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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絲園·4,093·2026/3/27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111-1 處分權 一、基本概念 處分權,指權利人依法對物進行處置,從而決定物的命運或者價值體現的權能。它包括資產或者財產的轉讓、消費、分配、出售、封存、處理等方面的權利,可以決定舊物權的變更、轉移、消滅,同時決定新物權的設立,與實現收益權或者解除法鎖關係、實現債權有著很大的親和關係。 此項特別的原則性規定,由所有權關係法和佔有權關係法、使用權關係法、收益權關係法、處分權關係法規範與調整。特殊財產的處分,由所有制關係法規範與調整。因為處分權一般是在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基礎上形成的新權能,故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的保護與限制的法律規定適用於收益權的保護與限制。因為一些公共財產的處分是限制處分、禁止處分的物件,故需要由所有制關係法規範與調整。著重點在於區分有權處分與無權處分兩種不同性質的處分。 儘管是個末端的權能,很多時候是收益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如汽車的出售交付、房屋的出賣交接等,需要在處分權完成任務以後才能實現收益權。又如擔保財產經過拍賣、變賣或者折價處理後,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或完全受償權才能實現。多數情勢下處分權由所有權人享有,某些情勢下也可以使所有權與處分權分離,形成非所有權依法享有的處分權。信託式處分權,是主物權人與從物權人協作關係的處分權,則是所有權人委託他人處分其財產或者資產的中介式權利。 處分權的權利人,第一類指財產所有者的處分權人,這是最主要的處分權人。第二類是財產非所有者的處分權人。一是各種信託或者制度信託處分權人,包括國有、集體、公司資產的經營管理人,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的管理人員;二是人民法院,是為公私財產的司法處分權人;三是清算組。清算組對破產企業是作為該特定財產的出賣人。四是擔保物權人。擔保物權人在其債權未獲得清償的情勢下,可以將屬於他人的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並就變價款優先受償。 在大生產大分工大協作和大處分的情勢下,所有權人處分自己的財產往往是透過一些工人、職員和搬運者、運輸者等準權利人完成任務的。中介式處分權是大量存在的。法律條款確認的處分權,是財產所有權人對其財產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最終處理或者妥善安置的權利,即決定財產在事實上或者法律上命運的權利,忽略了許多細節的、中介式的處分權。 普通物權法之處分權是相對自由的普通財產處分權,處分權人可以自主地並有選擇性地變更、轉移、消滅其財產。 擔保物權法之處分權是是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約束的擔保財產處分權。抵押權人是從處分權人、抵押人是主處分權人,質權人與出質人是共同處分權人,留置權人是主處分權人、債務人是從處分權人,基本上是限期、限量和有針對性的處分的。 制度物權法之處分權是嚴格的特殊財產處分權,公權力機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在在各自的許可權範圍內變更、轉移、消滅或者分配、消費其財產,為了防止處分公共財產的不法與不公行為,從行政法、行政經濟法等國有資產管理法、集體資產管理法中作出了許多硬性規定,對於失職瀆職和侵權侵財者設定了多種處罰甚至於刑罰手段。 處分,是權利人對其財物於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最終處置,以及權利的移交。處分權,一般為所有權人所享有,特定情勢下可以為信託所有權人或者留置權人所行使,主物權人可以與從物權人共同行使。一般而論,動產的、未登記財產的處分權可以從容行使,不動產的、登記財產的處分權應當從嚴行使。任何單位與個人處分國家、集體的財產特別是產權股權一定要慎重,畢竟普通法意義上的處分基本適用於一般財產的處分,特別法包括憲法、自然資源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意義上的處分適用於專屬財產、專有財產和專控財產的處分。 簡言之,普通物權法或者擔保物權法上的處分與制度物權法上處分,意義上是不相同的,行使處分權的辦法也有所不同。 處分物,意味著將標的物轉讓,或者將之變更、消滅,所有權人從此喪失所有權。處分物的目的,或者是為了獲利、收益,或者是為了減少損失、將此物權抵償其他物權、將此物權抵償債權、將此物權抵償擔保物權、抵償股權,或者是為了將此物權抵償其他的物權。 二、幾種型別 處分,是指財產所有權人對其財產在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最終處置。處分權一般由所有權人行使,在某些情勢下也可以委託他人行使。 處分物的目的不同,意義和效果也就不同。 1.常規和非常規狀態下的處分權 常規狀態的處分權,即經常性的部分資產處分權,主要是指每個企業內部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使用資產的處置和變動的權利。包括:(1)企業的廠房、裝置、生產工具、原材料、燃料及成品、半成品等有形資產的處分權,以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不動產的處分權;(2)企業的技術、工藝、專利權、商標權和商譽權等無形資產的處分權;(3)企業的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的處分權;(4)其他歸企業擁有的部分資產的處分權。以上所指的是生產領域的處分權。除此之外,還有消費領域、分配領域或者國家機關、公民個人等方面的部分資產處分權,此處從略。 非常規狀態下的處分權,即特殊性的整體資產處分權,主要是指某個企業整體資產處分權。包括:(1)決定資產整體在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管理主體之間轉讓的權利;(2)企業資產的經營形式和企業組織制度的變更方面的權利,如企業實行兼併、分立、聯營、股份經營等。(3)決定企業資產產權命運的重大變動的權利,如企業的破產、清算、歇業和關、停、並、轉等。以上的整體資產處分權,均不同程度地帶有制度物權法色彩,主要由企業國有資產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規範與調整。以上所指的是生產領域的處分權。除此之外,還有消費領域、分配領域或者國家機關、公民個人等方面的整體資產處分權,此處從略。 2.正常和非正常狀態下的處分權 正常狀態的處分,是指所有權人有目的的故意透過處分物來獲取收益。所有權人處分的動機、計劃、步驟、措施、程式、程度、結果都屬正常,處分權也得體,都符合法律的規定和雙方當事人的意願,符合公序良俗。類似的處分可以經常性、週期性、長久性地進行。如房地產商將蓋的房屋故意賣掉,企業主將產品故意賣掉,其他所有權人故意將自己的財產賣掉,股票所有權人將股票拋掉,所有權人將自己的財物抵押掉等等,這些都屬於正常狀態的處分。處分自己的所有權,是為了得到另外的所有權,為了得到貨幣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的所有權。 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是指所有權人不是有目的的故意透過處分物來獲取收益,而是為了避免或者減少物的損失、物權的損失,或者是為了彌補其他方面的損失而忍痛割愛,或者是有其他什麼目的而處分好好的物。所有權人處分的動機、計劃、步驟、措施、程式、程度、結果都屬於不正常。如有的企業虧損嚴重,欠下銀行大筆債務,忍痛割愛將廠房、機械裝置都賣掉了,賣廠房、賣裝置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如有的人吸毒、賭博,結果債臺高築,忍痛割愛將自己家裡的房屋賣掉抵債,這也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有的人為了做實業,將自己的財產抵押給銀行貸款,結果生意虧本,債臺高築,忍痛割愛將自己的財產賣掉抵債,這也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這些都屬於非正常狀態的處分。處分自己的所有權,不是為了得到另外的所有權,也不是為了得到貨幣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的所有權,而是迫不得已而為之。 以上兩種處分方式,如果連非正常狀態的自主處分權也算作正常狀態的處分權的話,那麼,還有其他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被侵權狀態下的處分權。 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自主自為的處分權。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非自主非自為的處分權。 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他主他為的處分權,或者說是被動的處分權。大致情形有以下幾種: 一是所有權或者自主處分權受到很大限制時的情形。如農村的城鎮化建設迫使農民的土地被政府徵收,農村個人的房屋被政府拆遷,此種情況下,處分土地和房屋的權利實際上被政府代替,農民的自主處分權變成了他主處分權。此類情形,在城市裡也有。如城市居民的自有產權房屋被政府徵收而拆遷,被拆遷戶的處分權也被政府所代替,也很被動。 二是所有權人的財產被抵押失敗以後的情形。如有的企業或者個人為了融資,向銀行抵押貸款,當抵押貸款不能如期奉還以後,銀行透過一定程式將所抵押物拍賣掉。此種情況下,原所有權人因貸款失誤而喪失了自主處分權,實際上由銀行代替所有權人行使了處分權。 三是所有權人的財產被強制剝奪以後的情形。如某貪官被法院判處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該貪官的房屋、汽車、家用電器等大小物品改由法院執行局來主持拍賣。此種情況下,某貪官的財產處分權已經被法院完全代替,原所有權人(貪官)完全喪失了處分權。 以上三種情形,是主要情形,可能還有其他的情形。僅舉三例,便可證實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他主他為的處分權,或者說是被動的處分權。這是在所有許可權制論或者處分許可權制論背景下的另類處分與處分權。 眾所周知,“所有權權能生效的前提”,中心詞有“依法”的關鍵詞。“依法”的含義很廣泛。 從正面講,有依法設立、變更、轉讓和處分所有權,依法確認、保護和利用所有權,依法確認、保護和利用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依法確認、保護和利用各種型別的物權等等。 總體上,“依法”應當包括依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或者說,“依法”應當包括依普通法或者民商法、依特別法或者憲法、行政法、專門法。 從側面講,有依法限制設立、變更、轉讓和處分所有權,依法限制確認、保護和利用所有權,依法限制確認、保護和利用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依法限制確認、保護和利用各種型別的物權,依法剝奪刑事犯罪分子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等等。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39條 相關名詞:【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 字數: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一切從現在開始hold住物權法精髓 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宏觀物權法的奠基石 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全世界物權法愛好者的良師益友 1000萬字的尚方寶劍 從博士後到到中小學文化者的貼身保鏢 世界上內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權法鉅著 中國品牌 中國正能量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解析物權法》 好書齊欣賞 潤物細無聲 啟動防火牆 遁入物權門 請瀏覽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111-1

處分權

一、基本概念

處分權,指權利人依法對物進行處置,從而決定物的命運或者價值體現的權能。它包括資產或者財產的轉讓、消費、分配、出售、封存、處理等方面的權利,可以決定舊物權的變更、轉移、消滅,同時決定新物權的設立,與實現收益權或者解除法鎖關係、實現債權有著很大的親和關係。

此項特別的原則性規定,由所有權關係法和佔有權關係法、使用權關係法、收益權關係法、處分權關係法規範與調整。特殊財產的處分,由所有制關係法規範與調整。因為處分權一般是在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基礎上形成的新權能,故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的保護與限制的法律規定適用於收益權的保護與限制。因為一些公共財產的處分是限制處分、禁止處分的物件,故需要由所有制關係法規範與調整。著重點在於區分有權處分與無權處分兩種不同性質的處分。

儘管是個末端的權能,很多時候是收益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如汽車的出售交付、房屋的出賣交接等,需要在處分權完成任務以後才能實現收益權。又如擔保財產經過拍賣、變賣或者折價處理後,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或完全受償權才能實現。多數情勢下處分權由所有權人享有,某些情勢下也可以使所有權與處分權分離,形成非所有權依法享有的處分權。信託式處分權,是主物權人與從物權人協作關係的處分權,則是所有權人委託他人處分其財產或者資產的中介式權利。

處分權的權利人,第一類指財產所有者的處分權人,這是最主要的處分權人。第二類是財產非所有者的處分權人。一是各種信託或者制度信託處分權人,包括國有、集體、公司資產的經營管理人,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的管理人員;二是人民法院,是為公私財產的司法處分權人;三是清算組。清算組對破產企業是作為該特定財產的出賣人。四是擔保物權人。擔保物權人在其債權未獲得清償的情勢下,可以將屬於他人的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並就變價款優先受償。

在大生產大分工大協作和大處分的情勢下,所有權人處分自己的財產往往是透過一些工人、職員和搬運者、運輸者等準權利人完成任務的。中介式處分權是大量存在的。法律條款確認的處分權,是財產所有權人對其財產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最終處理或者妥善安置的權利,即決定財產在事實上或者法律上命運的權利,忽略了許多細節的、中介式的處分權。

普通物權法之處分權是相對自由的普通財產處分權,處分權人可以自主地並有選擇性地變更、轉移、消滅其財產。

擔保物權法之處分權是是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約束的擔保財產處分權。抵押權人是從處分權人、抵押人是主處分權人,質權人與出質人是共同處分權人,留置權人是主處分權人、債務人是從處分權人,基本上是限期、限量和有針對性的處分的。

制度物權法之處分權是嚴格的特殊財產處分權,公權力機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在在各自的許可權範圍內變更、轉移、消滅或者分配、消費其財產,為了防止處分公共財產的不法與不公行為,從行政法、行政經濟法等國有資產管理法、集體資產管理法中作出了許多硬性規定,對於失職瀆職和侵權侵財者設定了多種處罰甚至於刑罰手段。

處分,是權利人對其財物於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最終處置,以及權利的移交。處分權,一般為所有權人所享有,特定情勢下可以為信託所有權人或者留置權人所行使,主物權人可以與從物權人共同行使。一般而論,動產的、未登記財產的處分權可以從容行使,不動產的、登記財產的處分權應當從嚴行使。任何單位與個人處分國家、集體的財產特別是產權股權一定要慎重,畢竟普通法意義上的處分基本適用於一般財產的處分,特別法包括憲法、自然資源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意義上的處分適用於專屬財產、專有財產和專控財產的處分。

簡言之,普通物權法或者擔保物權法上的處分與制度物權法上處分,意義上是不相同的,行使處分權的辦法也有所不同。

處分物,意味著將標的物轉讓,或者將之變更、消滅,所有權人從此喪失所有權。處分物的目的,或者是為了獲利、收益,或者是為了減少損失、將此物權抵償其他物權、將此物權抵償債權、將此物權抵償擔保物權、抵償股權,或者是為了將此物權抵償其他的物權。

二、幾種型別

處分,是指財產所有權人對其財產在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最終處置。處分權一般由所有權人行使,在某些情勢下也可以委託他人行使。

處分物的目的不同,意義和效果也就不同。

1.常規和非常規狀態下的處分權

常規狀態的處分權,即經常性的部分資產處分權,主要是指每個企業內部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使用資產的處置和變動的權利。包括:(1)企業的廠房、裝置、生產工具、原材料、燃料及成品、半成品等有形資產的處分權,以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不動產的處分權;(2)企業的技術、工藝、專利權、商標權和商譽權等無形資產的處分權;(3)企業的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的處分權;(4)其他歸企業擁有的部分資產的處分權。以上所指的是生產領域的處分權。除此之外,還有消費領域、分配領域或者國家機關、公民個人等方面的部分資產處分權,此處從略。

非常規狀態下的處分權,即特殊性的整體資產處分權,主要是指某個企業整體資產處分權。包括:(1)決定資產整體在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管理主體之間轉讓的權利;(2)企業資產的經營形式和企業組織制度的變更方面的權利,如企業實行兼併、分立、聯營、股份經營等。(3)決定企業資產產權命運的重大變動的權利,如企業的破產、清算、歇業和關、停、並、轉等。以上的整體資產處分權,均不同程度地帶有制度物權法色彩,主要由企業國有資產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規範與調整。以上所指的是生產領域的處分權。除此之外,還有消費領域、分配領域或者國家機關、公民個人等方面的整體資產處分權,此處從略。

2.正常和非正常狀態下的處分權

正常狀態的處分,是指所有權人有目的的故意透過處分物來獲取收益。所有權人處分的動機、計劃、步驟、措施、程式、程度、結果都屬正常,處分權也得體,都符合法律的規定和雙方當事人的意願,符合公序良俗。類似的處分可以經常性、週期性、長久性地進行。如房地產商將蓋的房屋故意賣掉,企業主將產品故意賣掉,其他所有權人故意將自己的財產賣掉,股票所有權人將股票拋掉,所有權人將自己的財物抵押掉等等,這些都屬於正常狀態的處分。處分自己的所有權,是為了得到另外的所有權,為了得到貨幣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的所有權。

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是指所有權人不是有目的的故意透過處分物來獲取收益,而是為了避免或者減少物的損失、物權的損失,或者是為了彌補其他方面的損失而忍痛割愛,或者是有其他什麼目的而處分好好的物。所有權人處分的動機、計劃、步驟、措施、程式、程度、結果都屬於不正常。如有的企業虧損嚴重,欠下銀行大筆債務,忍痛割愛將廠房、機械裝置都賣掉了,賣廠房、賣裝置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如有的人吸毒、賭博,結果債臺高築,忍痛割愛將自己家裡的房屋賣掉抵債,這也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有的人為了做實業,將自己的財產抵押給銀行貸款,結果生意虧本,債臺高築,忍痛割愛將自己的財產賣掉抵債,這也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這些都屬於非正常狀態的處分。處分自己的所有權,不是為了得到另外的所有權,也不是為了得到貨幣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的所有權,而是迫不得已而為之。

以上兩種處分方式,如果連非正常狀態的自主處分權也算作正常狀態的處分權的話,那麼,還有其他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被侵權狀態下的處分權。

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自主自為的處分權。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非自主非自為的處分權。

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他主他為的處分權,或者說是被動的處分權。大致情形有以下幾種:

一是所有權或者自主處分權受到很大限制時的情形。如農村的城鎮化建設迫使農民的土地被政府徵收,農村個人的房屋被政府拆遷,此種情況下,處分土地和房屋的權利實際上被政府代替,農民的自主處分權變成了他主處分權。此類情形,在城市裡也有。如城市居民的自有產權房屋被政府徵收而拆遷,被拆遷戶的處分權也被政府所代替,也很被動。

二是所有權人的財產被抵押失敗以後的情形。如有的企業或者個人為了融資,向銀行抵押貸款,當抵押貸款不能如期奉還以後,銀行透過一定程式將所抵押物拍賣掉。此種情況下,原所有權人因貸款失誤而喪失了自主處分權,實際上由銀行代替所有權人行使了處分權。

三是所有權人的財產被強制剝奪以後的情形。如某貪官被法院判處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該貪官的房屋、汽車、家用電器等大小物品改由法院執行局來主持拍賣。此種情況下,某貪官的財產處分權已經被法院完全代替,原所有權人(貪官)完全喪失了處分權。

以上三種情形,是主要情形,可能還有其他的情形。僅舉三例,便可證實非正常狀態的處分權是他主他為的處分權,或者說是被動的處分權。這是在所有許可權制論或者處分許可權制論背景下的另類處分與處分權。

眾所周知,“所有權權能生效的前提”,中心詞有“依法”的關鍵詞。“依法”的含義很廣泛。

從正面講,有依法設立、變更、轉讓和處分所有權,依法確認、保護和利用所有權,依法確認、保護和利用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依法確認、保護和利用各種型別的物權等等。

總體上,“依法”應當包括依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或者說,“依法”應當包括依普通法或者民商法、依特別法或者憲法、行政法、專門法。

從側面講,有依法限制設立、變更、轉讓和處分所有權,依法限制確認、保護和利用所有權,依法限制確認、保護和利用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依法限制確認、保護和利用各種型別的物權,依法剝奪刑事犯罪分子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等等。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39條

相關名詞:【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

字數: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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