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8)

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淡水流雲2025·2,313·2026/5/18

# 第474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8) 元初這個小世界是打算生孩子的。   結不結婚可以單說,但孩子要生。   如果鄒凜沒有撞上來,她大學畢業以後會海選一個長得好、個子高、智商好、情商合格、全家都是正常人的男人來當她孩子的爹。   現在嘛,鄒凜撞上來了,她可以把他列為孩子爹第一順位候選人。   現代開放小世界,談戀愛根本不算什麼事,元初心態放鬆,合則聚不合則散,有幾個人真的能一輩子就談一次戀愛,然後步入婚姻、相守到老的?   很少!   所以,要享受戀愛的過程,但不要賦予戀愛太多的意義。   ***   聚餐之後,元初跟鄒凜的聯繫就多了起來。   元初從大三起就不住校了,鄒凜也不住。倆人早上可以一起去學校。以前元初自己開車過去,現在搭鄒凜的車過去。   下午上完課之後,倆人還會約著一起回來。   顏炳強和楊鳳蘭很快就發現了鄒凜的存在,悄悄問元初:「是男朋友還是預備役啊?」   「預備役啊,他又沒表白,現在只是玩得比較好的朋友而已。」   「幹什麼的?」   「我們學校研究生。」   「哦~」   顏炳強和楊鳳蘭現在思想開放得很,大概了解一點情況之後,就不再過問了,一切全憑元初高興。「啥時候需要我們露面了,提前兩天告訴我們哈,我們倆要打扮一下。」   元初表示,「你們倆現在已經是走在時尚前沿的老頭老太太了,哪還需要刻意打扮呀?」   顏炳強和楊鳳蘭哈哈大笑,「那我們也得稍微打扮一下,表示我們對你的重視。你的事情都是大事。」   娘家人稍微強勢一點,婆家才不敢欺負人。這也是他們從女兒那段不太成功的婚姻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   當初懷玉嫁給章炎,他們雖然不滿,但還是竭盡全力對章炎好,甚至對他的寡母都很照顧,每年給她送不少東西,就希望他們能夠對懷玉好一些。結果呢?這母子倆大概只會覺得他們是軟柿子,好欺負,只會得寸進尺、貪得無厭。   他們倆之所以那麼努力地向上走,一方面當然是內在需求,人總是嚮往更高一點的社交圈子的。還有一個就是外在動力了,他們走的越高,才能給初初撐腰,才能讓她以後的婆家不會看低了她。   當然了,他們家孩子那麼優秀,如果她未來婆家態度不好,那他們一定極力慫恿她換個婆家。   這年頭,誰離了誰不能活呢?   ***   高校生談戀愛,還是講究一點點儀式感的,據元初觀察,確認戀愛關係的高發期有兩個,一個是跨年的時候,另一個是情人節那天。   京大跨年還比較隆重。   那天晚上,百年講堂前的廣場上會舉辦活動,有歌舞表演,還有校長講話,很多處於曖昧期的、或者互有好感的小年輕會相約一起去參加跨年活動,在人潮擁擠中牽起對方的手。   如果對方沒有甩開,那這個戀愛關係基本上就確立了。還有的能更進一步,比如擁抱。沒辦法,人擠人嘛。   不過這樣確立的戀愛關係不太牢靠,有一部分過不了多久就分手了。   元初和鄒凜也隨了一次大流,倆人去參加跨年活動了。   很顯然,雙方對跨年活動的「副作用」都是有了解的。   鄒凜在人潮中牽住了元初的手,元初沒有甩開他。   當然了,牽住以後倆人就逆潮流而動,從跨年活動上撤退了,畢竟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離開人潮,坐進鄒凜的車裡,啟動車子,開啟暖風,鄒凜說:「我想親你。」   元初直接親了他。   一吻結束,倆人都有點氣喘籲籲。   元初問他:「繼續嗎?」   「酒店?」   「嗯。」   鄒凜立刻啟動了車子。   元初在路上給姥姥姥爺打電話,「我今天要跟朋友出去玩,不回家啦。」   楊鳳蘭提醒她:「知道哪兒有便利店嗎?不行去藥店買也行。」   元初哈哈笑,「姥姥你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   楊鳳蘭「哼」了一聲,「你姥姥是過來人!是不是鄒凜那小子?」   「是他。我先去試用一下哈。」   倆人中途在藥店停了一下,買了一盒計生用品,然後直奔酒店。   鄒凜是個學霸,各方面都是,理論知識極為豐富,並且很快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表現出了很高的實踐能力。   雲收雨歇。   鄒凜問她:「試用還滿意嗎?能不能轉正了?」   「你已經是我正式的男朋友了呀。」   鄒凜抱著她親了好幾下,「你接受一個入贅的丈夫嗎?」   元初:「……你是知道我想招贅嗎?」   鄒凜愣了一下,隨即把頭埋在她脖頸處笑了起來,「我不知道。只是我想入贅。我就想當上門女婿。我爸媽也致力於要把我贅出去。」   「為什麼呀?」   「我爸媽的想法可能比較與眾不同一點。」   元初擺好了洗耳恭聽的架勢。   鄒凜是家中長子,他還有個妹妹,違反政策生的。他父母因此而失去了公職,下海經商了。倆人都挺有生意頭腦,家裡事業做得還行,用鄒凜的話說,「億萬富翁肯定是稱得上的」。   但是鄒爸鄒媽明確跟他講,他們倆打拼的這些,都要留給小女兒,讓鄒凜自去打拼事業,不要想著依靠家長,這裡鄒凜引用了鄒媽原話,「你要是能傍上一個富婆,從此吃上軟飯,那也很不錯」。   鄒爸鄒媽早早就立下了遺囑,還讓鄒凜籤下了放棄遺產繼承協議。   鄒凜都籤了。他跟元初說,「我爸媽同時也籤字放棄了讓我履行贍養義務。這些都是進行了公證的。」   元初不得不說一句,「你爸媽的想法確實挺與眾不同的。那你難過嗎?」   「那倒也沒有。他們既沒打壓我,也沒虐待我,他們不怎麼愛我,但也沒把我當仇人,我們之間就是感情比較淡一點而已。   我從小是跟我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在一起的。他們都是知識分子,是好朋友,住的很近。我比較熱衷於學習和研究,是受了他們影響。我妹在我父母身邊長大,她受我父母影響更多一些。我們相處不多,感情一般,不好不差。」   「那你現在住的房子?」   「那是我自己買的。跟我父母沒關係,用的是我自己掙的錢。初初,你信我,我沒有父母的饋贈,也可以掙到錢的。」   元初說:「吃軟飯也不是不行,我有錢。」   鄒凜笑著親她,「需要服務嗎

# 第474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8)

元初這個小世界是打算生孩子的。

  結不結婚可以單說,但孩子要生。

  如果鄒凜沒有撞上來,她大學畢業以後會海選一個長得好、個子高、智商好、情商合格、全家都是正常人的男人來當她孩子的爹。

  現在嘛,鄒凜撞上來了,她可以把他列為孩子爹第一順位候選人。

  現代開放小世界,談戀愛根本不算什麼事,元初心態放鬆,合則聚不合則散,有幾個人真的能一輩子就談一次戀愛,然後步入婚姻、相守到老的?

  很少!

  所以,要享受戀愛的過程,但不要賦予戀愛太多的意義。

  ***

  聚餐之後,元初跟鄒凜的聯繫就多了起來。

  元初從大三起就不住校了,鄒凜也不住。倆人早上可以一起去學校。以前元初自己開車過去,現在搭鄒凜的車過去。

  下午上完課之後,倆人還會約著一起回來。

  顏炳強和楊鳳蘭很快就發現了鄒凜的存在,悄悄問元初:「是男朋友還是預備役啊?」

  「預備役啊,他又沒表白,現在只是玩得比較好的朋友而已。」

  「幹什麼的?」

  「我們學校研究生。」

  「哦~」

  顏炳強和楊鳳蘭現在思想開放得很,大概了解一點情況之後,就不再過問了,一切全憑元初高興。「啥時候需要我們露面了,提前兩天告訴我們哈,我們倆要打扮一下。」

  元初表示,「你們倆現在已經是走在時尚前沿的老頭老太太了,哪還需要刻意打扮呀?」

  顏炳強和楊鳳蘭哈哈大笑,「那我們也得稍微打扮一下,表示我們對你的重視。你的事情都是大事。」

  娘家人稍微強勢一點,婆家才不敢欺負人。這也是他們從女兒那段不太成功的婚姻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

  當初懷玉嫁給章炎,他們雖然不滿,但還是竭盡全力對章炎好,甚至對他的寡母都很照顧,每年給她送不少東西,就希望他們能夠對懷玉好一些。結果呢?這母子倆大概只會覺得他們是軟柿子,好欺負,只會得寸進尺、貪得無厭。

  他們倆之所以那麼努力地向上走,一方面當然是內在需求,人總是嚮往更高一點的社交圈子的。還有一個就是外在動力了,他們走的越高,才能給初初撐腰,才能讓她以後的婆家不會看低了她。

  當然了,他們家孩子那麼優秀,如果她未來婆家態度不好,那他們一定極力慫恿她換個婆家。

  這年頭,誰離了誰不能活呢?

  ***

  高校生談戀愛,還是講究一點點儀式感的,據元初觀察,確認戀愛關係的高發期有兩個,一個是跨年的時候,另一個是情人節那天。

  京大跨年還比較隆重。

  那天晚上,百年講堂前的廣場上會舉辦活動,有歌舞表演,還有校長講話,很多處於曖昧期的、或者互有好感的小年輕會相約一起去參加跨年活動,在人潮擁擠中牽起對方的手。

  如果對方沒有甩開,那這個戀愛關係基本上就確立了。還有的能更進一步,比如擁抱。沒辦法,人擠人嘛。

  不過這樣確立的戀愛關係不太牢靠,有一部分過不了多久就分手了。

  元初和鄒凜也隨了一次大流,倆人去參加跨年活動了。

  很顯然,雙方對跨年活動的「副作用」都是有了解的。

  鄒凜在人潮中牽住了元初的手,元初沒有甩開他。

  當然了,牽住以後倆人就逆潮流而動,從跨年活動上撤退了,畢竟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離開人潮,坐進鄒凜的車裡,啟動車子,開啟暖風,鄒凜說:「我想親你。」

  元初直接親了他。

  一吻結束,倆人都有點氣喘籲籲。

  元初問他:「繼續嗎?」

  「酒店?」

  「嗯。」

  鄒凜立刻啟動了車子。

  元初在路上給姥姥姥爺打電話,「我今天要跟朋友出去玩,不回家啦。」

  楊鳳蘭提醒她:「知道哪兒有便利店嗎?不行去藥店買也行。」

  元初哈哈笑,「姥姥你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

  楊鳳蘭「哼」了一聲,「你姥姥是過來人!是不是鄒凜那小子?」

  「是他。我先去試用一下哈。」

  倆人中途在藥店停了一下,買了一盒計生用品,然後直奔酒店。

  鄒凜是個學霸,各方面都是,理論知識極為豐富,並且很快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表現出了很高的實踐能力。

  雲收雨歇。

  鄒凜問她:「試用還滿意嗎?能不能轉正了?」

  「你已經是我正式的男朋友了呀。」

  鄒凜抱著她親了好幾下,「你接受一個入贅的丈夫嗎?」

  元初:「……你是知道我想招贅嗎?」

  鄒凜愣了一下,隨即把頭埋在她脖頸處笑了起來,「我不知道。只是我想入贅。我就想當上門女婿。我爸媽也致力於要把我贅出去。」

  「為什麼呀?」

  「我爸媽的想法可能比較與眾不同一點。」

  元初擺好了洗耳恭聽的架勢。

  鄒凜是家中長子,他還有個妹妹,違反政策生的。他父母因此而失去了公職,下海經商了。倆人都挺有生意頭腦,家裡事業做得還行,用鄒凜的話說,「億萬富翁肯定是稱得上的」。

  但是鄒爸鄒媽明確跟他講,他們倆打拼的這些,都要留給小女兒,讓鄒凜自去打拼事業,不要想著依靠家長,這裡鄒凜引用了鄒媽原話,「你要是能傍上一個富婆,從此吃上軟飯,那也很不錯」。

  鄒爸鄒媽早早就立下了遺囑,還讓鄒凜籤下了放棄遺產繼承協議。

  鄒凜都籤了。他跟元初說,「我爸媽同時也籤字放棄了讓我履行贍養義務。這些都是進行了公證的。」

  元初不得不說一句,「你爸媽的想法確實挺與眾不同的。那你難過嗎?」

  「那倒也沒有。他們既沒打壓我,也沒虐待我,他們不怎麼愛我,但也沒把我當仇人,我們之間就是感情比較淡一點而已。

  我從小是跟我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在一起的。他們都是知識分子,是好朋友,住的很近。我比較熱衷於學習和研究,是受了他們影響。我妹在我父母身邊長大,她受我父母影響更多一些。我們相處不多,感情一般,不好不差。」

  「那你現在住的房子?」

  「那是我自己買的。跟我父母沒關係,用的是我自己掙的錢。初初,你信我,我沒有父母的饋贈,也可以掙到錢的。」

  元初說:「吃軟飯也不是不行,我有錢。」

  鄒凜笑著親她,「需要服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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