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她是,歸來的女王!

末世大佬殺瘋娛樂圈·想瘦的勝哥·1,962·2026/5/18

# 第11章她是,歸來的女王! 原書裡林清玥收買節目組,故意把林薇薇塞進去。林清玥和陸明宇一個作為即將出道的明星,一個是素人都同樣參加了這個節目。他們故意設計陷害林薇薇。   兩個害人者還在節目裡官宣戀情,全網送祝福。還被粉絲戲稱「明月夫婦」。   什麼狗屁CP,兩個無恥之徒是踩著原主的血淚往上爬。還讓她的事業毀了大半。這輩子換成她來。那就要看看他們還有沒有機會利用她。   張筱雨發現林薇薇自從在醫院醒來之後,整個人都感覺不一樣了。人還是那個人,就感覺...就是變得特別能吃,心態也平和了很多。   想到這裡她提醒到,「姐,你吃飯可不能吃那麼多了,藝人要保持身材的。要是讓麗姐知道了,要免不了挨頓罵。」   麗姐就是原身的經紀人楊麗,也不是啥好人。   林薇薇一聽,可不幹了,「我天生就能吃,以前都是為了別人委屈自己。從來都沒有吃過飽飯,現在我已經想開了,誰也別想委屈我。吃飽吃好,不服就幹。」   「姐,姐別激動,我就那麼一說。」張筱雨摸了一把頭上的虛汗,想想薇薇姐的武力值,還是不敢得罪,算了,隨她吧。   「小雨,我跟公司的合同還有多久到期。」   「還有半年,怎麼,姐你有其他想法。」   「沒有,我就是問問。對了,你幫我注意一下,華宇集團這幾天會發公告。解釋我跟林清玥被抱錯的消息,到時候看看公司是什麼反應,還有其他人有什麼反應都給我記下下來。」   「好的,薇薇姐。」   「放心,我不會虧待你的。」   「謝謝姐,那個桌上的資料是往期挑戰賽的內容和一些注意事項。這次的挑戰地點還未公布。3天後,在機場集合。如果沒其他事情,我就先走了,麗姐讓我回去找她。」   「行了,去吧。」林薇薇翻看手中的資料擺擺手。   《極限生存挑戰》,10名藝人或素人參加。不能攜帶任何東西,只能拿節目組提供的物資包。期間還要完成節目組安排的內容,可以組隊也可以單獨行動。能挺過10天即為挑戰成功,中途退出則失敗。   翻完資料,又拿出手機翻看原主的微博。孤零零的幾條宣傳消息,粉絲也就一萬多,要是沒猜錯的話,估計有大半是買的殭屍粉吧?沒什麼可看的,手機隨手往桌子上一丟,整個人往沙發上一靠。   啊,舒服。   原主在大學裡學的是服裝設計,她根本不喜歡這個專業,是林父不顧原主的意願,強制讓她報的。說白了,還不是想讓她去聯姻增加點好聽的名聲,賣個好價錢。原主知道這些,卻不敢反抗。   林薇薇閉上眼,記憶的角落裡,有個瘦瘦小小的小女孩。   上小學時,她在巷子口撿到一隻流浪的小土狗,黃色的,小小一團,在牆角抖得像片落葉。   小女孩把它偷偷塞進書包,她抱著一絲微弱的希望,跑去問林母能不能養狗。   林母當時正修剪著花瓶裡的進口玫瑰,眼皮都沒抬一下,「我討厭狗,髒死了,不準養。」   聲音平淡,卻像一把冰錐扎進小女孩的心裡。   她沒辦法,只能把小狗藏在房間,給它取名叫「小黃」,每天省下自己的飯餵它。   那是她童年裡唯一的朋友。   好景不長,幾天後,傭人還是發現了並報告給了女主人。   那天她放學回家,迎接她的不是小黃的嗚咽撒嬌,而是空蕩蕩的房間和林母冰冷的斥責。   「我說過不準養狗,你把我的話當耳旁風?」   「狗呢?我的小黃呢?」   「打死丟出去了,一個孽畜,也配進林家的門。」   她哭得撕心裂肺,換來的只是一頓更嚴厲的打罵。   從那天起,她再也沒有真正笑過。   可笑的是,沒過多久,三哥林逸澤看著同學都有寵物,吵著鬧著也要養狗。   林母竟然一口答應了,還專門託人弄來一隻血統純正的杜賓犬。   那一刻,小小年紀的她忽然就懂了。   林母不是不喜歡狗,她只是單純地,不喜歡自己。   這個認知,像一根毒刺,深深紮根在她心裡。為了能在這個家生存下去,她開始變得異常乖巧,收起所有稜角,活成了父母希望的那個溫順懂事的假人。   大學畢業後,她做了人生中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反抗——不顧家人反對,非要去當明星。   她天真地以為,只要自己成了耀眼的大明星,能給家族帶來名氣,父母和哥哥們就會多看她一眼,會喜歡她一點點。   結果呢?   「戲子!簡直是敗壞門風!」這是林父的原話。   「你要是敢進娛樂圈,就別打著華宇集團的旗號,也別對外說你是我林家的人!否則,就給我老老實實去聯姻!」   林薇薇猛地睜開眼,從沙發上坐直了身子。   她扯了扯嘴角,眼底滿是嘲弄。   真是個傻子。   不喜歡你的人,你就算把心掏出來捧到他們面前,他們也只會嫌臭。   還指望他們多看你一眼?   林薇薇嗤笑出聲,在末世,她早就明白了這個道理。討好?內耗?不存在的。   誰敢讓她不痛快,她就讓誰全家都不痛快。   她林薇薇的人生信條向來簡單粗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連根拔起!   原主想靠當明星博取家人的關注,她可沒這麼「偉大」。   她當明星,純粹是為了自己爽。   至於林家……   等著吧。   好戲,才剛剛開

# 第11章她是,歸來的女王!

原書裡林清玥收買節目組,故意把林薇薇塞進去。林清玥和陸明宇一個作為即將出道的明星,一個是素人都同樣參加了這個節目。他們故意設計陷害林薇薇。

  兩個害人者還在節目裡官宣戀情,全網送祝福。還被粉絲戲稱「明月夫婦」。

  什麼狗屁CP,兩個無恥之徒是踩著原主的血淚往上爬。還讓她的事業毀了大半。這輩子換成她來。那就要看看他們還有沒有機會利用她。

  張筱雨發現林薇薇自從在醫院醒來之後,整個人都感覺不一樣了。人還是那個人,就感覺...就是變得特別能吃,心態也平和了很多。

  想到這裡她提醒到,「姐,你吃飯可不能吃那麼多了,藝人要保持身材的。要是讓麗姐知道了,要免不了挨頓罵。」

  麗姐就是原身的經紀人楊麗,也不是啥好人。

  林薇薇一聽,可不幹了,「我天生就能吃,以前都是為了別人委屈自己。從來都沒有吃過飽飯,現在我已經想開了,誰也別想委屈我。吃飽吃好,不服就幹。」

  「姐,姐別激動,我就那麼一說。」張筱雨摸了一把頭上的虛汗,想想薇薇姐的武力值,還是不敢得罪,算了,隨她吧。

  「小雨,我跟公司的合同還有多久到期。」

  「還有半年,怎麼,姐你有其他想法。」

  「沒有,我就是問問。對了,你幫我注意一下,華宇集團這幾天會發公告。解釋我跟林清玥被抱錯的消息,到時候看看公司是什麼反應,還有其他人有什麼反應都給我記下下來。」

  「好的,薇薇姐。」

  「放心,我不會虧待你的。」

  「謝謝姐,那個桌上的資料是往期挑戰賽的內容和一些注意事項。這次的挑戰地點還未公布。3天後,在機場集合。如果沒其他事情,我就先走了,麗姐讓我回去找她。」

  「行了,去吧。」林薇薇翻看手中的資料擺擺手。

  《極限生存挑戰》,10名藝人或素人參加。不能攜帶任何東西,只能拿節目組提供的物資包。期間還要完成節目組安排的內容,可以組隊也可以單獨行動。能挺過10天即為挑戰成功,中途退出則失敗。

  翻完資料,又拿出手機翻看原主的微博。孤零零的幾條宣傳消息,粉絲也就一萬多,要是沒猜錯的話,估計有大半是買的殭屍粉吧?沒什麼可看的,手機隨手往桌子上一丟,整個人往沙發上一靠。

  啊,舒服。

  原主在大學裡學的是服裝設計,她根本不喜歡這個專業,是林父不顧原主的意願,強制讓她報的。說白了,還不是想讓她去聯姻增加點好聽的名聲,賣個好價錢。原主知道這些,卻不敢反抗。

  林薇薇閉上眼,記憶的角落裡,有個瘦瘦小小的小女孩。

  上小學時,她在巷子口撿到一隻流浪的小土狗,黃色的,小小一團,在牆角抖得像片落葉。

  小女孩把它偷偷塞進書包,她抱著一絲微弱的希望,跑去問林母能不能養狗。

  林母當時正修剪著花瓶裡的進口玫瑰,眼皮都沒抬一下,「我討厭狗,髒死了,不準養。」

  聲音平淡,卻像一把冰錐扎進小女孩的心裡。

  她沒辦法,只能把小狗藏在房間,給它取名叫「小黃」,每天省下自己的飯餵它。

  那是她童年裡唯一的朋友。

  好景不長,幾天後,傭人還是發現了並報告給了女主人。

  那天她放學回家,迎接她的不是小黃的嗚咽撒嬌,而是空蕩蕩的房間和林母冰冷的斥責。

  「我說過不準養狗,你把我的話當耳旁風?」

  「狗呢?我的小黃呢?」

  「打死丟出去了,一個孽畜,也配進林家的門。」

  她哭得撕心裂肺,換來的只是一頓更嚴厲的打罵。

  從那天起,她再也沒有真正笑過。

  可笑的是,沒過多久,三哥林逸澤看著同學都有寵物,吵著鬧著也要養狗。

  林母竟然一口答應了,還專門託人弄來一隻血統純正的杜賓犬。

  那一刻,小小年紀的她忽然就懂了。

  林母不是不喜歡狗,她只是單純地,不喜歡自己。

  這個認知,像一根毒刺,深深紮根在她心裡。為了能在這個家生存下去,她開始變得異常乖巧,收起所有稜角,活成了父母希望的那個溫順懂事的假人。

  大學畢業後,她做了人生中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反抗——不顧家人反對,非要去當明星。

  她天真地以為,只要自己成了耀眼的大明星,能給家族帶來名氣,父母和哥哥們就會多看她一眼,會喜歡她一點點。

  結果呢?

  「戲子!簡直是敗壞門風!」這是林父的原話。

  「你要是敢進娛樂圈,就別打著華宇集團的旗號,也別對外說你是我林家的人!否則,就給我老老實實去聯姻!」

  林薇薇猛地睜開眼,從沙發上坐直了身子。

  她扯了扯嘴角,眼底滿是嘲弄。

  真是個傻子。

  不喜歡你的人,你就算把心掏出來捧到他們面前,他們也只會嫌臭。

  還指望他們多看你一眼?

  林薇薇嗤笑出聲,在末世,她早就明白了這個道理。討好?內耗?不存在的。

  誰敢讓她不痛快,她就讓誰全家都不痛快。

  她林薇薇的人生信條向來簡單粗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連根拔起!

  原主想靠當明星博取家人的關注,她可沒這麼「偉大」。

  她當明星,純粹是為了自己爽。

  至於林家……

  等著吧。

  好戲,才剛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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