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妖的世界
我們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逐漸的醒來,但是我們的眼前出現了另外一個世界,這裡出現奇怪的人,這裡的人多數頭上長著樹冠,或者是腳下長著樹根,但是見到我們還是熱情。
香香有些害怕的問:“我們這是到了哪裡?”
其實我們都不知道我們到了那裡,我們只是隱約覺得我們完全到到了一個全新的地方。我只能對香香說:“我也不知道我們到了那裡,走走看吧!”
這些人,數以百計,都用一種奇異的眼光看著我們,但是從他們的眼神中,我們沒有看出惡意,都是一些友善的目光。
這裡也是一個普通的山村,道路也行對普通,我順著普通的道路前行著,突然,羅偉停止了腳步,目光緊緊的盯著不遠處的人群,因為這個時候羅偉走在最前面,我們也緊跟著停住了腳步,李波催促的問道:“我兒子,怎麼了?”
羅偉說:“我看見我夢中的女孩子了,就是中間穿著花衣服的哪位,你們看看。”
遠看花衣服女孩長得亭亭玉立,貌若天仙,簡直天女下凡,我想羅偉可能是痴心妄想了,這樣一個姑娘怎麼能看上他呢。我正覺得納悶。
不想,那花衣服女孩確實向著我們這邊走了過來,徑直來到羅偉的面前,害羞的說道:“你剛才怎麼看見我就跑了。”
羅偉疑惑的說:“我只是在夢中夢見你,他們還笑我呢,說我白日做夢,不想真的能在這裡見到你,這一切不會是真的吧!”
花衣服女孩說:“我叫李榕林,這都是真的,凡是從睡夢羅漢床上睡覺的人我都能看見,只是我覺得,你是我見過最英俊的人了,所以我給你打個招呼,不想你一轉眼就不見了。”
羅偉激動的解釋說:“不是,那什麼,是那個阿姨把我叫醒的,其實我也想和你多呆一會兒。”羅偉似乎有些語無倫次。
白平調侃說:“還沒有我一半英俊,也叫英俊,這姑娘是不是眼睛有問題。”
雖是調侃,但是羅偉聽了還是有些不高興,轉身別了白平一眼,白平知趣是閉上嘴巴。
李榕林說:“這些都是你朋友吧,
羅偉問:“你家在哪裡呢,遠不遠?”
李榕林說:“不遠,那裡就是,帶上你的朋友一起吧!”
我們跟在李榕林的身後,前行不遠就到來了,哪裡坐著一個老人,李榕林介紹說:“這是我的母親,她已經兩千多歲了。”
我不禁想到,這兩千多歲的人,我們該怎麼叫呢?是叫阿姨,是叫奶奶,是叫曾祖奶奶,還是高曾祖奶奶。
後來聽李榕林說,他們都是柏樹的子孫,每一棵樹只要長到一千歲就可以修煉成精,當然她的母親也是樹精,他的生命是她的母親身上掉下來的一粒種子,落到土裡,然後生根發芽。他是妖精的種子,自然千年之後也變成了樹妖,這樹妖原本可以變成其他動物或者就不變成人形,只是李榕林修煉了些功力,逐漸模仿人間人的模樣,逐漸變成了一個漂亮的姑娘。在看到羅偉的時候,一眼就喜歡上了人家,樹妖的欣賞水平是有限的。
李榕林的母親,那顆老樹妖也是熱情的對我們說:“你們先休息,我稍後好好招待你們。”當她知道她的閨女喜歡上我們中間的一個人的時候,更是熱情。
她立即一聲大吼,迅速來了許多的人等,這些人想必也都是樹妖,只是樹妖不等同於其他的妖怪,他們不對人構成傷害,這老樹妖也是得道高妖,這裡的樹妖看似似乎都要聽從她的命令。
這些樹妖也是好奇的看著我們,像是很久沒有見到過人類。呆呆的站在了一起。
只聽老樹妖一聲令下:“我來了尊貴的客人,請你們都貢獻一點吧!”
忽然,站在我們面前樹妖們的頭上頓時長出不同品種的水果,有蘋果,橘子,梨子,板栗等應有盡有,看得我們我們眼花繚亂。
老樹妖道:“想吃什麼自己去摘。”
從人的頭上摘取水果吃,你敢嗎,反正我是不敢,其他人也不敢,只是香香刁難的說:“我想吃香蕉。”因為我香香是看了很久才出此下策的,她想故意刁難人家。
老樹妖說:“姑娘,你就別挑剔了,你們若不採摘下來吃,到時候也們可得要餓肚子了,明給你們說吧!我們樹妖界也只有這些東西可以吃。”
“那你們吃什麼呢”我們差不多異口同聲的問。
老樹妖哈哈大笑道:“你們難道看過我們樹類吃食物嗎?我們都是吸天地之靈氣,日月之精華,要是靠你們人間的五穀雜糧,我們是活不到這大歲數。”
不覺腹中早已飢腸轆轆,著實也想弄些食物來充飢,慢慢聽來,我們並有覺得樹妖有好可怕,只是三下五除二來到這些頭上長著水果的樹妖面前,迅速開始採摘,在採摘的過程中,不是有人在品嚐。說心裡話,這裡水果比別處的水果更加香甜,只要吃了,頓感舒心。
我們吃了一些,留下一些。
後來漸漸的天色晚了,我們這才想起,我們該回去了,可是我們看見羅偉和李榕林在哪裡相談甚歡,便無心打擾。
老樹妖看出了我們的心思,言道:“你看我女兒已經喜歡上那個英俊少年了,只要他們能夠真心相愛,我便即日與他們晚婚,你們到時候也就是我們的親戚,且留下來。”
還是李波頭腦反應快:“這裡既沒有房子,也沒有床,我們怎麼能過。”
老樹妖說:“這個你們大可不必要*心,我只要一聲令下,來幾棵樹紮根下去,伸出樹冠,圍出一個屋子,冬天可以避風,夏天可以擋雨,保準你們住著舒服。”
看著樹妖熱情的態度,原本去意已決,但現在看來只有恭敬不如從命,暫且住上一晚,明日在行回去。
老樹妖好像看出了我們想法,只是說:“如果我女兒和那英俊少年結婚,你們便要多住上幾天。”
“幾天是幾天?”我問道。
“少則七八天,多則半月。”
我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