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場 掃黃風暴(2)

官場如劇場:川戲·林嘯·1,795·2026/3/27

第六場 掃黃風暴(2) 西邊的太陽渾圓通紅,輝映出鋪滿天際的火燒雲。夕陽在即將被橫亙連綿的山脈掩沒之前,奮力地從七彩交錯的成片成帶的雲層中睜開亮麗的眼眸,令廣袤大地沐浴在金黃的餘暉中,淋漓盡致地展現出她的從容、樂觀和豪邁。她彷彿要告訴人們:明天清晨,你們將會看見一輪紅日從東方噴薄而出。她不是別的星球,同樣是我----青春永駐、朝氣蓬勃的太陽! “曙光一號”、“曙光二號”、“曙光三號”掃黃專項行動全面結束後,竹嶺市公安局透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公佈了掃黃戰果:全市共剷除賣淫嫖娼團夥53個,刑事拘留組織、介紹和容留婦女賣淫的違法人員108名,共有129家涉黃服務場所被依法查封或責令停業整頓。 警方還明確:凡是被查封的涉黃場所,一律不得透過變更法人及名稱重新開業。責令停業整頓的,在期滿後由市公安、文化等部門聯合檢查合格後方可重新營業。 為鞏固掃黃成果,市中區公安局想出了給賣淫嫌疑人家屬寫信的辦法。 告知信的格式和內容都是統一的:“某某某家屬:你們的親人現正在xx美容店(或夜總會、商務會所、桑拿洗浴中心、ktv等)工作,該場所有涉黃嫌疑。作為家屬,你們有權利瞭解自己親人的從業環境,也有責任勸說你們的親人不要誤入歧途。” 信中同時提醒:“從事這些邊緣行業給自身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是很大的:一、容易感染梅毒、艾滋病等性病。二、容易成為不法分子侵害目標。非正規的美容美髮店通常開設在比較隱蔽的地方,進出人員複雜,店內的女性極易受到人身財產侵害。” 信的末尾呼籲:“公安機關希望得到你們的積極配合。請您教育和提醒她,應當馬上遠離邊緣行業和違法活動。如果你們的親人並非自願從事該行業,可及時向110或相關部門求助解決。” 這些賣淫嫌疑人的家庭地址,民警是透過對她們的調查盤問並透過公安內網查詢出來的。措辭上沒有使用“小姐”、“賣**女”這些稱謂,以免讓她的父母親人覺得丟臉。隨信還附上了該女子所在場所的照片。 告知信共發出了80多封,沒有徵求當事人的同意。警方說,這些人大部分已和家裡失去聯絡,有的是自己從家裡跑出來的。如果告訴了向她家寫信的事就麻煩了,她們肯定會轉移地方,消失得無影無蹤。 從反饋情況看,這些信70%有迴音。當事人父母有的希望能和女兒取得聯絡;有的稱家裡窮沒有路費,希望警方能把女兒送回來。警方表示警力有限,他們只能起一個告知的作用,把當事人的訊息告訴她們的家屬。如果家屬來找人,他們一定會大力協助。 對於為啥只給這些賣淫嫌疑人的家屬寫信,而不給嫖娼嫌疑人的家屬寫信?警方解釋,賣**女是長期存在的,而嫖客的行為往往具有偶然性、臨時性。杜絕了**服務提供者,自然也就沒有了消費者。寫信還有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發動家屬來挽救這些女子,讓她們迷途知返。 相對於市中區警方的溫柔方式,有個縣的城區派出所就毫不留情了。他們在大街小巷貼出公告,實名曝光抓獲的賣淫嫖娼人員姓名、年齡和處罰措施,引起輿論譁然。民眾紛紛質疑,認為此舉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 更有甚者,網上還上傳了另一個縣的警方將抓到的賣**遊街示眾的訊息和照片。相片上,兩個衣著時尚的小姐光著腳,身前的雙手都戴著手銬,上面還各系了一條1米多長的粗繩子,繩頭分別由一名警察攥著,大概是怕她們趁機跑掉了。 照片一曝光,有網友評論:“大風起兮‘雞’遭殃。這兩名被抓獲的賣淫小姐不是可恨而是可憐!將她們遊街示眾也就罷了,竟然還用繩子牽著走,像遛狗一樣。看到這些圖片,讓我們不由想起奴隸時代販賣奴隸時的悲慘場景。” 另有網友發帖道:“姑且不論小姐為什麼要賣淫的社會原因,就事論事說,把她們遊街示眾表面上轟轟烈烈,實際上反映了當地民主法制建設的缺失,也反映了公安機關的法制觀念不強,執法水平低下。把小姐遊街示眾是一種違法行為,執法者是知法犯法。在講文明、講法制的社會裡,遊街示眾是一種極不文明、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要堅決反對和制止!” 面對眾多網民的指責,涉事的縣公安局急忙藉助媒體進行澄清,說那兩名小姐不是在遊街,而是帶涉嫌賣淫的女子去指認現場。對這種做法,當地警方也承認執法方式不妥。3名涉事民警被停職兩個月。 市公安局召開了全市公安局局長會議。在會上,韓華剛要求各區縣公安局和派出所查處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時,不能片面追求打擊效果,不得歧視、辱罵、毆打從事賣淫、有償陪侍和淫穢**表演的婦女,堅決制止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有損違法人員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的做法。

第六場 掃黃風暴(2)

西邊的太陽渾圓通紅,輝映出鋪滿天際的火燒雲。夕陽在即將被橫亙連綿的山脈掩沒之前,奮力地從七彩交錯的成片成帶的雲層中睜開亮麗的眼眸,令廣袤大地沐浴在金黃的餘暉中,淋漓盡致地展現出她的從容、樂觀和豪邁。她彷彿要告訴人們:明天清晨,你們將會看見一輪紅日從東方噴薄而出。她不是別的星球,同樣是我----青春永駐、朝氣蓬勃的太陽!

“曙光一號”、“曙光二號”、“曙光三號”掃黃專項行動全面結束後,竹嶺市公安局透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公佈了掃黃戰果:全市共剷除賣淫嫖娼團夥53個,刑事拘留組織、介紹和容留婦女賣淫的違法人員108名,共有129家涉黃服務場所被依法查封或責令停業整頓。

警方還明確:凡是被查封的涉黃場所,一律不得透過變更法人及名稱重新開業。責令停業整頓的,在期滿後由市公安、文化等部門聯合檢查合格後方可重新營業。

為鞏固掃黃成果,市中區公安局想出了給賣淫嫌疑人家屬寫信的辦法。

告知信的格式和內容都是統一的:“某某某家屬:你們的親人現正在xx美容店(或夜總會、商務會所、桑拿洗浴中心、ktv等)工作,該場所有涉黃嫌疑。作為家屬,你們有權利瞭解自己親人的從業環境,也有責任勸說你們的親人不要誤入歧途。”

信中同時提醒:“從事這些邊緣行業給自身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是很大的:一、容易感染梅毒、艾滋病等性病。二、容易成為不法分子侵害目標。非正規的美容美髮店通常開設在比較隱蔽的地方,進出人員複雜,店內的女性極易受到人身財產侵害。”

信的末尾呼籲:“公安機關希望得到你們的積極配合。請您教育和提醒她,應當馬上遠離邊緣行業和違法活動。如果你們的親人並非自願從事該行業,可及時向110或相關部門求助解決。”

這些賣淫嫌疑人的家庭地址,民警是透過對她們的調查盤問並透過公安內網查詢出來的。措辭上沒有使用“小姐”、“賣**女”這些稱謂,以免讓她的父母親人覺得丟臉。隨信還附上了該女子所在場所的照片。

告知信共發出了80多封,沒有徵求當事人的同意。警方說,這些人大部分已和家裡失去聯絡,有的是自己從家裡跑出來的。如果告訴了向她家寫信的事就麻煩了,她們肯定會轉移地方,消失得無影無蹤。

從反饋情況看,這些信70%有迴音。當事人父母有的希望能和女兒取得聯絡;有的稱家裡窮沒有路費,希望警方能把女兒送回來。警方表示警力有限,他們只能起一個告知的作用,把當事人的訊息告訴她們的家屬。如果家屬來找人,他們一定會大力協助。

對於為啥只給這些賣淫嫌疑人的家屬寫信,而不給嫖娼嫌疑人的家屬寫信?警方解釋,賣**女是長期存在的,而嫖客的行為往往具有偶然性、臨時性。杜絕了**服務提供者,自然也就沒有了消費者。寫信還有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發動家屬來挽救這些女子,讓她們迷途知返。

相對於市中區警方的溫柔方式,有個縣的城區派出所就毫不留情了。他們在大街小巷貼出公告,實名曝光抓獲的賣淫嫖娼人員姓名、年齡和處罰措施,引起輿論譁然。民眾紛紛質疑,認為此舉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

更有甚者,網上還上傳了另一個縣的警方將抓到的賣**遊街示眾的訊息和照片。相片上,兩個衣著時尚的小姐光著腳,身前的雙手都戴著手銬,上面還各系了一條1米多長的粗繩子,繩頭分別由一名警察攥著,大概是怕她們趁機跑掉了。

照片一曝光,有網友評論:“大風起兮‘雞’遭殃。這兩名被抓獲的賣淫小姐不是可恨而是可憐!將她們遊街示眾也就罷了,竟然還用繩子牽著走,像遛狗一樣。看到這些圖片,讓我們不由想起奴隸時代販賣奴隸時的悲慘場景。”

另有網友發帖道:“姑且不論小姐為什麼要賣淫的社會原因,就事論事說,把她們遊街示眾表面上轟轟烈烈,實際上反映了當地民主法制建設的缺失,也反映了公安機關的法制觀念不強,執法水平低下。把小姐遊街示眾是一種違法行為,執法者是知法犯法。在講文明、講法制的社會裡,遊街示眾是一種極不文明、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要堅決反對和制止!”

面對眾多網民的指責,涉事的縣公安局急忙藉助媒體進行澄清,說那兩名小姐不是在遊街,而是帶涉嫌賣淫的女子去指認現場。對這種做法,當地警方也承認執法方式不妥。3名涉事民警被停職兩個月。

市公安局召開了全市公安局局長會議。在會上,韓華剛要求各區縣公安局和派出所查處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時,不能片面追求打擊效果,不得歧視、辱罵、毆打從事賣淫、有償陪侍和淫穢**表演的婦女,堅決制止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有損違法人員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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