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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聖物語 桃夭奇情卷 第28章 第八節

作者:無名澤

不可能跑完的第十圈,總算被我捱到了頭兒。

我算是把這條小命也拼上了,這才完成了這個從來不敢想象的不可能任務。無奈于軍令如山,軍命不可違,哪怕那是再愚蠢在無人性的命令,也只有去完成它。

陪同我跑到最後的,只有阿蔡一個,他比我快那麼一點點,在跑到最後路口的一剎那,他撲通一聲倒在地上,四肢朝天,喘著粗氣。本來人群裡的女生們見狀一陣驚呼,以為他不堪重負,出了什麼事故,誰知那艾堯慧眼如炬兼鐵石心腸,看到了阿蔡不過是裝死的把戲,隨一鳴驚人,一聲怒喝:“誰也別動!不用管他,讓他自個兒起來!”

那矮胖兒連長也附和道:“那個誰,別躺在地上裝死了。過來彙報一下,你叫什麼名字?”

“他媽的,人都懲罰過了,還不知道被懲罰的都是誰,這個雜種,什麼嚴明軍紀,就是殺雞儆猴!”

跑到了阿蔡身邊,我停了下來,努力的喘著粗氣,聽到阿蔡聲音低低的罵了這許多話。然而這次阿蔡似乎是打定了主意再不起來,人群中有人報出了他的名字,是周偉安:“地上的那個叫蔡雲豪。剩下的那個叫柳永。”

女輔導員便在一張本子上記下了。

聽了我的大名,樹蔭下端著水乘涼的艾堯彷彿“虎軀一震”,當即說道:“軍訓時期,男生不是一律剃平頭的嗎?那個什麼柳永,頭髮怎麼還那麼長?”

他這一問不當緊,立即提醒了那變態連長,那豬頭對我本就看著不爽。只是還沒意識到不爽在何處,現在終於可以有的放矢了。於是扯著他那標準的男高音喊道:“那個什麼姓柳的,對,說的就是你,你怎麼頭髮還那麼長,你怎麼還沒剃頭?你是真得不把軍訓當回事兒是嗎?你知不知道。我能廢了你?我能讓你這十幾年的書都白讀了!你不好好幹,這個月裡你不聽我的,你不老實,我就能給你個不及格,讓你捲鋪蓋滾蛋!別以為我做不到!”

我本是累得渾身發軟,低頭哈腰的喘粗氣。大概被對方誤解成了毫無脊樑的膽小怕事之輩。被訓斥了這麼一大通,且盡是些讓人毫無尊嚴、十分惡毒的話。本就滿腹委屈得我更是怒火中燒,眼見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正要開口大聲反駁。怎料肚中早就空虛,飢腸轆轆,更因剛剛經受長達兩個小時的漫長晃盪,再加上一心激怒。我的話沒有說出口,直覺一股酸水猛地躍上了喉頭,雖盡力的嚥了下去。卻還是燒得喉嚨口火辣辣的疼。如此一來,我的話暫時就無論如何也說不出了。

胃酸翻上喉嚨,平生還是第一次,我以為要嘔吐,就連忙彎下身子,雙手撐在膝上,順勢乾嘔了幾口。無奈什麼都沒有吐出,喉嚨仍然熱辣辣的疼。

只聽耳邊那連長的尖銳聲音的內容,變成了:“幹什麼你?吐什麼吐?你給我立正站好!好好聽著!跟我裝什麼裝?……”

“你他媽的嚷什麼嚷?你是個什麼東西?你還有沒有人性?老子都快沒命了你知不知道?”臺詞都想好了,正要脫口而出,我猛地直起了身子,忍著嗓子的疼痛,喊出了沙啞的“你他媽……”三字後,頓覺眼晃金星,隨後雙眼一黑,就甚事不知了。

看來上帝也是裝死,現在忽然活過來,來滿足我的乞求了,雖然時間晚了點,那該死的體罰的罪,我都已經受過了。

意識恢復時,最先有感覺的是聽力,只聽耳邊一個女孩柔柔的聲音,在不停的深深地喊著:“哥……^^~哥……”

然後頓時神志的全部迴歸。

周圍是熱氣蒸騰的地面,不遠處是一個胳膊自身的老長的鴨子般的人們,他們的目光中,有關切、有不屑、有鄙夷、有同情,但都只是遠遠的看,七嘴八舌地說。而我的耳邊圍著的,則是島主、傻子等兄弟。

我最關心的,是誰在這麼一聲聲的喊我“哥”。雖然明知道是誰,也不可能是別人,是而且也只能是yucca,這個在遊戲裡認的妹妹。雖然實際上因為我一直對校園裡的這種曖昧的兄妹關係並不感冒,沒怎麼當真,誰知今天此情此景,自己的魂魄居然是揹著一聲聲的“哥~”給叫回來的a正蹲在我旁邊,附著身子,櫻紅的小嘴兒幾乎貼到了我的耳朵。看我醒了,這才停了那一聲聲勾魂的輕喚,一雙黑葡萄似的美麗的眸子,仍那麼毫無顧忌的關切地望著。如今的她,已是劉海齊眉,秀髮過耳,出落成了一個典型的小美人兒了。我這才不能不感嘆與自己的愚鈍,身邊竟有如此的美麗,而自己卻渾然不覺。

“我這是怎麼了?”最清楚“我是怎麼了”的我,醒來後的第一句話,居然是如此的問。這一點也不奇怪,一個昏死過去的人初醒來的感覺,正如一個人做了沉沉的夢,醒來後不知道今夕何夕的那種感覺。

“你太虛弱了!”yucca關切的問:“你多久沒吃東西了啊?”

“我昏迷多久了?”

“只是一會兒。沒事兒,可能只是暫時性休克。”島主回答說。

我感覺恍如隔了一個世紀,卻原來只是短短的一瞬。

“可能是中暑,不礙事兒。”傻子也安慰我道。

“活著真好!”眼見這麼多兄弟姐妹如此關切,我不由得這麼想著,努力坐起身子,才發覺全身跟散架了一般,到處都是酸楚。

一個死過的人,才是最知道珍惜生命的可貴的。

生前何必長睡,死後自會長眠。這句話本是為了勸誡貪睡得人少睡點兒的,倒也說出了人生的真諦。難怪俗語要說“好死不如賴活著”,聖人言“未知生,焉知死”。

常常有人尋死,旁人嘆息:“死都不怕,有什麼可怕的嗎?”

對於一個不想死的人而言,死是最可怕的。而對於一個不想生的人來說,生比死可怕。

客觀上說,生比死難。無論什麼條件下的生,都比死難。

所以一個一帆風順,一無所憂的人,也會尋死,因為他是無聊死的。

“生亦何歡,死有何懼?”

經歷了世事滄桑,看透了紅塵遊戲,人心已老,萬無牽掛,那樣的死,才是無憾的。

而我剛剛的所謂一心求死,卻是因為太過遺憾而死。

死的真是不值。

僅僅因為那尚沒確定的失戀嗎?

這也未免太過兒女情長了。我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痴情了?紅塵的一切,本來不只是過眼煙雲的一場笑劇嗎?我怎麼會這麼投入的?這麼做的話,是能配得上我這個“情聖”的美名了。可然後呢?

“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以我這種死,以當今這種葬法,恐怕連“死去何所道,託體同山阿”都做不到的吧。不過若真的死了,也就無所謂這些了。

既然死是絕對無意義的,無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都是毫無價值的,因為死後原知萬事皆空,本就無所謂價值不價值,那麼就聽天由命的“活著”好了。

像個幽靈一樣,無所畏懼、無所專注,笑看人生戲劇,活出真我來。

愛情?奕晴?算了吧。既然一切如戲,我又何必那麼認真?死都死了,還能怎樣?

現在重新站起來的,是一個新的我,一個真的我。

從此以後,無論誰,無論什麼,也休想在奴役我的心。我只是屬於我的,我要做真的我。

懦弱和羞怯,帶來的只能是委屈和恥辱。

與其唯唯諾諾生不如死的活一生,倒不如“任性胡為”的活一天來的痛快。任性胡為?呵,這本是奕晴的人生哲學,現在被我拿來主義當成自己的了。

不管了,老毛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老毛是我幼年時的偶像,隨著時間的流逝,英雄的偶像總會被腐蝕倒塌的,無論是銅鑄的還是鐵打的。但是現在,我不能不承認,英雄就是英雄,偶像就是偶像,連隨口說的一句話都那麼有哲理。不如我也拿來主義的學一把好了。

“是你的就是你的,無論如何都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無論如何都不會成為你的。”初識奕晴時那種宿命的感覺,重新迴歸心頭。過往的種種,竟真如她所言成了過眼煙雲,我也確實應該自我保重。

託疲憊而虛弱的身子,在眾人的攙扶之下走出了操場。

臨過門口時,聽到了這麼幾句對話:“所有男生,都必須剃掉頭髮,誰也不能例外!”

接著是一個女聲:“曹連長,算了吧。別說了。想必他們都已經聽到了。”

“是,是!凌老師說的是啊,他們都該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