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婚禮結束

帶狗判官,有錢能使我推磨!·牛頭人騎士·2,239·2026/5/18

# 第16章:婚禮結束 「呸…!」   「呸!呸!」   「呸!呸!呸……」   最終這場口水大戰以李順菊失敗而收場。   沒辦法,對方四五個女人一起對著李順菊吐口水,雙拳難敵四手。   僅僅一會功夫,李順菊全身上下都被吐滿了濃痰。   而李順菊嘴裡最後一點口水也吐完了,現在她只覺得口乾舌燥。   這讓李順菊又驚又怒,就在她想抄起酒瓶打人的時候,警察來了,是酒店工作人員報的警。   這下臺下的吃瓜群眾不樂意了,好戲明明才剛要開始。   「早不來晚不來,偏偏高潮的時候來了!」   「砸啊!先把那原配砸死了再說啊!」   「鬧歸鬧,打歸打,飯菜總得上啊!這酒店後廚幹什麼吃的!」   往往看熱鬧的人,總是不嫌事大,反正又跟自己沒關係……   最終李順菊、李剛、張文麗及其七大姑八大姨通通被警方給帶走了,倒地不起的梁國龍則是被遲遲趕來的救護車給拖走了。   其實這場鬧劇當屬梁國龍最慘,滿臉都是抓痕,臉上都是鮮血,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就連救護人員來的時候都嚇了一跳,心想這小子不是死了吧?   此時宴會廳中又響起了聲音,「各位尊敬的親朋好友,作為主人劉毅的朋友,我代表主人向大家道個歉!」   「現在早已經過了飯點,想必大家都餓了吧,現在就通知酒店方上菜,請大家吃了飯再離開。」   「至於大家因為婚禮所隨的份子錢,屆時會如數退還給大家。」   聽到這些話,原本打算離去的賓客大部分又折返回來了,免費的飯,飯後還退還份子錢!   傻子才不吃呢!   等飯菜上齊後,眾人開始動筷,此時換上一身便裝的劉毅默默地走到了臺上,開始收拾臺上的一片狼藉。   有人看到了劉毅那落寞的身影,不知為何卻產生了一絲同情。   「誒,你說劉毅多好一個男人,怎麼就能遇到李順菊這種小仙女呢?」   這位賓客僅是感嘆一句,他的身後突然就有人接話了,「劉毅婚前連李順菊的一根頭髮都捨不得碰,他想把第一次留在洞房花燭夜。」   回答這位賓客的當然是舒英輝,此時他要做的就是遊走在眾人之間,宣傳劉毅的好。   此時宴會廳又有其他桌的人說道:「劉毅這種人在這個年代算是很難得了,我要有閨女,一定嫁給他!」   這時舒英輝又串了出來,「您沒有閨女,但是您可以想辦法呀,比如阿姨您的親朋好友的女兒,就像您說的劉毅這種男人,在這年代可不好找啊……」   舒英輝此時為劉毅相起了親。   另一桌的賓客又吐槽道:「28.8萬的彩禮!居然娶這麼一個玩意兒!作為李順菊的表哥,我都覺得恥辱!」   「表哥說得是,所以到時候劉毅打官司的時候,麻煩表哥呼籲一下各位親戚,替劉毅在聯名書上籤個字,幫一幫這個可憐的孩子,我先敬表哥一瓶!」   舒英輝拿起桌子上的那瓶紅酒,直接拿起瓶子一飲而盡。   紅酒還能當啤酒喝?!   「表哥,聯名書的事兒,就得靠你幫忙了啊!」   李順菊表哥豪邁一笑,「好說好說!我早就看李順菊不順眼了,聯名書的事,我替你辦了!」   聯名書這玩意兒雖然不具有實質效應,但是多少還是有點用處的。   再加上是李順菊那邊的親屬籤寫的聯名書,那意義可就不一樣了。   至於用不用得上,那倒是無所謂,用舒英輝的話來說,有備無患嘛。   等賓客們吃完飯後,舒英輝還替劉毅退還了賓客的份子錢,這事一直從中午搞到下午。   沒辦法,總有一兩個不要臉的王八蛋想要來冒領,或者就是明明隨禮是500塊,非要報個600。   無奈之下舒英輝只能拿著紅本挨個點名發錢。   終於退完了最後一個客人的份子錢,舒英輝一陣頭大,「這些王八蛋,真不要臉啊!」   此時劉毅也走了過來,遞給舒英輝一個小背包,「裡面是12萬,我給你湊了個整,多出來的8000算你的辛苦費。」   舒英輝將背包收下,其實他始終覺得這錢他拿的不心安,自始至終他就沒出啥力,反而就是出了個主意。   而且這主意,是個人都能想得到。   「接下來就交給我了,你什麼都不用管了,安心去打官司就行了,這事才剛剛開始呢。」   劉毅點了點頭,隨後離開了酒店,雖然他出了口惡氣,但是他始終高興不起來。   ……   就像舒英輝說的,這事才剛剛開始。   李順菊一行人被帶到了局子裡,其他人全部被拘留7—15天不等,只有李順菊一個人被放了出來。   原因就是,根據酒店監控記錄的顯示,李順菊才是被圍毆的那一個,所以僅僅是接受了批評教育就被放了出來。   而他的父親李剛,因為那暴擊的一拳,很有可能面臨判刑,具體得看梁國龍的傷情鑑定。   此時的李順菊狼狽的走在街頭,她身上只穿了一件穿婚紗用的束身衣,腳上甚至連鞋子都沒有。   其實也有人為她提供了衣服褲子以及鞋子,只是這些東西都被李順菊給扔了。   她沒有選擇回家,而是走到了一處橋邊,她站在橋頭,原本想要跳下去一死了之的,可是看著湍急的河水,她又打了退堂鼓。   冷風打在她的身上,而她身上的衣服並不保暖,只能躲在牆角處瑟瑟發抖。   她恨!她恨劉毅,恨劉毅為什麼不老老實實的完成婚禮,好好過日子不就完了嗎!   明明自己都打算婚後從良了!   她恨!她恨張文麗,作為閨蜜不幫她就算了,還夥同親戚來圍毆自己!   自己不過是睡了她老公而已,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她恨!她恨那個騙了她彩禮錢的惡棍,明明說好給了錢,照片就不會流傳出來的!   自己那麼相信他!   她恨!她恨自己的母親劉芳,為什麼在她被打的時候,還站在臺下冷眼旁觀!   不管怎麼說,自己也是她的女兒啊!   她恨!她恨自己的父親李剛!明明梁國龍是來幫她的,居然被父親一拳給打趴下了!   她恨!她恨世界上的所有人!   為什麼!為什麼全世界都要跟我作對?   明明,我只是個柔弱的女孩子

# 第16章:婚禮結束

「呸…!」

  「呸!呸!」

  「呸!呸!呸……」

  最終這場口水大戰以李順菊失敗而收場。

  沒辦法,對方四五個女人一起對著李順菊吐口水,雙拳難敵四手。

  僅僅一會功夫,李順菊全身上下都被吐滿了濃痰。

  而李順菊嘴裡最後一點口水也吐完了,現在她只覺得口乾舌燥。

  這讓李順菊又驚又怒,就在她想抄起酒瓶打人的時候,警察來了,是酒店工作人員報的警。

  這下臺下的吃瓜群眾不樂意了,好戲明明才剛要開始。

  「早不來晚不來,偏偏高潮的時候來了!」

  「砸啊!先把那原配砸死了再說啊!」

  「鬧歸鬧,打歸打,飯菜總得上啊!這酒店後廚幹什麼吃的!」

  往往看熱鬧的人,總是不嫌事大,反正又跟自己沒關係……

  最終李順菊、李剛、張文麗及其七大姑八大姨通通被警方給帶走了,倒地不起的梁國龍則是被遲遲趕來的救護車給拖走了。

  其實這場鬧劇當屬梁國龍最慘,滿臉都是抓痕,臉上都是鮮血,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就連救護人員來的時候都嚇了一跳,心想這小子不是死了吧?

  此時宴會廳中又響起了聲音,「各位尊敬的親朋好友,作為主人劉毅的朋友,我代表主人向大家道個歉!」

  「現在早已經過了飯點,想必大家都餓了吧,現在就通知酒店方上菜,請大家吃了飯再離開。」

  「至於大家因為婚禮所隨的份子錢,屆時會如數退還給大家。」

  聽到這些話,原本打算離去的賓客大部分又折返回來了,免費的飯,飯後還退還份子錢!

  傻子才不吃呢!

  等飯菜上齊後,眾人開始動筷,此時換上一身便裝的劉毅默默地走到了臺上,開始收拾臺上的一片狼藉。

  有人看到了劉毅那落寞的身影,不知為何卻產生了一絲同情。

  「誒,你說劉毅多好一個男人,怎麼就能遇到李順菊這種小仙女呢?」

  這位賓客僅是感嘆一句,他的身後突然就有人接話了,「劉毅婚前連李順菊的一根頭髮都捨不得碰,他想把第一次留在洞房花燭夜。」

  回答這位賓客的當然是舒英輝,此時他要做的就是遊走在眾人之間,宣傳劉毅的好。

  此時宴會廳又有其他桌的人說道:「劉毅這種人在這個年代算是很難得了,我要有閨女,一定嫁給他!」

  這時舒英輝又串了出來,「您沒有閨女,但是您可以想辦法呀,比如阿姨您的親朋好友的女兒,就像您說的劉毅這種男人,在這年代可不好找啊……」

  舒英輝此時為劉毅相起了親。

  另一桌的賓客又吐槽道:「28.8萬的彩禮!居然娶這麼一個玩意兒!作為李順菊的表哥,我都覺得恥辱!」

  「表哥說得是,所以到時候劉毅打官司的時候,麻煩表哥呼籲一下各位親戚,替劉毅在聯名書上籤個字,幫一幫這個可憐的孩子,我先敬表哥一瓶!」

  舒英輝拿起桌子上的那瓶紅酒,直接拿起瓶子一飲而盡。

  紅酒還能當啤酒喝?!

  「表哥,聯名書的事兒,就得靠你幫忙了啊!」

  李順菊表哥豪邁一笑,「好說好說!我早就看李順菊不順眼了,聯名書的事,我替你辦了!」

  聯名書這玩意兒雖然不具有實質效應,但是多少還是有點用處的。

  再加上是李順菊那邊的親屬籤寫的聯名書,那意義可就不一樣了。

  至於用不用得上,那倒是無所謂,用舒英輝的話來說,有備無患嘛。

  等賓客們吃完飯後,舒英輝還替劉毅退還了賓客的份子錢,這事一直從中午搞到下午。

  沒辦法,總有一兩個不要臉的王八蛋想要來冒領,或者就是明明隨禮是500塊,非要報個600。

  無奈之下舒英輝只能拿著紅本挨個點名發錢。

  終於退完了最後一個客人的份子錢,舒英輝一陣頭大,「這些王八蛋,真不要臉啊!」

  此時劉毅也走了過來,遞給舒英輝一個小背包,「裡面是12萬,我給你湊了個整,多出來的8000算你的辛苦費。」

  舒英輝將背包收下,其實他始終覺得這錢他拿的不心安,自始至終他就沒出啥力,反而就是出了個主意。

  而且這主意,是個人都能想得到。

  「接下來就交給我了,你什麼都不用管了,安心去打官司就行了,這事才剛剛開始呢。」

  劉毅點了點頭,隨後離開了酒店,雖然他出了口惡氣,但是他始終高興不起來。

  ……

  就像舒英輝說的,這事才剛剛開始。

  李順菊一行人被帶到了局子裡,其他人全部被拘留7—15天不等,只有李順菊一個人被放了出來。

  原因就是,根據酒店監控記錄的顯示,李順菊才是被圍毆的那一個,所以僅僅是接受了批評教育就被放了出來。

  而他的父親李剛,因為那暴擊的一拳,很有可能面臨判刑,具體得看梁國龍的傷情鑑定。

  此時的李順菊狼狽的走在街頭,她身上只穿了一件穿婚紗用的束身衣,腳上甚至連鞋子都沒有。

  其實也有人為她提供了衣服褲子以及鞋子,只是這些東西都被李順菊給扔了。

  她沒有選擇回家,而是走到了一處橋邊,她站在橋頭,原本想要跳下去一死了之的,可是看著湍急的河水,她又打了退堂鼓。

  冷風打在她的身上,而她身上的衣服並不保暖,只能躲在牆角處瑟瑟發抖。

  她恨!她恨劉毅,恨劉毅為什麼不老老實實的完成婚禮,好好過日子不就完了嗎!

  明明自己都打算婚後從良了!

  她恨!她恨張文麗,作為閨蜜不幫她就算了,還夥同親戚來圍毆自己!

  自己不過是睡了她老公而已,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她恨!她恨那個騙了她彩禮錢的惡棍,明明說好給了錢,照片就不會流傳出來的!

  自己那麼相信他!

  她恨!她恨自己的母親劉芳,為什麼在她被打的時候,還站在臺下冷眼旁觀!

  不管怎麼說,自己也是她的女兒啊!

  她恨!她恨自己的父親李剛!明明梁國龍是來幫她的,居然被父親一拳給打趴下了!

  她恨!她恨世界上的所有人!

  為什麼!為什麼全世界都要跟我作對?

  明明,我只是個柔弱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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