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番外開始(一)
第三十六章: 番外開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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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空氣冰涼清新,連續晴朗了一個星期,天空又開始呈現一片灰濛濛的霧氣。臨近聖誕節,大街小巷的商店櫥窗裡都佈置一新,處處可見節日氣氛。
汪如栩將她那輛花了八萬塊買來的紅色小轎車停在路邊,抓起卡其色的帆布包背在肩上,輕快地走進一家書店。今天她的打扮與平日工作時的職業裝相差甚大,扎的是馬尾,腳上蹬的是平板運動鞋,臉上不施脂粉,看上去宛如剛出學校的女學生。半小時後,她挑選了幾本新上架的書,扔在收銀臺上。*
“買單,多少錢?”如栩低頭拉開布包。
“一百零二塊,謝謝。”收銀員將四本書疊好推到她面前。
“好的。”布包拉開,雙手在裡面摸索了好一會,美目忍不住漸漸睜大。她秀眉直皺,不會這麼倒黴吧?竟然又忘帶錢包?
“小姐?一百零二塊。”收銀員沒瞧出異樣,再次禮貌地提醒道。
“那個……對不起,這書我暫時不買了。”如栩尷尬地將書推回去,抱歉極了,“我好像忘帶錢包。”
收銀員朝她上下看了幾眼,這時一個低沉好聽的男聲插了進來:“不用收回,我幫她付。”
如栩聞聲,驚喜地抬頭,美目裡閃耀出異常的灼亮:“逸辰,你怎麼也在這裡?”
逸辰穿著一套米白色休閒服,手上也拿著兩本書,都是關於音樂樂理的。他揚起書,朝她笑了笑,優雅地掏出錢包買了單。視線落在如栩的書上,不禁微微挑眉:“《新型犯罪心理學》、《美國十大懸案》……你經常看這些,內心會不會變得很敏感孤僻?”靚靚-最新章節
如栩開心地把書裝進包裡,揚唇道:“你說呢?我們認識十年,我的心有沒有敏感孤僻?”她大學唸的是法律,畢業後在一直在旭日律師事務所工作,每天接觸各種案件,經常需要對人的心理進行研究,不斷加強自身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提高專業素質。閒來無事,翻閱一些經典書籍,是她的最愛。
逸辰摸摸下巴:“還好吧!我以為女孩子會喜歡時尚或八卦多一些。不過說真的,你今天這副打扮,我剛才差點沒認出來。”
如栩低頭看看自己的衣服和鞋子,一甩馬尾:“這樣不(色色 **好麼?你和欣寧總對我孜孜不倦地進行教育,現在我終於決定改變,你該覺得高興才對。”
“呵,是的,我很高興。總算不用擔心你嫁不出去了。”逸辰替她把書拿上,面龐含著溫和的笑意。
“這是什麼話?你的意思是我平日的裝扮,就會嫁不出去?”如栩迅速追上他的腳步,兩人並肩走出書店。旁邊有家星巴克,他們很有默契地進去點了杯咖啡,挑選角落的半圓形沙發座椅,各自捧著書慢慢地閱讀起來。
星巴克裡迴盪著輕柔的音樂聲,逸辰看書時,手指隨著音樂的節拍,情不自禁在桌面上輕輕地點動。他是國內外有名的青年鋼琴家,聽到熟悉的曲調會產生一種本能,潛伏在體內的音樂細胞會不受控制地流動起來。
如栩的目光從書上悄然轉移到他的手指上,那麼幹淨漂亮的手指,勻稱修長,一副天生屬於鋼琴家的手……不記得什麼時候開始,她為他的一切著迷。俊逸不凡的面容,高貴優雅的氣質,謙虛溫和的姿態,以及常人不及的藝術天賦。可惜,這樣的他在舞臺上發光發熱時,無數雙迷戀的眼睛關注他,無數粉絲狂熱地為他歡呼,她只能默默地坐在寂靜的角落,為自己身為他多年不變的摯友而悄悄驕傲著。
如此專執的守候,一守便是十年。
他知道,但從不回應。
她不祈求他的回應,只希望能有那樣的機會永遠守候下去。在無聲流逝的歲月裡,她埋藏的情感越來越內斂,表面流露出的越來越淡漠,最終連她自己都開始認為,對他十年的單戀情結宣告結束。
“欣寧跟沈奕棠決定復婚了?”逸辰突然抬起頭,輕輕地吐出一句。
“沒有,欣寧雖然願意再次接受沈奕棠的感情,但婚姻在她眼裡仍然是洪水猛獸,暫時不想重入圍城。”如栩清晰地捕捉到他眼底一閃而逝的黯然,十年裡,這個男人又何嘗不是用同樣的心境,在不為人知的角落裡,默默守護著欣寧?
何欣寧,她,王逸辰,高中時代被譽為“三劍客”,很無敵的那種。如今,他們歷經了感情、事業乃至家庭的鉅變,仍彼此鼓勵扶持,更是情誼深厚。
如栩低下頭,唇角不禁多了抹淡然的笑意。人生得一知己,夫復何求?而她擁有的是兩位。即使目前二十八年的生命中,還沒出現過真正屬於她的愛情,也沒什麼可埋怨的。
若說欣寧是常伴她身邊的天使,逸辰是她的王子,那麼有天使有王子,怎麼能缺少讓人厭惡的惡魔呢?
如栩的生命裡,就有這麼一個惡魔,他的名字叫作譚少傑。
星巴克的門被推開,一對相攜走進的男女引起室內不少人的注目。男的高大挺拔,衣著名貴時尚,女的個子高挑,緊身毛衣上鑲嵌著閃閃發亮的水鑽,皮質短褲包裹著挺翹的臀-部,修長白皙的雙腿在黑色的網襪中若隱若現,完美的身形突顯得淋漓盡致。氣質不用多加描述,只能用明星範兒來形容。俊男美女的組合總能吸引觀眾眼球,何況很快有人認出該女孩是最近興起的嫩模,近期好幾本雜誌都邀請她做封面人物。面對四周悄然投去的豔羨目光,女孩驕傲地揚起下巴,身子嬌柔地朝男子靠得更緊密些。這一舉動不禁讓人充滿好奇,這男人除了長相帥氣逼人之外,究竟還有什麼特別的身份?
“傑,你想喝什麼?”女孩體貼地問。
“牙買加藍山。”男子有一雙漆黑狹長的雙眸,眸底泛動著幽亮的光芒。他右手攬住女孩的腰肢,面龐隨意地轉動,然後目光落在角落的位置上,便不再轉移了。
“這裡沒有藍山也!”女孩嬌滴滴地說。
“那就隨便。”男子挑挑薄唇,嘴角流露出一抹玩世不恭的邪氣,英俊的面龐平添一份危險氣息。
如栩愣住,被那雙暗藏銳利的眼睛盯得心裡煩躁,立刻狠狠地瞪他一眼,低頭繼續翻動手裡的書。她最近請大假在家休息一星期,今天不是一般的倒黴,沒帶錢包也罷,還冤家路窄,出來買本書喝杯咖啡都碰到這個惡魔。凌江市星巴克那麼多家,他幹嘛也要來這家?
譚少傑,她命中註定的冤家,以欺負她為樂的惡人,偏偏他還是她律師事務所的頭頭。說起來,譚少傑算是家底雄厚的富二代,父親譚銘旭曾做過法官,後來不知何故辭職隱退,在凌江市中心區辦了一家事務所,專門接手一些比較棘手的case。如栩進入旭日事務所時,完全是個不懂人情世故的生手,譚父親自調教幾名高徒,如栩幫他的高徒們做助理,打心底仰慕這位手段高超每場官司必勝的譚大狀。
幾年下來,如栩潛心鑽研,拜師學藝,不辭辛勞,虛心謹慎,職業水準突飛猛進,成為該事務所一塊頗有分量的招牌。可惜,她敬仰的譚父宣告退休,而半年前,譚少傑突然以少東家的身份出現,姿態驕傲地成為她的頂頭上司。
如栩從沒這麼厭惡和鄙視一個人,譚少傑當屬第一位,相處越久,她對他的評價越低。
“我們走吧!”沒有看書的興致,如栩一口氣將咖啡飲盡。
“怎麼了?”坐在對面的逸辰察覺到她的異樣,側過頭去,正好對上譚少傑陰鷙的黑眸。逸辰恍然明白了,他勾唇一笑,“你的冤家對頭來了,怪不得你想逃。”
“誰想逃?”如栩立刻不服氣地否認,“我只是看到那人就胃口倒盡,影響我的心情而已。”
逸辰笑得更柔和了,氣定神閒地將書翻過一頁,淡淡道:“對於自己討厭的人,應該學會無視。如果被對方氣得心神不寧,氣虛浮躁,豈不是虧待了自己?”
如栩手指不由自主地抓緊書頁,冷冷地收回目光:“你說得對,我為什麼要受那種人干擾?這麼冷的天,穿得那麼少,凍死她!”
逸辰聞言,好笑地望著她:“女為悅己者容吧!不過,在寒冷冬日那樣打扮需要不少勇氣和毅力。我們該佩服她才對。”
(哈,親愛滴大家,不要抱怨我更得晚喲!因為今天是我的生日,一整天跟朋友、家人慶祝,都不敢玩得太晚,還急著回來趕更新呢!心裡念著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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