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逛街

都市邪能公子·鬼爪·3,077·2026/3/26

第二十七章 逛街 鑫盛集團是全國有名的上市公司,它不僅廣泛涉獵服裝、能源、連鎖超市、汽車、房地產等行業,還是全國最大的藥品研製開發集團,在全國那是首屈一指的大公司。 說起鑫盛集團,就不得不說它背後的創始人。 沈剛本是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小子,父母早亡。後來獨自一人出來闖江湖,憑藉他過人的頭腦和手段,很快便賺到了第一桶金。隨後,他用這得之不易的第一桶金建立鑫盛集團,最終發展到現在的這個規模。 此次要保護的人物,就是沈剛的寶貝女兒:沈心蘭,現如今是炫海大學的學生。 老蕭一邊給李明宇介紹,一邊拿出照片讓他認識。 沈剛是一個不怒自威的中年人,正處於事業和人生高峰期的他無疑是意氣風發的。但是從他兩鬢的絲絲白髮可以看出,他的壓力也同樣不小。 照片上的沈心蘭是一位文靜美麗的女孩,一頭柔順的頭髮,小小的嘴唇,皮膚欺霜賽雪,一雙大眼睛如一潭深水一樣深不可測。 第一眼看到沈心蘭的照片,李明宇就被她的氣質吸引住了。這是一種看透一切而又淡然無比的氣質,是李明宇所從來沒有見過的。 “既然她家裡這麼有錢,那為什麼不請保鏢貼身保護,現在就算是厲害的女保鏢也是不少啊?”收回目光,平復了一下有些波動的心情,李明宇轉過頭問道。 “這件事說起來也挺有意思的,這個沈心蘭是沈剛唯一的寶貝女兒。從小到大,那是捧在手裡怕掉,含在嘴裡怕化。但是她偏偏和其他富二代不一樣,完全沒有那些人的驕橫之氣。無論是什麼事,從來都沒讓他父親操心過。”老蕭說道。 “你說這些跟她請不請保鏢有什麼關係?” 老蕭好整以暇的喝了口水道:“你先彆著急,聽我慢慢跟你講。” 正是因為她冰雪聰明,所以對她父親為她做的安排非常牴觸。從來不允許任何一個保鏢出現在她的周圍,哪怕是偷偷跟在她後面都不行。 她的父親為了她的安全也曾經做過很多努力,但是所有精心安排的保鏢全都沒有逃過她的法眼。最後,她的父親只能不了了之。 不過這次不同,沈剛不知道從哪裡得到訊息,說是有人要對他女兒下手。做了這麼多年的生意,結下的仇家肯定不少。因此,沈剛抱著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想法,請了老蕭他們這群人來當保鏢。 這沈剛和老蕭也算是老相識了,曾近委託老蕭他們辦過不少事,當然報酬也都很豐厚。因此,老蕭才答應了這次委託。 “既然這個沈心蘭能夠識破其他的保鏢,那我去的話,她不是一眼就看穿了?”李明宇擔心到。 “這個你放心,之所以她能清楚的分辨出哪些是保鏢,就是因為那些保鏢太專業了。根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樣,不被認出來才怪呢!你就不一樣了,你從來沒有做過保鏢,簡直和普通人沒有兩樣,只要你不要太多的接觸她,幾乎是很難暴露身份的!”老蕭解釋道。 李明宇點了點頭,老蕭所說不假,只要他小心一點,應該不會被發現,畢竟沈心蘭也只不過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姑娘,不可能什麼事都知道。 說到這裡,這次的任務也算是交代清楚了。隨後,老蕭帶著他在視屏裡見了一次沈剛,把他們的決定通知了沈剛。 沈剛也認為這個辦法不錯,點頭答應了這次的計劃。顯然,他是非常信任老蕭的,連李明宇的身份和實力都沒有問,這一切都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 隨後,李明宇就是等待了。因為他要去炫海大學裡進行暗中保護,因此就需要一個合理的身份。這一切對沈剛來說都不是問題,他已經派人去辦了,要不了多長時間就能辦好。到時,他就能光明正的走進大學了。 李明宇沒想到他是在這種情況下上的大學,之前他就想去學點知識,甚至葉芊芊還給了他一個地址。不過因為前一段時間發生的事給耽誤了,沒想到一轉眼他就變成了大學生,真是天意弄人啊! 在等待的這段時間裡,李明宇無疑是很無聊的。老蕭他們幾個輪流在學校外面保護,只有他一個在酒吧裡無所事事。想到要不了多久他就要到學校上學,李明宇想出去買點衣服之類的。 說走就走,李明宇拿上老蕭留給他零花用的銀行卡,出門招了一輛計程車,向市中心駛去。 他也不知道在哪裡能夠買到衣服,於是就直接讓司機開到了炫海市最大的商場。 剛下車,他就發現了一個老熟人,正是在一開始開車撞了他的尚晴溪。此時,她正拿著話筒,身後跟著一位攝像師,好像在採訪什麼。 李明宇湊了過去,聽到她的採訪和被採訪人的回答,差點沒笑噴。 尚晴溪:如果市長被人綁架了,綁匪讓拿100萬贖人,否則就用汽油燒死他,你會捐多少? 市民:10升吧! 尚晴溪:關於本市準備投資6。2億建公墓而且只埋幹部,對此你怎麼看? 市民:是活埋嗎? 尚晴溪:大爺,你對今年反腐要動真格怎麼看? 市民:你的意思是說往年的都是鬧著玩的嗎? 最後,李明宇還是忍不住大笑了起來。這一笑,頓時讓尚晴溪發現了。顯然,她對李明宇印象很深刻。 只見她氣呼呼的走了過來,對著李明宇的腳狠狠的踩了下去。要知道,她穿的可是高跟鞋,可想而知這一腳有多狠。 “哎呦,你幹什麼?”李明宇慘呼一聲,抱著腳跳了起來。 “幹什麼?你自己心裡明白!”尚晴溪雙手掐腰,眼睛死死的瞪著李明宇。 “喂,大姐,我好想沒惹你吧,幹什麼對我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樣。”李明宇委屈道,他什麼都不知道就白白捱了一腳,早知道就不過來湊熱鬧了。 “你還好意思說,上次銀行發生劫案,明明你當時就在裡面,硬是騙我說不在裡面,不願意接受我的採訪,害的我沒拿到第一手的報道。”尚晴溪說道,一想起這事她就恨得牙癢癢。 李明宇尷尬的撓了撓頭,一時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當時他也是突然之間發現身體的異常,因此才怕暴露自己,這才不敢接受採訪。原本他以為尚晴溪不會知道這件事,沒想到還是被她給知道了。 “那你說該怎麼辦吧!”他把心一橫,乾脆的仰起頭來,他還不信尚晴溪能吃了他。 “這個…”尚晴溪一時也愣住了,她也不過是氣不過當初李明宇的落荒而逃,要真讓他怎麼辦她還真不知道。 沉思良久,最後,尚晴溪想出了一個辦法。“那你就請我吃頓飯吧!” 一聽到尚晴溪要他請吃飯,李明宇還真是有點猶豫不決。本來就是他的不對,現在面對她都有點心虛。他本來想道個歉完事的,沒想到竟然會讓他請吃飯。 “這個…” 尚晴溪的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怎麼,你不樂意嗎?” “不是不是”李明宇連忙擺手,“我還要去買衣服呢,我這次來就是為了買衣服!” “那也行啊,我就先跟你一起去買衣服,等買完了衣服你再請我吃飯!”尚晴溪說道。 “那個麻煩你多不好,你現在不是在工作嗎,那我就不打擾你了!”說完,李明宇就準備腳底抹油。 不過,尚晴溪可不是那麼好對付。笑眯眯的說道:“沒事,我的採訪任務已經完成了。”說完,對著攝像師說道:“小劉,你先回去吧,我跟朋友去吃個飯。” 李明宇傻眼了,還真是賴上他了。 攝像師則是一臉嫉妒的看著李明宇,心裡暗想:這小子有什麼好的,一身破爛,不就是張的比我帥那麼一點點嗎。美女讓他請吃飯還一臉不樂意,小白臉一個。想著,自戀的摸了摸自己拿一臉青春痘的臉。 李明宇不知道他的想法,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計能鬱悶死。美女,那也要看什麼樣的美女,這樣的美女,他可惹不起啊。 把東西交給攝像師後,尚晴溪拎著小包緊緊的跟在李明宇的身旁,深怕他賴賬似得。 在她的帶領下,李明宇進入商場後直上五樓,五樓全都是賣衣服的。在那裡,他能很快的買到自己需要買的東西。現在,他就想趕快買完衣服,帶她吃頓飯,跟她在一起總感覺像是同一只母老虎在一起似得。 不過,很快,他的這個想法就破碎了。一路上,走走停停,見到好看的衣服尚晴溪都要去試試。好像忘了是李明宇買衣服,而不是她買衣服。 就這樣,李明宇一件沒買,她反而是買了一大包衣服。當然了,這些衣服全都由李明宇提著。李明宇是越逛越累,她反而是越逛越有精神。 終於,就在李明宇快要堅持不住的時候,她終於意識到了是李明宇要買衣服。

第二十七章 逛街

鑫盛集團是全國有名的上市公司,它不僅廣泛涉獵服裝、能源、連鎖超市、汽車、房地產等行業,還是全國最大的藥品研製開發集團,在全國那是首屈一指的大公司。

說起鑫盛集團,就不得不說它背後的創始人。

沈剛本是一個一窮二白的窮小子,父母早亡。後來獨自一人出來闖江湖,憑藉他過人的頭腦和手段,很快便賺到了第一桶金。隨後,他用這得之不易的第一桶金建立鑫盛集團,最終發展到現在的這個規模。

此次要保護的人物,就是沈剛的寶貝女兒:沈心蘭,現如今是炫海大學的學生。

老蕭一邊給李明宇介紹,一邊拿出照片讓他認識。

沈剛是一個不怒自威的中年人,正處於事業和人生高峰期的他無疑是意氣風發的。但是從他兩鬢的絲絲白髮可以看出,他的壓力也同樣不小。

照片上的沈心蘭是一位文靜美麗的女孩,一頭柔順的頭髮,小小的嘴唇,皮膚欺霜賽雪,一雙大眼睛如一潭深水一樣深不可測。

第一眼看到沈心蘭的照片,李明宇就被她的氣質吸引住了。這是一種看透一切而又淡然無比的氣質,是李明宇所從來沒有見過的。

“既然她家裡這麼有錢,那為什麼不請保鏢貼身保護,現在就算是厲害的女保鏢也是不少啊?”收回目光,平復了一下有些波動的心情,李明宇轉過頭問道。

“這件事說起來也挺有意思的,這個沈心蘭是沈剛唯一的寶貝女兒。從小到大,那是捧在手裡怕掉,含在嘴裡怕化。但是她偏偏和其他富二代不一樣,完全沒有那些人的驕橫之氣。無論是什麼事,從來都沒讓他父親操心過。”老蕭說道。

“你說這些跟她請不請保鏢有什麼關係?”

老蕭好整以暇的喝了口水道:“你先彆著急,聽我慢慢跟你講。”

正是因為她冰雪聰明,所以對她父親為她做的安排非常牴觸。從來不允許任何一個保鏢出現在她的周圍,哪怕是偷偷跟在她後面都不行。

她的父親為了她的安全也曾經做過很多努力,但是所有精心安排的保鏢全都沒有逃過她的法眼。最後,她的父親只能不了了之。

不過這次不同,沈剛不知道從哪裡得到訊息,說是有人要對他女兒下手。做了這麼多年的生意,結下的仇家肯定不少。因此,沈剛抱著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想法,請了老蕭他們這群人來當保鏢。

這沈剛和老蕭也算是老相識了,曾近委託老蕭他們辦過不少事,當然報酬也都很豐厚。因此,老蕭才答應了這次委託。

“既然這個沈心蘭能夠識破其他的保鏢,那我去的話,她不是一眼就看穿了?”李明宇擔心到。

“這個你放心,之所以她能清楚的分辨出哪些是保鏢,就是因為那些保鏢太專業了。根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樣,不被認出來才怪呢!你就不一樣了,你從來沒有做過保鏢,簡直和普通人沒有兩樣,只要你不要太多的接觸她,幾乎是很難暴露身份的!”老蕭解釋道。

李明宇點了點頭,老蕭所說不假,只要他小心一點,應該不會被發現,畢竟沈心蘭也只不過是一個二十來歲的姑娘,不可能什麼事都知道。

說到這裡,這次的任務也算是交代清楚了。隨後,老蕭帶著他在視屏裡見了一次沈剛,把他們的決定通知了沈剛。

沈剛也認為這個辦法不錯,點頭答應了這次的計劃。顯然,他是非常信任老蕭的,連李明宇的身份和實力都沒有問,這一切都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

隨後,李明宇就是等待了。因為他要去炫海大學裡進行暗中保護,因此就需要一個合理的身份。這一切對沈剛來說都不是問題,他已經派人去辦了,要不了多長時間就能辦好。到時,他就能光明正的走進大學了。

李明宇沒想到他是在這種情況下上的大學,之前他就想去學點知識,甚至葉芊芊還給了他一個地址。不過因為前一段時間發生的事給耽誤了,沒想到一轉眼他就變成了大學生,真是天意弄人啊!

在等待的這段時間裡,李明宇無疑是很無聊的。老蕭他們幾個輪流在學校外面保護,只有他一個在酒吧裡無所事事。想到要不了多久他就要到學校上學,李明宇想出去買點衣服之類的。

說走就走,李明宇拿上老蕭留給他零花用的銀行卡,出門招了一輛計程車,向市中心駛去。

他也不知道在哪裡能夠買到衣服,於是就直接讓司機開到了炫海市最大的商場。

剛下車,他就發現了一個老熟人,正是在一開始開車撞了他的尚晴溪。此時,她正拿著話筒,身後跟著一位攝像師,好像在採訪什麼。

李明宇湊了過去,聽到她的採訪和被採訪人的回答,差點沒笑噴。

尚晴溪:如果市長被人綁架了,綁匪讓拿100萬贖人,否則就用汽油燒死他,你會捐多少?

市民:10升吧!

尚晴溪:關於本市準備投資6。2億建公墓而且只埋幹部,對此你怎麼看?

市民:是活埋嗎?

尚晴溪:大爺,你對今年反腐要動真格怎麼看?

市民:你的意思是說往年的都是鬧著玩的嗎?

最後,李明宇還是忍不住大笑了起來。這一笑,頓時讓尚晴溪發現了。顯然,她對李明宇印象很深刻。

只見她氣呼呼的走了過來,對著李明宇的腳狠狠的踩了下去。要知道,她穿的可是高跟鞋,可想而知這一腳有多狠。

“哎呦,你幹什麼?”李明宇慘呼一聲,抱著腳跳了起來。

“幹什麼?你自己心裡明白!”尚晴溪雙手掐腰,眼睛死死的瞪著李明宇。

“喂,大姐,我好想沒惹你吧,幹什麼對我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樣。”李明宇委屈道,他什麼都不知道就白白捱了一腳,早知道就不過來湊熱鬧了。

“你還好意思說,上次銀行發生劫案,明明你當時就在裡面,硬是騙我說不在裡面,不願意接受我的採訪,害的我沒拿到第一手的報道。”尚晴溪說道,一想起這事她就恨得牙癢癢。

李明宇尷尬的撓了撓頭,一時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當時他也是突然之間發現身體的異常,因此才怕暴露自己,這才不敢接受採訪。原本他以為尚晴溪不會知道這件事,沒想到還是被她給知道了。

“那你說該怎麼辦吧!”他把心一橫,乾脆的仰起頭來,他還不信尚晴溪能吃了他。

“這個…”尚晴溪一時也愣住了,她也不過是氣不過當初李明宇的落荒而逃,要真讓他怎麼辦她還真不知道。

沉思良久,最後,尚晴溪想出了一個辦法。“那你就請我吃頓飯吧!”

一聽到尚晴溪要他請吃飯,李明宇還真是有點猶豫不決。本來就是他的不對,現在面對她都有點心虛。他本來想道個歉完事的,沒想到竟然會讓他請吃飯。

“這個…”

尚晴溪的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怎麼,你不樂意嗎?”

“不是不是”李明宇連忙擺手,“我還要去買衣服呢,我這次來就是為了買衣服!”

“那也行啊,我就先跟你一起去買衣服,等買完了衣服你再請我吃飯!”尚晴溪說道。

“那個麻煩你多不好,你現在不是在工作嗎,那我就不打擾你了!”說完,李明宇就準備腳底抹油。

不過,尚晴溪可不是那麼好對付。笑眯眯的說道:“沒事,我的採訪任務已經完成了。”說完,對著攝像師說道:“小劉,你先回去吧,我跟朋友去吃個飯。”

李明宇傻眼了,還真是賴上他了。

攝像師則是一臉嫉妒的看著李明宇,心裡暗想:這小子有什麼好的,一身破爛,不就是張的比我帥那麼一點點嗎。美女讓他請吃飯還一臉不樂意,小白臉一個。想著,自戀的摸了摸自己拿一臉青春痘的臉。

李明宇不知道他的想法,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計能鬱悶死。美女,那也要看什麼樣的美女,這樣的美女,他可惹不起啊。

把東西交給攝像師後,尚晴溪拎著小包緊緊的跟在李明宇的身旁,深怕他賴賬似得。

在她的帶領下,李明宇進入商場後直上五樓,五樓全都是賣衣服的。在那裡,他能很快的買到自己需要買的東西。現在,他就想趕快買完衣服,帶她吃頓飯,跟她在一起總感覺像是同一只母老虎在一起似得。

不過,很快,他的這個想法就破碎了。一路上,走走停停,見到好看的衣服尚晴溪都要去試試。好像忘了是李明宇買衣服,而不是她買衣服。

就這樣,李明宇一件沒買,她反而是買了一大包衣服。當然了,這些衣服全都由李明宇提著。李明宇是越逛越累,她反而是越逛越有精神。

終於,就在李明宇快要堅持不住的時候,她終於意識到了是李明宇要買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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