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吶喊

歡迎來到,我的劇本世界·深空下·2,387·2026/5/18

# 第459章吶喊 我一遍遍默念新名字,比二狗子好聽,我非常喜歡。   就這樣,我與錢步婉生活在了一起。   我們的日常很簡單,除了翻垃圾與撿瓶子換錢,就是漫無目的在街上閒逛……偶爾運氣好能撿到錢,一塊兩塊不嫌少,五塊十塊不嫌多,填飽肚子是我們人生第一大事。   夜晚,忙碌一天,我與大姐大回到家。   她躺在舊沙發上,我躺在鋪了一層棉絮的地上。   我們透過天花板的缺口,仰望璀璨的繁星,心情愜意。   安靜一會,我問,「你一個女孩子……為什麼要睡在垃圾場?為什麼要做這種又髒又累的活?……我的意思是,你今年十五歲,完全可以找一家飯店洗洗盤子,比起撿垃圾體面太多,又乾淨。」   「你以為我不想找一份體面的工作?」面色蠟黃的錢步婉側身望向男孩,「封王城管理嚴苛,任何商家敢用16歲以下的員工,罰款十萬加關店三個月整改……」   我眼珠一轉,提議道,「你可以騙他們,說自己滿16歲了。」   「試過啦。」錢步婉打著哈欠告訴我,「那些老闆又不傻,要我去警局開一張證明,還有……大部分老闆看我高高瘦瘦,就各種嫌棄,認為我幹不了重活……倒是有一個老闆願意錄用我,但沒有工資,不提供住宿,每天只提供兩餐。」   「太壞了吧!」我憤憤不平,「萬惡的資本家!」   錢步婉轉過身去躺平,「所以說嘛,工作不好找……我一沒學歷,大字不識幾個,二沒一技之長。」   「他們都叫我……臭水溝裡的蟲子。」   我坐起,嗅著空氣中的臭味,樂觀道,「那……我也是蟲子。」   「不過……總有一天我會出人頭地,買下封王城最貴的一棟大樓送你。」   十二歲的我比較單純,只要誰對我好,我就能付出所有真心。   錢步婉一臉的財迷樣,「不愧是我小弟,這句承諾我會記一輩子。跟著大姐大混,絕對有出息。」   「嗯嗯。」我露出一排牙齒,憨憨笑道,「有出息!」   桌面燃著一根蠟燭,焰火驅散黑暗,帶來光明。   ……   一年後,大姐大十六歲,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酒店洗盤子和打掃衛生,工資不高,一個月一千八,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   作為大姐大第一個且唯一的小弟,她特別照顧我,經常打包剩菜剩飯回家……比起發黴的麵包和清淡的白粥美味太多。   有流浪漢嘲笑我「吃軟飯」,靠女人養活,可我每天撿瓶子的錢都會交給大姐大。   他們的調侃讓我很不爽。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年,我胖了,也長高了。   十四歲的我一米七五高,錢步婉站在旁邊,更像是妹妹。   當我再次覺得未來可期時,現實又潑了我一盆冷水。   那晚我等到凌晨一點,大姐大還沒有回來。這不對勁,她十一點半下班,二十分鐘就能走回家。   於是乎,我跑出垃圾場,一路來到酒店,那華麗的裝修讓我不敢靠近……可一想到錢步婉的安全,我鼓足勇氣走向前臺。   「你好,我找錢步婉。」   前臺接待員眉毛一挑,捂住口鼻退後一步,驅趕蒼蠅一樣揮手。   「哪來的乞丐……滾出去!」   我沒走,一個勁焦急詢問,「我找錢步婉。」   「什麼錢步婉,這裡沒有。」前臺接待員目光閃躲,喊道,「保安!」   兩名高大魁梧的保安把我扔出酒店。   我蹲坐在路燈下,一直盯著酒店大門,一直盯著……   一天、兩天、三天……   大姐大杳無音訊,我這才想起可以去報警。   警方調查了那家酒店,一個月後才通知我……那是一家黑心酒店,老闆是一個人販子,專挑無家可歸、孤身一人、沒有背景的女孩下手,給她們一份工作,等時機成熟,賣去別的地方。   錢步婉不在封王城了。   晴天霹靂莫過於此,我瘋了般跑回家,收拾好行李,踏上尋找大姐大的旅途。   這一路很艱難,我一次次體會到社會險惡,人心冷漠。   我睡過荒郊野嶺,吃過野果,啃過樹皮,發燒到四十度也硬扛。   我走過一座座城市,走過一個個國家,找了整整二十七年。   四十一歲的我終於在一座小山村,找到大姐大的……墓碑。   墓碑中間刻著三個字:錢步婉。   下面有兩句話:   一個人可以被毀滅,但絕不會被打敗。   錢多多,好好活下去。   我站在墓碑前,鼻子發酸,淚水蓄滿眼眶,模糊了視線。   【錢多多,給大姐大倒杯水。】   【錢多多,給大姐大揉揉腿。】   【錢多多,我想住大房子。】   【錢多多,今晚吃酸菜魚。】   【錢多多,教我識字好嗎?】   【錢多多……】   「啊!!!」   「啊……」   我跪在地上大聲哀嚎,恨透了這個世界,恨透了那些壞人。   如果法律保護不了大姐大,那必定也保護不了那些人。   我在山村待了半年,調查後屠殺三十二戶人家,唯獨放過一女人,她沒有欺負過大姐大,還立了這塊碑。   從此,我居無定所。   我稱呼自己為——正義!   那些畏懼我的人,稱呼我為「殺手」。   幾年後我才明白一件事,人類好脆弱,不管對方是高高在上的千億富豪,亦是路邊撿垃圾的流浪漢,刀子刺入心臟或喉嚨,都能一擊斃命。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搞不懂我小時候在畏懼什麼?   畏懼他們的光鮮亮麗?他們說話的語氣?他們鄙夷我的目光?   如今角色互換,該畏懼我了。   期間我遭遇過襲擊,有警方,有僱傭兵,有安保公司。   都險死還生逃走。   我不斷學習戰鬥技巧,學習槍械知識……強身健體同樣必不可少。   六十歲那年,我登上審判大陸「惡人懸賞榜」第二。   七十歲那年,我回到封王城,找不到當初的家。   我走過每一寸與大姐大走過的土地,留下一個個看不見的腳印。   我站在最貴的一棟大廈天台,站在護欄外面,感受微風與自由。   身後,那是一群持槍的警察,下方是一群圍觀的市民。   我在想,自己一生殺人無數,死後一定會下地獄……也許吧。   但無所謂,我殺死都是壞人,是蛀蟲,是垃圾,他們不配活著。   「再見了,這個世界。」   「大姐大,我來了。」   我往前一步,身體失重,很快撞在一棵樹上,樹枝貫穿左胸。   死後我呆滯原地,看著自己的屍體被抬走,看著人群中那道熟悉的身影。   她穿著破爛的黑色布衣,長發枯黃,高高瘦瘦,朝我招手,喊道:   「錢多多!」

# 第459章吶喊

我一遍遍默念新名字,比二狗子好聽,我非常喜歡。

  就這樣,我與錢步婉生活在了一起。

  我們的日常很簡單,除了翻垃圾與撿瓶子換錢,就是漫無目的在街上閒逛……偶爾運氣好能撿到錢,一塊兩塊不嫌少,五塊十塊不嫌多,填飽肚子是我們人生第一大事。

  夜晚,忙碌一天,我與大姐大回到家。

  她躺在舊沙發上,我躺在鋪了一層棉絮的地上。

  我們透過天花板的缺口,仰望璀璨的繁星,心情愜意。

  安靜一會,我問,「你一個女孩子……為什麼要睡在垃圾場?為什麼要做這種又髒又累的活?……我的意思是,你今年十五歲,完全可以找一家飯店洗洗盤子,比起撿垃圾體面太多,又乾淨。」

  「你以為我不想找一份體面的工作?」面色蠟黃的錢步婉側身望向男孩,「封王城管理嚴苛,任何商家敢用16歲以下的員工,罰款十萬加關店三個月整改……」

  我眼珠一轉,提議道,「你可以騙他們,說自己滿16歲了。」

  「試過啦。」錢步婉打著哈欠告訴我,「那些老闆又不傻,要我去警局開一張證明,還有……大部分老闆看我高高瘦瘦,就各種嫌棄,認為我幹不了重活……倒是有一個老闆願意錄用我,但沒有工資,不提供住宿,每天只提供兩餐。」

  「太壞了吧!」我憤憤不平,「萬惡的資本家!」

  錢步婉轉過身去躺平,「所以說嘛,工作不好找……我一沒學歷,大字不識幾個,二沒一技之長。」

  「他們都叫我……臭水溝裡的蟲子。」

  我坐起,嗅著空氣中的臭味,樂觀道,「那……我也是蟲子。」

  「不過……總有一天我會出人頭地,買下封王城最貴的一棟大樓送你。」

  十二歲的我比較單純,只要誰對我好,我就能付出所有真心。

  錢步婉一臉的財迷樣,「不愧是我小弟,這句承諾我會記一輩子。跟著大姐大混,絕對有出息。」

  「嗯嗯。」我露出一排牙齒,憨憨笑道,「有出息!」

  桌面燃著一根蠟燭,焰火驅散黑暗,帶來光明。

  ……

  一年後,大姐大十六歲,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酒店洗盤子和打掃衛生,工資不高,一個月一千八,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

  作為大姐大第一個且唯一的小弟,她特別照顧我,經常打包剩菜剩飯回家……比起發黴的麵包和清淡的白粥美味太多。

  有流浪漢嘲笑我「吃軟飯」,靠女人養活,可我每天撿瓶子的錢都會交給大姐大。

  他們的調侃讓我很不爽。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年,我胖了,也長高了。

  十四歲的我一米七五高,錢步婉站在旁邊,更像是妹妹。

  當我再次覺得未來可期時,現實又潑了我一盆冷水。

  那晚我等到凌晨一點,大姐大還沒有回來。這不對勁,她十一點半下班,二十分鐘就能走回家。

  於是乎,我跑出垃圾場,一路來到酒店,那華麗的裝修讓我不敢靠近……可一想到錢步婉的安全,我鼓足勇氣走向前臺。

  「你好,我找錢步婉。」

  前臺接待員眉毛一挑,捂住口鼻退後一步,驅趕蒼蠅一樣揮手。

  「哪來的乞丐……滾出去!」

  我沒走,一個勁焦急詢問,「我找錢步婉。」

  「什麼錢步婉,這裡沒有。」前臺接待員目光閃躲,喊道,「保安!」

  兩名高大魁梧的保安把我扔出酒店。

  我蹲坐在路燈下,一直盯著酒店大門,一直盯著……

  一天、兩天、三天……

  大姐大杳無音訊,我這才想起可以去報警。

  警方調查了那家酒店,一個月後才通知我……那是一家黑心酒店,老闆是一個人販子,專挑無家可歸、孤身一人、沒有背景的女孩下手,給她們一份工作,等時機成熟,賣去別的地方。

  錢步婉不在封王城了。

  晴天霹靂莫過於此,我瘋了般跑回家,收拾好行李,踏上尋找大姐大的旅途。

  這一路很艱難,我一次次體會到社會險惡,人心冷漠。

  我睡過荒郊野嶺,吃過野果,啃過樹皮,發燒到四十度也硬扛。

  我走過一座座城市,走過一個個國家,找了整整二十七年。

  四十一歲的我終於在一座小山村,找到大姐大的……墓碑。

  墓碑中間刻著三個字:錢步婉。

  下面有兩句話:

  一個人可以被毀滅,但絕不會被打敗。

  錢多多,好好活下去。

  我站在墓碑前,鼻子發酸,淚水蓄滿眼眶,模糊了視線。

  【錢多多,給大姐大倒杯水。】

  【錢多多,給大姐大揉揉腿。】

  【錢多多,我想住大房子。】

  【錢多多,今晚吃酸菜魚。】

  【錢多多,教我識字好嗎?】

  【錢多多……】

  「啊!!!」

  「啊……」

  我跪在地上大聲哀嚎,恨透了這個世界,恨透了那些壞人。

  如果法律保護不了大姐大,那必定也保護不了那些人。

  我在山村待了半年,調查後屠殺三十二戶人家,唯獨放過一女人,她沒有欺負過大姐大,還立了這塊碑。

  從此,我居無定所。

  我稱呼自己為——正義!

  那些畏懼我的人,稱呼我為「殺手」。

  幾年後我才明白一件事,人類好脆弱,不管對方是高高在上的千億富豪,亦是路邊撿垃圾的流浪漢,刀子刺入心臟或喉嚨,都能一擊斃命。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搞不懂我小時候在畏懼什麼?

  畏懼他們的光鮮亮麗?他們說話的語氣?他們鄙夷我的目光?

  如今角色互換,該畏懼我了。

  期間我遭遇過襲擊,有警方,有僱傭兵,有安保公司。

  都險死還生逃走。

  我不斷學習戰鬥技巧,學習槍械知識……強身健體同樣必不可少。

  六十歲那年,我登上審判大陸「惡人懸賞榜」第二。

  七十歲那年,我回到封王城,找不到當初的家。

  我走過每一寸與大姐大走過的土地,留下一個個看不見的腳印。

  我站在最貴的一棟大廈天台,站在護欄外面,感受微風與自由。

  身後,那是一群持槍的警察,下方是一群圍觀的市民。

  我在想,自己一生殺人無數,死後一定會下地獄……也許吧。

  但無所謂,我殺死都是壞人,是蛀蟲,是垃圾,他們不配活著。

  「再見了,這個世界。」

  「大姐大,我來了。」

  我往前一步,身體失重,很快撞在一棵樹上,樹枝貫穿左胸。

  死後我呆滯原地,看著自己的屍體被抬走,看著人群中那道熟悉的身影。

  她穿著破爛的黑色布衣,長發枯黃,高高瘦瘦,朝我招手,喊道:

  「錢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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