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半瓶酒的啟迪
第二十四章 半瓶酒的啟迪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李明宇就這樣走到了市區。此時,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道路兩旁的路燈和霓虹燈把整個城市裝點成了不夜城。李明宇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再次來到了繁華的市中心。
此時,飢餓的肚子向他抗議了,幾乎是一整天沒吃東西了,有走了這麼長的路,是個人都會受不了。
終於,在這個情況下,李明宇恢復了一些神智,掏出錢買了幾個饅頭充飢。
不過,此時他雖然清醒了過來,但是自己的那一關並沒有過去。此刻他的內心依舊非常迷茫,沒有雄心壯志,甚至連動都懶得動。整個人就想如此的醉生夢死,苟且偷生。
越是這樣想,他越感覺自己的想法是對的。他本來就無牽無掛,更沒有人關心他,愛護他。他只是為了自己一個人活,是生是死,過得怎麼樣,全都與其他人無關,既然這樣,那他還奮鬥幹什麼呢?這般考慮過之後,李明宇給了自己一個正大光明墮落的理由。
於是,他用自己身上剩的錢買了一瓶酒。人都說一醉解千愁,他也想解解愁。
但是他的酒量實在是不行,一瓶酒還沒喝一半,就已經徹底的醉了過去。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
雖然醉酒是痛苦的,但是醉酒之後迷迷茫茫的狀態確是他最舒服的時候。在這個時刻,他不用考慮生活,不用考慮未來,甚至不用考慮自己。
於是,李明宇徹底愛上了酒這玩意。整天的醉生夢死,在哪裡醉倒,就睡在哪裡。就這樣,一直過了一個月。
這一個月裡,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錢,全都用來買了酒。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裡,他總共清醒的時間甚至不到十天。對於現在的他來說,時間簡直就是多餘品。
這天,李明宇難得的清醒了,因為沒有酒了。睜開迷濛的雙眼,強烈的太陽刺得他的眼睛根本就睜不開。好一會他才適應這種環境,緩緩的睜開了眼睛。
此刻,他正躺在一個橋洞裡。這個橋洞裡堆滿了垃圾,臭氣熏天。現在已經是盛夏時分,一群群的蒼蠅和蚊子把這裡當成了樂園。
但是,這些蚊子和蒼蠅卻從來不去招惹李明宇。不是他特殊,能讓蚊蟲避退,而是他身上的氣味連蒼蠅和蚊子都受不了。
一個月沒有洗澡再加上整日窩在垃圾堆裡的他,此刻身上已經形成一層厚厚的汙垢,原來的衣服也已看不出顏色,顯示出令人嘔吐的漆黑色。
此時的他頭髮又長有骯髒凌亂,頭髮全都結成一糾一糾的披在肩膀上。臉上也同樣汙穢不堪,一臉的鬍子,簡直比乞丐還乞丐。
“沒酒了,看來要去買點酒了!”李明宇打著哈欠,望著身邊的空酒瓶自言自語道。
說完,慢騰騰的站起來,一搖一晃的走出橋洞,向著最近的超市走去。看他走路搖搖晃晃的樣子,真擔心他會跌倒。不過,就算他摔死估計也沒有人問,想必在很多人眼裡,他這樣的人早就該死了吧。
李明宇所住的橋洞,離最大的超市並不遠,事實上橋洞裡的垃圾很多就是超市裡產生的。
慢慢悠悠的走到超市門口,李明宇卻遇到了阻礙,超市門口的敬畏2將他攔了下來。
“幹什麼?你們攔我幹什麼?”李明宇依然有些酒意的說道。
“這裡不是你這個要飯的來的地方,趕緊給我滾,滾得越遠越好!”門口的兩個衣裝周正的保安捂著鼻子遠遠的對李明宇說道。
“我是來買東西的,你們讓開!”
“買東西?我看你是偷東西吧!”其中一個保安冷笑道。這種事情他見得多了,不過其他的小偷都穿著的很正常,平時很難發現他們。
“誰是小偷了,你別亂冤枉好人啊,我可是用錢買東西!”李明宇故意把錢這個字說的很重。
“行啊,既然你說你用錢來買東西,那你把錢拿出來給我們看看啊!”其中一個保安抱著胳膊笑道。平時他們當保安都是很枯燥的,今天來了個小丑,他們又怎麼會放過這麼一個戲弄他的機會呢!
李明宇一聽,也來勁了,仔細的翻了翻他依舊髒亂不堪的衣服,還真讓他翻出來十塊錢。
得意的拿著十塊錢在兩個保安面前晃了晃,李明宇說道:“看到了嗎,這就是我的錢,這下知道我是來買東西的了吧啊!”
兩名保安頓時傻眼了,面面相覷,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既然李明宇拿出了錢,就說明他是顧客,他們不能攔著不讓顧客進去。但是以李明宇的樣子,如果讓他進去了,估計所有的客人都會被他嚇走,這樣的責任他們可擔不起。
就在這時,一個保安突然想到了一個辦法。大聲的對著旁邊進進出出的顧客叫喊道:“誰的錢丟了,誰的錢丟了!”
果然,他這麼一喊,很多人圍了過來。很多人都說自己的錢丟了,有的說丟了五十,有的說丟了一百,更離譜的是居然有人說他丟了一萬。
“看到了吧,你這錢肯定是偷來的!”這個小保安得意一笑,趾高氣揚的望著李明宇。
李明宇大怒,上去就要搶那十塊錢,可是他連走路都有些打晃,又怎麼能快過身強力壯的保安呢!還且還被他踹了一腳,李明宇當即就捂著肚子倒在地上。
“最看不起這樣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人!”
“是啊是啊,這樣的人簡直就是社會毒瘤,人民公害!”
“就是,絕大多數罪犯就是這些人!”
周圍的人,看到李明宇被踹倒在地,不但沒有同情他,反而對他指手畫腳的罵道。
李明宇仰著頭看著這些衣著光鮮的人們,聽著他們唾沫直飛的批判,心裡真是百感交集。
就在這時,一輛黑色賓士跑車停在了不遠處,發出了吱的一聲。很快,一個打扮時髦的年輕男子在身後一大堆的隨從人員的簇擁下緩步走進超市。
圍觀李明宇的人們頓時發生巨大騷亂,全都放棄了批判李明宇,一個個像瘋了一樣湧向那個年輕人,嘴裡還大叫著:“張若行,我愛你!”
事後李明宇才知道這個叫張若行的年輕男子是一個明星,今天是超市請他來表演的。
看看人家一身光鮮,被萬人簇擁,而自己則是一身邋遢,被人唾棄。李明宇自嘲的笑了笑,搖搖頭撿起混亂中被擠掉那十塊錢,拍了拍上面沾染的灰塵,站起身準備離開。既然這裡的人不賣酒給他,那他就到其他地方去。
就在這時,一個老婆婆從他面前經過。看她身上穿的衣服,顯然是一個清潔工。李明宇並沒有在意他,誰知就在他準備離開時,老婆婆的一句話讓他停了下來。
“如果你願意,你可以比那個張若行還要強!”
李明宇霍然轉過身,略顯迷茫的眼睛緊緊的盯著老婆婆。老婆婆淡然的用她渾濁的雙眼迎視著他。
突然,李明宇笑了。他怎麼能跟一個掃大街的老婆婆在這裡這麼幹耗著,搖了搖頭,抬步就要離開。
“年輕人,做什麼事都不可能一帆風順,更不可能一步登天,你所獲得的,必定與你所付出的相等。如果你連嘗試和努力都不去做的話,你永遠不可能進步!”老婆婆平淡的說道,樸實的話裡卻飽含人間至理。
自嘲一笑,李明宇說道:“努不努力,結果都是一樣的,我又何必為了這已知的,沒有希望的結果去努力呢?”
“小夥子,知道我為什麼在這裡打掃大街嗎?”老婆婆問道,順手從身邊的包裡拿出半瓶酒遞給他。
狐疑的接過酒,李明宇沒有立刻開啟它,而是對老婆婆問道:“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小夥子,你願意聽我講個故事嗎?”
李明宇默默點了點頭,隨後與老婆婆找了個陰涼的地方坐了下來。
“從前啊,有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天生麗質,又出身於書香門第。因此,到了她出嫁的年齡,上門提親的人簡直要把他家的門檻踏破。這些上門提親的人,非富即貴,更不缺少才子文豪。最後,在她的選擇下,嫁給了一位很有才的詩人,還生了一對兒女。”老婆婆緩緩說道,聲音悠長。
李明宇默然,雖然他不知道老婆婆說著故事有什麼寓意,但他還是耐性的聽了下去。
“可是,好景不長,不久她患了一種奇怪的病。這種病找遍了所有有名的醫生都瞧不好。而這種病還有傳染性,她的孩子與丈夫全都相繼染上了這種病。最後,他的丈夫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親手殺死了他們的孩子,之後自絕而亡。”老婆婆說著,眼角滾出兩行濁淚。
說到這裡,李明宇大概已經猜到了她說的是誰,這應該就是她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