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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宦 第十四章 要學會知足

作者:諒言

第十四章 要學會知足

如今的萬曆年間,女子學習識文斷字也已經是普遍,家裡稍微有些條件的,多少也會讓女兒家學上一些。

而除去《三字經》這些通用的啟蒙書籍之外,女孩子家所接觸到的第一本典籍,大多也就是這本《女誡》了。而家中有女兒出嫁時,若詩女孩子家多少學過些字,孃家也往往會在嫁妝的箱底放上一本《女誡》,漸漸的也成了一種風行的習俗。

“這本書,我倒是真沒讀過。”唐旭從洛雪霽手上接過書來,迫不及待的坐回到床邊翻開,極為認真的一字一句的看了下去。

“古者生女三日,臥之床下,弄之瓦塼,而齋告焉。臥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塼,明其習勞,主執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謙讓恭敬,先人後己……”

約莫過了一刻鐘之後,唐旭才是停住了目光,合上書頁,口中再次唸唸有詞。

“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有惡莫辭……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則義理墮闕,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咦……”可只是唸叨了片刻,便“咦”了一聲,再也念不下去了。

“這是為什麼……”唐旭苦惱的抱住腦袋。

“相公是在背書?”洛雪霽即便是個傻子,到這個時候也能看出唐旭到底在做什麼了。

“嗯。”唐旭彷彿像是剛撿到一錠金子,轉手間卻又飛走了一般,一臉的失落。

“唉……”過了許久,方才是長長的嘆出一口氣來,“書到用時方恨少啊,古人誠不欺我。早知今日,當年何不多讀幾本。”

雖然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理,但是隻要如今的唐旭去想,那些在兩世裡曾經讀過的書,遇過的事兒,都宛如新見一般歷歷在目。

人的記憶,其實是個很奇妙的東西,即使在四百年後,仍然是一個難以破解的科學謎題。

就像是一些很久遠的事情,原本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可沒準什麼時候卻又從腦海裡蹦了出來。實際上也就是說,人眼就像是一個掃描儀,而大腦則是一個容量極大的硬盤,只要掃描過的東西,其實都已經保存了進去。只不過有的人很容易就可以把掃描進去的東西提取出來,而又有一些人裝進去之後就再也拿不出來,最終造成的結果就是前一種人是聰明人,後一種人則叫做笨蛋。

很明顯,如今的唐哥兒雖然絕不是笨蛋,但也只能算是半個聰明絕頂。從前的所遇所見,雖然可以毫無阻礙的隨取隨用,但是也僅僅只限在“從前”兩個字上了。如今能一口氣背下幾百個略有些晦澀的文字,已經是唐哥兒的極限。

“唉……歇了燈吧。”唐旭又嘆一口氣,把手上的《女誡》丟到了床邊,重重的躺下了身去。

洛雪霽絕對算得上是難遇的賢妻,雖說夫妻一體,可見夫君不想多說,竟也能忍住不問。默默的吹滅了燈,鑽回到唐旭的懷裡。

唐旭啊唐旭,做人不能人心不足蛇吞象,唐哥兒在床上默默躺了半晌,漸漸的竟是有些恢復過來。

這兩世裡自己曾經讀過的書和文章,包括那些只是走馬觀花一般掃過的,都已經牢牢的刻在了腦海裡。這些書的數量加在一起,絕對不小於一個小型的圖書館了,即使是當世大儒,也做不到如此吧。這些文章和書裡所記下的東西,只怕已經是自己這一輩子都用不完了。

人,要學會知足,唐哥兒鄭重的對自己說。

唐哥兒預感到,接下來的這段日子裡,興許自己會很忙碌。嗯……不但會很忙碌,而且也會很充實。

帶著一臉的興奮,唐旭漸漸的沉入了夢鄉當中。

“我猜中了這故事的開頭,卻猜不中這結局。”

這是一句曾經讓唐旭極為感慨過一番的電影臺詞,如今的唐哥兒,更是感同身受。

和曾經預想中的一樣,唐哥兒現在確實很忙,但是卻一點也不充實。

望著在屋裡屋外不時的進進出出的街坊鄰居們,唐旭的笑容彷彿是僵在臉上一般的不變。實際上,唐哥兒心裡很煩。

莫家的宅院,這兩天裡再也沒了什麼動靜,莫老夫人安心的在後廂房裡休養著身子,莫大僉事也可以心滿意足的一覺睡到天亮。

說起來,這一切自然都是要感謝唐哥兒。

連從白雲觀裡請來的活神仙都沒有辦到的事情,居然被唐哥兒做到了。那麼唐哥兒豈不是要比活神仙還要神仙?祛邪除惡看風水,絕對是一把好手。

傳言的源頭,不用多問,唐旭也知道必然是從莫國用家裡傳出來的,這個是沒必要去追究的。沒準就是莫大僉事自己先說出來的。街坊裡閒來無事的人不在少數,最開始的原話當然不會是這個意思,只是經過一傳十,十傳百,漸漸的就變了模樣。

唐旭前段日子裡連續昏迷幾個月,也被當成了素材,出現了多個版本。神仙附體?夢中學藝?

蒲松齡蒲老先生尚未出世,一本《聊齋志異》的雛形已經開始初現了端倪。

甚至就連洛雪霽看著唐旭的眼神,隱約間貌似也有些不對。

“相公,你有沒什麼瞞著我的?”洛雪霽略帶幾分憂鬱的眼神,彷彿能看到唐旭的心底。

“怎麼會。”唐哥兒拍著胸脯保證,“若有什麼事兒,我豈會瞞著娘子你。”

胸脯雖然拍了,可心裡卻還是有些虛,自己確實有件大事是瞞住著的。可是……可是自己如何才能說得明白?

“唐哥兒,奴家廚房這幾日夜裡,總是有些響動。”董家嫂子計著眼睛從一邊伸出頭來。

“那是有老鼠在跑,養只貓吧。”唐哥兒感覺自己臉上的肌肉有些發酸。

“奴家這便回去試試。”董家嫂子心滿意足的走了,一邊走著一邊還丟下話來,“唐哥兒可真神,當真是神仙不出門,可見天下事,連我家廚房裡鬧耗子也能算到。”

唐哥兒坐在身後目送離開,差點一口老血噴出。

“近賢啊,我這老寒腿,如今連夏天裡也會犯了。”隔壁的王婆婆,杵著柺杖,顫巍巍的坐到了唐旭的面前。

“婆婆,你這是病,不能指望求神仙,得找大夫治。”唐旭搖了搖頭“得,我看看有什麼合適的方子沒,幫你開一張便是。”

“我再教你套活動手腳的法子,嗯……對,就是這樣,把頭慢慢仰起,雙腳併攏,向上抬。”

“活神仙啊。”又一個心滿意足的站起了身。

“婆婆,這是醫術,不是什麼神仙。”唐旭接過娘子遞來的茶水,灌了一大口,嘴唇仍是覺得有些乾澀。

“當年大唐時有個姓孫的大夫,不也叫活神仙。”王婆婆這一回貌似不賣唐旭的賬,“老身聽說書先生講過這一段。”

“呃……咳咳……”唐旭被口中的茶水嗆了一下,“婆婆你說的那孫大夫應該是叫孫思邈,那位可是號稱藥王。”

“封沒封王倒不知曉,反正是個大夫。”王婆婆留下一個顫巍巍的背影,出門去了。

“還有誰?”唐旭半眯著眼睛,有氣無力的靠到了身後的椅背上,再等睜開時,兩張熟悉的臉龐出現在面前,一張是笑臉,另一張卻是苦臉。

“盧叔。”唐旭一個激楞,強打起精神。

“嘿嘿,唐哥兒。”盧老爹望著唐旭嘿嘿笑著,“若是得空,能不能去我家裡瞧瞧?”

“你家也遇見‘鬼敲門’了?”唐旭大惑不解的看了看旁邊苦著臉的胖子,若有這樣的事情,怎麼沒聽胖子提起過。

“這倒不是。”盧老爹連連擺手,“只是想請唐哥兒去看看家宅裡的風水。”

唐旭瞪著眼睛,鬧不明白。盧家的宅子,早就建好沒十年也有八年了,如何到現在才想起來要去看風水。

“唐哥兒你也知道,有寶如今年歲已是不小,卻仍是隻知道貪戀玩樂。”雖然是在唐旭面前,盧老爹臉上仍是現出幾分難堪,“便想著要請你去瞧瞧,莫不是家裡的風水出了什麼問題。”

“你與有寶向來親近,想來也是知道的。有寶小時候雖是頑皮,卻仍算是勤快。可自從搬進如今這宅院之後,便愈發的懶惰了。我尋思著,莫不是家裡的風水不正?”

“我……”唐旭一陣哭笑不得。

盧老爹說的是實情不假,胖子小時候是要比現在勤快些。可在唐旭看來,卻和風水什麼的完全搭不上邊。

盧海福當年不過是個泥瓦匠出身,胖子小時候每天即便能吃上口飽飯,還得要賴著他爹孃從嘴裡省出來。經過這麼些年,如今的盧家雖然仍然算不上大富大貴,可是每年最少也有二三百兩銀子的進項,家裡又養了兩個下人,時候長了,胖子自然會養出幾分惰性來。

再說了,想要改變惰性,豈是能靠風水起作用的?難不成自己剛做完了生理大夫,還得去做心理醫生?

想要開口拒絕,卻又說不出口,左右想了一回,終於還是翻出副笑臉來。

“授人於魚不如授之於漁,盧叔若是放心,不如將盧哥兒交給小侄,讓他自家學些卜宅堪輿的本事,日後也強似再求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