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另闢蹊徑

開局易筋經,橫推異世·小王同志要努力·2,160·2026/3/26

就在王一言問出“該由誰來殺?”時,一陣壓抑的女子啜泣聲,從圍觀的百姓中傳來。 不知是哪位母親,在聽到“孤女”、“擄掠”這些詞時,觸動了心傷。 那哭聲,比王一言的雷霆宣言更尖銳地刺中了張懷遠。 風兒穿過縣衙前的空地,捲起幾片落葉,打著旋兒,卻吹不散那凝固的死寂。 王元瑾臉上血色盡褪,藏在賀先生身後,手指無意識地掐進了掌心。 賀先生身體依然緊繃如弓,眼神深處藏著極度的恐懼與警惕。 趙猛和眾衙役僵在原地,他們看著場中央的少年,又看看自家縣尊筆直的身影,眼中盡是茫然。 遠處的百姓屏住了呼吸。 張懷遠站在原地,官袍被風吹動。 他七年心血構建的秩序高牆,在現實與力量的夾擊下,發出了無聲的哀鳴。 該由誰來殺? 他……不知道。 官袍在午後的微風中輕輕拂動。 短暫的震驚和受挫後,他立即反應過來。 “差點被這小子唬住了。” 恐懼、憤怒、不適……所有這些情緒都被壓縮成最純粹的燃料,驅動起他那顆在底層官場摸爬滾打半生的頭腦。 眼前的盲眼少年是一把好刀,一把鋒利到足以斬斷一切常規,卻也危險到誰摸誰死的快刀。 按律?按律他該立刻下令,不惜代價將其就地格殺。 可張懷遠比誰都清楚,以王一言目前展現出的實力,哪怕是在場所有人全部死絕了,人家可能只是衣角微髒。 對抗不利。 那就利用。 利用這把刀,在他權威尚未完全失效的視窗期,為臨山砍掉最後的荊棘,甚至為繼任者埋下些不得不遵循的規矩。 他深吸一口氣,這口氣吸得又深又長。 隨即,他腰背挺得比剛才更直,久經案牘,斷人生死的氣場重新籠罩全身。 他上前一步,靴底踏在青石上發出清晰的聲響,瞬間將所有人的注意力從王一言身上強行扯了回來。 “王一言,”張懷遠開口,聲音恢復了慣有的冷硬,字字清晰,“你口口聲聲依‘法’、依‘理’的質問本官。好,本官今日就與你論一論這‘法’與‘理’!” 他目光如炬,直視王一言那雙空洞的眼睛。 “你之所為,看似替天行道,實則是以暴制暴,以私刑踐踏國法!以“己法”代“國法”!這便是你口中的法?今日你眾目睽睽當街殺人,鐵證如山!任憑你有通天之力,只要尚在這大乾疆土,頭頂這片天,便要受這國法制約!此乃乾坤至理,不容僭越!” 他首先是要重掌法理話語權。 緊接著,他話鋒微轉,目光掃過百姓,又掠過驚魂未定的王元瑾,聲音沉緩下來: “趙四等人,若真有你所說之既往罪行,本官自會詳查。若屬實,死有餘辜。而今日這三人,光天化日之下,強擄民女,按律當嚴懲不貸。雖是你一面之詞,但本官信你。” 認了“法”,但怎麼認,大有文章。 他巧妙地將王一言的指控轉化為“有待核查的線索”和“按律當懲的現行”,剝離了其個人復仇的色彩,納入了官府的敘事框架。 “然則——” 張懷遠的聲音陡然拔高,“你仗武力擅行殺戮,視公門如無物,此為你依仗之‘武力’!此‘武力’可誅惡,亦可為滔天之禍,今日你能殺該殺之人,他日更能殺無辜之人,若之後有人效仿於你,或因私怨,或為錢財,或看人不順眼,便持‘力’濫殺,屆時這臨山縣,是朗朗乾坤,還是弱肉強食?此‘武力’不受約束之害,你可曾思量?!” 他將個人武力可能帶來的無束縛災難無限放大,既是在警告王一言,也是在敲打王元瑾。 鋪墊完成,核心殺招隨之丟擲。 張懷遠停頓片刻,讓這番話語的肅殺意味沉澱,然後緩緩開口: “王一言,你既自稱感念本官治下秩序予你活命之恩,又口口聲聲要守護如你妹一般的孤弱。如今本官尚在任一日,便容不得法外私刑橫行,也見不得惡徒逍遙法外,敗壞我臨山風氣。” “現,本官給你兩條路。” 他豎起一根手指,語調森然:“其一,依《大乾律》,殺人者死。你連殺七人,罪無可赦。本官即刻簽發海捕文書,詳述案情,上報州府,請調邊軍精銳,奏請朝廷派遣鎮守修士前來。窮盡大乾之力,縱使你真有通天徹地之能,也必有一日將你緝拿歸案,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這番話說得斬釘截鐵,卻是標準的恫嚇流程。 張懷遠知道這番威脅對王一言來說等於零,但必須得說,這是“法”的態度。 接著,他豎起第二根手指,目光緊緊鎖住王一言平靜無波的臉: “其二,”他的聲音壓低,“本官以臨山縣令之權,援引《大乾刑律·特殊治安例》第七條,特聘你為——‘臨山縣巡檢司臨時稽查使’。” “嚯——!” 此言一出,圍觀的差役、百姓,乃至王一言身後的阿鈺,都忍不住發出低低的驚呼。 王元瑾更是猛地瞪大眼睛,臉上血色瞬間褪盡,嘴唇翕動,似乎想說什麼,卻被身旁的賀先生悄然按住。 張懷遠對周遭反應恍若未見,繼續用他那冷硬的語調闡述: “此職非朝廷常設正員,乃非常時期,為追緝流竄巨寇、剿滅結夥悍匪所設之臨時職銜,有權‘便宜行事’,調查、緝捕、乃至臨機決斷。但,此權僅在本官任內有效!僅限用於追查趙四餘黨,及徹查今日這三名惡奴背後是否有人指使,是否仍有同黨潛伏之專案!” 他特意在“本官任內”和“專案”上加重了語氣。 “在此職權範圍之內,你為查案、緝兇所行必要之事,本官可視為‘辦案所需’,不予追究。但在此職權之外,你若再動私刑,或危害無辜百姓,則前罪未消,新罪又添,兩罪並罰,本官絕不姑息!” “同時,”張懷遠目光轉向一旁神情緊繃的趙猛,“你需受本縣捕頭趙猛節制,每日需向其彙報查案動向,重大行動需提前知會。你,不得脫離監管,不得擅離臨山縣境!” 趙猛一愣,伸出手指,指向自己,“啊?我?” ------------

就在王一言問出“該由誰來殺?”時,一陣壓抑的女子啜泣聲,從圍觀的百姓中傳來。

不知是哪位母親,在聽到“孤女”、“擄掠”這些詞時,觸動了心傷。

那哭聲,比王一言的雷霆宣言更尖銳地刺中了張懷遠。

風兒穿過縣衙前的空地,捲起幾片落葉,打著旋兒,卻吹不散那凝固的死寂。

王元瑾臉上血色盡褪,藏在賀先生身後,手指無意識地掐進了掌心。

賀先生身體依然緊繃如弓,眼神深處藏著極度的恐懼與警惕。

趙猛和眾衙役僵在原地,他們看著場中央的少年,又看看自家縣尊筆直的身影,眼中盡是茫然。

遠處的百姓屏住了呼吸。

張懷遠站在原地,官袍被風吹動。

他七年心血構建的秩序高牆,在現實與力量的夾擊下,發出了無聲的哀鳴。

該由誰來殺?

他……不知道。

官袍在午後的微風中輕輕拂動。

短暫的震驚和受挫後,他立即反應過來。

“差點被這小子唬住了。”

恐懼、憤怒、不適……所有這些情緒都被壓縮成最純粹的燃料,驅動起他那顆在底層官場摸爬滾打半生的頭腦。

眼前的盲眼少年是一把好刀,一把鋒利到足以斬斷一切常規,卻也危險到誰摸誰死的快刀。

按律?按律他該立刻下令,不惜代價將其就地格殺。

可張懷遠比誰都清楚,以王一言目前展現出的實力,哪怕是在場所有人全部死絕了,人家可能只是衣角微髒。

對抗不利。

那就利用。

利用這把刀,在他權威尚未完全失效的視窗期,為臨山砍掉最後的荊棘,甚至為繼任者埋下些不得不遵循的規矩。

他深吸一口氣,這口氣吸得又深又長。

隨即,他腰背挺得比剛才更直,久經案牘,斷人生死的氣場重新籠罩全身。

他上前一步,靴底踏在青石上發出清晰的聲響,瞬間將所有人的注意力從王一言身上強行扯了回來。

“王一言,”張懷遠開口,聲音恢復了慣有的冷硬,字字清晰,“你口口聲聲依‘法’、依‘理’的質問本官。好,本官今日就與你論一論這‘法’與‘理’!”

他目光如炬,直視王一言那雙空洞的眼睛。

“你之所為,看似替天行道,實則是以暴制暴,以私刑踐踏國法!以“己法”代“國法”!這便是你口中的法?今日你眾目睽睽當街殺人,鐵證如山!任憑你有通天之力,只要尚在這大乾疆土,頭頂這片天,便要受這國法制約!此乃乾坤至理,不容僭越!”

他首先是要重掌法理話語權。

緊接著,他話鋒微轉,目光掃過百姓,又掠過驚魂未定的王元瑾,聲音沉緩下來:

“趙四等人,若真有你所說之既往罪行,本官自會詳查。若屬實,死有餘辜。而今日這三人,光天化日之下,強擄民女,按律當嚴懲不貸。雖是你一面之詞,但本官信你。”

認了“法”,但怎麼認,大有文章。

他巧妙地將王一言的指控轉化為“有待核查的線索”和“按律當懲的現行”,剝離了其個人復仇的色彩,納入了官府的敘事框架。

“然則——”

張懷遠的聲音陡然拔高,“你仗武力擅行殺戮,視公門如無物,此為你依仗之‘武力’!此‘武力’可誅惡,亦可為滔天之禍,今日你能殺該殺之人,他日更能殺無辜之人,若之後有人效仿於你,或因私怨,或為錢財,或看人不順眼,便持‘力’濫殺,屆時這臨山縣,是朗朗乾坤,還是弱肉強食?此‘武力’不受約束之害,你可曾思量?!”

他將個人武力可能帶來的無束縛災難無限放大,既是在警告王一言,也是在敲打王元瑾。

鋪墊完成,核心殺招隨之丟擲。

張懷遠停頓片刻,讓這番話語的肅殺意味沉澱,然後緩緩開口:

“王一言,你既自稱感念本官治下秩序予你活命之恩,又口口聲聲要守護如你妹一般的孤弱。如今本官尚在任一日,便容不得法外私刑橫行,也見不得惡徒逍遙法外,敗壞我臨山風氣。”

“現,本官給你兩條路。”

他豎起一根手指,語調森然:“其一,依《大乾律》,殺人者死。你連殺七人,罪無可赦。本官即刻簽發海捕文書,詳述案情,上報州府,請調邊軍精銳,奏請朝廷派遣鎮守修士前來。窮盡大乾之力,縱使你真有通天徹地之能,也必有一日將你緝拿歸案,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這番話說得斬釘截鐵,卻是標準的恫嚇流程。

張懷遠知道這番威脅對王一言來說等於零,但必須得說,這是“法”的態度。

接著,他豎起第二根手指,目光緊緊鎖住王一言平靜無波的臉:

“其二,”他的聲音壓低,“本官以臨山縣令之權,援引《大乾刑律·特殊治安例》第七條,特聘你為——‘臨山縣巡檢司臨時稽查使’。”

“嚯——!”

此言一出,圍觀的差役、百姓,乃至王一言身後的阿鈺,都忍不住發出低低的驚呼。

王元瑾更是猛地瞪大眼睛,臉上血色瞬間褪盡,嘴唇翕動,似乎想說什麼,卻被身旁的賀先生悄然按住。

張懷遠對周遭反應恍若未見,繼續用他那冷硬的語調闡述:

“此職非朝廷常設正員,乃非常時期,為追緝流竄巨寇、剿滅結夥悍匪所設之臨時職銜,有權‘便宜行事’,調查、緝捕、乃至臨機決斷。但,此權僅在本官任內有效!僅限用於追查趙四餘黨,及徹查今日這三名惡奴背後是否有人指使,是否仍有同黨潛伏之專案!”

他特意在“本官任內”和“專案”上加重了語氣。

“在此職權範圍之內,你為查案、緝兇所行必要之事,本官可視為‘辦案所需’,不予追究。但在此職權之外,你若再動私刑,或危害無辜百姓,則前罪未消,新罪又添,兩罪並罰,本官絕不姑息!”

“同時,”張懷遠目光轉向一旁神情緊繃的趙猛,“你需受本縣捕頭趙猛節制,每日需向其彙報查案動向,重大行動需提前知會。你,不得脫離監管,不得擅離臨山縣境!”

趙猛一愣,伸出手指,指向自己,“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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