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2章:屍山血海,地牢中的人.....

重生末世:開局中獎3000萬·六根韭菜·5,148·2026/3/26

第1732章:屍山血海,地牢中的人..... 大馬猴就站在金奎的旁邊,眼睜睜地看著金奎被爬牆喪屍咬死。 他被嚇的倒在了地上。 “馬哥!”阿水與另外一個人趕緊把大馬猴攙扶起來。 大馬猴這才回過神來,看著正在啃食著金奎的那頭爬牆喪屍,他趕緊拔出匕首,就要衝過去,趁機把這頭爬牆喪屍幹掉。 “阿水,一起上,把這頭爬牆喪屍幹掉!” 阿水兩人趕緊上前,呈現三角包圍,試圖攻擊這頭爬牆喪屍的腦袋。 趁著這頭喪屍在吃金奎的屍體,或許能成。 但他們剛靠近, 那頭爬牆喪屍同一時間抬起頭,嘴上還叼著金奎的血淋淋的鼻子。 喪屍的臉都是紅色的血液,鋒利的牙齒異常醒目。 大馬猴被嚇了一跳。 忙不迭,連滾帶爬地往後逃跑。 如果只是面對普通喪屍,他還能夠面不改色地應對。 但面對這種爬牆喪屍,而且他手中只有一把匕首,對上這種爬牆喪屍,極難對付。 “馬哥,你怎麼跑了!”阿水兩人剛準備行動,一轉眼就看到了大馬猴逃遁走了。 戰鬥的時候,一旦有人逃跑,是會影響其他人的。 所以在古代的時候,會成立一個督察隊,專門殺逃兵。 不能因為極個別的逃兵,導致大部隊的潰敗。 而此時,由於大馬猴的逃跑,也導致了阿水兩人不敢再繼續與爬牆喪屍戰鬥。 趕緊朝著大馬猴的方向跑去。 可是,已經晚了。 遲了半拍的阿水,被後面追上來的那頭爬牆喪屍一把撲倒在地上。 他的後背趴著爬牆喪屍,爪子極為鋒利,刺入了他的後背。 “救我,蘇寧風,救我!” 阿水奮力掙扎,他的手奮力滑動著地面上的積雪,想要轉身但被爬牆喪屍壓著,極難轉身。 好不容易轉過身來,迎接他的卻是爬牆喪屍的血盆大口。 “啊!” 前面奔跑的蘇寧風瞟了一眼後面,心中有些愧疚。 抱歉了兩秒。 他繼續往前,玩命地狂奔。 他留下來,也是一樣的結果,沒有槍,還是在晚上,就拿著一把手電筒,怎麼幹掉爬牆喪屍啊。 這就是必死的局面。 不管怎麼說,因為阿水的死亡,也為他拖延了那頭爬牆喪屍,為他爭取了逃跑的時間。 五原山大門口。 從圍牆上跑下來的馮彪,迅速上了一輛廂式大貨車。 他開著廂式大貨車,原本想要去山頂的糧倉搬運糧食在離開的,但剛行駛到了山腳下,就看到了遠處的喪屍,還有山腰住宿樓的爬牆喪屍。 這. 他果斷撤退,調轉方向朝著大門駛去。 來不及了。 現在要是不離開五原山,恐怕他就得交代在這裡。 他親眼看到過這種爬牆喪屍的恐怖,一旦被咬只需要三四秒鐘就會變異成喪屍。 而且這種爬牆喪屍,他也不知道進來了多少。 走吧! 必須走了。 他駕駛著箱式大貨車,返回到了大門邊上的哨亭旁邊。 要開啟大門,必須要在哨亭中拉上電閘,他才能夠出去。 這便意味著,他必須要下車。 他駕駛著車輛,聲音頗大,已經引來了一些喪屍靠近。 更關鍵的是,他記得剛才離開的時候,哨亭中有一頭爬牆喪屍,咬死了哨亭中的守衛。 他把車開到距哨亭只有兩米的地方,趕緊往哨亭那邊看去。 哨亭裡面的燈依舊亮著,牆壁上的鮮血異常扎眼, 原本哨塔內的那頭爬牆喪屍消失不見,被爬牆喪屍咬死的那兩個守衛,也不見了。 天助我也! 看到這一幕的馮彪,心中大喜。 他拿著槍,左顧右看,觀察四周情況。 下一秒,他立刻開啟門。 然後趕緊扭過頭看向車頂,因為他知道爬牆喪屍最喜歡從人頭頂上襲擊了。 之前去投放藥劑的時候,他帶領的那個小組,大部分的人就是這麼被爬牆喪屍殺死的。 沒有看到爬牆喪屍後,他立刻衝向哨亭中。 一眼就看到了哨亭中的電閘。 他趕緊跑過去,將電閘上的蓋子開啟,一把將電閘推了上去。 做完這一切,他跑到門口緊張地看著大門。 大門哐哐哐作響,顯然是已經開啟了。 成了! 他正要從哨亭跑出去,餘光看到了桌子和地上的槍械彈匣,還有一小包食物,他把食物包跨在肩膀上,然後把地上的兩把槍掛在後背,還有兩個彈匣塞到食物包裡面。 立刻跑出哨塔。 剛跑出哨塔,就遇到了兩頭喪屍朝著他撲來。 砰砰砰! 他毫不猶豫地開槍,將這兩頭喪屍射殺。 衝到廂式大貨車邊上,一把拉開車門,丟槍,甩包,人爬上去,關門,一氣呵成。 踩踏油門,倒車,調轉方向。 正好這個時候,圍牆大門也開啟到了能夠容下這輛車出去的寬度。 轟轟轟—— 他加速衝了出去。 剛衝出去,就遇到了外面很多普通喪屍的擁堵。 透過擋風玻璃,看著前方密密麻麻的喪屍潮,他忍不住罵道: “操!” 現在是冬天,此刻溫度零下十幾度, 對於無法感知到冷熱的喪屍而言,依舊可以自由行動。 此外,喪屍可以自由行動,與它們極強的適應能力有關, 這使得喪屍可以比人類,更能夠適應酷熱與嚴寒的環境。 喪屍的恆定體溫範圍相對於人類而言,要更高一些。 人類是恆溫動物,體溫多波動於36-37℃範圍之間,在這之間均屬於正常體溫。 喪屍也是恆溫動物,不過體溫波動範圍要更大一些,而且體內溫度也要更高。 另外,人類最多能夠接受的溫度,相比較於喪屍要更加有限。 末世前,科學家曾對人體在乾燥的空氣環境中所能忍受的最高溫度做過實驗: 人體在71℃環境中,能堅持整整1個小時;在82℃時,能堅持49分鐘,在93℃時,能堅持33分鐘。 但如果是在溼度比較高的環境中,人類能夠承受的最高溫度,則要縮水許多。 而最低溫度,人類可以承受的低溫極限因個體差異和環境條件而異,一般來說,人體能夠承受的最低溫度在-20℃至-25℃,當然這裡說的是長時間,並且沒穿衣服的情況下。 另外,科學家還測試了在沒有衣服的情況下,人類對於低溫的承受極限。 一個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在-40℃的溫度下連著跑3分鐘,並且沒有任何損傷,但是裸奔的存活極限是3~4個小時。 到了-60℃以下,皮膚一旦裸露在外,就會被立即凍結,其中的細胞也會壞死。 即便穿著厚厚的衣服,時間一久,稍稍裸露在外的眼睛和鼻子也會被凍傷。 而且,呼吸的冷空氣肯定會傷害呼吸道和肺部。 所以,在北極地區附近生存的人就經常有肺部損傷。 然而。 喪屍體溫本來就比人類的要更高,天熱的時候,喪屍為了保證體內恆溫,所以需要散熱,所以會喜歡水,喜歡陰暗潮溼的地方。 天冷的時候,環境比較冷,喪屍就不用另外散熱了,反而對它們來說更加舒服,只要沒超過那個溫度數值。 舉個例子,電腦顯示卡在夏天的時候,總是需要額外散熱。 這是因為晶片在作用產生熱量,為了保證不過熱導致晶片燒壞,所以需要散熱。 天氣夠冷,顯示卡自然就不用散熱了。 喪屍,也是同一個道理。 喪屍由於是恆溫的,所以也能夠在高低溫中存活,即便現在零下十幾度,對於喪屍而言,並不能造成太大的影響。 故而,零下十幾度的天氣中,五原山圍牆外還聚集著一大群的喪屍。 其實不僅僅是五原山,大樟樹基地、北境、石油城、西北基地,乃至一些其他的的基地,由於人口聚集,人氣旺盛,都聚集了一些喪屍靠近。 不過此刻是下雪,不是下雨,喪屍群並沒有形成堆疊。 馮彪駕駛著廂式大型貨車,毫不猶豫地衝向了喪屍潮。 既然已經從五原山出來了,退後是死,不如衝出去。 咚咚咚咚! 他竭盡全力把控著方向盤,前方几十米全都是喪屍,貨車不斷碰撞到喪屍,喪屍被撞飛。 車頭的防撞杆在猛烈撞擊之下,逐漸變形。 他的車技很好,穩住了車身,從喪屍潮中衝了出去。 數秒鐘,彷彿像是度過了數年一般。 眼前,豁然開朗。 由於末世之中經常會遇到衝撞喪屍的情況,所以他們的卡車車燈被改造放到了車上A柱上面,相較於在車頭前面,把車頭大燈安裝在高處更加安全一些。 不容易被撞碎,導致無法照明。 車燈照射前方,他駕駛著車輛,提速。 他扭過頭看了一眼後面,後面是烏壓壓的喪屍潮,高大的圍牆上紫外線燈依舊閃爍,上面的哨塔,人與喪屍鬥爭。 遠處的山頂上,他看到燈滅了。 身後的那些喪屍,追了他一會,便停了下來,轉身往大門跑去。 裡面的人類氣息更加濃鬱。 他看著烏泱泱的喪屍放棄追逐他,反而朝著五原山裡面跑去。 心中,沒有任何愧疚感。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末世六年多了,他能夠活到現在,不是因為他比別人更強,而是因為他更懂得跑路。 他,早早就把道德底線拋棄了。 甚至為了自己活下來,他不惜可以把同袍推向喪屍口中,不惜把喪屍潮放入五原山中。 原本五原山中如果形成規模的抵抗的話,還有一線生機能夠抗過這一次劫難。 但他把大門開啟,把喪屍潮放進去的那一刻,五原山徹底失去了希望,成千上萬的喪屍衝進去,裡面的人只有死路一條。 他知道在何種情況下,做出最有利自己的事情。 多年與喪屍一線的作戰,他也更加懂得如何躲避喪屍。 轟轟轟—— 帶著慶幸,他駕駛著貨箱卡車離開了這裡。 他並沒遇到太多的阻礙,成功地逃離了。 末世之中,就是如此。 沒良心的人,反而能夠活下來。 然而,這就是血淋淋的末世現實。 人在做,天在看,祈求上天能夠懲罰惡人是沒有用的。 末世中的世界執行規律,就是弱肉強食。 就是拼的誰能夠活下來,不擇手段地活下來。 為了活下來,很多人沒有任何道德底線,與行屍走肉,在某種層面上沒有多大差別。 這一夜。 喪屍血洗五原山上下。 即便是躲避逃竄在建築之中的黃錦玉等人,也只是龜縮在建築之中,苦苦支撐著。 他們後背頂著門窗,竭盡全力不讓外面的喪屍衝進來。 然而,當馮彪把外面的喪屍潮放進來之後,帶給他們的壓力更大了。 五原山,位於半山腰與山頂的一座地下監獄中。 一個蓬頭垢面,滿面鬍渣,骨瘦如柴的男人, 混身衣服髒兮兮的,包漿。 他拿著一個狗盆敲擊著鐵欄杆。 “要餓死啦!” “來人吶,我好餓啊,快給我吃的!” “救命啊!我要餓死啦!” 田雲霄手拿著一個狗盆,不斷敲擊著鐵欄杆,敲擊聲與他的吶喊聲,在地牢中不斷迴響。 但沒有人搭理他。 他被關在這個地牢中,他也不知道多久了。 牆壁上畫滿了各種各樣的字元,還有幾個大大的殺,殺字後面寫著石油城三個字。 突然外面傳來一陣動靜,一個開門聲傳來。 緊急著則是人聲對話。 他距離太遠聽不太清楚,依稀只是聽到了喪屍兩個字。 “啥情況啊,快把我放出去呀!” “喂!” 他的叫聲,沒有人回應他。 隨後,外面傳來一陣槍聲,緊急著則是慘叫聲。 他被嚇壞了,趕緊所在監獄角落,瑟瑟發抖。 十幾分鍾之後。 一陣零碎的腳步聲傳來,他用手捂著眼睛,透過手指縫往外看去。 只見原本關押看守他的那個守衛,儼然變成了喪屍,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走到了附近。 剛好發現了鐵欄杆中的他,守衛喪屍把臉貼在了鐵欄杆上,從鐵欄杆的縫隙中伸手朝著他抓。 吼吼吼。 “安老哥,你這是。” 田雲霄看著跟他比較熟悉的守衛,有些驚恐。 進入五原山的這些年,要不是這個姓安的守衛,時不時丟給他一些邊角料食物,他早就餓死了。 這個姓安的守衛,一直待在這地牢中無聊,時間長了,與田雲霄也熟悉起來,偶爾也會隔著鐵欄杆下五子棋,聊天扯皮之類的。 沒想到,他竟然變成了喪屍。 田雲霄想起剛才的槍聲,還有上面的動靜,瞬間意識到恐怕五原山進了喪屍。 外面肯定更加危險,不然地牢這種地方都會有喪屍,外面肯定,會有更多的喪屍。 想到這裡,田雲霄瞬間就打消了趁機跑出去的念頭了。 不過 他看著守衛腰間掛著的配槍與鑰匙,眼睛一動。 倒是可以先把槍與鑰匙拿到手,要不要出去,自己也能夠掌握主動權。 他走上前,喪屍雙手伸向他。 但鐵欄杆中間有橫杆,手伸進來,手臂被下面的橫杆卡主了。 喪屍也不知道把手臂拔出來,從下面再伸進去。 於是,田雲霄便彎著腰,輕鬆地從喪屍腰間取下了配槍與出去的鑰匙。 開啟配槍的彈匣,發現裡面竟然只剩下兩發子彈了。 嘟囔了一句:真窮。 然後他就趴在鐵欄杆最左邊,往外看情況。 可惜看不清,他左思右想好一會,還是決定暫時不出去了。 一、如果五原山的人能夠搞定喪屍,那他大不了繼續被關著,起碼不用死。 二、如果五原山的人搞不定喪屍,那他就更不能走了,外面都是喪屍,他在地牢鐵欄杆中,就是最安全的。 他爬上了床,縮在那張草蓆上,看了一眼姓安的守衛。 “小安,你耐心點,陪我一會,讓我好好想想接下來怎麼搞.” 他看著天花板,翹著二郎腿,皺眉思索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他很有耐心。 待在地牢中,最多的就是時間。 他與曾經的田雲霄不一樣了。 在被關在地牢的這些年中,他把北境陷落的事情,反反覆覆琢磨,覆盤了無數次。 也研究了很多很多次。 聽這個姓安的說,表哥袁植之前也曾經來過,不過他沒機會見到,表哥後來也死在了石油城手中。 西北大佬也不是什麼好鳥,利用他們。 五原山也不是好東西,關押他這麼多年。 現在被喪屍攻入,也算是罪有應得。 活該! 想到這裡,他忍不住臉上浮現出笑意。 看向鐵欄杆外的姓安的守衛,眼神中帶著恨意,恨意中也有些可惜。 他恨這個人一直看著自己不讓自己出去,但是這麼久相處下來,對他倒也還行,起碼比上一個看守他的人好多了。 “我就等 24個小時,如果二十四個小時之後,沒有人下來,那就代表著五原山徹底被喪屍攻破了,到時候我就出去,找機會離開這裡”田雲霄心中暗道。

第1732章:屍山血海,地牢中的人.....

大馬猴就站在金奎的旁邊,眼睜睜地看著金奎被爬牆喪屍咬死。

他被嚇的倒在了地上。

“馬哥!”阿水與另外一個人趕緊把大馬猴攙扶起來。

大馬猴這才回過神來,看著正在啃食著金奎的那頭爬牆喪屍,他趕緊拔出匕首,就要衝過去,趁機把這頭爬牆喪屍幹掉。

“阿水,一起上,把這頭爬牆喪屍幹掉!”

阿水兩人趕緊上前,呈現三角包圍,試圖攻擊這頭爬牆喪屍的腦袋。

趁著這頭喪屍在吃金奎的屍體,或許能成。

但他們剛靠近,

那頭爬牆喪屍同一時間抬起頭,嘴上還叼著金奎的血淋淋的鼻子。

喪屍的臉都是紅色的血液,鋒利的牙齒異常醒目。

大馬猴被嚇了一跳。

忙不迭,連滾帶爬地往後逃跑。

如果只是面對普通喪屍,他還能夠面不改色地應對。

但面對這種爬牆喪屍,而且他手中只有一把匕首,對上這種爬牆喪屍,極難對付。

“馬哥,你怎麼跑了!”阿水兩人剛準備行動,一轉眼就看到了大馬猴逃遁走了。

戰鬥的時候,一旦有人逃跑,是會影響其他人的。

所以在古代的時候,會成立一個督察隊,專門殺逃兵。

不能因為極個別的逃兵,導致大部隊的潰敗。

而此時,由於大馬猴的逃跑,也導致了阿水兩人不敢再繼續與爬牆喪屍戰鬥。

趕緊朝著大馬猴的方向跑去。

可是,已經晚了。

遲了半拍的阿水,被後面追上來的那頭爬牆喪屍一把撲倒在地上。

他的後背趴著爬牆喪屍,爪子極為鋒利,刺入了他的後背。

“救我,蘇寧風,救我!”

阿水奮力掙扎,他的手奮力滑動著地面上的積雪,想要轉身但被爬牆喪屍壓著,極難轉身。

好不容易轉過身來,迎接他的卻是爬牆喪屍的血盆大口。

“啊!”

前面奔跑的蘇寧風瞟了一眼後面,心中有些愧疚。

抱歉了兩秒。

他繼續往前,玩命地狂奔。

他留下來,也是一樣的結果,沒有槍,還是在晚上,就拿著一把手電筒,怎麼幹掉爬牆喪屍啊。

這就是必死的局面。

不管怎麼說,因為阿水的死亡,也為他拖延了那頭爬牆喪屍,為他爭取了逃跑的時間。

五原山大門口。

從圍牆上跑下來的馮彪,迅速上了一輛廂式大貨車。

他開著廂式大貨車,原本想要去山頂的糧倉搬運糧食在離開的,但剛行駛到了山腳下,就看到了遠處的喪屍,還有山腰住宿樓的爬牆喪屍。

這.

他果斷撤退,調轉方向朝著大門駛去。

來不及了。

現在要是不離開五原山,恐怕他就得交代在這裡。

他親眼看到過這種爬牆喪屍的恐怖,一旦被咬只需要三四秒鐘就會變異成喪屍。

而且這種爬牆喪屍,他也不知道進來了多少。

走吧!

必須走了。

他駕駛著箱式大貨車,返回到了大門邊上的哨亭旁邊。

要開啟大門,必須要在哨亭中拉上電閘,他才能夠出去。

這便意味著,他必須要下車。

他駕駛著車輛,聲音頗大,已經引來了一些喪屍靠近。

更關鍵的是,他記得剛才離開的時候,哨亭中有一頭爬牆喪屍,咬死了哨亭中的守衛。

他把車開到距哨亭只有兩米的地方,趕緊往哨亭那邊看去。

哨亭裡面的燈依舊亮著,牆壁上的鮮血異常扎眼,

原本哨塔內的那頭爬牆喪屍消失不見,被爬牆喪屍咬死的那兩個守衛,也不見了。

天助我也!

看到這一幕的馮彪,心中大喜。

他拿著槍,左顧右看,觀察四周情況。

下一秒,他立刻開啟門。

然後趕緊扭過頭看向車頂,因為他知道爬牆喪屍最喜歡從人頭頂上襲擊了。

之前去投放藥劑的時候,他帶領的那個小組,大部分的人就是這麼被爬牆喪屍殺死的。

沒有看到爬牆喪屍後,他立刻衝向哨亭中。

一眼就看到了哨亭中的電閘。

他趕緊跑過去,將電閘上的蓋子開啟,一把將電閘推了上去。

做完這一切,他跑到門口緊張地看著大門。

大門哐哐哐作響,顯然是已經開啟了。

成了!

他正要從哨亭跑出去,餘光看到了桌子和地上的槍械彈匣,還有一小包食物,他把食物包跨在肩膀上,然後把地上的兩把槍掛在後背,還有兩個彈匣塞到食物包裡面。

立刻跑出哨塔。

剛跑出哨塔,就遇到了兩頭喪屍朝著他撲來。

砰砰砰!

他毫不猶豫地開槍,將這兩頭喪屍射殺。

衝到廂式大貨車邊上,一把拉開車門,丟槍,甩包,人爬上去,關門,一氣呵成。

踩踏油門,倒車,調轉方向。

正好這個時候,圍牆大門也開啟到了能夠容下這輛車出去的寬度。

轟轟轟——

他加速衝了出去。

剛衝出去,就遇到了外面很多普通喪屍的擁堵。

透過擋風玻璃,看著前方密密麻麻的喪屍潮,他忍不住罵道:

“操!”

現在是冬天,此刻溫度零下十幾度,

對於無法感知到冷熱的喪屍而言,依舊可以自由行動。

此外,喪屍可以自由行動,與它們極強的適應能力有關,

這使得喪屍可以比人類,更能夠適應酷熱與嚴寒的環境。

喪屍的恆定體溫範圍相對於人類而言,要更高一些。

人類是恆溫動物,體溫多波動於36-37℃範圍之間,在這之間均屬於正常體溫。

喪屍也是恆溫動物,不過體溫波動範圍要更大一些,而且體內溫度也要更高。

另外,人類最多能夠接受的溫度,相比較於喪屍要更加有限。

末世前,科學家曾對人體在乾燥的空氣環境中所能忍受的最高溫度做過實驗:

人體在71℃環境中,能堅持整整1個小時;在82℃時,能堅持49分鐘,在93℃時,能堅持33分鐘。

但如果是在溼度比較高的環境中,人類能夠承受的最高溫度,則要縮水許多。

而最低溫度,人類可以承受的低溫極限因個體差異和環境條件而異,一般來說,人體能夠承受的最低溫度在-20℃至-25℃,當然這裡說的是長時間,並且沒穿衣服的情況下。

另外,科學家還測試了在沒有衣服的情況下,人類對於低溫的承受極限。

一個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在-40℃的溫度下連著跑3分鐘,並且沒有任何損傷,但是裸奔的存活極限是3~4個小時。

到了-60℃以下,皮膚一旦裸露在外,就會被立即凍結,其中的細胞也會壞死。

即便穿著厚厚的衣服,時間一久,稍稍裸露在外的眼睛和鼻子也會被凍傷。

而且,呼吸的冷空氣肯定會傷害呼吸道和肺部。

所以,在北極地區附近生存的人就經常有肺部損傷。

然而。

喪屍體溫本來就比人類的要更高,天熱的時候,喪屍為了保證體內恆溫,所以需要散熱,所以會喜歡水,喜歡陰暗潮溼的地方。

天冷的時候,環境比較冷,喪屍就不用另外散熱了,反而對它們來說更加舒服,只要沒超過那個溫度數值。

舉個例子,電腦顯示卡在夏天的時候,總是需要額外散熱。

這是因為晶片在作用產生熱量,為了保證不過熱導致晶片燒壞,所以需要散熱。

天氣夠冷,顯示卡自然就不用散熱了。

喪屍,也是同一個道理。

喪屍由於是恆溫的,所以也能夠在高低溫中存活,即便現在零下十幾度,對於喪屍而言,並不能造成太大的影響。

故而,零下十幾度的天氣中,五原山圍牆外還聚集著一大群的喪屍。

其實不僅僅是五原山,大樟樹基地、北境、石油城、西北基地,乃至一些其他的的基地,由於人口聚集,人氣旺盛,都聚集了一些喪屍靠近。

不過此刻是下雪,不是下雨,喪屍群並沒有形成堆疊。

馮彪駕駛著廂式大型貨車,毫不猶豫地衝向了喪屍潮。

既然已經從五原山出來了,退後是死,不如衝出去。

咚咚咚咚!

他竭盡全力把控著方向盤,前方几十米全都是喪屍,貨車不斷碰撞到喪屍,喪屍被撞飛。

車頭的防撞杆在猛烈撞擊之下,逐漸變形。

他的車技很好,穩住了車身,從喪屍潮中衝了出去。

數秒鐘,彷彿像是度過了數年一般。

眼前,豁然開朗。

由於末世之中經常會遇到衝撞喪屍的情況,所以他們的卡車車燈被改造放到了車上A柱上面,相較於在車頭前面,把車頭大燈安裝在高處更加安全一些。

不容易被撞碎,導致無法照明。

車燈照射前方,他駕駛著車輛,提速。

他扭過頭看了一眼後面,後面是烏壓壓的喪屍潮,高大的圍牆上紫外線燈依舊閃爍,上面的哨塔,人與喪屍鬥爭。

遠處的山頂上,他看到燈滅了。

身後的那些喪屍,追了他一會,便停了下來,轉身往大門跑去。

裡面的人類氣息更加濃鬱。

他看著烏泱泱的喪屍放棄追逐他,反而朝著五原山裡面跑去。

心中,沒有任何愧疚感。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末世六年多了,他能夠活到現在,不是因為他比別人更強,而是因為他更懂得跑路。

他,早早就把道德底線拋棄了。

甚至為了自己活下來,他不惜可以把同袍推向喪屍口中,不惜把喪屍潮放入五原山中。

原本五原山中如果形成規模的抵抗的話,還有一線生機能夠抗過這一次劫難。

但他把大門開啟,把喪屍潮放進去的那一刻,五原山徹底失去了希望,成千上萬的喪屍衝進去,裡面的人只有死路一條。

他知道在何種情況下,做出最有利自己的事情。

多年與喪屍一線的作戰,他也更加懂得如何躲避喪屍。

轟轟轟——

帶著慶幸,他駕駛著貨箱卡車離開了這裡。

他並沒遇到太多的阻礙,成功地逃離了。

末世之中,就是如此。

沒良心的人,反而能夠活下來。

然而,這就是血淋淋的末世現實。

人在做,天在看,祈求上天能夠懲罰惡人是沒有用的。

末世中的世界執行規律,就是弱肉強食。

就是拼的誰能夠活下來,不擇手段地活下來。

為了活下來,很多人沒有任何道德底線,與行屍走肉,在某種層面上沒有多大差別。

這一夜。

喪屍血洗五原山上下。

即便是躲避逃竄在建築之中的黃錦玉等人,也只是龜縮在建築之中,苦苦支撐著。

他們後背頂著門窗,竭盡全力不讓外面的喪屍衝進來。

然而,當馮彪把外面的喪屍潮放進來之後,帶給他們的壓力更大了。

五原山,位於半山腰與山頂的一座地下監獄中。

一個蓬頭垢面,滿面鬍渣,骨瘦如柴的男人,

混身衣服髒兮兮的,包漿。

他拿著一個狗盆敲擊著鐵欄杆。

“要餓死啦!”

“來人吶,我好餓啊,快給我吃的!”

“救命啊!我要餓死啦!”

田雲霄手拿著一個狗盆,不斷敲擊著鐵欄杆,敲擊聲與他的吶喊聲,在地牢中不斷迴響。

但沒有人搭理他。

他被關在這個地牢中,他也不知道多久了。

牆壁上畫滿了各種各樣的字元,還有幾個大大的殺,殺字後面寫著石油城三個字。

突然外面傳來一陣動靜,一個開門聲傳來。

緊急著則是人聲對話。

他距離太遠聽不太清楚,依稀只是聽到了喪屍兩個字。

“啥情況啊,快把我放出去呀!”

“喂!”

他的叫聲,沒有人回應他。

隨後,外面傳來一陣槍聲,緊急著則是慘叫聲。

他被嚇壞了,趕緊所在監獄角落,瑟瑟發抖。

十幾分鍾之後。

一陣零碎的腳步聲傳來,他用手捂著眼睛,透過手指縫往外看去。

只見原本關押看守他的那個守衛,儼然變成了喪屍,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走到了附近。

剛好發現了鐵欄杆中的他,守衛喪屍把臉貼在了鐵欄杆上,從鐵欄杆的縫隙中伸手朝著他抓。

吼吼吼。

“安老哥,你這是。”

田雲霄看著跟他比較熟悉的守衛,有些驚恐。

進入五原山的這些年,要不是這個姓安的守衛,時不時丟給他一些邊角料食物,他早就餓死了。

這個姓安的守衛,一直待在這地牢中無聊,時間長了,與田雲霄也熟悉起來,偶爾也會隔著鐵欄杆下五子棋,聊天扯皮之類的。

沒想到,他竟然變成了喪屍。

田雲霄想起剛才的槍聲,還有上面的動靜,瞬間意識到恐怕五原山進了喪屍。

外面肯定更加危險,不然地牢這種地方都會有喪屍,外面肯定,會有更多的喪屍。

想到這裡,田雲霄瞬間就打消了趁機跑出去的念頭了。

不過

他看著守衛腰間掛著的配槍與鑰匙,眼睛一動。

倒是可以先把槍與鑰匙拿到手,要不要出去,自己也能夠掌握主動權。

他走上前,喪屍雙手伸向他。

但鐵欄杆中間有橫杆,手伸進來,手臂被下面的橫杆卡主了。

喪屍也不知道把手臂拔出來,從下面再伸進去。

於是,田雲霄便彎著腰,輕鬆地從喪屍腰間取下了配槍與出去的鑰匙。

開啟配槍的彈匣,發現裡面竟然只剩下兩發子彈了。

嘟囔了一句:真窮。

然後他就趴在鐵欄杆最左邊,往外看情況。

可惜看不清,他左思右想好一會,還是決定暫時不出去了。

一、如果五原山的人能夠搞定喪屍,那他大不了繼續被關著,起碼不用死。

二、如果五原山的人搞不定喪屍,那他就更不能走了,外面都是喪屍,他在地牢鐵欄杆中,就是最安全的。

他爬上了床,縮在那張草蓆上,看了一眼姓安的守衛。

“小安,你耐心點,陪我一會,讓我好好想想接下來怎麼搞.”

他看著天花板,翹著二郎腿,皺眉思索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他很有耐心。

待在地牢中,最多的就是時間。

他與曾經的田雲霄不一樣了。

在被關在地牢的這些年中,他把北境陷落的事情,反反覆覆琢磨,覆盤了無數次。

也研究了很多很多次。

聽這個姓安的說,表哥袁植之前也曾經來過,不過他沒機會見到,表哥後來也死在了石油城手中。

西北大佬也不是什麼好鳥,利用他們。

五原山也不是好東西,關押他這麼多年。

現在被喪屍攻入,也算是罪有應得。

活該!

想到這裡,他忍不住臉上浮現出笑意。

看向鐵欄杆外的姓安的守衛,眼神中帶著恨意,恨意中也有些可惜。

他恨這個人一直看著自己不讓自己出去,但是這麼久相處下來,對他倒也還行,起碼比上一個看守他的人好多了。

“我就等 24個小時,如果二十四個小時之後,沒有人下來,那就代表著五原山徹底被喪屍攻破了,到時候我就出去,找機會離開這裡”田雲霄心中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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