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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聞雨心中憤憤。
拜他所賜,會議的後半段多數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她的身上,而她,則因為這些人的目光根本沒法集中的做會議記錄。
勉強輸入到電腦中的內容,也是一團糟。
所以,這傢伙就是成心不想讓她在這家公司好好待下去了是吧?
他越不想讓她待在這裡,她就偏偏要留下來,看誰磕的過誰!
她暗自裡想的鬥志昂揚,甚至都腦補出磕的他無力招架,跪上鍵盤求饒的畫面,但會議才結束,便被打回了現實。
“餘助理,上午下班之前把會議記錄交給我。”
肖煦一句話輕飄飄地簡單,她卻是犯了愁,離上午下班不到十分鐘,只能厚著臉皮求助錢蔓,“Manda,我能不能借你的會議記錄看一看?”
“當然可以的呀。”
錢蔓依然是那副甜軟動人的語調,依然看起來那麼熱心。
“謝謝你,Manda。”
餘聞雨心底是真的感激地不要不要。只是,待看見錢蔓的會議記錄傻眼了,寫的還不如自己的詳盡。
她心領了錢蔓的好意,只能將求助目標轉到陳辰身上。可才看向他,便被冷目掃過。還沒來得及開口,對方便拎起電腦徑直出了會議室。
餘聞雨頹然回到回到自己的工位,打算能寫多少是多少,就算不能及時寫完,至少要證明自己的態度是端正的。
不過,當辦公桌上的分機電話響起,她下意識地瞟向肖煦辦公室的方向,透過玻璃牆,恰與他的目光相撞時,還是莫名慌地低下頭。
不想接……
“噔噔~”
餘聞雨正握著話筒鬱悶時,電腦內忽然傳來郵件提示音,她本能的抬頭瞅了眼,一雙眼睛霎時就亮了。
是陳辰發過來的,檔名:【會議記錄】。
她連忙點開檔案檢視裡面的內容,果不其然,是一份非常完整詳細的會議記錄。
所以,“大總管”這是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叮鈴鈴……”
電話的聲音還在想著,餘聞雨一時也顧不得想這麼多,連忙接通,不用肖煦提醒直接道:“肖律師,會議記錄我已經做好了,馬上列印好送給您。”
陳辰的會議記錄完美無瑕,她回應的很是有底氣,說著,再抬頭看向辦公室的方向時,稍稍揚了揚下巴。
而他,也顯然察覺到了她在看他,目視著他的方向,鏡片下的那雙眸子微微眯起。
餘聞雨迎著他的目光也不躲避:老孃怎麼著也算是完成了任務,還心虛個毛線!
“……”
沒有言語的相望,兩人的耳邊只有細微的電流聲相伴。
最終,還是肖煦打斷了這樣的靜默,語調淡然如常:“不是說馬上列印給我,還傻坐在那裡做什麼?”
“呃……馬上給您送過來。”
餘聞雨儘量壓下心中被燃氣的小火苗,掛完電話後馬上將會議記錄列印了份。
環於肘前,以雄赳赳氣昂昂的姿態走進辦公室。
再往往某人辦公桌上輕輕一放,開口時滿滿的自信:“肖律師,您要的會議記錄。”
“想不到餘助理還是有工作效率的。”肖煦翻閱著會議記錄難得給了句肯定的話語。
餘聞雨也不謙虛,下意識地跟著出聲:“質量也是有保證的,您可以仔細過目。”
肖煦微微頷首,待看完會議記錄,抬頭看她時,難得唇角勾起一絲弧度,只是語調中帶著明顯的調謔:“確實得仔細看看。”
說話間,一隻手指輕敲著會議記錄的某個位置。
餘聞雨循著他手指的位置看過去,可見上面寫著:【記錄人:陳辰】
倏地整張臉都紅了,姿態也瞬間塌了,低頭,找洞洞……
心中除了罵自己蠢,還是罵自己蠢:是腦子抽抽了,還是今天壓根就忘了帶腦子出門,竟然忽略了這麼重要的地方!
“餘助理。”
當肖煦的聲音再度響起時,她完全沒了先前的底氣,“誒。”
肖煦抬手,視線落在腕錶上,好一會才緩緩出聲:“時間過得挺快,這麼快就下班到午飯時間了,餘助理,我餓了,貴公司不提供午飯嗎?”
“有的有的,我馬上給您去準備,您稍等。”
餘聞雨連忙應聲,相當之快速的離開辦公室。
沒辦法,犯了這麼嚴重又低階的錯誤,只能儘量在別的地方去彌補。再則,這會是真的沒臉再站在她的面前。
跟肖煦死磕的第一局,她輸得稀慘!
以至於她接下來一下午的工作,都失了低氣,不得不更加配合他,做好小助理的本職。
“餘助理,去把這檔案影印五十份,分發到每個部門,一個小時後來找我。”
肖律師輕飄飄地一句話,她花了將近半小時影印完一沓子檔案,用著僅剩的可憐時間踩著小高跟,就跟百米衝刺似的將公司每個部門跑了個遍。
跑回來屁|股才捱上凳子,還沒來得及喘口氣,分機電話便響了。接通後,某人什麼也沒說,只是在她疑惑地看向玻璃牆時,指了指他腕上的手錶。
一個小時到了。
餘聞雨一路緋腹的走進辦公室,開口時聲音還微喘:“肖律師……請問您還有什麼吩咐?”
某人命令的得心應手:“我渴了,給我倒杯水,謝謝。”
“好的,稍等。”餘聞雨轉身不禁扯了扯唇,我忍!
在茶水間先自己牛飲了一杯水,才給他倒了杯水,原想故意給他倒杯滾燙的,但尋思了下他要是讓她再換杯水,累的還是她自己,還不如先順了他的意,自己好女不吃眼前虧。
於是乎,水溫適宜,態度溫和:“肖律師,請用。”
說話間還揚著她認為算是誠懇的笑容,只是,迎來的卻是他將一本資料夾遞到她面前,“這個,你拿過去熟記一下,下班前到我這默背。”
她納悶的開啟資料夾,只見一條條、一頁頁,全部都是晦澀難記的法律條文,足有一百條。
握著資料夾的手不由地緊了緊,好想揍人怎麼辦?!
再低頭,檔案第一頁第一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
第一頁第二條:【《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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