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過去太悲催,不會複製

重生77,挖完祖墳再斬親緣·南山知了猴·2,157·2026/5/18

張鳳嬌生在六女兩子的家庭,因為身上已經有四個姐姐了,身為家裡的五姑娘,又是在父母極其盼望兒子的情況下,她的出生意味著啥可想而知。   所以當城裡的大姑家需要人幫忙的時候,她親爹媽毫不猶豫的就選擇了她。   這一年是一九七七年,她也才十六歲。   上輩子的她肯定高高興興的跟著親爹就去了火車站,並順利去了哈市的大姑家,給親大姑家當了六年的免費保姆。   六年啊,一個人的人生有幾個六年,她就這樣在大姑家每天有幹不完的家務活,還要照看兩個小孩兒,對外還不能說自己是來當保姆的。   因為那時還不允許個人家僱保姆,所以每當大姑和外人提起她,都說她是家裡多餘的孩子,弟弟家養不起了,送她這來了。   事實她也真不是僱來的,因為六年期間大姑從未給過她工錢,只是每年給家裡幾十斤細糧,或是給她買一身衣裳,就算是給她的報酬了。   那年月女子嫁人都早,二十二歲對於她來說,已經不小了。   不知她爹孃是對她產生了愧意,還是想到了彩禮錢,她覺得後者的可能要大一些。   總之在她爹孃的催促下,她大姑才託人給她介紹一個在機械廠上班的老實人。   這年月城裡鄉下的差距非常大,有著優越感的城裡人啥樣人願意找個沒有城裡戶口的農村姑娘?   當然是那種在城裡找媳婦困難的殘疾人,或是有著別的啥缺陷的男人,才會考慮找個農村的。   而且這些人別看自身有殘疾,在城裡都找不到媳婦,但挑起農村媳婦,卻一定要挑個最好的。   現在張鳳嬌的身高頂多一米六,但六年後的她,身高卻足足有一米六六。   她大姑每每提起她的身高,都說是他們傢伙食好,她才會去了一年不到,就躥起來一大截。   這輩子她不去大姑家,正好可以驗證一下,她到底是不是喫了他們家的好飯菜長高的。   她的身高,還有她這本來就不錯的長相,卻也只夠在那些不好找媳婦的男人堆裡,挑一個四肢不殘疾的。   為此讓她大姑又唸叨很多年,直到她死,掛在嘴邊的還是那句,她對得起她這個侄女。   嫁給老實人的好處就是,她這一生肯定是沒挨過那男人的打。   但除了這點好處,她覺得自己一輩子活的簡直就不像個女人。   因為老實男人實在是太老實了,那張嘴就如個擺設一樣,一天都說不上三句話。   在大家庭裡,尤其哥兄弟多,父母還偏心的家庭裡,可想而知,她那個男人能不能給她撐腰。   所以自打結婚,尤其剛結婚的時候,她受過公婆的氣,受過妯娌的氣,受過小姑子大姑姐的氣。   想起那些年的糟心事,張鳳嬌現在還有一種喘不上來氣的窒息感。   一個二十二歲的小姑娘,突然到了一個陌生的家庭,而那個家庭裡的人對她還不友好,不把她當人看,背後還沒人給自己撐腰,那種日子,她再也不想過了。   她爆發那天的事她還記得,當時她家老大已經出生了,好似四五個月大的樣子。   那時城裡住的也都是平房,正房幾間用來住人,廚房一半都在廂房。   那天是大年三十,之前她就忙忙乎乎準備好多天了。   誰讓自己沒工作,所以打她進門,這個家所有的家務,包括去糧站排隊買糧,去菜站排隊買菜,有時為了搶到肉,多買一條魚,她還要起大早,天沒亮就得去排隊。   沒孩子時,多幹點就多幹點,誰讓自己沒工作,城裡戶口還是大伯哥幫忙給整的。   因為這件事,她就欠不完大伯哥一家的人情了,那時大家穿的棉衣都要自己做,而且每年都要拆洗,重新做。   從她進門,大伯哥一家的棉衣,她一做就是十幾年。   還要給他們家幾個孩子做鞋,還有他們家拆洗棉被的時候,大嫂只需過來高傲的通知她一聲,卻從沒動手幫過她。   要知道那時候可沒有洗衣機,一切都是靠兩隻手,一個搓衣板。   幹點活,喫點辛苦,這她都能忍。   可當自己忙乎完,屋裡男人的酒已經喝上,女人的飯碗也都端起來了,她進屋一看,自家幾個月的兒子躺在炕上都快哭岔氣了,也沒人幫自己抱一下。   那一刻,隱忍了一年半的怒氣終於爆發了……   她記得自己當時先開口罵的啞巴男人,罵他死人,罵他耳朵聾了,孩子哭成這樣,你還能喫得下去。   她這話顯然把所有人都惹怒了,因為大家都在喫飯,這不是罵他們死人,罵他們耳朵聾了。   伴隨著她婆婆筷子一摔,她婆婆第一個開口,隨後就是幾個嫂子,都說她做的不對,不該大過年的,惹大家不痛快。   當時的場景她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腦袋瓜子嗡嗡的,幾個女人圍著她教訓,孩子還在哭,她又累了好多天。   所以當眼睛掃到那個男人還在往嘴裡送肉喫,崩潰就在一瞬間,她當時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力氣,把孩子往炕上一扔,衝過去就把飯桌子掀了。   從那天開始,她就不做人了,準確說,不想做好人了。   她的潑婦名聲沒兩天就傳開了,以至於後來全衚衕的人看著她,都繞著走。   還有那男人的廠子,以前那人在單位肯定是啥活不好幹啥活,而且啥好事都輪不到他頭上。   不想做好人之後,她只要是得知那男人在廠子裡受氣了,就會衝去找人評理。   慢慢的,那男人廠子裡的領導,工友,就沒有不知道的,他家裡有個母老虎。   所以說,誰願意當潑婦,誰不願意優雅的活著,還不都是被逼的。   後來兩個孩子長大了,都以她為恥,都不願意和她這個親媽有來往,甚至直到她死,那兩個被她供出國的孩子,都沒說回來看看她。   所以當八十歲死在醫院病牀上,身邊就馮輝陪著她的時候,張鳳嬌死前就一個願望,如果有來生,她絕不會再進城去大姑家當免費的保姆,那樣她就不會遇見馮輝,不會生出兩個白眼狼,不會與糟心的婆家人糾纏一

張鳳嬌生在六女兩子的家庭,因為身上已經有四個姐姐了,身為家裡的五姑娘,又是在父母極其盼望兒子的情況下,她的出生意味著啥可想而知。

  所以當城裡的大姑家需要人幫忙的時候,她親爹媽毫不猶豫的就選擇了她。

  這一年是一九七七年,她也才十六歲。

  上輩子的她肯定高高興興的跟著親爹就去了火車站,並順利去了哈市的大姑家,給親大姑家當了六年的免費保姆。

  六年啊,一個人的人生有幾個六年,她就這樣在大姑家每天有幹不完的家務活,還要照看兩個小孩兒,對外還不能說自己是來當保姆的。

  因為那時還不允許個人家僱保姆,所以每當大姑和外人提起她,都說她是家裡多餘的孩子,弟弟家養不起了,送她這來了。

  事實她也真不是僱來的,因為六年期間大姑從未給過她工錢,只是每年給家裡幾十斤細糧,或是給她買一身衣裳,就算是給她的報酬了。

  那年月女子嫁人都早,二十二歲對於她來說,已經不小了。

  不知她爹孃是對她產生了愧意,還是想到了彩禮錢,她覺得後者的可能要大一些。

  總之在她爹孃的催促下,她大姑才託人給她介紹一個在機械廠上班的老實人。

  這年月城裡鄉下的差距非常大,有著優越感的城裡人啥樣人願意找個沒有城裡戶口的農村姑娘?

  當然是那種在城裡找媳婦困難的殘疾人,或是有著別的啥缺陷的男人,才會考慮找個農村的。

  而且這些人別看自身有殘疾,在城裡都找不到媳婦,但挑起農村媳婦,卻一定要挑個最好的。

  現在張鳳嬌的身高頂多一米六,但六年後的她,身高卻足足有一米六六。

  她大姑每每提起她的身高,都說是他們傢伙食好,她才會去了一年不到,就躥起來一大截。

  這輩子她不去大姑家,正好可以驗證一下,她到底是不是喫了他們家的好飯菜長高的。

  她的身高,還有她這本來就不錯的長相,卻也只夠在那些不好找媳婦的男人堆裡,挑一個四肢不殘疾的。

  為此讓她大姑又唸叨很多年,直到她死,掛在嘴邊的還是那句,她對得起她這個侄女。

  嫁給老實人的好處就是,她這一生肯定是沒挨過那男人的打。

  但除了這點好處,她覺得自己一輩子活的簡直就不像個女人。

  因為老實男人實在是太老實了,那張嘴就如個擺設一樣,一天都說不上三句話。

  在大家庭裡,尤其哥兄弟多,父母還偏心的家庭裡,可想而知,她那個男人能不能給她撐腰。

  所以自打結婚,尤其剛結婚的時候,她受過公婆的氣,受過妯娌的氣,受過小姑子大姑姐的氣。

  想起那些年的糟心事,張鳳嬌現在還有一種喘不上來氣的窒息感。

  一個二十二歲的小姑娘,突然到了一個陌生的家庭,而那個家庭裡的人對她還不友好,不把她當人看,背後還沒人給自己撐腰,那種日子,她再也不想過了。

  她爆發那天的事她還記得,當時她家老大已經出生了,好似四五個月大的樣子。

  那時城裡住的也都是平房,正房幾間用來住人,廚房一半都在廂房。

  那天是大年三十,之前她就忙忙乎乎準備好多天了。

  誰讓自己沒工作,所以打她進門,這個家所有的家務,包括去糧站排隊買糧,去菜站排隊買菜,有時為了搶到肉,多買一條魚,她還要起大早,天沒亮就得去排隊。

  沒孩子時,多幹點就多幹點,誰讓自己沒工作,城裡戶口還是大伯哥幫忙給整的。

  因為這件事,她就欠不完大伯哥一家的人情了,那時大家穿的棉衣都要自己做,而且每年都要拆洗,重新做。

  從她進門,大伯哥一家的棉衣,她一做就是十幾年。

  還要給他們家幾個孩子做鞋,還有他們家拆洗棉被的時候,大嫂只需過來高傲的通知她一聲,卻從沒動手幫過她。

  要知道那時候可沒有洗衣機,一切都是靠兩隻手,一個搓衣板。

  幹點活,喫點辛苦,這她都能忍。

  可當自己忙乎完,屋裡男人的酒已經喝上,女人的飯碗也都端起來了,她進屋一看,自家幾個月的兒子躺在炕上都快哭岔氣了,也沒人幫自己抱一下。

  那一刻,隱忍了一年半的怒氣終於爆發了……

  她記得自己當時先開口罵的啞巴男人,罵他死人,罵他耳朵聾了,孩子哭成這樣,你還能喫得下去。

  她這話顯然把所有人都惹怒了,因為大家都在喫飯,這不是罵他們死人,罵他們耳朵聾了。

  伴隨著她婆婆筷子一摔,她婆婆第一個開口,隨後就是幾個嫂子,都說她做的不對,不該大過年的,惹大家不痛快。

  當時的場景她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腦袋瓜子嗡嗡的,幾個女人圍著她教訓,孩子還在哭,她又累了好多天。

  所以當眼睛掃到那個男人還在往嘴裡送肉喫,崩潰就在一瞬間,她當時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力氣,把孩子往炕上一扔,衝過去就把飯桌子掀了。

  從那天開始,她就不做人了,準確說,不想做好人了。

  她的潑婦名聲沒兩天就傳開了,以至於後來全衚衕的人看著她,都繞著走。

  還有那男人的廠子,以前那人在單位肯定是啥活不好幹啥活,而且啥好事都輪不到他頭上。

  不想做好人之後,她只要是得知那男人在廠子裡受氣了,就會衝去找人評理。

  慢慢的,那男人廠子裡的領導,工友,就沒有不知道的,他家裡有個母老虎。

  所以說,誰願意當潑婦,誰不願意優雅的活著,還不都是被逼的。

  後來兩個孩子長大了,都以她為恥,都不願意和她這個親媽有來往,甚至直到她死,那兩個被她供出國的孩子,都沒說回來看看她。

  所以當八十歲死在醫院病牀上,身邊就馮輝陪著她的時候,張鳳嬌死前就一個願望,如果有來生,她絕不會再進城去大姑家當免費的保姆,那樣她就不會遇見馮輝,不會生出兩個白眼狼,不會與糟心的婆家人糾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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