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三)

官僚·大虛無痕·3,464·2026/3/23

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三) 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三) 方可軍看了妻子一眼,妻子似乎是有點動心。 呂警官馬上掏出一張名片,道:“你們商量一下,商量好了,跟我聯繫,這上面有我的聯繫電話。” 呂警官出去後,方可軍道:“這個呂警官,恐怕已經找到了那夥人。” 方可軍的妻子叫塗小紅,原來是冷凍廠的工人,現在也已經下崗了,這些年,為了生計,販過菜,擺過水果攤子,現在,又在幫人家做鐘點工,一家人就指望方可軍賺錢,現在,方可軍被打成這樣,傷心難過之餘,最擔心的還是經濟,家裡還揹著一身的債呢,怎麼還? 塗小紅道:“呂警官說得也對,那幾個人,要不是些羅漢,要不就是有錢有勢的,鬥不過他們,還不如私了,多要一點錢。” 方可軍嘆氣道:“那就這樣吧。” 得知方可軍夫婦願意私了,呂警官很高興,立即跟甘峻聯繫上了。 甘峻道:“他們想要多少錢?” 呂警官道:“人傷得確實很重,醫藥費就得二、三萬元,傷筋動骨一百天,出了院恐怕還得休養半年,加上營養費,誤工費,七七八八,加起來,十萬元是不能少的。” “十萬!”甘峻也有點吃驚。 “十萬不多啦,”呂警官道,“這件事真要搞到底,你們幾個人恐怕都要進去。” “進去”,這個意思甘峻當然懂。 甘峻道:“十萬就十萬,不會再有什麼麻煩事吧?” “不會。我會搞個調解書,只要他簽字了,就沒事了。” “那好。呂警官,事情辦成了,我會酬謝你的。” “不客氣。” 甘峻答應得這麼痛快,呂警官有些意外,心道:“這種人,十萬塊錢,對他來說,也不算什麼。” “酬謝?”換一個人,或許是要酬謝的,為甘書記辦事,不必了。 易局長已經暗示過他了,這件事辦好了,提個副科長,問題不大。 雖然打人的人一直沒露面,這讓方可軍很不舒服,但畢竟,十萬元的補償,對這個經濟拮据的家庭,多少是一個補償。 這些天,方可軍的傷勢恢復得還不錯,這也得益於他體質好,沒有出現醫生最擔心的“血氣胸”和併發症,住了半個月,基本上可以出院了,以後就是在家裡慢慢養傷了。 出院前,呂警官再次來到方可軍的病房,帶來了一個他草擬好了的“交通事故簡易調解書”,上面大致的內容是:某年某月某日,方可軍駕駛的某車在正常行駛時,被甘峻駕駛的某車追尾,雙方並因此發生口角,甘峻並有過激行為,對方可軍造成了一定的人身傷害。現經雙方協商,願意私了,甘峻同意承擔所有醫療費用,並給予方可軍一定的經濟補償。此案就此了結,雙方永不反悔。 呂警官把錢都帶來了,只要他在調解書上簽字,再打張收條,就能拿到除去醫藥費外的8萬多元補償。 方可軍簽了字,但卻記住了甘峻的名字。 出院以後,方可軍悄悄向人打聽了“甘峻”是什麼人?結果,有人告訴他:甘峻是市委副書記甘新國的兒子。 慢慢地,市委甘書記兒子打傷“的士”司機的消息還是傳開了。 這天,有一個自稱是《贛粵工人報》記者的男子在航運出租車公司經理帶領下,找到了方可軍家中。 這人先拿出了自己的記者證,還真是記者,叫江維新。 《贛粵工人報》隸屬省總工會,但其實早已經是自負盈虧的一家小報,都是些工會組織訂閱,發行量很小,記者的日子也不好過,採訪寫稿的任務並不重,平時的主要任務就是推銷報紙,拉廣告贊助,或者是跑一些企業單位,設法替一些想為本企業或本人臉上貼金的單位或人做些宣傳。 這年頭,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小報記者也有自己的活法。 江維新這種人,就特別喜歡負面新聞。倒不是說他有多強的社會責任感,而是能從負面新聞中找到“商機”,一個單位,特別是那些比較注重外在形象的單位,如果讓負面新聞纏上了,就會設法搞“危機公關”,這時候,對於掌握了負面新聞的記者來說,就是發財的機會到了。 江維新無意中得知了“市委副書記兒子打傷‘的士’司機”的事,讓他很興奮!這無疑是一個重磅炸彈,可要牢牢抓住,不一定要報道出去,但是,得撈到足夠的好處! 有人怕甘書記,江維新卻不怎麼怕,他是省報(雖然是小報)的記者,並不歸市裡管。 採訪進行得很順利,其實,打人的過程,江維新早在其他司機口中得知了,比方可軍本人說得還要“精彩”,採訪方可軍,就是要再聽聽他本人有什麼補充?另外給他拍個照。 方可軍老婆塗小紅卻堅持不肯讓記者拍照,讓江維新覺得很是遺憾。 一星期後,《贛粵工人報》還真刊登了江維新採寫的報道,題目叫《“的士”司機深夜捱打,家境困難無奈“私了”》,文中作了一定的“技術處理”,打人者只說是某市某領導的兒子,也沒提“私了”的具體金額。 由於是小報,注意到這條新聞的人並不多。 但是,卻有人把這份報紙寄給了區交警大隊的呂警官。 呂警官一接到這張報紙,就知道有麻煩了,有人想找事! 果然,不多久,就有一個男的打電話給呂警官,問他有沒有收到一份報紙? 呂警官道:“收到了。你是誰?” 對方道:“我是《贛粵工人報》的記者,我姓江。” “哦,江記者,你好。我們見個面吧?我請你吃飯?” “好啊。” 見面地點,約在市中心廣場附近的“萬家燈火”酒家,這個酒家原來是皮蛋疤子的,王穗也管不過來,加上資金緊張,就轉讓出去了。 江維新40歲了,個子瘦小,而呂警官中等身材,偏胖,二人站在一起,讓人覺得不是一個級別的。 然而,呂警官卻不敢輕視眼前的小個子男人。此人是記者,從他寫的文章看,明明掌握了甘峻打人的詳情,卻又筆下“留情”,還故意把報紙寄給他,顯然是有圖謀的。 這種無良記者,被有些人稱之為“妓者”,真要惹上了,也挺麻煩。 呂警官的副科夢還沒實現,正是關鍵時候,他可不想出什麼問題。 二人先是說了些無關緊要的話,慢慢切入正題。 江維新道:“呂警官,甘峻打人,就這麼‘私了’了,怕是會留下後患啊。” 呂警官道:“其實,我也是為方可軍著想,真把甘峻抓進去,受到法律懲處,那他就用不著賠償方可軍那麼多錢了,最多就是醫藥費,再加點繼續治療費、誤工工資、護理費什麼的,有三、五萬元足夠了,現在可是花了十萬塊。” 江維新點點頭:“呂警官說得也有道理。但是,現在畢竟是法制社會,以錢代法,或者說,花了錢就可以逍遙法外,這個不行吧?” 呂警官道:“江記者說得很對,是我考慮不周,我主要還是替方可軍著想的,其實,在我們日常處理一些交通事故糾紛案中,經常會有這種做法,如果肇事司機願意多出些錢補償受害者,大多數受害者還是願意接受的,畢竟,肇事者受到懲處,並不能給受害者帶來實質的好處,多拿到點經濟補償,更實惠一些,你說是吧?” 江維新道:“呂警官說的,我也理解。不過,我在採訪過程中,也聽到了不少‘的士’司機的話,他們對甘峻的這種做法,非常氣憤!他們說,撞了人家的車,還要打人,還把人家的肋骨都打斷二根,這還有沒有王法?就因為他是市委領導的兒子,就可以為非作歹、逍遙法外嗎?” 呂警官聽了,暗自驚心:這個姓江的很難纏! 呂警官道:“那,江記者,你認為應該怎麼辦呢?已經結案了啊。” 江維新道:“結案了?就算是結案了,也可以作些補救吧?甚至還可以推倒重來吧?” 此時,呂警官心裡恨得想打人,卻只有強忍著。 江維新道:“在採訪過程中,有不少‘的士’司機,包括方可軍都問我,這件事可不可以打官司?還問我願意不願意支持他們伸張正義?說實話,如果真搞到打官司的地步,我會請我的律師朋友免費為方可軍打這場官司。” 呂警官其實已經明白了,姓江的越這樣說,越不會這樣做,無非就是抬高價碼罷了。所以,呂警官乾脆不說話了,聽他怎麼說。 果然,江維新也不想多廢話了,道:“其實,我也不想把事情搞大,我們也要替甘書記想想,要維護領導的形象,是不是?” “是,是,江記者比我更懂得顧全大局。”呂警官趕緊“接缸”。 江維新道:“為了調查這起事件,我這半個多月都花在這件事上了,花費也是不少。” 終於說到實質了。 呂警官道:“是,你們做記者也不容易,適當地補償一下,還是應該的。這樣,我負責跟甘峻聯繫一下,儘快答覆你?” “好,呂警官是個熱心腸,呵,我很願意交你這個朋友。” “那太好了,我也很願意跟記者交朋友。” 與江維新分手後,呂警官思前想後,越想越複雜,甘峻打人的事,看來已經有很多人都知道了,很難隱瞞下去了,如果再被什麼人拿來做文章,會是什麼結果,很難預料了。 於是,呂警官將江維新敲詐的事跟易志強彙報了。 易志強沉默了一會,有些不高興地道:“怎麼搞的?不是說就此了結嗎?” “是了結了啊,都簽字了。會不會是110那邊有人捅出去了?” “不可能!”易志強道,“還是‘的士’司機心裡不服。” “那個鳥記者太可恨了。” “那個記者,暫時還真不能動他,以後找個機會吧。” “是。” “這件事,我得向甘書記彙報了,先等等吧。” “是。”

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三)

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三)

方可軍看了妻子一眼,妻子似乎是有點動心。

呂警官馬上掏出一張名片,道:“你們商量一下,商量好了,跟我聯繫,這上面有我的聯繫電話。”

呂警官出去後,方可軍道:“這個呂警官,恐怕已經找到了那夥人。”

方可軍的妻子叫塗小紅,原來是冷凍廠的工人,現在也已經下崗了,這些年,為了生計,販過菜,擺過水果攤子,現在,又在幫人家做鐘點工,一家人就指望方可軍賺錢,現在,方可軍被打成這樣,傷心難過之餘,最擔心的還是經濟,家裡還揹著一身的債呢,怎麼還?

塗小紅道:“呂警官說得也對,那幾個人,要不是些羅漢,要不就是有錢有勢的,鬥不過他們,還不如私了,多要一點錢。”

方可軍嘆氣道:“那就這樣吧。”

得知方可軍夫婦願意私了,呂警官很高興,立即跟甘峻聯繫上了。

甘峻道:“他們想要多少錢?”

呂警官道:“人傷得確實很重,醫藥費就得二、三萬元,傷筋動骨一百天,出了院恐怕還得休養半年,加上營養費,誤工費,七七八八,加起來,十萬元是不能少的。”

“十萬!”甘峻也有點吃驚。

“十萬不多啦,”呂警官道,“這件事真要搞到底,你們幾個人恐怕都要進去。”

“進去”,這個意思甘峻當然懂。

甘峻道:“十萬就十萬,不會再有什麼麻煩事吧?”

“不會。我會搞個調解書,只要他簽字了,就沒事了。”

“那好。呂警官,事情辦成了,我會酬謝你的。”

“不客氣。”

甘峻答應得這麼痛快,呂警官有些意外,心道:“這種人,十萬塊錢,對他來說,也不算什麼。”

“酬謝?”換一個人,或許是要酬謝的,為甘書記辦事,不必了。

易局長已經暗示過他了,這件事辦好了,提個副科長,問題不大。

雖然打人的人一直沒露面,這讓方可軍很不舒服,但畢竟,十萬元的補償,對這個經濟拮据的家庭,多少是一個補償。

這些天,方可軍的傷勢恢復得還不錯,這也得益於他體質好,沒有出現醫生最擔心的“血氣胸”和併發症,住了半個月,基本上可以出院了,以後就是在家裡慢慢養傷了。

出院前,呂警官再次來到方可軍的病房,帶來了一個他草擬好了的“交通事故簡易調解書”,上面大致的內容是:某年某月某日,方可軍駕駛的某車在正常行駛時,被甘峻駕駛的某車追尾,雙方並因此發生口角,甘峻並有過激行為,對方可軍造成了一定的人身傷害。現經雙方協商,願意私了,甘峻同意承擔所有醫療費用,並給予方可軍一定的經濟補償。此案就此了結,雙方永不反悔。

呂警官把錢都帶來了,只要他在調解書上簽字,再打張收條,就能拿到除去醫藥費外的8萬多元補償。

方可軍簽了字,但卻記住了甘峻的名字。

出院以後,方可軍悄悄向人打聽了“甘峻”是什麼人?結果,有人告訴他:甘峻是市委副書記甘新國的兒子。

慢慢地,市委甘書記兒子打傷“的士”司機的消息還是傳開了。

這天,有一個自稱是《贛粵工人報》記者的男子在航運出租車公司經理帶領下,找到了方可軍家中。

這人先拿出了自己的記者證,還真是記者,叫江維新。

《贛粵工人報》隸屬省總工會,但其實早已經是自負盈虧的一家小報,都是些工會組織訂閱,發行量很小,記者的日子也不好過,採訪寫稿的任務並不重,平時的主要任務就是推銷報紙,拉廣告贊助,或者是跑一些企業單位,設法替一些想為本企業或本人臉上貼金的單位或人做些宣傳。

這年頭,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小報記者也有自己的活法。

江維新這種人,就特別喜歡負面新聞。倒不是說他有多強的社會責任感,而是能從負面新聞中找到“商機”,一個單位,特別是那些比較注重外在形象的單位,如果讓負面新聞纏上了,就會設法搞“危機公關”,這時候,對於掌握了負面新聞的記者來說,就是發財的機會到了。

江維新無意中得知了“市委副書記兒子打傷‘的士’司機”的事,讓他很興奮!這無疑是一個重磅炸彈,可要牢牢抓住,不一定要報道出去,但是,得撈到足夠的好處!

有人怕甘書記,江維新卻不怎麼怕,他是省報(雖然是小報)的記者,並不歸市裡管。

採訪進行得很順利,其實,打人的過程,江維新早在其他司機口中得知了,比方可軍本人說得還要“精彩”,採訪方可軍,就是要再聽聽他本人有什麼補充?另外給他拍個照。

方可軍老婆塗小紅卻堅持不肯讓記者拍照,讓江維新覺得很是遺憾。

一星期後,《贛粵工人報》還真刊登了江維新採寫的報道,題目叫《“的士”司機深夜捱打,家境困難無奈“私了”》,文中作了一定的“技術處理”,打人者只說是某市某領導的兒子,也沒提“私了”的具體金額。

由於是小報,注意到這條新聞的人並不多。

但是,卻有人把這份報紙寄給了區交警大隊的呂警官。

呂警官一接到這張報紙,就知道有麻煩了,有人想找事!

果然,不多久,就有一個男的打電話給呂警官,問他有沒有收到一份報紙?

呂警官道:“收到了。你是誰?”

對方道:“我是《贛粵工人報》的記者,我姓江。”

“哦,江記者,你好。我們見個面吧?我請你吃飯?”

“好啊。”

見面地點,約在市中心廣場附近的“萬家燈火”酒家,這個酒家原來是皮蛋疤子的,王穗也管不過來,加上資金緊張,就轉讓出去了。

江維新40歲了,個子瘦小,而呂警官中等身材,偏胖,二人站在一起,讓人覺得不是一個級別的。

然而,呂警官卻不敢輕視眼前的小個子男人。此人是記者,從他寫的文章看,明明掌握了甘峻打人的詳情,卻又筆下“留情”,還故意把報紙寄給他,顯然是有圖謀的。

這種無良記者,被有些人稱之為“妓者”,真要惹上了,也挺麻煩。

呂警官的副科夢還沒實現,正是關鍵時候,他可不想出什麼問題。

二人先是說了些無關緊要的話,慢慢切入正題。

江維新道:“呂警官,甘峻打人,就這麼‘私了’了,怕是會留下後患啊。”

呂警官道:“其實,我也是為方可軍著想,真把甘峻抓進去,受到法律懲處,那他就用不著賠償方可軍那麼多錢了,最多就是醫藥費,再加點繼續治療費、誤工工資、護理費什麼的,有三、五萬元足夠了,現在可是花了十萬塊。”

江維新點點頭:“呂警官說得也有道理。但是,現在畢竟是法制社會,以錢代法,或者說,花了錢就可以逍遙法外,這個不行吧?”

呂警官道:“江記者說得很對,是我考慮不周,我主要還是替方可軍著想的,其實,在我們日常處理一些交通事故糾紛案中,經常會有這種做法,如果肇事司機願意多出些錢補償受害者,大多數受害者還是願意接受的,畢竟,肇事者受到懲處,並不能給受害者帶來實質的好處,多拿到點經濟補償,更實惠一些,你說是吧?”

江維新道:“呂警官說的,我也理解。不過,我在採訪過程中,也聽到了不少‘的士’司機的話,他們對甘峻的這種做法,非常氣憤!他們說,撞了人家的車,還要打人,還把人家的肋骨都打斷二根,這還有沒有王法?就因為他是市委領導的兒子,就可以為非作歹、逍遙法外嗎?”

呂警官聽了,暗自驚心:這個姓江的很難纏!

呂警官道:“那,江記者,你認為應該怎麼辦呢?已經結案了啊。”

江維新道:“結案了?就算是結案了,也可以作些補救吧?甚至還可以推倒重來吧?”

此時,呂警官心裡恨得想打人,卻只有強忍著。

江維新道:“在採訪過程中,有不少‘的士’司機,包括方可軍都問我,這件事可不可以打官司?還問我願意不願意支持他們伸張正義?說實話,如果真搞到打官司的地步,我會請我的律師朋友免費為方可軍打這場官司。”

呂警官其實已經明白了,姓江的越這樣說,越不會這樣做,無非就是抬高價碼罷了。所以,呂警官乾脆不說話了,聽他怎麼說。

果然,江維新也不想多廢話了,道:“其實,我也不想把事情搞大,我們也要替甘書記想想,要維護領導的形象,是不是?”

“是,是,江記者比我更懂得顧全大局。”呂警官趕緊“接缸”。

江維新道:“為了調查這起事件,我這半個多月都花在這件事上了,花費也是不少。”

終於說到實質了。

呂警官道:“是,你們做記者也不容易,適當地補償一下,還是應該的。這樣,我負責跟甘峻聯繫一下,儘快答覆你?”

“好,呂警官是個熱心腸,呵,我很願意交你這個朋友。”

“那太好了,我也很願意跟記者交朋友。”

與江維新分手後,呂警官思前想後,越想越複雜,甘峻打人的事,看來已經有很多人都知道了,很難隱瞞下去了,如果再被什麼人拿來做文章,會是什麼結果,很難預料了。

於是,呂警官將江維新敲詐的事跟易志強彙報了。

易志強沉默了一會,有些不高興地道:“怎麼搞的?不是說就此了結嗎?”

“是了結了啊,都簽字了。會不會是110那邊有人捅出去了?”

“不可能!”易志強道,“還是‘的士’司機心裡不服。”

“那個鳥記者太可恨了。”

“那個記者,暫時還真不能動他,以後找個機會吧。”

“是。”

“這件事,我得向甘書記彙報了,先等等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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