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關係好了,記得給要簽名

和校花合租的日子·仙人·2,028·2026/3/23

第三百八十二章 關係好了,記得給要簽名 “不用,不用謝。”林某人看到美女警察有些激動起來,不由暗暗鄙視。擦,這丫頭不會也崇拜大明星吧? 只是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喜歡明星的其實並不多,像他這樣的傢伙更是絕少。 一開始他就不喜歡明星那也就算了,但是後來和大明星認識了,竟然還對她無動於衷,這讓大明星非常不爽。 哼,別的哪個看到我不獻殷勤,我還不相信以我的魅力,都搞不定你小子了? 這也是因為大明星為什麼來到慶安後首先會找林某人的原因。 “大……明星,你,你能不能也給我個簽名?”美女警察放鬆了下激動心情,有些擔憂道。 “好啊,簽在哪?”大明星嘻嘻一笑,自然不會拒絕。笑話,自己可是坐在她車子上呢。 “這兒。”美女警察拿出一張光碟,可不是大明星的專輯?林某人目瞪口呆。 大明星嘩啦啦就在上面寫下自己名字,美女警察忙笑道:“其實我有個侄女,她特喜歡你,還天天嚷著要我帶她去看你的演唱會。” “哈,你有門票麼?”大明星有些好笑,拿給她兩張演唱會前排門票道,“這個給你。” 美女警察接過,不由一聲驚呼。因為不僅是前排,而且還離大明星很近,到時候就可以面對面看大明星啦。不過現在已經面對面了。 “你要不要?”大明星又問林晚傑。 見她手上空空,自己說要她肯定也沒得給,還不如說不要。林某人很大方一擺手:“我要那個幹什麼?” “你,”大明星大怒,沒想到這傢伙竟然這麼說,頓時就惱了,“怎麼說我們也是朋友,你來給我捧捧場有問題啊?真鄙視你!” “呃……” 林某人倒是忘記了這茬,頓時訕笑道:“那個,你還有沒有了?要不給我七八張吧!” 到時候把娉娉、小月月和仙子帶著,也就四張而已。還有幾張,據說這演唱會門票挺貴?自己為了她可是把一千塊都扔了,怎麼也得賣幾張前排的賺回來啊! 林某人噁心想著,哪知大明星搖頭道:“對不起,本來還有的,但是現在沒有了!” “給錢!”擦,這丫頭耍我呢?林某人頓時就怒了。 “什麼錢?”大明星一呆,有些奇怪道。 “兩萬五啊,你剛剛去銀行幹什麼來著?”林某人高傲地撅著頭,彷彿大明星欠了他十萬八萬似的。 “你,”大明星沒想到這傢伙竟然如此不男人,看到附近有家銀行,氣鼓鼓道,“麻煩你把車在這兒停下,我去給他取錢!”又把頭髮整理好,下了車,取錢去了。 “喂,她欠你錢啊?”看到林某人也要下車,美女警察有些發呆。 “是呀,兩萬五。”林某人笑了笑。 “你真傻。”美女警察立馬鄙視了,“既然她欠你錢,你留著不要,到時候想要錢的話就去找她,這樣一來二去,你倆關係不就很好了?現在把錢要了,她不恨死你才怪?” 啊,還可以這樣? 想起大明星剛剛嘟著嘴模樣,好像是她這麼個意思,林某人委屈道:“那現在怎麼辦?” “我哪知道。”美女警察鄙視,“不過我可說好了啊,你要是和她關係好了,記得給我多要點簽名!” 這丫頭,原來打的和我主意一樣啊。林某人瞬間鄙夷,以為美女警察拿著大明星的簽名去賣錢,把所有人都想著和他一樣了。 不過剛剛才發生搶劫銀行這種事,林某人還是不放心大明星一個人進去的,忙跟了過去。 還好這次取錢沒發生任何事,但是大明星一轉身就看到他,頓時就怒了:“喂,你還怕我跑了不成?” “哪能呢。”林某人訕笑,發現這丫頭渾身是寶,連個簽名都能換錢之後,態度立馬轉變,“你給錢給我,我給你做保鏢,要是你跑了,那不是傻瓜麼?” 大明星一呆,跟著反應過來:是呀,本小姐又不是欠他的,給這錢是讓他來做保鏢的,哼哼,你敢對我狂,看我不整死你! 一下明白了主僕關係,她就笑了:“林晚傑,兩萬五可都在這兒了,我倒是想問問,你拿了錢後真的會聽我的話麼?” “啊?”林某人本來以為這錢很容易就拿到手的,不過聽了這話,怎麼覺得這錢成燙手的山芋了呢? “該保鏢做的,我自然會聽。”想了想,他還是說道。不管了,先把錢拿到手再說,其餘的都是廢話。 “好,你拿著吧,等等,我倆把合同簽了!”大明星一臉奸計得逞的表情。 然後也不知道她從哪找來紙筆,就開始寫合同。 合同大意是讓林某人做這些那些事,日薪一千八,當天付。 林某人並沒有細看合同,只看到當天付一千八,二話不說就簽了。 “你看了?” “看了。” “都明白麼?有不明白的告訴我。” “明白。” 大明星二話不說,立馬又寫下自己名字。一式兩份,一份交給了林某人,一份自己留著。 因為美女警察的車子還在,倆人也不好就這麼離開,就上去了。 不過這回大明星坐在前面,因為沒人說話了,林某人才有工夫看起合同來。 “你不是吧,耍我?”林某人看著合同,每看一條就嘆氣一聲,最後終於受不了,怒了,“大明星,你這是找保鏢還是找司機、保姆呢?有你這樣壓榨人的麼?” “我怎麼了?”大明星撇嘴,“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麼?” “你還好意思說。”林某人指著合同念道,“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我叫你,你就得過來,哪怕是半夜三點鐘!不管什麼衣服,只要本小姐讓你洗的,你就必須答應!不管我在哪兒,讓你去接我的時候,就算你沒車,也得打車來接我!不管……” 他越念越憤怒,看到最後一條,終於嗷嗚一聲哭了:“如違合同,依著合同上三個月工資,每個月三十一天算賠償,共是十六萬七千四百!”

第三百八十二章 關係好了,記得給要簽名

“不用,不用謝。”林某人看到美女警察有些激動起來,不由暗暗鄙視。擦,這丫頭不會也崇拜大明星吧?

只是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喜歡明星的其實並不多,像他這樣的傢伙更是絕少。

一開始他就不喜歡明星那也就算了,但是後來和大明星認識了,竟然還對她無動於衷,這讓大明星非常不爽。

哼,別的哪個看到我不獻殷勤,我還不相信以我的魅力,都搞不定你小子了?

這也是因為大明星為什麼來到慶安後首先會找林某人的原因。

“大……明星,你,你能不能也給我個簽名?”美女警察放鬆了下激動心情,有些擔憂道。

“好啊,簽在哪?”大明星嘻嘻一笑,自然不會拒絕。笑話,自己可是坐在她車子上呢。

“這兒。”美女警察拿出一張光碟,可不是大明星的專輯?林某人目瞪口呆。

大明星嘩啦啦就在上面寫下自己名字,美女警察忙笑道:“其實我有個侄女,她特喜歡你,還天天嚷著要我帶她去看你的演唱會。”

“哈,你有門票麼?”大明星有些好笑,拿給她兩張演唱會前排門票道,“這個給你。”

美女警察接過,不由一聲驚呼。因為不僅是前排,而且還離大明星很近,到時候就可以面對面看大明星啦。不過現在已經面對面了。

“你要不要?”大明星又問林晚傑。

見她手上空空,自己說要她肯定也沒得給,還不如說不要。林某人很大方一擺手:“我要那個幹什麼?”

“你,”大明星大怒,沒想到這傢伙竟然這麼說,頓時就惱了,“怎麼說我們也是朋友,你來給我捧捧場有問題啊?真鄙視你!”

“呃……”

林某人倒是忘記了這茬,頓時訕笑道:“那個,你還有沒有了?要不給我七八張吧!”

到時候把娉娉、小月月和仙子帶著,也就四張而已。還有幾張,據說這演唱會門票挺貴?自己為了她可是把一千塊都扔了,怎麼也得賣幾張前排的賺回來啊!

林某人噁心想著,哪知大明星搖頭道:“對不起,本來還有的,但是現在沒有了!”

“給錢!”擦,這丫頭耍我呢?林某人頓時就怒了。

“什麼錢?”大明星一呆,有些奇怪道。

“兩萬五啊,你剛剛去銀行幹什麼來著?”林某人高傲地撅著頭,彷彿大明星欠了他十萬八萬似的。

“你,”大明星沒想到這傢伙竟然如此不男人,看到附近有家銀行,氣鼓鼓道,“麻煩你把車在這兒停下,我去給他取錢!”又把頭髮整理好,下了車,取錢去了。

“喂,她欠你錢啊?”看到林某人也要下車,美女警察有些發呆。

“是呀,兩萬五。”林某人笑了笑。

“你真傻。”美女警察立馬鄙視了,“既然她欠你錢,你留著不要,到時候想要錢的話就去找她,這樣一來二去,你倆關係不就很好了?現在把錢要了,她不恨死你才怪?”

啊,還可以這樣?

想起大明星剛剛嘟著嘴模樣,好像是她這麼個意思,林某人委屈道:“那現在怎麼辦?”

“我哪知道。”美女警察鄙視,“不過我可說好了啊,你要是和她關係好了,記得給我多要點簽名!”

這丫頭,原來打的和我主意一樣啊。林某人瞬間鄙夷,以為美女警察拿著大明星的簽名去賣錢,把所有人都想著和他一樣了。

不過剛剛才發生搶劫銀行這種事,林某人還是不放心大明星一個人進去的,忙跟了過去。

還好這次取錢沒發生任何事,但是大明星一轉身就看到他,頓時就怒了:“喂,你還怕我跑了不成?”

“哪能呢。”林某人訕笑,發現這丫頭渾身是寶,連個簽名都能換錢之後,態度立馬轉變,“你給錢給我,我給你做保鏢,要是你跑了,那不是傻瓜麼?”

大明星一呆,跟著反應過來:是呀,本小姐又不是欠他的,給這錢是讓他來做保鏢的,哼哼,你敢對我狂,看我不整死你!

一下明白了主僕關係,她就笑了:“林晚傑,兩萬五可都在這兒了,我倒是想問問,你拿了錢後真的會聽我的話麼?”

“啊?”林某人本來以為這錢很容易就拿到手的,不過聽了這話,怎麼覺得這錢成燙手的山芋了呢?

“該保鏢做的,我自然會聽。”想了想,他還是說道。不管了,先把錢拿到手再說,其餘的都是廢話。

“好,你拿著吧,等等,我倆把合同簽了!”大明星一臉奸計得逞的表情。

然後也不知道她從哪找來紙筆,就開始寫合同。

合同大意是讓林某人做這些那些事,日薪一千八,當天付。

林某人並沒有細看合同,只看到當天付一千八,二話不說就簽了。

“你看了?”

“看了。”

“都明白麼?有不明白的告訴我。”

“明白。”

大明星二話不說,立馬又寫下自己名字。一式兩份,一份交給了林某人,一份自己留著。

因為美女警察的車子還在,倆人也不好就這麼離開,就上去了。

不過這回大明星坐在前面,因為沒人說話了,林某人才有工夫看起合同來。

“你不是吧,耍我?”林某人看著合同,每看一條就嘆氣一聲,最後終於受不了,怒了,“大明星,你這是找保鏢還是找司機、保姆呢?有你這樣壓榨人的麼?”

“我怎麼了?”大明星撇嘴,“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麼?”

“你還好意思說。”林某人指著合同念道,“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我叫你,你就得過來,哪怕是半夜三點鐘!不管什麼衣服,只要本小姐讓你洗的,你就必須答應!不管我在哪兒,讓你去接我的時候,就算你沒車,也得打車來接我!不管……”

他越念越憤怒,看到最後一條,終於嗷嗚一聲哭了:“如違合同,依著合同上三個月工資,每個月三十一天算賠償,共是十六萬七千四百!”

若內容有誤,請點底部工具列 🚩 回報
上一章
0%
下一章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