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0)

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淡水流雲2025·2,190·2026/5/18

# 第466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0) 清明回鄉,元初給他們買了火車軟臥,叮囑他們能打車就打車,怎麼省事怎麼來,不要在路上吃苦。   楊鳳蘭讓她放心,「要是以前,我和你姥爺出門肯定自帶乾糧,餓了吃兩口墊補一下就完。現在,我們倆就帶個保溫杯,裡面沏上茶。隨時能喝上熱水就行。在火車上餓了我們就去餐車吃,下火車餓了我們就去下館子,缺什麼就去買什麼,絕對不將就。」   說完這句話,楊鳳蘭都覺得自己也有點飄了。這日子過得也太好了吧!   她忍不住笑起來,摟著元初說:「姥姥和你姥爺上輩子一定是積了大德了,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好的孫女呀!」   元初也笑。這話沒說錯。他們能有這一世的幸福,是原主祈願得來的。但也是因為他們給了原主足夠的愛,所以原主也愛著他們。她的心願裡有他們。這是雙向奔赴的感情。   除了燒紙,他們這次回老家還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遷戶口。   現在京城還有買房落戶的政策,元初和他們商量了一下,決定把他們的戶口遷過來,這樣以後辦什麼事情都會比較方便一些。   就是能夠落戶的房子都比較偏遠,只有幾個特定的區域,元初在那邊買的房子自己是不去住的,只是用來落戶。   對於這一點,顏炳強和楊鳳蘭都接受良好。   當年他們還在縣城的時候不知道聽誰說的,說京城戶口太難得了,一個就值十好幾萬,兩個加起來就值小三十萬了。元初買的那套房也就將將三十萬,這樣算起來,他們還是賺了。相當於花錢落戶,白得一套房子。   帳算得相當感人。   ***   顏炳強和楊鳳蘭跟旅遊似的就到家了,心態輕鬆,人就不覺得太累。   他們在老家附近一出現就引起了一陣小小的轟動。   首先是因為他們打車回去的,從市裡直接打回去,那得花多少錢呀!但是老兩口面不改色,可見這點打車錢對他們來說微不足道。那就說明,他們很有錢!   其次是因為他們倆的派頭,真的太讓人眼前一亮了。他們敢說,他們縣裡最有錢的人也沒有老兩口身上的這種氣質。   鄰居們圍上來跟他們寒暄:   「你們這是回來掃墓啊?」   「大爺大媽真是越活越年輕了,還是京城那地方養人。」   「初初沒回來啊?」   「大爺,您退休金在京城夠花嗎?」   「那邊買東西貴不貴?」   「您和大媽平時在家做什麼呀?那邊也沒有熟人,平時無聊不無聊?」   顏炳強和楊鳳蘭都笑呵呵地一一回應:   「回來掃墓。」   「京城確實養人。那畢竟是首都啊,是祖國的心臟。那風水肯定好啊!」   「初初得上課。她還是個學生,上學最重要。我們初初門門考第一,以後畢了業肯定留在京城工作了。」   「我那點退休金,當然不夠花。但我們初初厲害,她搞金融的,特別會掙錢。知識就是錢啊。」   「我們也不知道東西貴不貴,都是初初給買的。小孩子花錢沒個數,你看看我這塊表,她花了幾萬買的。我都氣死了,我說幾萬在咱們縣城都快能買套房了。但是能怎麼辦呢,買都買了,又不能讓孩子退了。   她給你大媽買了三金,也花了小一萬,你大媽還說不公平,怎麼給你姥爺花好幾萬,給我就花不到一萬呢。初初又給她買了個鑽石戒指,花了三萬多,太閃了,你大媽不敢帶出去,怕別人為了搶戒指連她手指一塊給薅走了。」   「我們倆能幹的事可多了。小區裡那麼多老夥計呢。我們有樂團,有輪滑俱樂部,天天一起吹拉彈唱,有時候社區搞活動,我們樂團還上臺去演出呢。一點不無聊。初初上她的學,我們玩我們的。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朋友。」   大家:「……」   雖然顏大爺顯擺的有點刻意了,但是,他說的這些真是令人羨慕啊。   大家開始誇元初:   「這孩子打小就機靈。」   「她從小就跟別人不一樣,我那時候就說,這孩子將來一定有出息。」   「她小時候不愛說話。聽說天才都不愛說話。」   「她腳丫子都比別人大。咱們這兒的小孩,哪有那麼大的腳丫子啊!」   遠距離圍觀姥姥姥爺衣錦還鄉的元初都無語了。   原主肯定萬萬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腳丫子大也會成為別人誇獎她的一個點。   她腳確實比較大。   而且從小就比同齡人大。   那時候鄉鎮供銷社和大集上賣的童鞋,最大號只有36或者37,再大就得是成人鞋了。   原主十歲那年的夏天跟姥姥趕鄉鎮大集買涼鞋,一個個攤位試過去,那些紅紅綠綠色彩鮮豔的平底塑料涼鞋,沒有一雙是她能穿上的。   沒辦法,她只好買了一雙成人涼鞋。   那年的成人涼鞋只有兩種色,黑的和灰的,而且還都是坡跟的,腳後跟那兒大概有個四五釐米的高度。   原主小小年紀就不得不在夏天踩著一雙灰色坡跟高跟鞋了。雖然她私心裡有點喜歡高跟鞋,但也會為自己的與眾不同而感到有一點點窘迫,兩種情緒交織。   那時候的鄰居們見到她都哈哈大笑,「媽呀,你怎麼長了這麼一雙大腳!」她們還會脫了鞋子跟她腳對腳,比一比誰的腳大。很多成年人的腳都沒有原主的大。   現在回想吧,她們沒什麼惡意,但也絕對不是誇獎。這種玩笑和調侃對小小的原主還有一點點不良影響,她不喜歡自己的大腳,總覺得不如其他姑娘的腳小巧秀麗。買鞋的時候總是想要挑那種能顯得腳比較瘦又比較小的。   但元初覺得她這四十碼的大腳挺好的,走路穩穩噹噹。而且她的腳大概是長得過於無拘無束了,不能穿皮鞋,穿上就腳疼,前面腳趾頭疼,中間腳面疼,後面腳後跟疼。   任何品牌的皮鞋她都試過了,基本上都不能穿。除非是那種特別休閒款的,還能挑出一兩雙讓她穿上不覺得痛苦的。   她現在一年四季運動鞋。夏天也是沙灘運動涼鞋。   沒想到這雙大腳還讓人誇上了,元初得意地動了動腳指

# 第466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0)

清明回鄉,元初給他們買了火車軟臥,叮囑他們能打車就打車,怎麼省事怎麼來,不要在路上吃苦。

  楊鳳蘭讓她放心,「要是以前,我和你姥爺出門肯定自帶乾糧,餓了吃兩口墊補一下就完。現在,我們倆就帶個保溫杯,裡面沏上茶。隨時能喝上熱水就行。在火車上餓了我們就去餐車吃,下火車餓了我們就去下館子,缺什麼就去買什麼,絕對不將就。」

  說完這句話,楊鳳蘭都覺得自己也有點飄了。這日子過得也太好了吧!

  她忍不住笑起來,摟著元初說:「姥姥和你姥爺上輩子一定是積了大德了,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好的孫女呀!」

  元初也笑。這話沒說錯。他們能有這一世的幸福,是原主祈願得來的。但也是因為他們給了原主足夠的愛,所以原主也愛著他們。她的心願裡有他們。這是雙向奔赴的感情。

  除了燒紙,他們這次回老家還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遷戶口。

  現在京城還有買房落戶的政策,元初和他們商量了一下,決定把他們的戶口遷過來,這樣以後辦什麼事情都會比較方便一些。

  就是能夠落戶的房子都比較偏遠,只有幾個特定的區域,元初在那邊買的房子自己是不去住的,只是用來落戶。

  對於這一點,顏炳強和楊鳳蘭都接受良好。

  當年他們還在縣城的時候不知道聽誰說的,說京城戶口太難得了,一個就值十好幾萬,兩個加起來就值小三十萬了。元初買的那套房也就將將三十萬,這樣算起來,他們還是賺了。相當於花錢落戶,白得一套房子。

  帳算得相當感人。

  ***

  顏炳強和楊鳳蘭跟旅遊似的就到家了,心態輕鬆,人就不覺得太累。

  他們在老家附近一出現就引起了一陣小小的轟動。

  首先是因為他們打車回去的,從市裡直接打回去,那得花多少錢呀!但是老兩口面不改色,可見這點打車錢對他們來說微不足道。那就說明,他們很有錢!

  其次是因為他們倆的派頭,真的太讓人眼前一亮了。他們敢說,他們縣裡最有錢的人也沒有老兩口身上的這種氣質。

  鄰居們圍上來跟他們寒暄:

  「你們這是回來掃墓啊?」

  「大爺大媽真是越活越年輕了,還是京城那地方養人。」

  「初初沒回來啊?」

  「大爺,您退休金在京城夠花嗎?」

  「那邊買東西貴不貴?」

  「您和大媽平時在家做什麼呀?那邊也沒有熟人,平時無聊不無聊?」

  顏炳強和楊鳳蘭都笑呵呵地一一回應:

  「回來掃墓。」

  「京城確實養人。那畢竟是首都啊,是祖國的心臟。那風水肯定好啊!」

  「初初得上課。她還是個學生,上學最重要。我們初初門門考第一,以後畢了業肯定留在京城工作了。」

  「我那點退休金,當然不夠花。但我們初初厲害,她搞金融的,特別會掙錢。知識就是錢啊。」

  「我們也不知道東西貴不貴,都是初初給買的。小孩子花錢沒個數,你看看我這塊表,她花了幾萬買的。我都氣死了,我說幾萬在咱們縣城都快能買套房了。但是能怎麼辦呢,買都買了,又不能讓孩子退了。

  她給你大媽買了三金,也花了小一萬,你大媽還說不公平,怎麼給你姥爺花好幾萬,給我就花不到一萬呢。初初又給她買了個鑽石戒指,花了三萬多,太閃了,你大媽不敢帶出去,怕別人為了搶戒指連她手指一塊給薅走了。」

  「我們倆能幹的事可多了。小區裡那麼多老夥計呢。我們有樂團,有輪滑俱樂部,天天一起吹拉彈唱,有時候社區搞活動,我們樂團還上臺去演出呢。一點不無聊。初初上她的學,我們玩我們的。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朋友。」

  大家:「……」

  雖然顏大爺顯擺的有點刻意了,但是,他說的這些真是令人羨慕啊。

  大家開始誇元初:

  「這孩子打小就機靈。」

  「她從小就跟別人不一樣,我那時候就說,這孩子將來一定有出息。」

  「她小時候不愛說話。聽說天才都不愛說話。」

  「她腳丫子都比別人大。咱們這兒的小孩,哪有那麼大的腳丫子啊!」

  遠距離圍觀姥姥姥爺衣錦還鄉的元初都無語了。

  原主肯定萬萬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腳丫子大也會成為別人誇獎她的一個點。

  她腳確實比較大。

  而且從小就比同齡人大。

  那時候鄉鎮供銷社和大集上賣的童鞋,最大號只有36或者37,再大就得是成人鞋了。

  原主十歲那年的夏天跟姥姥趕鄉鎮大集買涼鞋,一個個攤位試過去,那些紅紅綠綠色彩鮮豔的平底塑料涼鞋,沒有一雙是她能穿上的。

  沒辦法,她只好買了一雙成人涼鞋。

  那年的成人涼鞋只有兩種色,黑的和灰的,而且還都是坡跟的,腳後跟那兒大概有個四五釐米的高度。

  原主小小年紀就不得不在夏天踩著一雙灰色坡跟高跟鞋了。雖然她私心裡有點喜歡高跟鞋,但也會為自己的與眾不同而感到有一點點窘迫,兩種情緒交織。

  那時候的鄰居們見到她都哈哈大笑,「媽呀,你怎麼長了這麼一雙大腳!」她們還會脫了鞋子跟她腳對腳,比一比誰的腳大。很多成年人的腳都沒有原主的大。

  現在回想吧,她們沒什麼惡意,但也絕對不是誇獎。這種玩笑和調侃對小小的原主還有一點點不良影響,她不喜歡自己的大腳,總覺得不如其他姑娘的腳小巧秀麗。買鞋的時候總是想要挑那種能顯得腳比較瘦又比較小的。

  但元初覺得她這四十碼的大腳挺好的,走路穩穩噹噹。而且她的腳大概是長得過於無拘無束了,不能穿皮鞋,穿上就腳疼,前面腳趾頭疼,中間腳面疼,後面腳後跟疼。

  任何品牌的皮鞋她都試過了,基本上都不能穿。除非是那種特別休閒款的,還能挑出一兩雙讓她穿上不覺得痛苦的。

  她現在一年四季運動鞋。夏天也是沙灘運動涼鞋。

  沒想到這雙大腳還讓人誇上了,元初得意地動了動腳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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