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掙扎

復仇之花【貴族學院】·我是鴿王·2,388·2026/5/18

# 第141章:掙扎 警察抓到文勝賢的時候,他人剛準備逃往澳大利亞,護照被海關扣了下來,押解入獄,等候問審。   當然李擇憲也一同被帶到了警局。   李夫人聽到這個消息後眼前一黑,多虧李擇明扶住,她才沒有昏倒,緊緊扣住李擇明的手,力道大到甚至掐住幾道月牙印,「讓你父親找律師,擇憲不能坐牢!」   旭日養著一批頂尖優秀的律師團隊,為集團的發展保駕護航,在李哉民的吩咐下,很快他們聚集起來召開會議。   看完天台的監控視頻後律師們都沉思起來。   有人先開口,「《韓國刑法典》第257條規定,傷害他人身體的,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資格停止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金,包括使他人昏迷或因毆打導致生理功能障礙的情況。」   韓國的「資格停止」(자격정지)是一種法律制度,指的是對被判刑者,根據其犯罪性質,通過停止或特別宣告的方式,在一定期間內停止其全部或部分特定資格的名譽刑。   不用坐牢,但這期間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會喪失,也不能參加法考。當然這對李擇憲來說不會有任何影響。   也有人強調了重點,「但李擇憲少爺的毆打行為使得被害人處於危險狀態,且其有能力履行救助義務而未履行,同時這種危險狀態與最終墜樓結果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性,那麼擇憲少爺需要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承擔一部分責任。」   下一秒被人提出異議,「但如果文勝賢的行為屬於異常介入因素,完全中斷了李擇憲少爺的行為與最終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那麼少爺僅需對其毆打致昏迷的行為承擔責任。」   李哉民坐在主位,聽完後敲了敲桌子,「所以,要證明文勝賢他是故意為之,並且和我兒子沒有任何關聯,是這個意思嗎?」   下面的幾人互相對視一眼,最年長的那位代表回復,「是的。」   李哉民捏了捏眉心,顯然很頭疼。   有個律師看了半天電腦後舉手示意,「我發現一個問題。」   「說。」   「監控視頻顯示被害人是22點32分墜樓,但為什麼一樓的視頻顯示他22點36分落地,中間有差不多3分半鐘的時間。」   「可能人在外面掛了一會吧。」   「這不是我們該擔心的,現在要解決的是李擇憲少爺的事情。」   他收回手,點頭道歉,「是。」   警方也發現了這個疑點,但新世紀百貨大廈的樓層太高,並沒有能拍到外圍的監控。而且中間大部分樓層是酒店,他們不可能自砸招牌,偷偷在客人房間裡加裝監控攝像頭。   所以警方也只能推斷被害人被建築物攔了一下,或者他扒在外圍的什麼東西,堅持了一會,才花了3分鐘落地。   也正如他們所猜測的那樣,林宥不是從天台直接掉下去的,他中途用手勾到了蹦極項目的防護網,只不過是最邊緣,身子懸掛在空中。麻繩勒得手疼,整個胳膊繃緊,但因為被李擇憲毆打過的原因,他使不上力,也爬不上去。   絕望之際,上層的窗戶卻打開了,徐稚愛像尋常的某天去欣賞夜景,手臂搭在窗戶邊緣,哼著歌十分怡然自得。   林宥狂喜,喊了起來,「稚愛!」   徐稚愛循聲望去,驚訝不已,「林宥,你怎麼在這?」   不顧得上跟她解釋太多,林宥覺得自己已經快堅持不住了,能掛這麼久全靠腎上腺素飆升,「你能不能喊人來幫忙?或者你爬過來拉我一把?」   說完了,徐稚愛卻沒有動作,她換了個姿勢,託腮低頭看著他,林宥漸漸察覺到不對勁,表情慾言又止起來。   徐稚愛嘆氣,「林宥,你知道嗎?我以前不信基督的,因為我覺得祂說的都是一些置身事外,冠冕堂皇的話。但是裡面有一句我很喜歡——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利末記》24章17節至20節。」   徐稚愛的聲音很好聽,念這段話時,語氣沒有怨恨和憤怒,像讀一首情詩。   聽完後林宥滿心的困惑,「可我明明沒對你做什麼。」   徐稚愛比了個「噓」聲的手勢,「讓你帶著疑惑去死也是一種懲罰。但林宥你不要怕孤單,被你害死的那些人在地獄等著你。」   林宥只覺得荒誕,他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在做噩夢,為什麼喜歡的人突然變得這麼恐怖?但身上的痛覺無時無刻都在告訴他,這裡是現實。   不等林宥反應,徐稚愛捂臉哭了起來,語氣哽咽,「伯母,你不要太難過,你傷心林宥也會傷心的。」徐稚愛緩緩放下手,調皮地朝林宥眨眨眼,「到時候我這樣安慰她,你覺得好不好?」   被徐稚愛的行為嚇傻了,林宥滿臉錯愕,手臂也開始顫抖起來,手掌磨出一層血痂,掙扎的瞬間指甲蓋被翻起,緊握著防護網的手因為堅持不住,最終還是緩緩滑落。   徐稚愛逼自己看完了全過程,「你們都有個愛你們的母親,可有沒有人想過,我也是別人的孩子。」沒人能回復她,她沉默良久,還是關上窗戶離開了。   ——   審訊室。   文勝賢保持沉默,一言不發,哪怕警察問詢他什麼問題,他都不說話,只有在問到他殺人是不是受了姜允恩的指使,他才激動拍桌,「這件事跟她沒有任何關係!」   然而姜允恩還是被以案件相關聯的原因,被請來了警局。   她表示並不知情,也不知道文勝賢去找林宥做什麼,但警察調查了她的手機,發現在案發之前她給文勝賢打過電話。並通過那條簡訊,得知了兩人有私情。   這條簡訊明面上是提醒,但又是整件事的導火索,警察通過號碼去查實名信息,卻發現是個無業游民。好在社區登記過,警察很快找到他的固定活動地點。   流浪漢表示在橋洞裡醒來的時候發現有張紙條放在他面前,讓他通過超市的儲藏櫃進行交易,只要在這時間給這個號碼發送指定的簡訊內容,就能獲得一大筆錢。   所以他並不清楚這個人是男是女。   線索斷了,但文勝賢因為和姜允恩的這層關係,警方將此次事情由無意識的意外變成了有意圖的謀害,判刑會更加嚴重。   當然,他們最頭疼的還是如何處理李擇憲。   李擇憲腳搭在桌上,無聊左右轉著椅子玩。他聽到林宥死的時候驚訝了大概三分鐘,但因為不是自己推的,倒也沒有什麼負罪感,甚至說很配合地坐上警車。   警察問起為什麼要把林宥電話拿走,現在東西在哪,李擇憲也一言不發,只是無聊地看著天花板發呆。   他知道,自己很快就會被放出去

# 第141章:掙扎

警察抓到文勝賢的時候,他人剛準備逃往澳大利亞,護照被海關扣了下來,押解入獄,等候問審。

  當然李擇憲也一同被帶到了警局。

  李夫人聽到這個消息後眼前一黑,多虧李擇明扶住,她才沒有昏倒,緊緊扣住李擇明的手,力道大到甚至掐住幾道月牙印,「讓你父親找律師,擇憲不能坐牢!」

  旭日養著一批頂尖優秀的律師團隊,為集團的發展保駕護航,在李哉民的吩咐下,很快他們聚集起來召開會議。

  看完天台的監控視頻後律師們都沉思起來。

  有人先開口,「《韓國刑法典》第257條規定,傷害他人身體的,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資格停止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金,包括使他人昏迷或因毆打導致生理功能障礙的情況。」

  韓國的「資格停止」(자격정지)是一種法律制度,指的是對被判刑者,根據其犯罪性質,通過停止或特別宣告的方式,在一定期間內停止其全部或部分特定資格的名譽刑。

  不用坐牢,但這期間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會喪失,也不能參加法考。當然這對李擇憲來說不會有任何影響。

  也有人強調了重點,「但李擇憲少爺的毆打行為使得被害人處於危險狀態,且其有能力履行救助義務而未履行,同時這種危險狀態與最終墜樓結果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性,那麼擇憲少爺需要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承擔一部分責任。」

  下一秒被人提出異議,「但如果文勝賢的行為屬於異常介入因素,完全中斷了李擇憲少爺的行為與最終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那麼少爺僅需對其毆打致昏迷的行為承擔責任。」

  李哉民坐在主位,聽完後敲了敲桌子,「所以,要證明文勝賢他是故意為之,並且和我兒子沒有任何關聯,是這個意思嗎?」

  下面的幾人互相對視一眼,最年長的那位代表回復,「是的。」

  李哉民捏了捏眉心,顯然很頭疼。

  有個律師看了半天電腦後舉手示意,「我發現一個問題。」

  「說。」

  「監控視頻顯示被害人是22點32分墜樓,但為什麼一樓的視頻顯示他22點36分落地,中間有差不多3分半鐘的時間。」

  「可能人在外面掛了一會吧。」

  「這不是我們該擔心的,現在要解決的是李擇憲少爺的事情。」

  他收回手,點頭道歉,「是。」

  警方也發現了這個疑點,但新世紀百貨大廈的樓層太高,並沒有能拍到外圍的監控。而且中間大部分樓層是酒店,他們不可能自砸招牌,偷偷在客人房間裡加裝監控攝像頭。

  所以警方也只能推斷被害人被建築物攔了一下,或者他扒在外圍的什麼東西,堅持了一會,才花了3分鐘落地。

  也正如他們所猜測的那樣,林宥不是從天台直接掉下去的,他中途用手勾到了蹦極項目的防護網,只不過是最邊緣,身子懸掛在空中。麻繩勒得手疼,整個胳膊繃緊,但因為被李擇憲毆打過的原因,他使不上力,也爬不上去。

  絕望之際,上層的窗戶卻打開了,徐稚愛像尋常的某天去欣賞夜景,手臂搭在窗戶邊緣,哼著歌十分怡然自得。

  林宥狂喜,喊了起來,「稚愛!」

  徐稚愛循聲望去,驚訝不已,「林宥,你怎麼在這?」

  不顧得上跟她解釋太多,林宥覺得自己已經快堅持不住了,能掛這麼久全靠腎上腺素飆升,「你能不能喊人來幫忙?或者你爬過來拉我一把?」

  說完了,徐稚愛卻沒有動作,她換了個姿勢,託腮低頭看著他,林宥漸漸察覺到不對勁,表情慾言又止起來。

  徐稚愛嘆氣,「林宥,你知道嗎?我以前不信基督的,因為我覺得祂說的都是一些置身事外,冠冕堂皇的話。但是裡面有一句我很喜歡——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利末記》24章17節至20節。」

  徐稚愛的聲音很好聽,念這段話時,語氣沒有怨恨和憤怒,像讀一首情詩。

  聽完後林宥滿心的困惑,「可我明明沒對你做什麼。」

  徐稚愛比了個「噓」聲的手勢,「讓你帶著疑惑去死也是一種懲罰。但林宥你不要怕孤單,被你害死的那些人在地獄等著你。」

  林宥只覺得荒誕,他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在做噩夢,為什麼喜歡的人突然變得這麼恐怖?但身上的痛覺無時無刻都在告訴他,這裡是現實。

  不等林宥反應,徐稚愛捂臉哭了起來,語氣哽咽,「伯母,你不要太難過,你傷心林宥也會傷心的。」徐稚愛緩緩放下手,調皮地朝林宥眨眨眼,「到時候我這樣安慰她,你覺得好不好?」

  被徐稚愛的行為嚇傻了,林宥滿臉錯愕,手臂也開始顫抖起來,手掌磨出一層血痂,掙扎的瞬間指甲蓋被翻起,緊握著防護網的手因為堅持不住,最終還是緩緩滑落。

  徐稚愛逼自己看完了全過程,「你們都有個愛你們的母親,可有沒有人想過,我也是別人的孩子。」沒人能回復她,她沉默良久,還是關上窗戶離開了。

  ——

  審訊室。

  文勝賢保持沉默,一言不發,哪怕警察問詢他什麼問題,他都不說話,只有在問到他殺人是不是受了姜允恩的指使,他才激動拍桌,「這件事跟她沒有任何關係!」

  然而姜允恩還是被以案件相關聯的原因,被請來了警局。

  她表示並不知情,也不知道文勝賢去找林宥做什麼,但警察調查了她的手機,發現在案發之前她給文勝賢打過電話。並通過那條簡訊,得知了兩人有私情。

  這條簡訊明面上是提醒,但又是整件事的導火索,警察通過號碼去查實名信息,卻發現是個無業游民。好在社區登記過,警察很快找到他的固定活動地點。

  流浪漢表示在橋洞裡醒來的時候發現有張紙條放在他面前,讓他通過超市的儲藏櫃進行交易,只要在這時間給這個號碼發送指定的簡訊內容,就能獲得一大筆錢。

  所以他並不清楚這個人是男是女。

  線索斷了,但文勝賢因為和姜允恩的這層關係,警方將此次事情由無意識的意外變成了有意圖的謀害,判刑會更加嚴重。

  當然,他們最頭疼的還是如何處理李擇憲。

  李擇憲腳搭在桌上,無聊左右轉著椅子玩。他聽到林宥死的時候驚訝了大概三分鐘,但因為不是自己推的,倒也沒有什麼負罪感,甚至說很配合地坐上警車。

  警察問起為什麼要把林宥電話拿走,現在東西在哪,李擇憲也一言不發,只是無聊地看著天花板發呆。

  他知道,自己很快就會被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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