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重生之一本正經·韓辰舫·2,273·2026/3/26

第113章 李言歌陪杜大少聽他最近一直喜歡的樂隊唱那種無論他再重活兩世三世也不會理解的搖滾,好在不到週六週日就不是震耳‘欲’聾的重金屬搖滾,也聽得下去。<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 杜大少愛搖滾,他還陪他去看過某個國外著名團隊的演唱會,現場是他無法理解的狂熱。 杜晟的家世造就他對喜歡的東西就是純粹的喜歡,他可以飛到另外一個半球就為了看一場喜歡的演唱會,也會窩在小酒吧裡坐上好多天。 他喜歡一切熱鬧的熱烈的東西,鮮‘豔’的顏‘色’,直通通的脾氣,壓迫感如有實質的重金屬,以及,這個小樂隊主唱的大黑眼圈和落腮鬍兒。 “我去打個招呼就走啊!”杜晟隨手指了瓶烈酒拎著過去。 那群還沉浸在音樂裡的狂熱者現在不講品味,只要是烈‘性’的酒,他們都愛。 李言歌點點頭,把西裝外套放在旁邊的椅背上,身體放鬆的向後靠去。 那主唱畫的黑眼圈配著留的濃密的鬍子,在本來不太大的一張臉上,在他眼裡像套了個黑頭套一樣把臉遮的徹底,可的確有一群人圍在一起,同一款的打扮,都很快樂。 李言歌輕啜了一口手中的酒。 他不是個愛酒的人,酒也不能讓他放鬆,但他一身西裝和這裡本來就格格不入了,再不喝酒,就更奇怪,於是就點了一杯和杜晟一樣的酒。 杜晟說酒好喝,概括起來滋味很有蒼桑和回憶的感覺。 他明白一個從小在蜜罐子人偶爾要找點小感覺,也能理解。<strong>熱門小說網 可他活了兩世,怎麼細品也只是覺得有點酸澀,一百多一杯,不是喝不起,但的確是有點貴了。 他永遠不明白杜晟的愛好和審美,就像杜晟永遠無法理解學技術出身的李言歌有時死鑽牛角尖的一根筋和永遠一本正經的生活方式。 可是―― 可是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十一年了,除了最近杜晟提了兩個孩子,竟然沒有什麼特別到讓兩人鬧彆扭的矛盾,從來沒有不愉快留到第二天。 真是像杜晟那時傻笑著說的:夫妻啊!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啊~ “先生。” 羅歌輕敲兩下‘門’後,小心的推開‘門’,卻發現人並不在臥室。 主臥附帶的浴室裡面有細微的水聲傳出來,羅歌幾乎掩飾不住臉上的笑容,將主臥櫃子裡早就準備好的被子和枕頭拿出來仔細鋪在‘床’上,好像有一個邊角皺了就會影響對方休息一樣。 其實對方身價不菲,生活習慣卻極簡單,像多年前在小公寓時一樣,對被子什麼的都沒要求,蠶絲的還是棉的什麼的他都無所謂,這些年來唯一添的需要是枕頭要舒服,他思慮過度,不吃‘藥’就整夜整夜的失眠。 浴室的水聲停了,不出片刻,‘門’咔的開啟。 “先……”分別了將近一年,羅歌再見到路長河的真人幾乎語無論次,“您……回來了。” “嗯,”路長河略略點頭,用‘毛’巾擦了擦短髮,“這一年在中-國,還適應嗎?”其實這本來就是個沒話找話的話題,這一年來,羅歌和路長河雖然在不同國家,但幾乎每天都會通電話。 路長河這麼問,似乎也只是為了兩人之後的相處不因為這一年而生疏。 “嗯,適、適應。”儘管回來的一路上以及剛才都在做心理建設,但羅歌仍然覺得臉有些發燒。 “呵,”路長河不以為意,用力握了一下羅歌的肩,“是‘挺’好的,中文進步很快,好了,快去休息吧,我也倒倒時差。” 羅歌覺得肩膀一陣發燙,他懷疑自己走出房間時可能同手同腳了。 “對了,”路長河在羅歌從外面把‘門’帶上的一刻突然說話,看著羅歌忽的一下又把‘門’推開,笑著說,“還好你面對別人不像這樣,怎麼這麼多年了,還‘毛’頭小子一樣。”看羅歌窘迫的紅著臉,他接著說:“這裡的人心思都很靈活,鑰匙放‘門’框上什麼的,以後別做了,都是人家多少年前玩剩下的了,容易被偷。” 羅歌有點愣的點點頭,把‘門’帶上。 鑰匙――他回到房間把自己的鑰匙握在手裡,他還以為,路 用了他放在房框上的鑰匙進來是兩個人的默契了。 這是在柏林時路常做的。 他每每用那把頭頂‘門’框的鑰匙開了‘門’都會沾沾自喜,覺得自己和對方終於有了一個屬於彼此的秘密。 可是,現在連這個都要捨去了。 真是―― 過了好一會兒,羅歌才慢慢的直起身來拿換洗的衣服,算了吧!自己現在的習慣都是對方教的,他不是愛人,他只是下屬。 羅歌苦笑著把自己的位置擺正。 路都拒絕了他多少年了,不曖昧,也沒有半推半迎,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訴他他心裡面有人,所以拒絕,連‘床’伴的身份都不給他。 他明知道的,路長河這麼多年苦行僧般的生活,差不多是除了錢什麼也不認,沒日沒夜的工作,三十出頭,兩鬢都生出白髮來。 他知道的,路長河這樣,都是為了一個人,他心中既然有這個人,遠在國外的時候都不肯做一點對不起對方的事,如今在同一個城市了,就更不可能。 羅歌真是好奇,那到底是個怎樣的人,他能夠那樣讓路長河喜愛,十幾年不聯絡卻仍然放在心頭,那樣長久的愛情。 到底是個怎樣的人,怎麼那麼幸運,路長河的人生才三十剛過,他羅歌自認已經佔據了幾乎一半,為了和對方匹配,他努力跟上對方的一切,從一個街頭差點被打死的流‘浪’孩子,到現在可以坐在談判桌上敲定上億的合同,他足夠努力。 他們這樣的人不多,路長河身邊並沒什麼特別的‘誘’‘惑’,所以他也有著一切的機會。 他不明白,他到底輸在哪裡。 ‘花’灑的水直直衝下,羅歌眼淚有點痛卻不肯閉上,仍然有些倔強的向上看。 其實,除非他保留上一世的記憶,否則,他能愛那個人多久呢?總不會一出生就愛上他吧!一定沒有自己愛他那麼久的。 有時他恨路長河,他其實只是輸給路長河堅定的心而已。 可他見到路長河,就什麼都忘了,只剩下――愛。 愛到,可以去協助他,得到他的愛人。 作者有話要說:嘿嘿嘿,做月子出關啦! 先前家裡管的嚴,好久沒好好更,現在好啦,暫時不敢看評論,怕被罵,等再更幾次再回評!

第113章

李言歌陪杜大少聽他最近一直喜歡的樂隊唱那種無論他再重活兩世三世也不會理解的搖滾,好在不到週六週日就不是震耳‘欲’聾的重金屬搖滾,也聽得下去。<strong>最新章節全文閱讀

杜大少愛搖滾,他還陪他去看過某個國外著名團隊的演唱會,現場是他無法理解的狂熱。

杜晟的家世造就他對喜歡的東西就是純粹的喜歡,他可以飛到另外一個半球就為了看一場喜歡的演唱會,也會窩在小酒吧裡坐上好多天。

他喜歡一切熱鬧的熱烈的東西,鮮‘豔’的顏‘色’,直通通的脾氣,壓迫感如有實質的重金屬,以及,這個小樂隊主唱的大黑眼圈和落腮鬍兒。

“我去打個招呼就走啊!”杜晟隨手指了瓶烈酒拎著過去。

那群還沉浸在音樂裡的狂熱者現在不講品味,只要是烈‘性’的酒,他們都愛。

李言歌點點頭,把西裝外套放在旁邊的椅背上,身體放鬆的向後靠去。

那主唱畫的黑眼圈配著留的濃密的鬍子,在本來不太大的一張臉上,在他眼裡像套了個黑頭套一樣把臉遮的徹底,可的確有一群人圍在一起,同一款的打扮,都很快樂。

李言歌輕啜了一口手中的酒。

他不是個愛酒的人,酒也不能讓他放鬆,但他一身西裝和這裡本來就格格不入了,再不喝酒,就更奇怪,於是就點了一杯和杜晟一樣的酒。

杜晟說酒好喝,概括起來滋味很有蒼桑和回憶的感覺。

他明白一個從小在蜜罐子人偶爾要找點小感覺,也能理解。<strong>熱門小說網

可他活了兩世,怎麼細品也只是覺得有點酸澀,一百多一杯,不是喝不起,但的確是有點貴了。

他永遠不明白杜晟的愛好和審美,就像杜晟永遠無法理解學技術出身的李言歌有時死鑽牛角尖的一根筋和永遠一本正經的生活方式。

可是――

可是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十一年了,除了最近杜晟提了兩個孩子,竟然沒有什麼特別到讓兩人鬧彆扭的矛盾,從來沒有不愉快留到第二天。

真是像杜晟那時傻笑著說的:夫妻啊!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啊~

“先生。”

羅歌輕敲兩下‘門’後,小心的推開‘門’,卻發現人並不在臥室。

主臥附帶的浴室裡面有細微的水聲傳出來,羅歌幾乎掩飾不住臉上的笑容,將主臥櫃子裡早就準備好的被子和枕頭拿出來仔細鋪在‘床’上,好像有一個邊角皺了就會影響對方休息一樣。

其實對方身價不菲,生活習慣卻極簡單,像多年前在小公寓時一樣,對被子什麼的都沒要求,蠶絲的還是棉的什麼的他都無所謂,這些年來唯一添的需要是枕頭要舒服,他思慮過度,不吃‘藥’就整夜整夜的失眠。

浴室的水聲停了,不出片刻,‘門’咔的開啟。

“先……”分別了將近一年,羅歌再見到路長河的真人幾乎語無論次,“您……回來了。”

“嗯,”路長河略略點頭,用‘毛’巾擦了擦短髮,“這一年在中-國,還適應嗎?”其實這本來就是個沒話找話的話題,這一年來,羅歌和路長河雖然在不同國家,但幾乎每天都會通電話。

路長河這麼問,似乎也只是為了兩人之後的相處不因為這一年而生疏。

“嗯,適、適應。”儘管回來的一路上以及剛才都在做心理建設,但羅歌仍然覺得臉有些發燒。

“呵,”路長河不以為意,用力握了一下羅歌的肩,“是‘挺’好的,中文進步很快,好了,快去休息吧,我也倒倒時差。”

羅歌覺得肩膀一陣發燙,他懷疑自己走出房間時可能同手同腳了。

“對了,”路長河在羅歌從外面把‘門’帶上的一刻突然說話,看著羅歌忽的一下又把‘門’推開,笑著說,“還好你面對別人不像這樣,怎麼這麼多年了,還‘毛’頭小子一樣。”看羅歌窘迫的紅著臉,他接著說:“這裡的人心思都很靈活,鑰匙放‘門’框上什麼的,以後別做了,都是人家多少年前玩剩下的了,容易被偷。”

羅歌有點愣的點點頭,把‘門’帶上。

鑰匙――他回到房間把自己的鑰匙握在手裡,他還以為,路

用了他放在房框上的鑰匙進來是兩個人的默契了。

這是在柏林時路常做的。

他每每用那把頭頂‘門’框的鑰匙開了‘門’都會沾沾自喜,覺得自己和對方終於有了一個屬於彼此的秘密。

可是,現在連這個都要捨去了。

真是――

過了好一會兒,羅歌才慢慢的直起身來拿換洗的衣服,算了吧!自己現在的習慣都是對方教的,他不是愛人,他只是下屬。

羅歌苦笑著把自己的位置擺正。

路都拒絕了他多少年了,不曖昧,也沒有半推半迎,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訴他他心裡面有人,所以拒絕,連‘床’伴的身份都不給他。

他明知道的,路長河這麼多年苦行僧般的生活,差不多是除了錢什麼也不認,沒日沒夜的工作,三十出頭,兩鬢都生出白髮來。

他知道的,路長河這樣,都是為了一個人,他心中既然有這個人,遠在國外的時候都不肯做一點對不起對方的事,如今在同一個城市了,就更不可能。

羅歌真是好奇,那到底是個怎樣的人,他能夠那樣讓路長河喜愛,十幾年不聯絡卻仍然放在心頭,那樣長久的愛情。

到底是個怎樣的人,怎麼那麼幸運,路長河的人生才三十剛過,他羅歌自認已經佔據了幾乎一半,為了和對方匹配,他努力跟上對方的一切,從一個街頭差點被打死的流‘浪’孩子,到現在可以坐在談判桌上敲定上億的合同,他足夠努力。

他們這樣的人不多,路長河身邊並沒什麼特別的‘誘’‘惑’,所以他也有著一切的機會。

他不明白,他到底輸在哪裡。

‘花’灑的水直直衝下,羅歌眼淚有點痛卻不肯閉上,仍然有些倔強的向上看。

其實,除非他保留上一世的記憶,否則,他能愛那個人多久呢?總不會一出生就愛上他吧!一定沒有自己愛他那麼久的。

有時他恨路長河,他其實只是輸給路長河堅定的心而已。

可他見到路長河,就什麼都忘了,只剩下――愛。

愛到,可以去協助他,得到他的愛人。

作者有話要說:嘿嘿嘿,做月子出關啦!

先前家裡管的嚴,好久沒好好更,現在好啦,暫時不敢看評論,怕被罵,等再更幾次再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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