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要回劉家的祖宅

重生77,挖完祖墳再斬親緣·南山知了猴·2,148·2026/5/18

張鳳琴這人很聰明,她沒敢提老姑的名字,只說親妹子,「我婆婆現在天天唸叨我,就怕我也像鳳霞那樣,還有我那幾個妯娌,整天指桑罵槐,就好似我幹了啥見不得人的事,嗚嗚,那個家我簡直沒法待下去了。」   「不用搭理他們,等啥時候我去城裡,問問鳳嬌,看能不能給你們兩口子也在城裡找點啥幹的。」   現在的人,只要你有錢,能掙來錢,誰敢不高看你一眼。   這是老爺子總結出來的經驗,你看就很少有人來他們跟前說啥,不就是因為他們開著小賣店,大孫女和老兒子在城裡又幹的很好。   這就是他們老兩口的底氣。   張鳳琴一聽這話,立刻不哭了,「爺,鳳嬌對我們家意見那麼大,她能願意幫我嗎?」   老爺子瞪了李桂香一眼,實話說道:「你看看你媽,就讓他們給開一下證明,她都想要點好處,你說鳳嬌她不願意幫你們,是不是也沒做錯?」   張鳳琴忙點頭,「要就這點事還好,鳳嬌小時候,我媽對她可不好了,我要是鳳嬌,我也記仇。」   「鳳琴你咋也這樣說,我那還不都是為了你們,心疼你們,才啥活都讓她幹。」李桂香還委屈上了,立刻嗷嗷喊起來。   「媽,我比鳳嬌大八歲,鳳嬌四五歲的時候,你就逼著她洗全家的衣裳,給全家人做飯。」   這些話張鳳琴也是頭一次說,「那時我都去生產隊掙工分了,那時的家務活,不是鳳嬌幹,就是鳳霞幾個,你說你心疼的是誰?」   她心疼的當然是四閨女,村裡誰家閨女七八歲,能夠著鍋臺的時候,夠不著,踩著小板凳,做飯的活,也都是閨女們的事。   她那時就稀罕和自己長得像,嘴巴甜的四閨女,就把踩著小板凳都費力的張鳳嬌使喚上了。   剩下幾個大的,可不都是,都得去生產隊掙工分。   唯獨老四那會,哪裡涼快去哪玩,後來到了上學的年紀,老四就去上學了,家裡的活更是連看都不看一眼。   現如今最讓她丟臉的也是四閨女,李桂香可不懂啥叫不好意思,不願意聽起身就走,「我去給那死丫頭開證明去。」   張鳳嬌拿到李桂香和張紅河給出的證明,姥姥的證明早拿來了,先去了有關部門,然後又跑了兩趟派出所,名字前面的張姓,就換成了劉。   正好這時萬達貴的判決也下來了,由於張鳳嬌,現在應該說,劉鳳嬌的損失特別重大……   所以就算萬達貴積極賠償,把自己的貨,股份都賠給她,還是被判了十五年。   只拿到貨和股份,劉鳳嬌並沒有就此拉倒,她又拿出了她親爸給的房契,把歸屬萬達貴家,還有另外幾戶人家的房子,都要了回來。   要房子的過程,並不是很輕鬆,但劉鳳嬌拿出來的房契經過鑑定,又都是真的。   實際那一條街的房子都是劉家的,但因為有她爺爺主動上交的,那些交上去的房子又都已經不在房契裡了。   這事一查起來,當初劉家上交財產的證明,居然還都在。   所以萬達貴給劉家安的那些罪名,都是不存在的,那時她親爺爺名下,實際就剩下祖宅這幾間房了。   這也是滬市和京都那邊的宅子,為啥寫的都是她親爸劉書森的名字。   她親爺還以為這樣,就能保住全家人的命,沒想到,自己一家,早都被萬達貴盯上了。   劉鳳嬌也是通過她爸信裡得知,她還有個親大伯,也是萬達貴害死的,還有兩個姑姑,都死的不明不白。   她親爸因為一直在外讀書,才躲過萬家叔侄的陷害。   可能覺得她爸年紀還小,而且她爸回來那年,青嶺縣公安局已經成立了。   萬家叔侄可能覺得沒必要冒險了,才讓她爸活下來,但這期間,萬達貴一直沒忘了監視她爸。   劉家的老宅實際她爸都沒怎麼住過,因為他回來的時候,他們家的房子就已經被萬達貴,還有他那個三叔,給分割了。   房子肯定是他們搶去的,住在這裡的人沒一個是冤枉的,因為她手裡的房契還在,房子怎麼就變成他們的了?   那幾戶人家不願意把房子騰出來,就大罵她是地主家的後代,就該被打倒,被槍斃。   劉鳳嬌不慌不忙,把罵她這話的人,一個個都拿小本本記上,又把這些人罵的話,都錄下來,然後往上面一交。   錄音機她都贈送了,告訴有關部門,不用還了,因為同時她還捐獻一批挎鬥摩託車給公安局。   原本她想捐獻汽車的,可這年月的汽車不是她捐不起,而是這動作太大,的確有點不太好解釋。   就這,就已經讓胡大海高興的差點沒給她磕一個。   終於不用騎著自行車去辦案了,尤其去鄉下辦案,等他們騎著自行車趕到的時候,兇手早都不知道跑出去幾裡地了。   劉鳳嬌的大手筆,把萬恆山都給震驚到了,原本他還想讓有關部門給那姑娘實施壓,把歸屬萬家的房子保住。   有關部門也的確來人勸說過劉鳳嬌,但她的態度很堅決,房子她是一定要要回來,這都已經不是錢不錢的問題了。   她爸拼著性命把房契帶出去,又大老遠把房契給她拿回來,這房子的價值可不是金錢能衡量的。   再者說了,讓劉家的仇人住在他們家的祖宅裡,這本身就是個奇恥大辱的事。   她爸信裡的意思,那年月的事不好追究了,畢竟都過去幾十年了。   殺人的事不好追究了,搶佔房產的事是明擺著的問題,這她要是還要不回來,那她就把姓氏改回張好了。   反正她是個沒用的,還姓啥劉。   同意騰出房子的時候,萬家還有另外幾戶人家,還想找她要點錢,或是給她一些錢,把房子買下來。   想的可真美啊。   劉鳳嬌知道,如果沒有萬恆山從中說話,趕上這時候又在嚴打,萬達貴就算不被槍斃,最少也得二十年起步。   十五年?太便宜他了。   而且萬恆山還在位置上,等過兩年,走動走動,託託關係,就整個啥功勞,減個幾年的刑,也不是不可

張鳳琴這人很聰明,她沒敢提老姑的名字,只說親妹子,「我婆婆現在天天唸叨我,就怕我也像鳳霞那樣,還有我那幾個妯娌,整天指桑罵槐,就好似我幹了啥見不得人的事,嗚嗚,那個家我簡直沒法待下去了。」

  「不用搭理他們,等啥時候我去城裡,問問鳳嬌,看能不能給你們兩口子也在城裡找點啥幹的。」

  現在的人,只要你有錢,能掙來錢,誰敢不高看你一眼。

  這是老爺子總結出來的經驗,你看就很少有人來他們跟前說啥,不就是因為他們開著小賣店,大孫女和老兒子在城裡又幹的很好。

  這就是他們老兩口的底氣。

  張鳳琴一聽這話,立刻不哭了,「爺,鳳嬌對我們家意見那麼大,她能願意幫我嗎?」

  老爺子瞪了李桂香一眼,實話說道:「你看看你媽,就讓他們給開一下證明,她都想要點好處,你說鳳嬌她不願意幫你們,是不是也沒做錯?」

  張鳳琴忙點頭,「要就這點事還好,鳳嬌小時候,我媽對她可不好了,我要是鳳嬌,我也記仇。」

  「鳳琴你咋也這樣說,我那還不都是為了你們,心疼你們,才啥活都讓她幹。」李桂香還委屈上了,立刻嗷嗷喊起來。

  「媽,我比鳳嬌大八歲,鳳嬌四五歲的時候,你就逼著她洗全家的衣裳,給全家人做飯。」

  這些話張鳳琴也是頭一次說,「那時我都去生產隊掙工分了,那時的家務活,不是鳳嬌幹,就是鳳霞幾個,你說你心疼的是誰?」

  她心疼的當然是四閨女,村裡誰家閨女七八歲,能夠著鍋臺的時候,夠不著,踩著小板凳,做飯的活,也都是閨女們的事。

  她那時就稀罕和自己長得像,嘴巴甜的四閨女,就把踩著小板凳都費力的張鳳嬌使喚上了。

  剩下幾個大的,可不都是,都得去生產隊掙工分。

  唯獨老四那會,哪裡涼快去哪玩,後來到了上學的年紀,老四就去上學了,家裡的活更是連看都不看一眼。

  現如今最讓她丟臉的也是四閨女,李桂香可不懂啥叫不好意思,不願意聽起身就走,「我去給那死丫頭開證明去。」

  張鳳嬌拿到李桂香和張紅河給出的證明,姥姥的證明早拿來了,先去了有關部門,然後又跑了兩趟派出所,名字前面的張姓,就換成了劉。

  正好這時萬達貴的判決也下來了,由於張鳳嬌,現在應該說,劉鳳嬌的損失特別重大……

  所以就算萬達貴積極賠償,把自己的貨,股份都賠給她,還是被判了十五年。

  只拿到貨和股份,劉鳳嬌並沒有就此拉倒,她又拿出了她親爸給的房契,把歸屬萬達貴家,還有另外幾戶人家的房子,都要了回來。

  要房子的過程,並不是很輕鬆,但劉鳳嬌拿出來的房契經過鑑定,又都是真的。

  實際那一條街的房子都是劉家的,但因為有她爺爺主動上交的,那些交上去的房子又都已經不在房契裡了。

  這事一查起來,當初劉家上交財產的證明,居然還都在。

  所以萬達貴給劉家安的那些罪名,都是不存在的,那時她親爺爺名下,實際就剩下祖宅這幾間房了。

  這也是滬市和京都那邊的宅子,為啥寫的都是她親爸劉書森的名字。

  她親爺還以為這樣,就能保住全家人的命,沒想到,自己一家,早都被萬達貴盯上了。

  劉鳳嬌也是通過她爸信裡得知,她還有個親大伯,也是萬達貴害死的,還有兩個姑姑,都死的不明不白。

  她親爸因為一直在外讀書,才躲過萬家叔侄的陷害。

  可能覺得她爸年紀還小,而且她爸回來那年,青嶺縣公安局已經成立了。

  萬家叔侄可能覺得沒必要冒險了,才讓她爸活下來,但這期間,萬達貴一直沒忘了監視她爸。

  劉家的老宅實際她爸都沒怎麼住過,因為他回來的時候,他們家的房子就已經被萬達貴,還有他那個三叔,給分割了。

  房子肯定是他們搶去的,住在這裡的人沒一個是冤枉的,因為她手裡的房契還在,房子怎麼就變成他們的了?

  那幾戶人家不願意把房子騰出來,就大罵她是地主家的後代,就該被打倒,被槍斃。

  劉鳳嬌不慌不忙,把罵她這話的人,一個個都拿小本本記上,又把這些人罵的話,都錄下來,然後往上面一交。

  錄音機她都贈送了,告訴有關部門,不用還了,因為同時她還捐獻一批挎鬥摩託車給公安局。

  原本她想捐獻汽車的,可這年月的汽車不是她捐不起,而是這動作太大,的確有點不太好解釋。

  就這,就已經讓胡大海高興的差點沒給她磕一個。

  終於不用騎著自行車去辦案了,尤其去鄉下辦案,等他們騎著自行車趕到的時候,兇手早都不知道跑出去幾裡地了。

  劉鳳嬌的大手筆,把萬恆山都給震驚到了,原本他還想讓有關部門給那姑娘實施壓,把歸屬萬家的房子保住。

  有關部門也的確來人勸說過劉鳳嬌,但她的態度很堅決,房子她是一定要要回來,這都已經不是錢不錢的問題了。

  她爸拼著性命把房契帶出去,又大老遠把房契給她拿回來,這房子的價值可不是金錢能衡量的。

  再者說了,讓劉家的仇人住在他們家的祖宅裡,這本身就是個奇恥大辱的事。

  她爸信裡的意思,那年月的事不好追究了,畢竟都過去幾十年了。

  殺人的事不好追究了,搶佔房產的事是明擺著的問題,這她要是還要不回來,那她就把姓氏改回張好了。

  反正她是個沒用的,還姓啥劉。

  同意騰出房子的時候,萬家還有另外幾戶人家,還想找她要點錢,或是給她一些錢,把房子買下來。

  想的可真美啊。

  劉鳳嬌知道,如果沒有萬恆山從中說話,趕上這時候又在嚴打,萬達貴就算不被槍斃,最少也得二十年起步。

  十五年?太便宜他了。

  而且萬恆山還在位置上,等過兩年,走動走動,託託關係,就整個啥功勞,減個幾年的刑,也不是不可

若內容有誤,請點底部工具列 🚩 回報
上一章
0%
下一章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