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三國 第四章 任氏
隔壁一家也姓任,自古女性都是不配有名字的,所以隔壁家的嬸嬸就叫任氏,任氏的丈夫前兩天跟鄉勇出去之後,便沒有再回來,現在家裡無糧,可是家裡卻仍然有著八張嘴等著吃飯。
任氏的公公婆婆尚在,而任氏的子女則達五個之多,加上任氏自己,一共八人,卻沒有一點點餘糧,而她的孩子最大的兒子才十三歲,最小的剛生出來還沒有半歲,此刻正抱在懷裡吃奶,家裡老的老,小的小,唯一的頂樑柱還生死不明。此刻正值最危難時刻,可是任紅昌的到來卻救了他們一家。
看到任紅昌帶來一個陌生人,任氏還有些驚訝,但是聽說他們是要送給自己一隻野兔作為食物,雖然想拒絕,但是看到家裡這麼多人就要餓死,這才沒有拒絕,不好意思地留下來。
當任氏一家人聽說這野兔是眼前這小夥子剛剛打回來的,頓時驚訝不已,因為那個時候夜間狩獵是根本不敢想的事情。可是林蒙卻做到了,因為他與狼群一起十多年,早已習慣了黑夜,就算是在黑夜裡,依然能夠以嗅覺與聽覺判斷方位,況且他在野外生活十餘年,在野外謀生的手段是誰也無法比擬的。
自然的,任氏一家聽說林蒙才十二歲,比自己家的長子任熊還要小上一歲,就更顯驚異,簡直將林蒙當成了神靈一般地供著。
因此,林蒙頗有些不習慣他們這樣的眼神,不過唯獨一人對他的態度大不相同。
任熊取名之時,他爸爸希望他能像熊一樣強壯,所以取熊一字。十三歲的他,已經跟隨著父親多次出去狩獵,懂得一些武藝,長得倒也如他父親一般魁梧結實,比同齡人看起來要大了許多。林蒙見他之時,也暗暗讚歎他,覺得他是個可造之材。
任熊聽說林蒙才十二歲,站起來也有自己一般高大,看起來卻沒有自己結實,不知他是如何做到如任紅昌所說活捉一隻鹿子,獵捕兩隻野兔的。
當堂上,任熊自然不會有所表示,但是暗地裡卻時刻挑釁著林蒙,大有與他一較雌雄的趨勢。林蒙注意到這一點,心中早有了想法。
第二天,林蒙的事情就在遠近傳開了,頓時知道情況的人紛紛過來求糧。林蒙知道這些人也都到了無可奈何的地步,方才放下臉面求糧的,所以二話不說,將昨夜捕捉的鹿子分給了其他人,不過卻仍然不夠。於是任熊提議:“我們再去狩獵如何?”
林蒙自然知道這是他想與自己一較高下的意思,不過還是決定去狩獵。
一聽說林蒙要再次去狩獵,遠近那些人頓時都傳得沸沸揚揚的,尤其是在十幾歲的少年中。幷州的男兒們自小就跟著父親學習弓馬武藝,雖然算不上高手,但是較之其他人來說,卻是厲害的,十幾歲的少年們說大也不大,說小其實也不小了,林蒙的事情傳到他們耳朵裡,有不服氣的,也有敬服的,於是紛紛說服自己的家人,帶上刀具弓箭,便不約而同地來到任紅昌家門口集合。
這個村落的戶數也不多,十幾歲的孩子更加少,有勇氣趕過來的加上任熊,也才十八人。林蒙看著這十八個看起來都還不錯的少年,心裡想道:“不知我的到來會讓他們產生什麼樣的變化?”他忽然想起將來的中原爭霸,如果自己真要加入其中,以自己現在的身份與實力,說實力沒實力,說名分也沒名分,說名氣更加沒名氣,到時候那些高傲的謀士武將,誰會願意歸於自己手下?他心中忽然產生一個想法:其他人不願意來找我,難道我不會自己製造人才?現代社會出來的他,自然不會相信什麼天生如何如何的迷信,他更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看看眼前這十八人,都是一些可造之材,如果能夠以正確的方式教導他們,或許將來成大材也指日可待。想到這裡,林蒙不禁有些興奮,不過當前要考慮的是如何收服這些桀驁不馴的少年。
他相信,這次狩獵會是一個絕佳的機會。
雖然知道這些眼高於頂的傢伙們是不會聽從自己的話,但是他還是把自己多年積累起來的經驗跟他們先說了一邊,自然收到的反響並不甚大。
一行十九人稍有些氣勢地向野外山林殺去。
任熊一直都在林蒙的身邊,所以他第一個注意到林蒙的不同――林蒙沒有帶弓箭,沒有帶刀,也沒有帶任何東西!他只徒身趕來。
當任熊提出這個疑問之時,林蒙只是笑了笑,任熊不知道的是,林蒙不是沒有帶武器,而是周圍的一切都有可能是他的武器,況且以他的身手,就算是老虎來了,他都能徒身搏鬥。而林蒙正是要以這樣讓人不敢想象的形象在眾人面前立威。
十八人見到野生物種便屠殺,沒想到一路走來,頗有些收穫,這可把這些小子們樂壞了,雖然他們學習過弓馬,卻從來沒有真正用過,這第一次出手便讓他們有所收穫,他們自然興奮得連自己姓什麼都忘記了。倒是大家一直關注的林蒙,卻絲毫未動,連只野兔都沒有弄到。十八人見之,則輕視起他來,心想他也不過如此,還比不上我,然後自我陶醉:原來我竟是這麼厲害。
林蒙完全忽視他們的輕視,前世加今生,他都活了近四十年,犯不著跟這些乳臭未乾的小子們一般見識。
狩獵一天,大家也都覺得差不多了,於是決定打道回府。走了許久,諸人決定在山林旁的一塊平地歇息,順便先享受一下勞動成果。
林蒙今日一無所獲,所以他一個人蒙著頭躺在草地上睡覺,倒是任熊仗義,分給他一隻野兔。林蒙只是微微一笑,說:“謝謝!”毫不客氣地接下來。
“今日為什麼不打獵?”任熊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