譚雅沒有回頭,她知道這話不說,厄班會直接殺了這個人。
她也想就這麼解決,但她更想讓這個畜牲活著受罪。
門外的腳步聲遠去了。
厄班低下頭,看著腳下這團還在蠕動的肥肉。
剛才那隻往譚雅身上搭的鹹豬手就在他眼前晃。
碰到譚雅的那一刻,他的腦子裡就只剩一個念頭。
殺了他。
現在那隻手就在他腳下,肥嘟嘟的,還在抖。
厄班彎腰,拎起那條手臂。
輕輕一折。
「啊——!!!」
殺豬般的慘叫炸開,李大壯的臉瞬間白成一張紙,豆大的汗珠從額頭上滾下來。
他的酒全醒了,疼醒的。
厄班鬆開那隻軟塌塌的手臂,目光移向另一隻。
譚雅說打斷他的手。
沒說打斷一隻還是兩隻。
所以他接著按住那條還在發抖的肥豬,拿起他另一隻手。
「英雄!英雄——!」李大壯的聲都劈了,眼淚鼻涕糊了一臉。
「有話好說,我不敢了!我剛剛是喝醉了——啊——!!!」
「咔嚓。」
第二聲脆響。
兩隻手都以同樣的角度垂下去。
李大壯癱在地上,翻著白眼,渾身抽搐。
厄班蹲下來,從旁邊扯過一根麻繩。
繩子繞過李大壯的脖子,在他手腕上纏了幾圈,另一端系在牀頭那根最粗的木柱上。
系得很緊,緊得李大壯只能保持那個趴著的姿勢,一動就勒脖子。
他不想因為這個人耽誤太多時間。
感受到譚雅的距離越來越遠。
繫好之後,厄班沒有再看他一眼。
他轉身,大步邁出門檻,朝著譚雅離開的方向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