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三國 第一章 復活
夢魘之中,仍然閃現著那一幕幕驚魂的場面,一個不算高大的男人鮮血淋淋地站在煙火已然散去的戰場之上,作為戰勝者的他卻沒有絲毫的愉悅之心,心中只剩下無比蒼涼的空白一片。他那被血水染作鮮紅色的軀體此刻也搖搖欲墜,但憑著一絲清明仍然支撐不倒,他也知道,敵人已經死光、逃光,他也很快要倒下去了,只是不知道此次倒下去是否尚能起來?他的周圍卻躺著一堆堆的早已冰冷的屍體,有的尚且儲存著整體——那是因為男子為求速度而捏死了他們,然而更多的則是殘軀斷肢,這些人則是完全被被站立著的人給撕裂了,一時血雨腥風,讓他自己也覺得這樣是不是太殘忍了——不過以後有人跟他說,這並不殘忍,因為被他殺死的人比他還要殘忍百千倍,況且他們是敵人。
荒涼的原野之上只站著一個人,那是一個男子,一個能讓人感到心驚膽戰的可怕男子——他擁有野獸一般的眼眸,轉目之間,眼神中隱隱閃現著兇光,讓人見之不禁心中發寒;他擁有野獸一般的狂性,轉瞬間,一群高大威猛的被人視作凶神惡煞的讓人聞之色變的殘忍的鮮卑強盜們就被他赤手空拳地盡數殺光,那身手快得如閃電一般,一招掠過,讓人根本就沒看出他是如何出的手,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已經出手了,因為他的對手都死了;他的面目如鬼魅,骯髒的髮絲胡亂地垂下,遮住了他的臉面,卻無論如何都無法遮住那一雙可以置人於死地的眼眸,而他整個人站在那裡就如一個死神一般,讓人畏而遠之;他的心如金石一般冰冷,揮手之間,一條條生靈就在他的指尖翻轉中悄然消失……
此刻,他俯身看了看他自始至終都在保護著的那個女孩,露出一絲微笑,喃喃道:“好漂亮的人兒——”然後,他眼睛一閉,搖晃著倒在地上。
“殺——殺——殺——”
深沉之夜,驀然傳來一陣讓人心驚膽戰的嘶號之聲,這聲音猶如遠古獸吼,驚得身邊的佳人醒轉過來,將那仍然在夢魘中嘶喊驚懼之人緊緊擁抱住,連連安慰他:“沒事了,沒事了,賊人都被你殺死了!”此刻,一股異樣的感覺使得驚懼之人獲得一絲的慰藉,嘶喊之人方才停下嘶號之聲,慢慢平靜下來,靜靜地偎依在她的懷裡。而她,如此抱著一個剛剛見面幾個時辰的男孩,此刻也不覺得有甚不對,此刻的他更像是一個受驚的孩子,需要有人安慰,更需要一個溫暖的懷抱。
也許他從來都沒有殺過那麼多人女孩如此想著,回憶起今日那既驚險又可怕的戰場,心想,他倒是天生神力,只是膽子未免也太小了點吧——她自認為見到這麼多的死屍是沒有害怕過的——怕是在此之前他從未殺過人吧,故而今日殺了這麼多人引得他精神失常。
一夜靜靜地過去,涼風沒能驚醒相互擁抱著的兩人,黑魆魆的原野也漸漸地變得美麗起來。
當太陽昇起的時候,林蒙緩緩地睜開了雙眼,入目便是刺目的明媚陽光,他的心裡不覺讚歎道:“陽光,真好!”不知為何,他對陽光越發地產生了一種莫名其妙的好感。
當他感覺身體異常溫暖之時,方才發現自己竟然擁抱著一個女孩兒,不過他卻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雖然從他現在的年歲上來看比那女孩兒大不了多少,但是其實這女孩兒要做他女兒才能說得過去,只是陰差陽錯之下,他們此刻正以同齡人處之。
她仍然沉睡著,他看到這漂亮的臉蛋,驀然想起昨日之戰,那一戰猶如一個夢魘,死死纏繞著他,雖然他看過無數次殺人場面,但是真正由他親手殺的人,卻沒有一個,昨日也就是他第一次殺人,原本以為殺人不會讓他有什麼心理負擔的,但是成群的人在他的腳下紛紛倒下之時,他方才發現自己已經瘋狂,精神業已到了無法掌控的地步,如果非要形容那時候的他,也只能以武俠小說中的一個詞語來形容他——入魔!是的,他那個時候是真的入魔了,他能夠看到眼前的一切事物,不過他的腦中則是彷彿被什麼東西控制著一般,他只能不斷地殺人。
原本以為經過一回死生,自己已經看透了生死,但是沒想到事到臨頭,他還是如此害怕。
林蒙原本只是一個大學教授,才華橫溢,長得也不賴,頗受大學裡女教師和女學生的青睞,可惜的是,天妒英才——至少他自己就是這麼認為的——就在一次出遊活動中,他與兩個女生去購物,卻在偏僻處遭遇流氓,雖然林蒙練過武,在大學時候也加入過跆拳道社團,但是雙拳難敵四手,更何況對方各個兵器在身,林蒙一招之失,踩在泥水之中,身體一傾,滑向對方刀尖,直入心房,就這樣一失足成千古恨,世界離他遠去,生命漸漸消逝……在死去的過程之中,他覺得這個世界相當緩慢,流氓那愕然的臉,女學生仍然在掙扎的場景,紛紛在他眼中定格,他心裡想道:怎會這樣,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定然不會這樣了!然後他想起了很多人,一副副容顏在他眼前閃過,一聲溫馨之語不斷地迴響,他這才發現他錯過了太多太多,最後定格在兩個蒼老的人身上,這是他的父母——他就這樣閉上雙眼,靜靜地去了!
然而,世事真的難以預料,因為在許久的黑暗之後,林蒙又一次看到了太陽,那地方,可以用“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來形容,也可以讓人想到“藍藍的天空白雲飄,白雲下面馬兒跑!”不錯,他重生之時見到的第一眼是草原,但是身邊沒有他的親人,他只是一個人躺在那裡,許久他才弄明白——他真的獲得了重生,而且是徹底的重生,因為他發現他成了一個嬰孩,孤零零地躺在草原上。然後發生的事情更具有傳奇色彩,因為狼來了。前世,他見過狼,那是在熒幕上,可是這回他是真真切切地在現實中見到了,狼群圍著他,他心裡暗暗叫苦,難道這剛獲得的新生便又要如此失去了麼?然而事情並非那麼簡單,狼並沒有吃他,相反的,一匹母狼將他叼走,以自己的乳液哺育著他,讓他長大。林蒙的這一世的開頭歲月便是與狼群共同渡過,因此也讓他具有了許多狼的特徵,比如說狼的警惕性,狼的狡猾,狼的兇狠——只是,他依然知道自己尚是一個人,永遠不能夠像狼一般去殘殺自己的同類,雖然他不能夠阻止狼群獵殺人類,但是他自己不會去殺人,所以與狼在一起的日子,他雖然常常看到有人死於狼口,但是他自己卻從來都沒有殺一個人。隨著他的漸漸長大,他的優勢也漸漸顯現出來,他長得比狼粗壯,比狼更有力氣,比狼更狡猾,比狼更加會搏鬥,因此才幾歲的他就顯得很是高大威猛,並且能與狼搏鬥。當他十二歲之時,他回到他來到這裡第一眼看到的地方,發現原來這裡是一個戰場,在這個戰場上尋找了一年多,終於搞清楚,當年是一群鮮卑兵卒南下掠奪,然後到了這裡,遇上官兵,大戰一場,死了很多人。他猜想他可能是那些被鮮卑人俘虜過去的那些漢人中的一人所生吧,或許他的母親已經死在戰場上,或許被鮮卑人帶到了北方。這一切,都是因為他搜尋到一封信件才得知的,信件是以古文形式書寫,大概意思就是說一個在洛陽的男子要他的家人一起搬到洛陽,然後交代他們,要他們在途中小心一些,因為這個時候鮮卑人和匈奴人經常南下。沒想到這位寫信的男子還真有烏鴉之才,事實不幸被他言中。
這封信給他最大的啟示就是——他現在是在東漢末年!
他來到了東漢末年,他前世就喜歡歷史,自然知道這個時候是中國開始大混亂的時期,如此說來,就算現在還不是亂世,恐怕也不會太平幾年了。一想到他就要在這個亂世中渡過這一生,他不禁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作為現代人,他不習慣這個等級鮮明的時代。而他這樣一個人要在這樣的一個時代存活下去,是需要有實力的,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實力,如果甘願在人之下的話,自己的生命時刻懸於一線,有時候一句話就能結果了自己的性命。他嘆息了一陣,最後想起曾經在網路上看的yy穿越小說,心想,如果由自己來左右歷史,那麼歷史該如何走向?想到這裡,他心情也有些激動,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英雄夢想的,林蒙前世去學武也是出於一個英雄夢,但是沒想到的是他的英雄夢實現了,但是自己卻無意間死在一個小流氓的手上,這是唯一不圓滿的。只是,那不過是小小的英雄,如果說大英雄,那麼他頭腦中只有郭靖的一句話可以概括:“俠之大者,為國為民!”在狼群中鬱悶地待了幾個月之後,他終究還是禁不住誘惑,決心出來闖蕩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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