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開庭
# 第271章:開庭
一輛銀白轎車停在法院門口,早已提前做足功課、認出車牌號的記者們,舉著印有電視臺logo的麥克風和扛著收音設備的工作人員一起圍向車門。
在眾人期待的目光下,車門向右拉開,先下來的是一個穿著中規中矩的黑西裝,拎著公文包的中年男人。緊接著是一個同穿著西服留著長捲髮的年輕女人,她微微皺著眉頭,表情很嚴肅,男人是她的實務官。
記者把麥克風遞了過來,「金忠熙檢察官,您這次特別申請參與《申秀時案》是為什麼?難不成您認為這起案件另有隱情嗎?」
「您是否懷疑申秀時是被買兇殺人,其中有李擇明的手筆?」
「您這三個月的調查情況可以簡單說一下嗎?申秀時是否會因為故意殺人罪判刑?」
見她眼神也不給一個徑直往前走,蹲了一上午的記者們有些急了,「金忠熙檢察官!請回答我們的問題!」
「您保持沉默是默認的意思嗎?」
不怪那些記者們這麼瘋狂,因為金忠熙是首爾檢察院為了扭轉大眾對韓國政界包庇財閥的刻板印象,特別推出的明星人物。
上面專門讓她處理麻煩的案件,對付關係網複雜的大人物,以挽回稀爛的名聲。不管是利益沒分配好還是權力博弈的結果,這些年栽在她手上的財閥數不勝數,其中就包括了林志成侵吞GL集團財產的案件。
也因為如此,她接手《申秀時案》一事,讓不少媒體嗅到了獨家新聞的味道,所以大家今天才會在法院門口圍堵。
她的實務官極力用身子擋住那些抵過來的麥克風,給金忠熙開道的同時努力喊道,「一切以庭審結果為準,我們要進去準備開庭事宜,請不要再湊過來了,謝謝配合!」
法院宛如有一道無形的屏障,等兩人踏進去後,那些記者只好無奈止步,看著她邁步離開。
法庭內,工作人員還沒到,旁聽席就坐滿了人,其中包括了戴著口罩的徐稚愛。旁聽庭審可以帶電子產品進來,但不能拍照和錄音,也不能彼此交談,所以庭內安靜異常。有些是走流程進來的媒體,正拿著筆記本記錄一些概要。
過了十分鐘,到了規定的時間點,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席位落座。金忠熙坐在左側長桌的最左邊,她側頭對一旁的實務官以及秘書點點頭,勉勵道,「盡力就好。」
在這期間,法警將一臉憔悴的申秀時從羈押室帶至法庭指定席位,並解開手銬。配備給他的律師沒有給他眼神,在低頭看著自己手裡的文件。
書記員起身,環顧四周確認到庭情況後,開始宣讀法庭紀律。主要是針對各個席位的人員強調注意事項,以及誦讀大韓民國的相關法律,體現其公平、公正、嚴明。
等他落座,坐在正中間席位等法官沉聲道,「合議庭由3名法官與6名陪審員組成,書記員裴斌,現在正式開庭。請檢察官陳述。」
金忠熙起身,朝法官和陪審員等點點頭,「接下來,我就本案調查進行說明。審判長、各位陪審員:我方認為,本案並非單純的交通肇事。
首先,被告人申秀時與死者李擇憲之間存在強烈的復仇動機——李擇憲曾開車撞死了申秀時的妻子,並在對方求救時置之不理。也因此,今日的肇事行為存在故意性,需深入核查是否為蓄意傷害。」
申秀時坐在被告席,聞言放在桌面上的雙手不由緊了緊。
金忠熙繼續道,「其次,死者的親屬,李擇憲的哥哥李擇明出具諒解書,意圖減輕申秀時判刑力度。更存疑的是,申秀時的兒子,在日明山高中同期獲得旭日集團公益項目的資助並即將前往美國留學。
二者時間線高度重合、利益關聯明顯,存在李擇明以公益項目收買申秀時以買兇殺人的合理性懷疑。該諒解書自願性、真實性存疑,我方認為不應作為從輕量刑依據。
綜上,請求法庭:
1.對日明山高中公益項目選拔過程、雙方資金與溝通記錄進行調查
2.認定申秀時的行為動機惡劣,若為故意則按傷害致死判刑
3.在量刑時排除諒解書的從輕效力,依法從重處罰
4.傳喚李擇明進行有關問詢以及調查。」
法官認真聽完,看向申秀時的律師,「被告方進行陳述。」
申秀時沒有請律師,今天到場的律師是法院為了保障公平性和人權配備給他的國選辯護人,費用由國家承擔。
對方起身,朝席位上的人頷了頷首,助手點開電腦操控一旁的電子屏,配合著他的陳述順序。
「審判長、各位陪審員:以下我針對檢察官的質詢進行回復。
首先,本案屬業務過失,申秀時案發時駕駛貨車是為了運輸修車店零部件,老闆證詞與季度運輸記錄可證明,此為固定工作路線與時間的常規履職,不存在刻意等候或蓄意衝撞。」
電子屏上,一張張登記表貼出,下方有申秀時確認汽車零部件進貨數量的籤名和時間,與案發點剛好每隔三個月。
金忠熙抿了抿唇,她在思考旭日周年慶的時間地點是不是李擇明安排的,為了配合申秀時的工作時間。但這些也能歸於是巧合,並不能指出來當做罪證。
「我方認為,事故系突發路況處置失誤導致,與李擇憲曾撞死其被告人妻子無因果關聯,更無「復仇殺人」的主觀故意與客觀行為鏈,應按業務過失致死定性,而非故意傷害。
第二,公益項目與利益輸送無關,純屬合規選拔。申秀時兒子獲旭日集團公益項目資助,核心依據有三:
①該項目已持續5年,有公開選拔標準與流程文件
②其子在校成績優異,提交的成績單、推薦信等材料完全符合項目門檻
③選拔由校方獨立評審,無旭日等第三方幹預記錄,與諒解書籤署無時間綁定、無利益對價。檢察官所說的「買兇殺人」純屬主觀臆斷,懇請法庭調取項目檔案核驗。」
助理操控滑鼠列出申秀時兒子的成績單,但為了保護隱私,名字部分進行了打碼處理。
律師頓了頓,繼續道,「第三,諒解書真實自願,無任何交易前提。李擇明出具諒解書,源於被告人申秀時在事發後主動撥打急救電話並積極自首,誠懇悔罪,所以被告親屬認可事故為過失、希望化解兩家積怨,並無任何金錢或利益交換。
我方認為,諒解書真實性不允質疑,符合韓國刑事訴訟中和解從輕的原則,依法應作為量刑從輕情節。另外,被告人申秀時系初犯,案發後未逃逸、積極救助並配合調查,也取得了死者家屬合法有效的諒解。
綜上,本案是一起單純業務過失事故,檢察官所言的「復仇動機」「利益輸送」均為主觀臆斷,無證據支撐,懇請法庭排除不合理懷疑,依法作出公正、寬緩的判決。」
所有人心底都知道這一切都太巧了,金忠熙也點明了前因後果,但律師的辯詞無可挑剔。
一張張陳列的文件、證詞、日明山高中公益項目報告都在明晃晃告訴所有人,申秀時不是故意傷害,一切的一切只是巧合。電子屏上,諒解書末尾李擇明的親筆籤名和私印在這種時刻顯得愈發刺目。
金忠熙暗自嘆了口氣,她其實申請調查時早就料到會有這麼一出,上級百般阻撓,可她還是來了。之前只略略聽過旭日集團的手段,但今天還是頭一回非正面交手。
李擇明……
這個人很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