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最後手段

國策·閃爍·5,327·2026/3/23

第四十四章 最後手段 第四十四章 最後手段 因為國家戰略防禦系統的各個子系統並行運轉,所以在“區域『性』激光攔截系統”對付俄軍戰略巡航導彈的時候,戰略預警衛星已經按照中央計算機下達的指令,將鏡頭對準了巴倫支海等幾處可能潛藏著俄羅斯戰略潛艇的海域,並且通過衛星間數據鏈,將探測信息實時發送給附近這些海域上空的攔截衛星。 打到這個時候,俄羅斯的戰略力量中,也就只剩下那5艘戰略潛艇了。 必須承認,俄羅斯的戰略反應機制還是比較先進的。早在12月初,也就是歐亞大陸上的局勢驟然緊張的時候,俄羅斯海軍就啟動了應急預案,讓正在基地休整的2艘戰略潛艇緊急離港,並且讓正在返航的那艘戰略潛艇將巡航時間延長到120天,即在2058年1月初才返回基地。 俄羅斯海軍能夠有如此快的反應,首先得歸功於綽號“北極風暴”的新一代戰略潛艇。 這種編號991、代號“戈多爾斯基”,被西方新聞媒體稱為“北極風暴”的新一代戰略潛艇也是俄羅斯最後一種戰略潛艇。本世紀30年代初,全面核裁軍談判開始之後,俄羅斯海軍就提出了研製一種用來取代“北風之神”的新一代戰略潛艇,以增強戰略威懾力,實際目的是要趕在《倫敦條約》生效之前建造新一代戰略潛艇,以免受到條約限制(條約附加條款中明確規定,在條約正式生效之後,各締約國只能完成已經開工建造的戰略潛艇,只能對已經建成的潛艇進行改進,而不能重新設計與建造戰略潛艇)。正是如此,“北極風暴”從設計到開工,僅僅花了6年時間,比“北風之神”的14年短了許多。更重要的是,作為《倫敦條約》正式生效前全球最後一種戰略潛艇,“北極風暴”一口氣就開工了5艘,即完全按照條約中對俄羅斯戰略潛艇的最高限制標準進行建造。雖然5艘“北極風暴”受工程進度影響,未能同時服役,第一艘到最後一艘的間隔時間長達6年,但是這5艘潛艇的基本『性』能大致相似,而且都在2050年到2055年之間進行了中期大改(按照第三階段削減工作開始前的談判協議,在第三階段削減工作開始之後,各國不得再對戰略潛艇進行改進),使其『性』能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總的來說,“北極風暴”是一種非常先進的戰略潛艇。 設計之初,這種戰略潛艇計劃配備24具彈道導彈發『射』筒,從而成為蘇聯/俄羅斯歷史上載彈能力最強的戰略潛艇,也與美國的“俄亥俄”級一道成為有史以來載彈能力最強的戰略潛艇之一。 毋庸置疑,增加單艇的載彈量,與戰略潛艇的發展『潮』流背道而馳。要知道,同時代的戰略潛艇中,美國的“密歇根”級只有20具導彈發『射』筒、共和國的0型、法國的“勝利”級與英國的“皇家橡樹”級只有16具導彈發『射』筒。其他4個核大國減少戰略潛艇導彈發『射』筒的原因很簡單:《倫敦條約》只限制了核彈頭載具、即潛『射』彈道導彈的數量,而沒有直接限制戰略潛艇的數量,減少單艇攜帶的導彈數量,能夠建造更多的戰略潛艇,也就能夠提高戰略潛艇的總體生存能力。說簡單點,就是避免在一個籃子裡裝太多的雞蛋,而是要儘量將數量有限的雞蛋裝在更多的籃子裡面。 一艘潛艇到達攜帶多少導彈算是比較合適,得由實際情況決定。 除了效費比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倫敦條約》對各國海基戰略力量的限制。美國是海基戰略力量的大戶,在第一階段削減工作完成之後,還保有240枚潛『射』彈道導彈,即便按照每艘艇運載20枚計算,也能保有12艘戰略潛艇,將這些戰略潛艇平均分配到太平洋與大西洋上,並且確保1半的潛艇在航執勤,兩個方向上始終有3艘戰略潛艇在勤,只要其中任何一個方向上的任何一艘戰略潛艇在敵人的突然襲擊下倖存了下來,就能給予敵人毀滅『性』的打擊,而6艘戰略潛艇同時被擊沉的可能『性』不會超過百萬分之一,所以美國沒有必要繼續減少單艇載彈能力,即沒有必要增加戰略潛艇的數量。雖然共和國也是海基戰略力量的大戶,在第一階段削減工作完成之後,也保有240枚潛『射』彈道導彈,但是共和國的戰略環境要比美國糟糕得多,戰略潛艇主要在渤海、黃海、東海與南海活動,巡邏區域非常狹窄,生存概率自然低得多,因此有必要通過增加潛艇數量的方式來提高生存概率。法國與英國的海基地戰略力量都非常有限,完成第一階段削減工作之後,各剩下64枚潛『射』彈道導彈,如果在一艘潛艇上部署20枚,則只能裝備3艘潛艇,而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有一艘戰略潛艇在執行戰備巡邏任務,至少需要4艘戰略潛艇(理論上只需要2艘,可是戰略潛艇也需要大修,更需要正常維護,所以實際要求要高得多),所以兩國把單艇載彈量設為16枚,保證擁有4艘戰略潛艇(即便到了第三階段,兩國也各擁有2艘戰略潛艇,可以保證在80%的時候,至少有一艘戰略潛艇在執行戰備巡邏任務)。 由此可見,俄羅斯堅持增強戰略潛艇的載彈能力,肯定有其特殊原因。 眾所周知,《倫敦條約》的第一階段削減工作完成之後,俄羅斯能夠保有180枚潛『射』彈道導彈,為美國與共和國之後的第三大海級戰略力量保有國。照此計算,俄羅斯應該將單艇載彈量設為20枚,以此保留9艘戰略潛艇,在北方艦隊與太平洋艦隊各部署數艘,從而獲得全面的戰略威懾力。 問題是,決定戰略潛艇數量與載彈能力的,不僅僅是《倫敦條約》。 對俄羅斯這種國家實力相對有限,卻想保持軍事大國地位的國家來說,在發展戰略力量、特別是耗費巨大的海基戰略力量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反而不是《倫敦條約》,而是基本國家實力。 別的不說,俄羅斯當局只批准建造了5艘“北極風暴”就足以證明,俄羅斯的國力不足以支持更多的海基戰略力量。 從這個角度考慮,也就不難明白俄羅斯為什麼要讓這種潛艇擁有24具導彈發『射』筒了。 在為“北極風暴”制定戰術標準的時候,俄羅斯海軍還有10多艘戰略潛艇,其中5艘“北風之神”級已經完成第一次全面改進,『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至少還能服役15年,而這5艘“北風之神”級戰略潛艇各有12具導彈發『射』筒,佔用了60枚潛『射』彈道導彈,因此建造5艘各攜帶24枚潛『射』彈道導彈的“北極風暴”級,正好用完180枚的“配額”。更加重要的是,到2055年,即第二階段削減工作結束之後,可以讓5艘“北風之神”級推移,並且將5艘“北極風暴”級的半數發『射』筒改裝成巡航導彈發『射』裝置,或者以其他方法來對其進行改進,就能最大限度的節約軍事資源,減少國家開支。 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在第三階段削減工作的談判結束之前,俄羅斯當局就對“北極風暴”進行改進。雖然根據談判結果,不能簡單的將彈道導彈發『射』筒改裝成巡航導彈發『射』筒來應付條約,因為這麼做存在很大的漏洞,即在必要的時候,肯定能夠在短時間內把發『射』筒改回來,迅速擴充戰略打擊能力,使《倫敦條約》失去意義。但是談判中也明確規定,各國可以以大改的方式來削減潛『射』彈道導彈的數量,而且在不違背條約準則的情況下,戰略潛艇的大改工作不受限制,只是必須在205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也就是說,只要不害怕戰略力量受到影響,俄羅斯可以慢條斯理的對“北極風暴”進行改進。事實上,能夠達成這樣的談判協議,也正是俄羅斯當局努力的結果。 可以說,如果不是愈演愈烈的軍備競賽,俄羅斯當局很有可能把5艘“北極風暴”級的改進工作拖到2060年之前,而在2055年之後,以延長“北風之神”級戰略潛艇的服役時間來維持戰略威懾能力。毋庸置疑,“北風之神”級再怎麼延壽,也是一種已經嚴重落伍的戰略潛艇。在軍備競賽的趨勢下,俄羅斯當局在2050年初調整計劃,把“北極風暴”級的改進工作提前。雖然這會使俄羅斯在2055年前的戰略威懾能力降低,但是卻能在2055年之後獲得全部戰略威懾能力。 既然得到了高度重視,改進自然全面徹底。 說得不客氣一點,為了提高僅有的5艘戰略潛艇的『性』能,俄羅斯當局基本上就是以改進的名義重新建造了5艘戰略潛艇。 按照俄羅斯當局公佈的信息,改進後的“北極風暴”級戰略潛艇與改進前的通用率只有17%。也就是說,潛艇83%的部分都做了改動,這其中包括動力系統、推進系統、耐壓殼體、導彈發『射』系統、甚至部分龍骨,保留下來的,則主要是一些與潛艇主要『性』能沒有多大關係的次要部件,比如高溫蒸汽爐灶(艦艇上都是用數百攝氏度的高溫蒸汽做飯,不會像家庭那樣使用天然氣或者『液』化氣)、官兵的住艙、娛樂設施等等。 完成改進後的“北極風暴”級除了排水量減少了4000多噸之外,其他『性』能均比改進前有了本質『性』提高,比如最大潛航速度由35節提高到60節、最大潛深由550米提高到750米、最大自持力由120天提高到160天,就連所攜帶的潛『射』彈道導彈的『性』能也有所提升(實際上是專門為之研製的新興潛『射』彈道導彈,只是為了避免遭到指責,俄羅斯當局仍然沿用了rs-64這個編號),最大『射』程從12000千米提高到14000千米,而且投擲能力由1.4噸提高到了2.2噸。 顯然,關鍵不在潛艇,而是在導彈上。 與戰略轟炸機一樣,戰略潛艇實際上就是導彈的載體,沒有導彈,戰略潛艇就沒有任何價值。 在俄羅斯海軍,為“北極風暴”配備的潛『射』彈道導彈的正式編號為rs-64m(m表示為改進型號),而在研製與生產該導彈的俄羅斯導彈工業聯合體,其正式編號為is2048x1,是一個全新研製的代號。正是如此,西方新聞媒體給該導彈的編號為ss-n-42,而不是按照俄羅斯海軍的命名規則,稱其為ss-n-40m。 對於這種發『射』質量為24噸潛『射』彈道導彈來說,高達14000千米的最大『射』程與2.2噸的最大投擲能力,足以證明俄羅斯擁有不錯的潛『射』彈道導彈技術。要知道,同一時期,美國海軍的“雷電”e-7型潛『射』彈道導彈自重21噸、『射』程12000千米、投擲能力為2.3噸,共和國海軍的jl-8型潛『射』彈道導彈自重22噸、『射』程12000千米、投擲能力為2.4噸,均不比俄羅斯的高多少。 在『射』程與投擲能力這兩個指標中,外行更關注前者,而內行更關注後者。 對於俄羅斯這樣的國家來說,潛『射』彈道導彈的『射』程達到8000千米之後,繼續提高『射』程的意義就不是很明顯了。雖然繼續提高『射』程也能提高導彈的突防能力,比如用『射』程14000千米的彈道導彈攻擊8000千米外的目標,可以採用壓低彈道,縮短飛行時間,而使用『射』程僅為8000千米的彈道導彈,則只能採用拋高彈道,更容易遭到攔截。但是在攔截能力強大的國家戰略防禦系統面前,把飛行時間縮短一些帶來的好處,明顯不如多帶幾個誘餌彈頭的好處明顯,而要攜帶更多的誘餌彈頭,就得提高投擲能力。 作為報復『性』武器,潛『射』彈道導彈的彈頭當量一直非常有限,一般在20萬噸左右,小的只有10萬噸。降低當量帶來的直接好處就是減輕了單個彈頭的質量,從而能夠在投擲能力相同的情況下,攜帶更多的彈頭。正是如此,潛『射』彈道導彈攜帶的彈頭數量往往比同一時期的陸基彈道導彈多一些,比如在21世紀初,美國海軍的“三叉戟”d5最多能夠攜帶12個爆炸當量為15萬噸的核彈頭,而“民兵3”則只能攜帶3個55萬噸級核彈頭。雖然《倫敦條約》對潛『射』彈道導彈的彈頭數量做了明確規定,在第三階段削減工作開始後,潛『射』彈道導彈最多隻能攜帶3顆分導彈頭,但是在投擲能力相同的情況下,這意味著可以攜帶更多的誘餌彈頭,實質上提高了潛『射』彈道導彈的突防效率。 拿rs-64m來說,在攜帶3顆20萬噸級核彈頭的情況下,還能攜帶總量為1.8噸的誘餌彈頭,而誘餌彈頭的質量一般為真彈頭的三分之一(質量減輕帶來的慣『性』損失主要依靠微型助推發動機增速獲取),因此還能攜帶大約13個誘餌彈頭。與沒有配備誘餌彈頭,而是攜帶6顆真彈頭相比,在敵人戰略防禦系統的攔截概率一定的情況下,至少保證1顆彈頭成功突防的概率提高了1倍多。 可以說,如果俄羅斯能夠在彈頭小型化方面取得更大進步,或者在微型助推火箭技術上取得突破,將真彈頭或者誘餌彈頭做得更小一些,讓rs-64m攜帶更多的誘餌彈頭,其突防概率還能得到大幅度提升。 即便如此,俄羅斯的5艘戰略潛艇也能對共和國的國家戰略防禦系統構成巨大壓力。 5艘戰略潛艇總共有60枚導彈,如果全部發『射』升空,就能拋灑出960顆真假難辨的彈頭。更重要的是,為了確保部分彈頭能夠順利突防,在敵人本土上空爆炸,俄羅斯的潛『射』彈道導彈很有可能採用“『自殺』開路”式突防手段。說簡單一點,就是讓部分真彈頭在外層空間引爆,通過產生的強電磁輻『射』摧毀近地軌道上的攔截衛星,癱瘓敵人的戰略防禦系統,讓部分配備了電磁屏蔽系統的真彈頭順利突防。因為戰略潛艇是最後的反擊力量,所以別說俄羅斯,就連共和國的潛『射』彈道導彈也具備類似的突防模式。 如此一來,要想萬無一失的挫敗俄羅斯的戰略反擊,就得搶在潛『射』彈道導彈飛出大氣層之前將其擊落。原因很簡單,即便核彈頭在大氣層內爆炸,因為大氣層本身具有吸收電磁輻『射』、電離層還能屏蔽部分波段的電磁輻『射』,所以對攔截衛星的影響不是很大,至少無法達到癱瘓戰略防禦系統的目的。 潛『射』彈道導彈與陸基彈道導彈一樣,發『射』之後,只需要數十秒就能離開大氣層。 要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攔截任務,常用攔截手段肯定不太現實,必須另闢蹊徑,才用更有效的攔截手段!

第四十四章 最後手段

第四十四章 最後手段

因為國家戰略防禦系統的各個子系統並行運轉,所以在“區域『性』激光攔截系統”對付俄軍戰略巡航導彈的時候,戰略預警衛星已經按照中央計算機下達的指令,將鏡頭對準了巴倫支海等幾處可能潛藏著俄羅斯戰略潛艇的海域,並且通過衛星間數據鏈,將探測信息實時發送給附近這些海域上空的攔截衛星。

打到這個時候,俄羅斯的戰略力量中,也就只剩下那5艘戰略潛艇了。

必須承認,俄羅斯的戰略反應機制還是比較先進的。早在12月初,也就是歐亞大陸上的局勢驟然緊張的時候,俄羅斯海軍就啟動了應急預案,讓正在基地休整的2艘戰略潛艇緊急離港,並且讓正在返航的那艘戰略潛艇將巡航時間延長到120天,即在2058年1月初才返回基地。

俄羅斯海軍能夠有如此快的反應,首先得歸功於綽號“北極風暴”的新一代戰略潛艇。

這種編號991、代號“戈多爾斯基”,被西方新聞媒體稱為“北極風暴”的新一代戰略潛艇也是俄羅斯最後一種戰略潛艇。本世紀30年代初,全面核裁軍談判開始之後,俄羅斯海軍就提出了研製一種用來取代“北風之神”的新一代戰略潛艇,以增強戰略威懾力,實際目的是要趕在《倫敦條約》生效之前建造新一代戰略潛艇,以免受到條約限制(條約附加條款中明確規定,在條約正式生效之後,各締約國只能完成已經開工建造的戰略潛艇,只能對已經建成的潛艇進行改進,而不能重新設計與建造戰略潛艇)。正是如此,“北極風暴”從設計到開工,僅僅花了6年時間,比“北風之神”的14年短了許多。更重要的是,作為《倫敦條約》正式生效前全球最後一種戰略潛艇,“北極風暴”一口氣就開工了5艘,即完全按照條約中對俄羅斯戰略潛艇的最高限制標準進行建造。雖然5艘“北極風暴”受工程進度影響,未能同時服役,第一艘到最後一艘的間隔時間長達6年,但是這5艘潛艇的基本『性』能大致相似,而且都在2050年到2055年之間進行了中期大改(按照第三階段削減工作開始前的談判協議,在第三階段削減工作開始之後,各國不得再對戰略潛艇進行改進),使其『性』能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總的來說,“北極風暴”是一種非常先進的戰略潛艇。

設計之初,這種戰略潛艇計劃配備24具彈道導彈發『射』筒,從而成為蘇聯/俄羅斯歷史上載彈能力最強的戰略潛艇,也與美國的“俄亥俄”級一道成為有史以來載彈能力最強的戰略潛艇之一。

毋庸置疑,增加單艇的載彈量,與戰略潛艇的發展『潮』流背道而馳。要知道,同時代的戰略潛艇中,美國的“密歇根”級只有20具導彈發『射』筒、共和國的0型、法國的“勝利”級與英國的“皇家橡樹”級只有16具導彈發『射』筒。其他4個核大國減少戰略潛艇導彈發『射』筒的原因很簡單:《倫敦條約》只限制了核彈頭載具、即潛『射』彈道導彈的數量,而沒有直接限制戰略潛艇的數量,減少單艇攜帶的導彈數量,能夠建造更多的戰略潛艇,也就能夠提高戰略潛艇的總體生存能力。說簡單點,就是避免在一個籃子裡裝太多的雞蛋,而是要儘量將數量有限的雞蛋裝在更多的籃子裡面。

一艘潛艇到達攜帶多少導彈算是比較合適,得由實際情況決定。

除了效費比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倫敦條約》對各國海基戰略力量的限制。美國是海基戰略力量的大戶,在第一階段削減工作完成之後,還保有240枚潛『射』彈道導彈,即便按照每艘艇運載20枚計算,也能保有12艘戰略潛艇,將這些戰略潛艇平均分配到太平洋與大西洋上,並且確保1半的潛艇在航執勤,兩個方向上始終有3艘戰略潛艇在勤,只要其中任何一個方向上的任何一艘戰略潛艇在敵人的突然襲擊下倖存了下來,就能給予敵人毀滅『性』的打擊,而6艘戰略潛艇同時被擊沉的可能『性』不會超過百萬分之一,所以美國沒有必要繼續減少單艇載彈能力,即沒有必要增加戰略潛艇的數量。雖然共和國也是海基戰略力量的大戶,在第一階段削減工作完成之後,也保有240枚潛『射』彈道導彈,但是共和國的戰略環境要比美國糟糕得多,戰略潛艇主要在渤海、黃海、東海與南海活動,巡邏區域非常狹窄,生存概率自然低得多,因此有必要通過增加潛艇數量的方式來提高生存概率。法國與英國的海基地戰略力量都非常有限,完成第一階段削減工作之後,各剩下64枚潛『射』彈道導彈,如果在一艘潛艇上部署20枚,則只能裝備3艘潛艇,而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有一艘戰略潛艇在執行戰備巡邏任務,至少需要4艘戰略潛艇(理論上只需要2艘,可是戰略潛艇也需要大修,更需要正常維護,所以實際要求要高得多),所以兩國把單艇載彈量設為16枚,保證擁有4艘戰略潛艇(即便到了第三階段,兩國也各擁有2艘戰略潛艇,可以保證在80%的時候,至少有一艘戰略潛艇在執行戰備巡邏任務)。

由此可見,俄羅斯堅持增強戰略潛艇的載彈能力,肯定有其特殊原因。

眾所周知,《倫敦條約》的第一階段削減工作完成之後,俄羅斯能夠保有180枚潛『射』彈道導彈,為美國與共和國之後的第三大海級戰略力量保有國。照此計算,俄羅斯應該將單艇載彈量設為20枚,以此保留9艘戰略潛艇,在北方艦隊與太平洋艦隊各部署數艘,從而獲得全面的戰略威懾力。

問題是,決定戰略潛艇數量與載彈能力的,不僅僅是《倫敦條約》。

對俄羅斯這種國家實力相對有限,卻想保持軍事大國地位的國家來說,在發展戰略力量、特別是耗費巨大的海基戰略力量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反而不是《倫敦條約》,而是基本國家實力。

別的不說,俄羅斯當局只批准建造了5艘“北極風暴”就足以證明,俄羅斯的國力不足以支持更多的海基戰略力量。

從這個角度考慮,也就不難明白俄羅斯為什麼要讓這種潛艇擁有24具導彈發『射』筒了。

在為“北極風暴”制定戰術標準的時候,俄羅斯海軍還有10多艘戰略潛艇,其中5艘“北風之神”級已經完成第一次全面改進,『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至少還能服役15年,而這5艘“北風之神”級戰略潛艇各有12具導彈發『射』筒,佔用了60枚潛『射』彈道導彈,因此建造5艘各攜帶24枚潛『射』彈道導彈的“北極風暴”級,正好用完180枚的“配額”。更加重要的是,到2055年,即第二階段削減工作結束之後,可以讓5艘“北風之神”級推移,並且將5艘“北極風暴”級的半數發『射』筒改裝成巡航導彈發『射』裝置,或者以其他方法來對其進行改進,就能最大限度的節約軍事資源,減少國家開支。

實際情況也確實如此,在第三階段削減工作的談判結束之前,俄羅斯當局就對“北極風暴”進行改進。雖然根據談判結果,不能簡單的將彈道導彈發『射』筒改裝成巡航導彈發『射』筒來應付條約,因為這麼做存在很大的漏洞,即在必要的時候,肯定能夠在短時間內把發『射』筒改回來,迅速擴充戰略打擊能力,使《倫敦條約》失去意義。但是談判中也明確規定,各國可以以大改的方式來削減潛『射』彈道導彈的數量,而且在不違背條約準則的情況下,戰略潛艇的大改工作不受限制,只是必須在205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也就是說,只要不害怕戰略力量受到影響,俄羅斯可以慢條斯理的對“北極風暴”進行改進。事實上,能夠達成這樣的談判協議,也正是俄羅斯當局努力的結果。

可以說,如果不是愈演愈烈的軍備競賽,俄羅斯當局很有可能把5艘“北極風暴”級的改進工作拖到2060年之前,而在2055年之後,以延長“北風之神”級戰略潛艇的服役時間來維持戰略威懾能力。毋庸置疑,“北風之神”級再怎麼延壽,也是一種已經嚴重落伍的戰略潛艇。在軍備競賽的趨勢下,俄羅斯當局在2050年初調整計劃,把“北極風暴”級的改進工作提前。雖然這會使俄羅斯在2055年前的戰略威懾能力降低,但是卻能在2055年之後獲得全部戰略威懾能力。

既然得到了高度重視,改進自然全面徹底。

說得不客氣一點,為了提高僅有的5艘戰略潛艇的『性』能,俄羅斯當局基本上就是以改進的名義重新建造了5艘戰略潛艇。

按照俄羅斯當局公佈的信息,改進後的“北極風暴”級戰略潛艇與改進前的通用率只有17%。也就是說,潛艇83%的部分都做了改動,這其中包括動力系統、推進系統、耐壓殼體、導彈發『射』系統、甚至部分龍骨,保留下來的,則主要是一些與潛艇主要『性』能沒有多大關係的次要部件,比如高溫蒸汽爐灶(艦艇上都是用數百攝氏度的高溫蒸汽做飯,不會像家庭那樣使用天然氣或者『液』化氣)、官兵的住艙、娛樂設施等等。

完成改進後的“北極風暴”級除了排水量減少了4000多噸之外,其他『性』能均比改進前有了本質『性』提高,比如最大潛航速度由35節提高到60節、最大潛深由550米提高到750米、最大自持力由120天提高到160天,就連所攜帶的潛『射』彈道導彈的『性』能也有所提升(實際上是專門為之研製的新興潛『射』彈道導彈,只是為了避免遭到指責,俄羅斯當局仍然沿用了rs-64這個編號),最大『射』程從12000千米提高到14000千米,而且投擲能力由1.4噸提高到了2.2噸。

顯然,關鍵不在潛艇,而是在導彈上。

與戰略轟炸機一樣,戰略潛艇實際上就是導彈的載體,沒有導彈,戰略潛艇就沒有任何價值。

在俄羅斯海軍,為“北極風暴”配備的潛『射』彈道導彈的正式編號為rs-64m(m表示為改進型號),而在研製與生產該導彈的俄羅斯導彈工業聯合體,其正式編號為is2048x1,是一個全新研製的代號。正是如此,西方新聞媒體給該導彈的編號為ss-n-42,而不是按照俄羅斯海軍的命名規則,稱其為ss-n-40m。

對於這種發『射』質量為24噸潛『射』彈道導彈來說,高達14000千米的最大『射』程與2.2噸的最大投擲能力,足以證明俄羅斯擁有不錯的潛『射』彈道導彈技術。要知道,同一時期,美國海軍的“雷電”e-7型潛『射』彈道導彈自重21噸、『射』程12000千米、投擲能力為2.3噸,共和國海軍的jl-8型潛『射』彈道導彈自重22噸、『射』程12000千米、投擲能力為2.4噸,均不比俄羅斯的高多少。

在『射』程與投擲能力這兩個指標中,外行更關注前者,而內行更關注後者。

對於俄羅斯這樣的國家來說,潛『射』彈道導彈的『射』程達到8000千米之後,繼續提高『射』程的意義就不是很明顯了。雖然繼續提高『射』程也能提高導彈的突防能力,比如用『射』程14000千米的彈道導彈攻擊8000千米外的目標,可以採用壓低彈道,縮短飛行時間,而使用『射』程僅為8000千米的彈道導彈,則只能採用拋高彈道,更容易遭到攔截。但是在攔截能力強大的國家戰略防禦系統面前,把飛行時間縮短一些帶來的好處,明顯不如多帶幾個誘餌彈頭的好處明顯,而要攜帶更多的誘餌彈頭,就得提高投擲能力。

作為報復『性』武器,潛『射』彈道導彈的彈頭當量一直非常有限,一般在20萬噸左右,小的只有10萬噸。降低當量帶來的直接好處就是減輕了單個彈頭的質量,從而能夠在投擲能力相同的情況下,攜帶更多的彈頭。正是如此,潛『射』彈道導彈攜帶的彈頭數量往往比同一時期的陸基彈道導彈多一些,比如在21世紀初,美國海軍的“三叉戟”d5最多能夠攜帶12個爆炸當量為15萬噸的核彈頭,而“民兵3”則只能攜帶3個55萬噸級核彈頭。雖然《倫敦條約》對潛『射』彈道導彈的彈頭數量做了明確規定,在第三階段削減工作開始後,潛『射』彈道導彈最多隻能攜帶3顆分導彈頭,但是在投擲能力相同的情況下,這意味著可以攜帶更多的誘餌彈頭,實質上提高了潛『射』彈道導彈的突防效率。

拿rs-64m來說,在攜帶3顆20萬噸級核彈頭的情況下,還能攜帶總量為1.8噸的誘餌彈頭,而誘餌彈頭的質量一般為真彈頭的三分之一(質量減輕帶來的慣『性』損失主要依靠微型助推發動機增速獲取),因此還能攜帶大約13個誘餌彈頭。與沒有配備誘餌彈頭,而是攜帶6顆真彈頭相比,在敵人戰略防禦系統的攔截概率一定的情況下,至少保證1顆彈頭成功突防的概率提高了1倍多。

可以說,如果俄羅斯能夠在彈頭小型化方面取得更大進步,或者在微型助推火箭技術上取得突破,將真彈頭或者誘餌彈頭做得更小一些,讓rs-64m攜帶更多的誘餌彈頭,其突防概率還能得到大幅度提升。

即便如此,俄羅斯的5艘戰略潛艇也能對共和國的國家戰略防禦系統構成巨大壓力。

5艘戰略潛艇總共有60枚導彈,如果全部發『射』升空,就能拋灑出960顆真假難辨的彈頭。更重要的是,為了確保部分彈頭能夠順利突防,在敵人本土上空爆炸,俄羅斯的潛『射』彈道導彈很有可能採用“『自殺』開路”式突防手段。說簡單一點,就是讓部分真彈頭在外層空間引爆,通過產生的強電磁輻『射』摧毀近地軌道上的攔截衛星,癱瘓敵人的戰略防禦系統,讓部分配備了電磁屏蔽系統的真彈頭順利突防。因為戰略潛艇是最後的反擊力量,所以別說俄羅斯,就連共和國的潛『射』彈道導彈也具備類似的突防模式。

如此一來,要想萬無一失的挫敗俄羅斯的戰略反擊,就得搶在潛『射』彈道導彈飛出大氣層之前將其擊落。原因很簡單,即便核彈頭在大氣層內爆炸,因為大氣層本身具有吸收電磁輻『射』、電離層還能屏蔽部分波段的電磁輻『射』,所以對攔截衛星的影響不是很大,至少無法達到癱瘓戰略防禦系統的目的。

潛『射』彈道導彈與陸基彈道導彈一樣,發『射』之後,只需要數十秒就能離開大氣層。

要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攔截任務,常用攔截手段肯定不太現實,必須另闢蹊徑,才用更有效的攔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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