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皇甫規(二)
附錄 皇甫規(二)
衝、質之間,梁太后臨朝,規舉賢良方正。對策曰:
伏惟孝順皇帝,初勤王政,紀綱四方,幾以獲安。後遭奸偽,威分近習,畜
貨聚馬,戲謔是聞。又因緣嬖倖,受賂賣爵,輕使賓客,交錯其間,天下擾擾,
從亂如歸。故每有徵戰,鮮不挫傷,官民並竭,上下窮虛。臣在關西,竊聽風聲,
未聞國家有所先後,而威福之來,鹹歸權幸。陛下體兼乾坤,聰哲純茂。攝政之
初,拔用忠貞,其餘維綱,多所改正。遠近翕然,望見太平。而地震之後,霧氣
白濁,日月不光,旱魃為虐,大賊從橫,流血丹野,庶品不安,譴誡累至,殆以
奸臣權重之所致也。其常侍尤無狀者,亟便黜遣,披埽兇黨,收入財賄,以塞痛
怨,以答天誡。
今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處周、邵之任,為社稷之鎮,加與王室世為姻
族,今日立號雖尊可也,實宜增修謙節,輔以儒術,省去遊娛不急之務,割減廬
第無益之飾。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群臣乖舟者也,將軍兄弟操楫者也。若能
平志畢力,以度元元,所謂福也。如其怠弛,將淪波濤。可不慎乎!夫德不稱
祿,猶鑿墉之趾,以益其高。豈量力審功安固之道哉?凡諸宿猾、酒徒、戲客,
皆耳納邪聲,口出諂言,甘心逸遊,唱造不義。亦宜貶斥,以懲不軌。令冀等深
思得賢之福,失人之累。又在位素餐,尚書怠職,有司依違,莫肯糾察,故使陛
下專受諂諛之言,不聞戶牖之外。臣誠知阿諛有福,深言近禍,豈敢隱心以避誅
責乎!臣生長邊遠,希涉紫庭,恢懾失守,言不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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