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誰叫白馬踏夢來 · 第二十九章 慘遭調戲

誰叫白馬踏夢來 第二十九章 慘遭調戲

作者:李冰珀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看來古話說得一點沒有錯,所謂是“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栽柳柳成蔭”,這個典故應用到文歌的身上在合適不過了。

我拿著新鮮出爐的八卦照片去找文歌,想打擊一下他,沒想到反被他狠狠打擊了一會。

本來我拿著手機在文歌面前晃悠,說是有大爆料,但是死活不給他看內容。預計胃口吊到一定程度後,我再添油加醋一番,一定把文歌的銳氣戳下去。誰讓他那麼拽,把人家女孩子甩了不說,態度還那麼惡劣。要是他知道,分手沒多久,人家就換了新男友,一定氣個半死。

但是很顯然文歌對於我手中掌握得八卦資料一點也不感興趣,連看都懶得看我一下。

我有些洩氣,看著打遊戲打得興致勃勃的文歌,感覺自己這樣的行為真的很白痴。他怎麼可以這麼冷靜,難道就一點也不好奇我到底拍了些什麼東西嗎?

萬萬沒想到文歌這小子隱藏得太深了,趁我放鬆警惕的那會兒,迅速奪過我的手機。

我目瞪口呆地望著他壞笑,這才反應過來。

原來,他不是不感興趣我拍了什麼?而是裝模作樣罷了!

“你不是不感興趣嗎?快把手機還給我。”我追過去,憤憤地奪回自己的手機。

而此刻文歌早就瀏覽了手機上的畫面,臉色沒有絲毫的改變。

我有些好奇,他怎麼還是這麼淡定?太不正常了吧!正常人絕對不是這個反應。

文歌打了個哈欠,放下手中的遊戲手柄,懶懶的往床上一趟。

我站在電視前,拿著自己的手機,完全被忽視了嘛!

“喂,你給點反應好不?”我走到他的床前,問道。

文歌睜開了一支眼,不耐煩地嘟囔了兩聲,又閉上了眼睛。我等了半天也不見他有什麼反應,看樣子是要睡著了,心裡就急躁了起來。

“還有客人在呢?你怎麼可以自己睡著了!”我踢了他一腳,怒道。

他這才悠悠地睜開了兩隻眼睛,往床的邊沿挪了挪,隨口道:“那一起睡吧!飯好了會有人來叫我們的。”

我全身的血液一下子湧了上來,臉從脖子一直紅到了耳後根。

什麼一起睡呀,這人在說些什麼啊!

我愣在那裡好半天,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過了好半天,我才反應過來,我這可是算是被文歌調戲了!

“去死吧!”我又是一腳踢過去,可是那傢伙躲的太快,我一腳踢到了床板上,痛得我哇哇大叫。

“怎麼了?很痛嗎?”文歌從床上跳起來,語氣裡有些焦急。

我沒理他,揉著自己的腳,痛做一團。

“你臉紅了啊?”

“你才臉紅!”

“你分明就臉紅了!”

我一把推開他,別開臉去不想理他

“哎呦,這就生氣了?”文歌站起身,伸了個懶腰,呵呵直笑。

“笑什麼笑,有什麼好笑的!”我揉了揉有些麻的腳尖,齜牙道。

“李莎莎是李成軒的堂姐,你不會不知道吧!竟然還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笑死我了。”文歌說。

“什麼?堂姐?什麼情況?”我一下子就來了興致。

原來,文歌的前女友叫李莎莎,是李成軒的堂姐。並且,文歌還告訴我,這個李莎莎就是我們小時候的那個玩伴莎莎。說起也奇怪,文歌在y市上學那會,竟然和莎莎遇上了。

文歌說,是李莎莎倒追他的。我本來不信,但是停了他的敘述,好像也是那麼回事。

大家都知道,文歌是個不安分的小夥子。在y市的那會兒,文歌所在的那所學校是個三類中學。李莎莎的父親是當地警局的局長,而傻傻本人也長得清純可人,在學校也是個風雲人物。

莎莎比文歌高一個年紀,是學校的校花,追她的男生數不勝數。文歌在學校也不是是善類,大家就起鬨說他們是金童玉女。

文歌聽大家都這麼說,征服欲一下子就被跳起來。他放豪言說自己一定會追到這個難搞的女神,大家都一笑置之。被質疑能力的文歌很是不服氣,終於在兄弟們的慫恿之下,去找了了李莎莎。

見到莎莎的那個下午,她穿著一件淺綠色的短袖,加上一條簡單的短褲。經管是這麼普通的裝扮,但是加上長髮飄飄地一派淑女風範。文歌見過許多美女,但是像李莎莎這樣的氣質美女還是讓他眼前一亮。說不上很喜歡,但是文歌的心裡還是泛起了漣漪。如果有一個這麼漂亮的女朋友,對於那個年紀的男孩子來說,真的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他徑直走向了莎莎,擺出一副拽的樣子,壞笑著說:“你就是李莎莎吧!做我女朋友這麼樣?”

那時候,李莎莎他們班在上體育課,班上的同學都在。文歌的一句話讓大家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請。

李莎莎當時也愣了半天,反應過來之後,臉就紅了。

本來以為,冷豔美人會當眾給文歌一個巴掌,誰知道她面露嬌羞,笑得梨花招展。

“你叫文歌是嗎?”李莎莎問。

“你怎麼知道?”這下輪到文歌驚訝了。

李莎莎笑了笑,沒有回答文歌的問題,而是說了一句:“我答應了。”

文歌的一句戲言,本就沒有抱著多大的希望,沒想到一下子得到了女神的垂青,真是羨煞旁人啊。

李莎莎就這樣麼莫名其妙地成了文歌的女朋友,這讓許多少男少女的心都碎了啊!

李莎莎這個 女朋友當得很稱職,幾乎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她就把文歌的作息時間,厭惡喜好搞得一清二楚。而文歌呢?沒想到所謂的冰山女神這麼好搞定,一下子就讓他沒了興趣。

人有的時候很奇怪,越是容易得到的東西,越不知道珍惜,而是喜歡去追求那些遙不可及的幻影。

文歌每天下午放學之後,都會在操場上打一小時籃球,然後去學校後面的山坡度過天黑前的幾個小時。當然,文歌才不是什麼文藝青年,也不會做什麼看夕陽的浪漫事,他只是為了張哥抽菸的場所而已。

就是從那個時候,文歌學會了抽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