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5章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764-2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絲園·4,123·2026/3/27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764-2 質權放棄 一、基本理念 1.質權放棄 質權放棄,即質權人因主觀或者客觀原因主動放棄質權的行為,一般屬於單方面提前解除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的行為。這種行為,是質權人因放棄享有質權優先於普通債權人就質物優先受清償的權利,將導致質權關係和質權法鎖關係消滅,將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回覆到普通法鎖關係、信託關係,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基本法鎖關係受主債權鎖定而不變。如果有其他擔保人為債務人的質押財產擔保或者保證,於質權放棄時,可以免除其質權法鎖關係的信託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質權的設立、變更主要由質權人的意思表示而設立,質權的主動解除主要由質權人本身的原因而解除。當質權人以放棄質權的方式而消滅質權時,如果沒有瘕疵,不違反法律規範,法律予以認定。質權人可以單方面放棄質權,無須經過出質人同意才成行。出質人對此合理放棄的,亦無追及權和溯及力。 質權放棄也要合乎行為規範,質權人不能逾越質權放棄的限制條件而濫用權利。 2.質權放棄的徵候 第一,質權放棄是自作自受的。 質權人放棄質權,是質權人之質權自主權份內的事情,其他人無權過問。但質權人有向出質人、保證人等關係人履行告知的義務。屬於出質人信託責任不落實的原因而導致放棄質權的,更是不待言說。這種行為會直接導致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的解除。如果有保證人擔保,同樣地會解除其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 質權人因自己的原因主動放棄質權,同樣是屬於沒有完成質權的信託責任的行為,將以喪失質權的優先受償權為代價。其他擔保物權人可以從此獲得優先受償權,保證人並可因此獲得免除擔保責任的待遇。但保證的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質權人放棄質權,其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因為質物太多、佔用面積太大等不好保管,質權人感到很厭煩,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質物容易被盜被搶,容易發生黴變鏽變,以及易燃易爆等不好保管,質權人感到很緊張,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缺乏質物保管經驗,缺乏人力物力支援,質權人感到力不從心,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自然災害頻仍,對於質權人保管質物的環境壓力和心理壓力承受不起,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質權人覺得質押擔保沒有什麼意思,乾脆改為一般的債權債務法鎖關係算了,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大多數情勢下是因為質權人被迫無奈才中途放棄質權。 第二,質權放棄是權利與義務打包放棄。 所謂質權放棄,亦稱質權人放棄質權,包括質權人放棄自己享有的對於質押財產的佔有控制權、質物的保管權、質物的保全請求權、孳息的收取權、承諾或意定的轉質權、特定情勢下對質物的特別處分權,以及屆時對於就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的優先受償權、在未完全清償債權條件下對於保證人提供保證金的優先受償權等等階段性和綜合性的權利。因為質權是起核心作用的主權利,包圍著一系列的從權利與衛星權利,故質權有“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蝴蝶效應,質權人一旦放棄質權,其他相關的權利就得放棄。 質權附著了一系列的大小權利,這些權利中附著了大大小小的義務。當質權為有物權和有義務時,其他的權利也會先後設立大大小小的有物權和有義務;當質權為無物權和無義務時,其他的權利也會先後設立大大小小的無物權和無義務。因此,質權和質權義務均有“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蝴蝶效應。故質權人一旦放棄質權,其他相關的權利就得放棄,一些義務也可以跟著勾銷。 第三,質權放棄是有條件的放棄。 質權人放棄質權,就是單方面違約了。因為這是擔保合同,是質權人自願放棄權利為代價的,對於其他關係人沒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故在這裡可以不追究質權人單方面違約的責任。當然,這在普通合同關係中往往是不允許這樣開恩的,普通合同關係中的違約者往往是要負違約責任的。在這裡,合同法的有些規定不一定符合擔保合同法的一些規定,不能將兩種不同性質和功能作用的合同混淆適用。 質權人有權處分與放棄質權,當質權人以放棄的方式處分質權時,應當符合法律的規範,應當受擔保物權法規範與適當調整。(1)質權人中途放棄質權,應當尊重其他關係人的知情權,應當向其他人明示或履行告知的義務。明示得采取書面通知的形式。如果是公證或者登記了的質權,放棄質權後應當登出質權登記。(2)質權人應當尊重出質人及時清償債權的請求權。故意不行使質權或者怠於行使質權的,已經構成對於出質人的不敬與妨害事實,不能推定為放棄質權,甚至於要承擔“不作為”的民事責任。(3)質權人應當尊重保證人的豁免權。質權人不得自個兒或者夥同他人專門選擇保證金清償債權而故意質押財產的擔保,這種行為是無效的。(4)質權人主動交還質物,也應當視為是放棄質權人的意思表示,而無論其是什麼原因。(5)質權放棄後又反悔的,原則上不允許恢復質權擔保關係和法鎖關係。(6)質權人以放棄的方式處分質權,是單方面更改法鎖關係的行為,無需取得出質人的同意,但對於出質人有告知和返還質押財產的義務。(7)質權因質權人放棄而歸於消滅,其質押擔保物權關係、信託關係、法鎖關係、合同關係和對世關係一併解除。但質押擔保法鎖關係可以更改為抵押擔保法鎖關係或者普通法鎖關係,以其他方式清償債權債務。 二、質權放棄的限制 質權人可以單方面放棄質權,但不是無條件地可以放棄質權。為了防止質權人放棄質權獲取不當利益或者對於出質人有妨害事由的發生,應當對於質權放棄的行為加以限制。限制,就是分清有物權與零物權、有信託責任和無信託責任的範圍與界限,以便於定分止爭。 質權放棄的限制,法律並無專門條款的規定,但可以參照類似的規定來實行。 其一,限制的時間界限。應當是以出質人履行債務期屆滿與否為標誌。未屆滿的,質權人可視滿足條件情況放棄質權;已屆滿的,質權人於債務清償期間不得單獨放棄質權,除非出質人沒有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 其二,限制的情節界限。應當是以是否達到質權實現的成熟條件為依據。夠條件實現質權、清償債權的,並且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的,質權人不得單獨放棄質權;否則,質權人可以單獨放棄質權。 以上限制界限是基本要領。具體說來,應當遵守以下操作規程: 1.質權人放棄質權應當明示 質權人放棄質權,儘管是質權人自己份內的權利所能及的事情,但不能否認與原質權的法鎖關係、信託關係、合同關係、對世關係還有些牽連,不能否認出質人應有的質押財產所有權人的地位。完全的、絕對的單方面放棄質權,是隻要權利而不履行義務的行為,這是法律不能允許的行為,是無效行為。 本條款設定的質權放棄限制條件之一,就是要求質權人放棄質權應當明示。這裡的“應當”,包含了在滿足要求的條件下“必須”的意思。明示,是向出質人和其他擔保人通氣,說明不再運用質權的辦法來清償債權,並且應當以書面形式在質押合同上向出質人和其他擔保人簽字確認,並及時返還質物予出質人,予以公開明示。這個程式,是不可或缺的,儘管是一個細節。否則,對於出質人和其他擔保人造成損害的,需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明示是質權放棄生效的一個必要條件,但不是唯一的條件。關鍵在於質權人要符合質權放棄的行為規範。質權人放棄質權後又反悔的,一般原則上是不允許的。 質押期間質權人主動交還質物,並且已經明示,應當認定為是放棄質權的意思表示。出質人債務履行期滿,質權人主動交還質物並且已經明示的,不屬於質權放棄範圍之列。 2.質權不能無釐頭放棄 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或怠於行使質權,不能推定為質權人放棄質權合乎法律規範與行為規範。違反規範化的質權放棄,屬於無釐頭放棄,應當加以限制。 無釐頭放棄及限制,指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或怠於行使質權,既佔有質物又不行使質權,會致使出質人喪失質押財產擇時交易的良機,導致質物價值精神磨損與交易機會損失。無釐頭,本義就是當事人做事不講法式與法度,也不度量利害關係,往往做得過火與過頭,欲速則不達。無釐頭放棄就是過火的放棄,單方面不受任何約束的放棄,結果是錯誤的、有瘕疵的放棄,容易對於出質人、其他擔保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上損害。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或怠於行使質權,就是典型的無釐頭放棄質權,這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因為質權人及時應出質人要求行使行使質權是一項義不容辭的義務。 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及限制,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認識:其一,債務履行期屆滿且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而質權人故意拖延時間不行使質權,這是不能允許放棄質權的。其二,如果債務履行期未滿,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要分清兩種情形來對待:一是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的。質權人有證據表明提前實現質權沒有意義,證明該項質押財產於近期內並無太大的波動痕跡,而且長期佔有質押財產相當的難以保管等,應當允許質權人放棄質權。二是質權人不應當放棄質權。出質人有證據表明提前實現質權很有意義,所對應的質押財產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及時交易可以獲得充足的清償債務的價款,且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此時質權人從大局出發,不應當放棄質權。 質權人怠於行使質權及限制,實際上與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及限制基本相當。前者是行為認定,後者是性質認定。行為認定,是對於質權人不行使質權行為的認定,有些行為可以與怠於行使質權掛鉤,有些則不能這樣掛鉤,關鍵在於質權人放棄質權是否合適,是否合乎放棄的行為規範。具體辦法,可參照“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及限制”的推論來判斷,合乎條件的是質權人放棄質權的“有物權”,不受質權信託關係的影響。否則,不合乎條件的是質權人放棄質權的“零物權”,要受質權信託關係的制約。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218條 相關名詞: 〖質權放棄後其他擔保人責任減免原則〗 字數: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一切從現在開始hold住物權法精髓 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宏觀物權法的奠基石 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全世界物權法愛好者的良師益友 1000萬字的尚方寶劍 從博士後到到中小學文化者的貼身保鏢 世界上內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權法鉅著 中國品牌 中國正能量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解析物權法》 好書齊欣賞 潤物細無聲 啟動防火牆 遁入物權門 請瀏覽創世中文網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電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764-2

質權放棄

一、基本理念

1.質權放棄

質權放棄,即質權人因主觀或者客觀原因主動放棄質權的行為,一般屬於單方面提前解除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的行為。這種行為,是質權人因放棄享有質權優先於普通債權人就質物優先受清償的權利,將導致質權關係和質權法鎖關係消滅,將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回覆到普通法鎖關係、信託關係,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基本法鎖關係受主債權鎖定而不變。如果有其他擔保人為債務人的質押財產擔保或者保證,於質權放棄時,可以免除其質權法鎖關係的信託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質權的設立、變更主要由質權人的意思表示而設立,質權的主動解除主要由質權人本身的原因而解除。當質權人以放棄質權的方式而消滅質權時,如果沒有瘕疵,不違反法律規範,法律予以認定。質權人可以單方面放棄質權,無須經過出質人同意才成行。出質人對此合理放棄的,亦無追及權和溯及力。

質權放棄也要合乎行為規範,質權人不能逾越質權放棄的限制條件而濫用權利。

2.質權放棄的徵候

第一,質權放棄是自作自受的。

質權人放棄質權,是質權人之質權自主權份內的事情,其他人無權過問。但質權人有向出質人、保證人等關係人履行告知的義務。屬於出質人信託責任不落實的原因而導致放棄質權的,更是不待言說。這種行為會直接導致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的解除。如果有保證人擔保,同樣地會解除其質權法鎖關係、信託關係。

質權人因自己的原因主動放棄質權,同樣是屬於沒有完成質權的信託責任的行為,將以喪失質權的優先受償權為代價。其他擔保物權人可以從此獲得優先受償權,保證人並可因此獲得免除擔保責任的待遇。但保證的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質權人放棄質權,其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因為質物太多、佔用面積太大等不好保管,質權人感到很厭煩,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質物容易被盜被搶,容易發生黴變鏽變,以及易燃易爆等不好保管,質權人感到很緊張,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缺乏質物保管經驗,缺乏人力物力支援,質權人感到力不從心,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自然災害頻仍,對於質權人保管質物的環境壓力和心理壓力承受不起,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有的是因為質權人覺得質押擔保沒有什麼意思,乾脆改為一般的債權債務法鎖關係算了,選擇了中途放棄質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大多數情勢下是因為質權人被迫無奈才中途放棄質權。

第二,質權放棄是權利與義務打包放棄。

所謂質權放棄,亦稱質權人放棄質權,包括質權人放棄自己享有的對於質押財產的佔有控制權、質物的保管權、質物的保全請求權、孳息的收取權、承諾或意定的轉質權、特定情勢下對質物的特別處分權,以及屆時對於就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的優先受償權、在未完全清償債權條件下對於保證人提供保證金的優先受償權等等階段性和綜合性的權利。因為質權是起核心作用的主權利,包圍著一系列的從權利與衛星權利,故質權有“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蝴蝶效應,質權人一旦放棄質權,其他相關的權利就得放棄。

質權附著了一系列的大小權利,這些權利中附著了大大小小的義務。當質權為有物權和有義務時,其他的權利也會先後設立大大小小的有物權和有義務;當質權為無物權和無義務時,其他的權利也會先後設立大大小小的無物權和無義務。因此,質權和質權義務均有“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蝴蝶效應。故質權人一旦放棄質權,其他相關的權利就得放棄,一些義務也可以跟著勾銷。

第三,質權放棄是有條件的放棄。

質權人放棄質權,就是單方面違約了。因為這是擔保合同,是質權人自願放棄權利為代價的,對於其他關係人沒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故在這裡可以不追究質權人單方面違約的責任。當然,這在普通合同關係中往往是不允許這樣開恩的,普通合同關係中的違約者往往是要負違約責任的。在這裡,合同法的有些規定不一定符合擔保合同法的一些規定,不能將兩種不同性質和功能作用的合同混淆適用。

質權人有權處分與放棄質權,當質權人以放棄的方式處分質權時,應當符合法律的規範,應當受擔保物權法規範與適當調整。(1)質權人中途放棄質權,應當尊重其他關係人的知情權,應當向其他人明示或履行告知的義務。明示得采取書面通知的形式。如果是公證或者登記了的質權,放棄質權後應當登出質權登記。(2)質權人應當尊重出質人及時清償債權的請求權。故意不行使質權或者怠於行使質權的,已經構成對於出質人的不敬與妨害事實,不能推定為放棄質權,甚至於要承擔“不作為”的民事責任。(3)質權人應當尊重保證人的豁免權。質權人不得自個兒或者夥同他人專門選擇保證金清償債權而故意質押財產的擔保,這種行為是無效的。(4)質權人主動交還質物,也應當視為是放棄質權人的意思表示,而無論其是什麼原因。(5)質權放棄後又反悔的,原則上不允許恢復質權擔保關係和法鎖關係。(6)質權人以放棄的方式處分質權,是單方面更改法鎖關係的行為,無需取得出質人的同意,但對於出質人有告知和返還質押財產的義務。(7)質權因質權人放棄而歸於消滅,其質押擔保物權關係、信託關係、法鎖關係、合同關係和對世關係一併解除。但質押擔保法鎖關係可以更改為抵押擔保法鎖關係或者普通法鎖關係,以其他方式清償債權債務。

二、質權放棄的限制

質權人可以單方面放棄質權,但不是無條件地可以放棄質權。為了防止質權人放棄質權獲取不當利益或者對於出質人有妨害事由的發生,應當對於質權放棄的行為加以限制。限制,就是分清有物權與零物權、有信託責任和無信託責任的範圍與界限,以便於定分止爭。

質權放棄的限制,法律並無專門條款的規定,但可以參照類似的規定來實行。

其一,限制的時間界限。應當是以出質人履行債務期屆滿與否為標誌。未屆滿的,質權人可視滿足條件情況放棄質權;已屆滿的,質權人於債務清償期間不得單獨放棄質權,除非出質人沒有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

其二,限制的情節界限。應當是以是否達到質權實現的成熟條件為依據。夠條件實現質權、清償債權的,並且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的,質權人不得單獨放棄質權;否則,質權人可以單獨放棄質權。

以上限制界限是基本要領。具體說來,應當遵守以下操作規程:

1.質權人放棄質權應當明示

質權人放棄質權,儘管是質權人自己份內的權利所能及的事情,但不能否認與原質權的法鎖關係、信託關係、合同關係、對世關係還有些牽連,不能否認出質人應有的質押財產所有權人的地位。完全的、絕對的單方面放棄質權,是隻要權利而不履行義務的行為,這是法律不能允許的行為,是無效行為。

本條款設定的質權放棄限制條件之一,就是要求質權人放棄質權應當明示。這裡的“應當”,包含了在滿足要求的條件下“必須”的意思。明示,是向出質人和其他擔保人通氣,說明不再運用質權的辦法來清償債權,並且應當以書面形式在質押合同上向出質人和其他擔保人簽字確認,並及時返還質物予出質人,予以公開明示。這個程式,是不可或缺的,儘管是一個細節。否則,對於出質人和其他擔保人造成損害的,需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明示是質權放棄生效的一個必要條件,但不是唯一的條件。關鍵在於質權人要符合質權放棄的行為規範。質權人放棄質權後又反悔的,一般原則上是不允許的。

質押期間質權人主動交還質物,並且已經明示,應當認定為是放棄質權的意思表示。出質人債務履行期滿,質權人主動交還質物並且已經明示的,不屬於質權放棄範圍之列。

2.質權不能無釐頭放棄

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或怠於行使質權,不能推定為質權人放棄質權合乎法律規範與行為規範。違反規範化的質權放棄,屬於無釐頭放棄,應當加以限制。

無釐頭放棄及限制,指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或怠於行使質權,既佔有質物又不行使質權,會致使出質人喪失質押財產擇時交易的良機,導致質物價值精神磨損與交易機會損失。無釐頭,本義就是當事人做事不講法式與法度,也不度量利害關係,往往做得過火與過頭,欲速則不達。無釐頭放棄就是過火的放棄,單方面不受任何約束的放棄,結果是錯誤的、有瘕疵的放棄,容易對於出質人、其他擔保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上損害。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或怠於行使質權,就是典型的無釐頭放棄質權,這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因為質權人及時應出質人要求行使行使質權是一項義不容辭的義務。

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及限制,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認識:其一,債務履行期屆滿且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而質權人故意拖延時間不行使質權,這是不能允許放棄質權的。其二,如果債務履行期未滿,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要分清兩種情形來對待:一是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的。質權人有證據表明提前實現質權沒有意義,證明該項質押財產於近期內並無太大的波動痕跡,而且長期佔有質押財產相當的難以保管等,應當允許質權人放棄質權。二是質權人不應當放棄質權。出質人有證據表明提前實現質權很有意義,所對應的質押財產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及時交易可以獲得充足的清償債務的價款,且出質人請求了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此時質權人從大局出發,不應當放棄質權。

質權人怠於行使質權及限制,實際上與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及限制基本相當。前者是行為認定,後者是性質認定。行為認定,是對於質權人不行使質權行為的認定,有些行為可以與怠於行使質權掛鉤,有些則不能這樣掛鉤,關鍵在於質權人放棄質權是否合適,是否合乎放棄的行為規範。具體辦法,可參照“質權人故意不行使質權及限制”的推論來判斷,合乎條件的是質權人放棄質權的“有物權”,不受質權信託關係的影響。否則,不合乎條件的是質權人放棄質權的“零物權”,要受質權信託關係的制約。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218條

相關名詞:

〖質權放棄後其他擔保人責任減免原則〗

字數: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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