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把油傘
葉璇開始極力的思索著脫離慕容樂的方法,想來想去,卻一點頭緒都沒有,慕容樂說的清楚,那方法的有效範圍是千里之內。千里之內啊!她必須要在一天加半個夜晚的時間裡跑出去整整一千里才能擺脫他。難度太大了。
可不跑,將來要怎麼辦啊,一旦到了西山軍營,那裡的守衛和戒備都很森嚴,那時候再想跑,便來不及了。如是進了皇宮,再要離開勢比登天啊!難不成她這輩子都只是個太監的命了?
任憑她如何苦思都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最後只能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
這次葉璇是被冰冷的雨絲沁醒的。睜開眼睛,入眼的是矇矇亮的天,和空中淅淅瀝瀝的雨絲。稍一動身體,突然發現身上不知何時蓋了一件斗篷。這是慕容樂唯一的一件斗篷。轉頭看了看慕容樂,他已經睡了。整個人都暴露在冰冷的雨絲中。葉璇的心劃過一絲溫暖和極其複雜的感覺。
深秋的雨是沁涼的,尤其是打在皮膚上的感覺,讓人異常的難受,好似皮膚都麻木了一般。
起了身將斗篷拿起走到樂樂的身邊,給他蓋在身上,又從包裡拿了一把油傘撐開在他的頭頂。說起來這傘還是二丫給準備的呢。想起二丫,葉璇的心裡再次湧起了濃濃的苦澀。也不知道這個丫頭現在怎麼樣了。
天色在這沁涼的雨絲中漸漸亮了起來。雨卻沒有一絲停止的痕跡。葉璇皺了皺眉頭,這樣下去可不行,不管怎麼說這裡是麥田,這雨這樣下個沒完,麥子都會打溼的,那樣再從麥地裡走,身體會更溼的。可惜他們沒有蓑衣。
“樂樂,樂樂,該起了,我們還要趕路的。”葉璇上前推醒了沉睡中的樂樂。至從夜裡那個慕容樂常出現之後,白天樂樂的睡眠明顯要增加很多。而且白天的樂樂經常會莫名的發呆,葉璇問他在想什麼時,樂樂都吶吶的說不出來,問急了才會說好像有人再和他說話,可是說了什麼他卻聽不清楚。
葉璇不知道這是不是精神分裂症的表現,但隨著樂樂白天發呆時間的加長,她便會越加憂心。
這會的樂樂在葉璇的一番推晃之下,才勉勉強強的醒了過來。理了理他身上的水珠。將斗篷給他穿好,又拿了包袱和袋子,將油傘交給樂樂撐著。兩人再次上了路。
雨慢慢大了起來,這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不大一會的功夫,兩人便被淋溼了。而且是裡外都溼透了。葉璇看著可憐兮兮的樂樂,心裡有些難過。說不清楚為什麼,每當面對白天的樂樂,她的心便會軟下來,而面對晚上那個冰冷如魔鬼般的慕容樂,又會有種強烈要逃離的決心。
這麥田眼見著不能走了,現在看來只能儘量上大路,然後尋找村子或者鎮店落腳,等雨停了再上路,或者買上兩件蓑衣也可。這樣想著,葉璇拉了樂樂朝著大路走。
當初他們為了躲避追兵,已經遠離了大路現在要繞回到大路上,走了足足一個多時辰。上了官道後,葉璇總算能鬆口氣。雨還在下著。兩人艱難的迎著雨在路上前行。不大一會,葉璇突然感覺頭頂的雨停了,而望向前方,還依然是淅淅瀝瀝的下著。
疑惑的仰頭,一方花油傘遮了頭頂的一小片天空。而身後卻是被雨水淋得眼睛都要睜不開的樂樂。
“樂樂,你這是幹嘛,快把傘拿過去,你自己遮了,乖,要不你會生病了。”葉璇急忙停下腳步,將傘推了回去。
“哥哥,用,樂樂不要。樂樂不要哥哥生病。”樂樂一臉的倔強,固執的將傘停在葉璇的頭頂。這一刻葉璇的眼眸溼潤了。看著眼前這個傻裡傻氣的小子。她突然感覺如果沒有夜裡的慕容樂,就這樣和這個傻小子一直在一起也不錯。這念頭剛一升出來,便被葉璇狠狠壓了下去。
怎麼能有這樣的念頭,自己前生所受的苦和折磨難道都忘了麼?男人是可以與你同困苦,卻不能共富貴的。男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如果相信男人的痴情不如相信母豬會上樹。這可是葉璇從前生自己和身邊同事朋友身上的經歷總結出來的至理名言。
葉璇想到這裡,一下子冷了聲音:“要你自己打,就自己打,你病了還要我照顧你。你照顧好你自己就成了。”言罷扭了頭再不理睬樂樂。
朝前走了一會,感覺那雨傘再沒有撐過來,這才稍微安了心。轉頭看向旁邊的麥田之際藉著眼角的餘光瞟了眼身後的樂樂。只見他撐著雨傘,撅著嘴神情異常的委屈。葉璇的心又是一軟,白天的他就像是個傻子,那情懷卻是最最真摯的。也正是這份真摯的情懷,讓葉璇的內心深處那最柔軟的地方漸漸在不知不覺中塌陷。
兩人又往前走了兩個多時辰,才遠遠的看到了遠處一個村落。雨越下越大了,頗有一副不下個幾天絕不甘心的架勢。看來要先找個地方躲躲雨 了。
葉璇拉著樂樂一路狂奔,用最快的速度到了那個小村子裡。
這村子看上去也不大,估計是不太可能有什麼旅店之類的了。葉璇選了一戶最裡面的人家,最裡面的住戶距離麥地較近,如果有什麼情況,可以第一時間鑽進麥地裡去。
葉璇讓樂樂等著,她上前去敲了敲門,時間不大,門吱呀一聲開了,開門的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人。那老人一見面前的兩個落湯雞,還沒等葉璇開口,便熱情的將兩人迎了進去。
“快進來,看你們兩個孩子怎麼被雨淋成了這個樣子,你們是過路的吧!瞧瞧,瞧瞧,天可憐見的。”老人的熱情讓葉璇稍稍放下了心,她和樂樂緊跟著進了院子。老人穿著蓑衣,將兩人讓進了屋子。又急忙去燒了熱水過來,給他們擦擦身子。
“這是我大兒子生前穿過的衣服,後來他得了暴病過世了,要是你們不嫌棄,就先換上,好歹也是件乾衣裳,總比溼嗒嗒的貼在身上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