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我叫沈懷柔

巨星從網絡主播開始·或者餘生·2,487·2026/3/27

第二百一十章 我叫沈懷柔 “老闆,一碗豆腐腦,十個肉包子。”藍天小區相鄰的一間早餐店中,渾身大汗淋漓的林晨一邊擦汗,一邊大聲喊道。 環顧一週,不大的早餐店坐滿了客人,走到白領模樣的青年身邊,客氣詢問一聲,得到允許後,他才坐在對方旁邊。剛坐下,他貌似想起了什麼,又補充了一句:“程伯,要鹹豆腐腦。” 活了二十多年,林晨印象中的豆腐腦從來都是鹹辣,爽滑,入口即化,倍兒香。在天海轉了一圈之後,他打開了新世界,第一次接觸到甜豆腐腦。 到現在他還記得吃到甜豆腐腦時候的感覺,爽滑,甜膩,記憶中理所應當的味道被香甜氣息徹底掩蓋,變成另外一種……怪異的模樣。 實話實說,甜豆腐腦不能說不好吃,頗有一種異域風情,卻也談不上好吃,反正吃過甜豆腐腦之後,林晨到任何一家早餐店吃飯的時候,都會特意加一句‘鹹豆腐腦’,以免勾起不願意想起的回憶。 “聽聲音就知道小林來了,每天十個大包子,飯量真叫人羨慕。” 聽到林晨的聲音,從後廚走出一位精神矍鑠,穿著黃馬褂的老人,手中端著一碗豆腐腦,兩籠包子,邊走邊說道。 看到老人,林晨連忙站起來,走過去接下豆腐腦:“喲,程伯,您老今天怎麼有空來店裡?” 老人不是別人,正是這家早餐店的老闆:程伯。 林晨跟程伯的相遇是偶然,也是必然。 程伯年近七十,睡眠少,每天都會在附近晨練。恰好林晨也有晨練的習慣,一來二去也混個眼熟。晨練結束來店裡吃早飯的時候,他又在遇到程伯,兩人一聊,才知道程伯是早餐店的老闆,經營了近三十年。 程伯對林晨這位好看,懂禮貌,食量好的小夥子影響十分深刻,偶爾會跟他一起訓練,一來二去,兩人也算是成為了忘年交。 “嘿,猜到你小子今天要過來,特意在店裡等你。”程伯笑呵呵的說道。 他這麼說,林晨對面的白領青年不滿意了,說道:“程伯您可真偏心,都是老主顧,您怎麼沒有特意等我呢。” 可以看得出來,程伯在附近的人氣不低,青年看似抱怨,卻有著一絲親暱跟尊敬。 程伯也不客氣,沒好氣的回道:“你小子屬夜貓子的,晚上比白天精神,我可等不了你。”說著看了一眼飯桌,看著青年已經吃的差不多,直接說道:“你呢,吃完了就趕緊回去休息,整天加班也不怕把身體毀了。” 白領青年也不惱,揉了揉腦袋,無奈的說道:“沒辦法啊,最近項目多,任務重,作為老闆,不以身作則怎麼行。” 說完三下五除二將剩餘的稀飯喝光,站了起來:“你們聊,我先回去了。” 結過賬,白領青年晃晃悠悠的走出早餐店。 “都不容易啊。”看著白領青年的背影,程伯感慨了一句,接著將包子放在餐桌上,順勢坐了下來:“來,你趁熱吃,嚐嚐味道如何。” “程伯家包子,味道必須一絕。”林晨並不是恭維,程伯家包子皮薄餡厚,肉質鮮嫩,再加上特殊的作料,咬一口齒頰留香,吃起來鮮香可口,更重要的是,價格便宜。 拳頭大小的包子只要五毛錢,一碗豆腐腦三塊錢,油條一塊錢一根,價格實惠到不可思議。為什麼價格這麼便宜?不是程伯傻,而是他根本看不上這點錢。 五年前,玉蘭市房價方興未艾的時候,程伯就在大兒子的提議下,在二兒子的支持下,以小兒子名義買了十幾套房子。 十幾套房子用了五百萬,伴隨著房價飆升,程伯的身價也跟著飛漲,到現在,當初五百萬已經翻了六倍還要多,坐擁近億身家,自然看不上早餐店這些蠅頭小利。 值得注意的是,據外界傳說,程伯大兒子是省廳一位小領導,二兒子在銀行工作,小兒子開辦了一家文化公司,規模貌似還不小。 當然,這些都是街坊鄰裡的閒言碎語,是空穴來風還是捕風捉影,或許只有當事人才清楚。 “呵呵,你小子就是嘴甜,先吃飯,一會就涼了。”程伯身上沒有一絲富豪的氣質,就像是一位關愛後輩的普通老人。 林晨同樣沒有將程伯看成億萬富翁,簡單的將對方當成年長前輩對待,不阿諛,不惶恐,這也許是兩人能一見如故的真正原因。 不用程伯招呼,飢腸轆轆的林晨立馬拿起一個大包子,兩三口就幹掉一個,間隙吃上一勺鹹豆腐腦,滿臉陶醉。 民以食為天,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過於吃飽喝足。 五個包子進肚,飢餓感減少五層,林晨放慢吃飯的速度:“程伯,您不來幾個?” 程伯擺了擺手:“不了,我不像你,吃太多消化不了,你自己吃吧。” 人到老年,消化系統無法跟年輕人相比,想要養生必須要少食多餐,不能為內臟增加負擔。而且程伯並非過來吃飯,而是有一點小疑問。 “小林,聽說你住在一單元602室?”猶豫半天,程伯還是試探著問道。 林晨隨意點了點頭:“是啊,我就在一單元602室,您要是有空,可以上去坐坐,反正我經常在家。” 他是網絡主播,每天待在家裡的時間比外出時間多,隨時都能找到他。 面對邀請,程伯搖了搖頭:“別,那一層普通人可不能上去。” “咦?”林晨一驚,一單元六層普通人為什麼不能上去:“程伯,莫非咱們小區有什麼詭異傳說?” 霎時間,六層血手,夜半驚叫,白衣女子以及房東夫妻奇怪的舉動湧上心頭,自己不會真住在凶宅了吧? “啪……” 程伯拍了他一下,沒好氣的說道:“想什麼呢,咱們小區可是文明小區,哪有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年輕人,你比我這種老年人還要迷信。” 被打了一下,林晨終於回過神,喊小了一聲。 可不是,如果小區真有亂七八糟的事情,住戶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 “明明是您故意嚇我,既然是普通樓層,為什麼普通人不能去六樓呢?”他反駁道。 張開著,程伯好像要說什麼,出現在店門口的身影卻讓他一怔:“沈主任,您怎麼也來了?” 轉過頭,一個略顯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林晨面前。 清純的面容,清澈如水的眼眸,清爽的馬尾辮,苗條的身材,以及脖子上掛著的小鈴鐺,無一不顯示著對方是從健身房出來遇到的陌生女孩。 “咦,又碰到你了。”已經見過兩次面,林晨主動跟女孩打了個招呼。 或許是緊張,或許是驚訝,聽到林晨的聲音,女孩小鹿一般後退了一步,白皙的臉上浮現出一絲紅暈。跟上次一樣,她想要轉身離開。只是心中的期待又讓她上前一步,貝齒輕咬,輕輕說了一句:“你好,我是沈懷柔。” 這句話可能透支了她所有勇氣,帶著一抹羞紅轉身跑開。 “這是怎麼回事?”林晨感覺莫名其妙,自己把女孩嚇跑了? 程伯站了起來,走到林晨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似感慨似祝福的說道:“你小子,確實是好福氣。”

第二百一十章 我叫沈懷柔

“老闆,一碗豆腐腦,十個肉包子。”藍天小區相鄰的一間早餐店中,渾身大汗淋漓的林晨一邊擦汗,一邊大聲喊道。

環顧一週,不大的早餐店坐滿了客人,走到白領模樣的青年身邊,客氣詢問一聲,得到允許後,他才坐在對方旁邊。剛坐下,他貌似想起了什麼,又補充了一句:“程伯,要鹹豆腐腦。”

活了二十多年,林晨印象中的豆腐腦從來都是鹹辣,爽滑,入口即化,倍兒香。在天海轉了一圈之後,他打開了新世界,第一次接觸到甜豆腐腦。

到現在他還記得吃到甜豆腐腦時候的感覺,爽滑,甜膩,記憶中理所應當的味道被香甜氣息徹底掩蓋,變成另外一種……怪異的模樣。

實話實說,甜豆腐腦不能說不好吃,頗有一種異域風情,卻也談不上好吃,反正吃過甜豆腐腦之後,林晨到任何一家早餐店吃飯的時候,都會特意加一句‘鹹豆腐腦’,以免勾起不願意想起的回憶。

“聽聲音就知道小林來了,每天十個大包子,飯量真叫人羨慕。”

聽到林晨的聲音,從後廚走出一位精神矍鑠,穿著黃馬褂的老人,手中端著一碗豆腐腦,兩籠包子,邊走邊說道。

看到老人,林晨連忙站起來,走過去接下豆腐腦:“喲,程伯,您老今天怎麼有空來店裡?”

老人不是別人,正是這家早餐店的老闆:程伯。

林晨跟程伯的相遇是偶然,也是必然。

程伯年近七十,睡眠少,每天都會在附近晨練。恰好林晨也有晨練的習慣,一來二去也混個眼熟。晨練結束來店裡吃早飯的時候,他又在遇到程伯,兩人一聊,才知道程伯是早餐店的老闆,經營了近三十年。

程伯對林晨這位好看,懂禮貌,食量好的小夥子影響十分深刻,偶爾會跟他一起訓練,一來二去,兩人也算是成為了忘年交。

“嘿,猜到你小子今天要過來,特意在店裡等你。”程伯笑呵呵的說道。

他這麼說,林晨對面的白領青年不滿意了,說道:“程伯您可真偏心,都是老主顧,您怎麼沒有特意等我呢。”

可以看得出來,程伯在附近的人氣不低,青年看似抱怨,卻有著一絲親暱跟尊敬。

程伯也不客氣,沒好氣的回道:“你小子屬夜貓子的,晚上比白天精神,我可等不了你。”說著看了一眼飯桌,看著青年已經吃的差不多,直接說道:“你呢,吃完了就趕緊回去休息,整天加班也不怕把身體毀了。”

白領青年也不惱,揉了揉腦袋,無奈的說道:“沒辦法啊,最近項目多,任務重,作為老闆,不以身作則怎麼行。”

說完三下五除二將剩餘的稀飯喝光,站了起來:“你們聊,我先回去了。”

結過賬,白領青年晃晃悠悠的走出早餐店。

“都不容易啊。”看著白領青年的背影,程伯感慨了一句,接著將包子放在餐桌上,順勢坐了下來:“來,你趁熱吃,嚐嚐味道如何。”

“程伯家包子,味道必須一絕。”林晨並不是恭維,程伯家包子皮薄餡厚,肉質鮮嫩,再加上特殊的作料,咬一口齒頰留香,吃起來鮮香可口,更重要的是,價格便宜。

拳頭大小的包子只要五毛錢,一碗豆腐腦三塊錢,油條一塊錢一根,價格實惠到不可思議。為什麼價格這麼便宜?不是程伯傻,而是他根本看不上這點錢。

五年前,玉蘭市房價方興未艾的時候,程伯就在大兒子的提議下,在二兒子的支持下,以小兒子名義買了十幾套房子。

十幾套房子用了五百萬,伴隨著房價飆升,程伯的身價也跟著飛漲,到現在,當初五百萬已經翻了六倍還要多,坐擁近億身家,自然看不上早餐店這些蠅頭小利。

值得注意的是,據外界傳說,程伯大兒子是省廳一位小領導,二兒子在銀行工作,小兒子開辦了一家文化公司,規模貌似還不小。

當然,這些都是街坊鄰裡的閒言碎語,是空穴來風還是捕風捉影,或許只有當事人才清楚。

“呵呵,你小子就是嘴甜,先吃飯,一會就涼了。”程伯身上沒有一絲富豪的氣質,就像是一位關愛後輩的普通老人。

林晨同樣沒有將程伯看成億萬富翁,簡單的將對方當成年長前輩對待,不阿諛,不惶恐,這也許是兩人能一見如故的真正原因。

不用程伯招呼,飢腸轆轆的林晨立馬拿起一個大包子,兩三口就幹掉一個,間隙吃上一勺鹹豆腐腦,滿臉陶醉。

民以食為天,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過於吃飽喝足。

五個包子進肚,飢餓感減少五層,林晨放慢吃飯的速度:“程伯,您不來幾個?”

程伯擺了擺手:“不了,我不像你,吃太多消化不了,你自己吃吧。”

人到老年,消化系統無法跟年輕人相比,想要養生必須要少食多餐,不能為內臟增加負擔。而且程伯並非過來吃飯,而是有一點小疑問。

“小林,聽說你住在一單元602室?”猶豫半天,程伯還是試探著問道。

林晨隨意點了點頭:“是啊,我就在一單元602室,您要是有空,可以上去坐坐,反正我經常在家。”

他是網絡主播,每天待在家裡的時間比外出時間多,隨時都能找到他。

面對邀請,程伯搖了搖頭:“別,那一層普通人可不能上去。”

“咦?”林晨一驚,一單元六層普通人為什麼不能上去:“程伯,莫非咱們小區有什麼詭異傳說?”

霎時間,六層血手,夜半驚叫,白衣女子以及房東夫妻奇怪的舉動湧上心頭,自己不會真住在凶宅了吧?

“啪……”

程伯拍了他一下,沒好氣的說道:“想什麼呢,咱們小區可是文明小區,哪有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年輕人,你比我這種老年人還要迷信。”

被打了一下,林晨終於回過神,喊小了一聲。

可不是,如果小區真有亂七八糟的事情,住戶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

“明明是您故意嚇我,既然是普通樓層,為什麼普通人不能去六樓呢?”他反駁道。

張開著,程伯好像要說什麼,出現在店門口的身影卻讓他一怔:“沈主任,您怎麼也來了?”

轉過頭,一個略顯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林晨面前。

清純的面容,清澈如水的眼眸,清爽的馬尾辮,苗條的身材,以及脖子上掛著的小鈴鐺,無一不顯示著對方是從健身房出來遇到的陌生女孩。

“咦,又碰到你了。”已經見過兩次面,林晨主動跟女孩打了個招呼。

或許是緊張,或許是驚訝,聽到林晨的聲音,女孩小鹿一般後退了一步,白皙的臉上浮現出一絲紅暈。跟上次一樣,她想要轉身離開。只是心中的期待又讓她上前一步,貝齒輕咬,輕輕說了一句:“你好,我是沈懷柔。”

這句話可能透支了她所有勇氣,帶著一抹羞紅轉身跑開。

“這是怎麼回事?”林晨感覺莫名其妙,自己把女孩嚇跑了?

程伯站了起來,走到林晨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似感慨似祝福的說道:“你小子,確實是好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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