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 年代文裡種田忙2

快穿之無限種田·林喵喵·2,095·2026/5/24

安大嫂問的這次,是原身第五次寫信過去詢問,但還是沒任何訊息的時候。 到這時候,原身已經知道,自己和女兒,可能被葉凱拋棄了。 這個想法擊垮了早就被人指指點點的原身,就在這次過後,原身就因心力交瘁病了一場。 說到底,原身身體不好,固然有勞累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卻是原身被葉凱甩了,心裡壓力太大,承受不住的緣故。 安大嫂聽了安心的話,怕安心傷心,當下便安慰道:“可能是剛回去,還很忙,又或者信在路上丟了,現在丟信的事很常見。” 安心嘆了口氣,搖了搖頭,道:“大嫂別安慰我了,我知道他這是什麼情況,估計也像王知青他們一樣,拋妻棄子不會回來,也不會要我們母女了。算了吧,就當我沒認識過這個人,就當囡囡父親死了吧。” 安心說的王知青,是村裡另一個回城的知青,性質跟葉凱差不多,也是一去不復返了。 不過他娶的老婆比較潑辣,看王知青一去不復返了,便帶著孃家兄弟和兒子,一路找去了城裡,現在還沒回來。 根據系統給的劇情來看,他們這樣做還是有點用的,王家人被劉翠花一家鬧怕了,怕他們舉報王知青亂搞男女關係,只能認下了劉翠花一家。 原身之所以知道這一點,是因為村裡有人也讓原身這樣去鬧葉凱。 這個時候,原身要真帶著女兒過去鬧,只怕也會像劉翠花一家一樣,讓葉凱不得不認下。 不過原身自尊心較強,看葉凱不認她們母女,頂多心情不好,並沒想過糾纏他,想著人家願意要她,她就帶著孩子過去,不想要她們了,她帶著孩子過去鬧也沒意思,她不想強買強賣。 後面要不是她快不行了,怕未成年的女兒沒人照顧,也不會讓女兒過去找他。 安大嫂看安心好像想開了,不像之前幾次沒接到回信,神情鬱郁,不由鬆了口氣,當下便拍了拍安心的肩膀,道:“你能想開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就最好了。現在國家政策變了,田地都分到家了,以後咱們家的日子會越來越好的,他不回來拉倒,就像你說的,你就當這個人沒了。你把自己的日子過好了,讓他後悔去!” 安心暗道,以後城鄉差距會越來越大的,她要是沒完成系統要求的任務,沒混出個名堂來,估計葉凱是不會後悔的。 不過她這話自然不會跟安大嫂說,當下聽了安大嫂的話,只用力點了點頭,道:“大嫂說的不錯,咱們有手有腳的,肯定會越過越好的。” 安大嫂道:“既然如此,我們去吃飯吧。” 安心聽了,忙從房間裡出了去。 原身的父親安隊長是生產隊的大隊長,安家的生活水平在鄉下自然算是好的,所以住的房子是明亮的大瓦房,伙食同樣不錯。 按照這時候鄉下的傳統,女兒嫁人了,肯定就會去婆家。 但因原身當時嫁的是知青,知青在鄉下可沒房子,再加上安家屋子夠,所以就住在安家。 ——跟妻子住在岳家寬敞的房子裡,不用擠在知青點,對知青們是天大的好事,別人求都求不來的,但對後來回城,過上了好日子的葉凱來說,也是屈辱。 明明是他為了過好日子,自己主動招惹的原身,但在不需要原身後,就覺得是屈辱,是辱沒他了,還甭說,這種男的還真不少,搞的將來很多有錢的富家女不敢嫁有能力的窮小子潛力股了,就怕人家覺得跟自己在一起是屈辱,將來發達了會報復自己,前人將後來人的路走窄了。 安家是一個大家族。 安爺爺安奶奶還在,不過跟安大伯一起生活,不跟他們二房住。 安父自己也生了兩兒兩女。 原身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一個弟弟。 哥哥已經娶老婆了,就是安大嫂,人是非常不錯的,已有一兒一女。 妹妹已經訂了物件,馬上就要嫁人了。 還有一個弟弟,才十七歲,只是讀書不行,沒考上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高中,初中畢業後就回到了家裡。 其實原身這會兒也不大,才二十一歲,只是原身算是嫁的較早的,十六歲時就被葉凱勾搭了,也是因為年輕,才容易被人哄——葉凱大原身六歲,那時已經二十二了,又來自城市,見的世面多,哄一個鄉下沒見過什麼世面的村姑自然是簡單的事,寫幾封鄉下人不會寫的情書,摘幾朵野花,背幾首酸詩,就將原身拿下了,讓原身覺得葉凱優秀的不得了,卻沒想過,她身為大隊長的女兒,那時候可比葉凱吃香多了,想嫁的話,完全能嫁更好的,也是瞎了眼,看上了葉凱這樣的垃圾。 當然了,人身在局中的時候,可能並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錯誤的,起碼當時的原身,是覺得幸福的。 可惜這樣的日子太短,結婚不過一年,高考就恢復了。 再然後,很多知青就透過各種關係慢慢回城了。 葉凱也在原身女兒出生一歲時就成功辦成了這事,回了去。 其實當時結了婚的人,是很難回去的,只是葉凱有心機,沒跟原身領結婚證,所以不存在這個難點,有些領了證的,還要離婚才能順利回去。 一些跟知青打了結婚證的人,知道離婚了,丈夫或妻子肯定不會再要自己了,所以都卡離婚,不給離,讓那些知青回不去。 劉翠花敢鬧上門,也是因為王知青沒跟她領結婚證,自然也沒領離婚證就走了,她找上門以流氓罪威脅王知青,還真有用,要不然,要是領了離婚證,就是找上門,也沒用,畢竟對方會說,都離婚了,劉翠花沒資格找他,所以有時候,沒領結婚證也有沒領結婚證的好處。 當然了,葉凱之所以跟原身沒領結婚證,也是因為原身年紀小,也領不了,但葉凱要真想娶原身,在原身滿了十八歲的時候(之前女性是十八歲可領結婚證)也是能領結婚證的,只是當時高考已恢復,很多人忙著回城,這種情況下,葉凱還怎麼可能跟原身領結婚證。 因沒有結婚證,葉凱自然想走就走了。

安大嫂問的這次,是原身第五次寫信過去詢問,但還是沒任何訊息的時候。

到這時候,原身已經知道,自己和女兒,可能被葉凱拋棄了。

這個想法擊垮了早就被人指指點點的原身,就在這次過後,原身就因心力交瘁病了一場。

說到底,原身身體不好,固然有勞累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卻是原身被葉凱甩了,心裡壓力太大,承受不住的緣故。

安大嫂聽了安心的話,怕安心傷心,當下便安慰道:“可能是剛回去,還很忙,又或者信在路上丟了,現在丟信的事很常見。”

安心嘆了口氣,搖了搖頭,道:“大嫂別安慰我了,我知道他這是什麼情況,估計也像王知青他們一樣,拋妻棄子不會回來,也不會要我們母女了。算了吧,就當我沒認識過這個人,就當囡囡父親死了吧。”

安心說的王知青,是村裡另一個回城的知青,性質跟葉凱差不多,也是一去不復返了。

不過他娶的老婆比較潑辣,看王知青一去不復返了,便帶著孃家兄弟和兒子,一路找去了城裡,現在還沒回來。

根據系統給的劇情來看,他們這樣做還是有點用的,王家人被劉翠花一家鬧怕了,怕他們舉報王知青亂搞男女關係,只能認下了劉翠花一家。

原身之所以知道這一點,是因為村裡有人也讓原身這樣去鬧葉凱。

這個時候,原身要真帶著女兒過去鬧,只怕也會像劉翠花一家一樣,讓葉凱不得不認下。

不過原身自尊心較強,看葉凱不認她們母女,頂多心情不好,並沒想過糾纏他,想著人家願意要她,她就帶著孩子過去,不想要她們了,她帶著孩子過去鬧也沒意思,她不想強買強賣。

後面要不是她快不行了,怕未成年的女兒沒人照顧,也不會讓女兒過去找他。

安大嫂看安心好像想開了,不像之前幾次沒接到回信,神情鬱郁,不由鬆了口氣,當下便拍了拍安心的肩膀,道:“你能想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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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好了。現在國家政策變了,田地都分到家了,以後咱們家的日子會越來越好的,他不回來拉倒,就像你說的,你就當這個人沒了。你把自己的日子過好了,讓他後悔去!”

安心暗道,以後城鄉差距會越來越大的,她要是沒完成系統要求的任務,沒混出個名堂來,估計葉凱是不會後悔的。

不過她這話自然不會跟安大嫂說,當下聽了安大嫂的話,只用力點了點頭,道:“大嫂說的不錯,咱們有手有腳的,肯定會越過越好的。”

安大嫂道:“既然如此,我們去吃飯吧。”

安心聽了,忙從房間裡出了去。

原身的父親安隊長是生產隊的大隊長,安家的生活水平在鄉下自然算是好的,所以住的房子是明亮的大瓦房,伙食同樣不錯。

按照這時候鄉下的傳統,女兒嫁人了,肯定就會去婆家。

但因原身當時嫁的是知青,知青在鄉下可沒房子,再加上安家屋子夠,所以就住在安家。

——跟妻子住在岳家寬敞的房子裡,不用擠在知青點,對知青們是天大的好事,別人求都求不來的,但對後來回城,過上了好日子的葉凱來說,也是屈辱。

明明是他為了過好日子,自己主動招惹的原身,但在不需要原身後,就覺得是屈辱,是辱沒他了,還甭說,這種男的還真不少,搞的將來很多有錢的富家女不敢嫁有能力的窮小子潛力股了,就怕人家覺得跟自己在一起是屈辱,將來發達了會報復自己,前人將後來人的路走窄了。

安家是一個大家族。

安爺爺安奶奶還在,不過跟安大伯一起生活,不跟他們二房住。

安父自己也生了兩兒兩女。

原身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一個弟弟。

哥哥已經娶老婆了,就是安大嫂,人是非常不錯的,已有一兒一女。

妹妹已經訂了物件,馬上就要嫁人了。

還有一個弟弟,才十七歲,只是讀書不行,沒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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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初中畢業後就回到了家裡。

其實原身這會兒也不大,才二十一歲,只是原身算是嫁的較早的,十六歲時就被葉凱勾搭了,也是因為年輕,才容易被人哄——葉凱大原身六歲,那時已經二十二了,又來自城市,見的世面多,哄一個鄉下沒見過什麼世面的村姑自然是簡單的事,寫幾封鄉下人不會寫的情書,摘幾朵野花,背幾首酸詩,就將原身拿下了,讓原身覺得葉凱優秀的不得了,卻沒想過,她身為大隊長的女兒,那時候可比葉凱吃香多了,想嫁的話,完全能嫁更好的,也是瞎了眼,看上了葉凱這樣的垃圾。

當然了,人身在局中的時候,可能並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錯誤的,起碼當時的原身,是覺得幸福的。

可惜這樣的日子太短,結婚不過一年,高考就恢復了。

再然後,很多知青就透過各種關係慢慢回城了。

葉凱也在原身女兒出生一歲時就成功辦成了這事,回了去。

其實當時結了婚的人,是很難回去的,只是葉凱有心機,沒跟原身領結婚證,所以不存在這個難點,有些領了證的,還要離婚才能順利回去。

一些跟知青打了結婚證的人,知道離婚了,丈夫或妻子肯定不會再要自己了,所以都卡離婚,不給離,讓那些知青回不去。

劉翠花敢鬧上門,也是因為王知青沒跟她領結婚證,自然也沒領離婚證就走了,她找上門以流氓罪威脅王知青,還真有用,要不然,要是領了離婚證,就是找上門,也沒用,畢竟對方會說,都離婚了,劉翠花沒資格找他,所以有時候,沒領結婚證也有沒領結婚證的好處。

當然了,葉凱之所以跟原身沒領結婚證,也是因為原身年紀小,也領不了,但葉凱要真想娶原身,在原身滿了十八歲的時候(之前女性是十八歲可領結婚證)也是能領結婚證的,只是當時高考已恢復,很多人忙著回城,這種情況下,葉凱還怎麼可能跟原身領結婚證。

因沒有結婚證,葉凱自然想走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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