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不會放過
第134章 不會放過
“九月二十六號我們在新紅橋區景觀橋下的橋洞內發現了一具女屍。”說著,秦錚從資料夾裡拿出照片擺到後越面前,“你見沒見過照片上的死者?”
後越拿著照片認真地看了看,搖頭:“沒見過。”
“那麼當天晚上九點到半夜零點左右,你在哪裡?”
“這是懷疑我什麼嗎?”後越有些害怕地問。
秦錚推推眼鏡,“只是例行問題而已。”
“具體時間我不大記得,不過那天我搬家,印象很深。當天早上開始,我就去新租下的房子裡,打掃衛生,一直到第二天快中午的時候才離開的。新住處在寶善區的居民小區裡;
。”
“有人能證明你當時確實在新住處打掃衛生嗎?”
“期間叫過兩次外賣,有送外賣的小弟可以證明我當時一個人在家的。”
要知道新紅橋區和寶善區跨著市中心位於s市的兩端,就算坐地鐵一路暢通無阻也要一個多小時左右的路程。
王木又道,“福瑞祥的老店在文化街,你現在搬到寶善區,比你原來住的地方還遠呢。”
“這不是房租便宜嘛,而且雖然離上班的地方遠,但是交通方便啊。房子也好,朝南的。”
秦正繼續問:“恩,那天晚上你一直呆在新房子裡,直到天亮?中間沒有出過門?”
後越很認真地想了想,“中午出去在小區門口的便利店買過煙還買了些啤酒,晚上麼……我不能很確定。”
“這話怎麼說?”
“一個人打掃屋子無聊嘛,剛好晚上還有場球賽,就邊看電視邊喝啤酒,然後喝高了,後來大概是睡覺了吧。”
“大概?”
“我不能很確定,我這個人有夢遊的習慣。醒來的時候在新住處沒錯,不過房門開著。”
聽完後越的話,秦錚皺眉。王木則是諷刺地輕笑一聲。
夢遊,多好的藉口。
做完筆錄,他們便放後越回去,但告知他明天再來做個配合調查實驗。
另一邊,秦錚對王木吩咐,“把後越新住址小區路口,附近道路所有的監控錄影調來。別忘記案發地附近的監控錄影也要,九月二十六號的就行,那天晚上他一定出去了。另外再派小吳去裁縫店核實一下最近一年來的交易記錄,再去證實一下幾個被害人有沒有在福瑞祥買過衣服,或者被害人的家屬朋友有沒有見過後越這個人的。還有,上次現場附近的圍觀群眾照片出來了沒有?”後面半句是問來送報告的鄭珏的。
“出來了。”
秦錚點頭,“待會兒把照片放得大大的仔細找。”
紛紛點頭,便各自忙各自的去了。
………………
第二天,後越倒是沒有跑路,繼續乖乖前來配合調查工作。
所謂調查實驗,就是安排殷凝識別所謂的快遞小哥。雖說殷凝沒有見到快遞小哥的臉,但是身高,體型還是可以辨別的。但凡這個人能與後越掛上一點鉤,對他們來說就是有用的。
實驗很簡單,如同很多刑警劇裡的那樣,好幾個犯罪嫌疑人站在一個有面鏡子的房間裡,讓證人站在透視鏡另一端的房間中,然後從幾個人中辨認。
殷凝站在透視鏡前,十分認真地看著裡面的六個陌生男人。她全都不認識,沒有哪一個的身高或者體型和那天給她送快遞的男人相似;
那個快遞小哥是瘦高型的,身量也好,卻不瘦弱,很結實的那種,皮膚也白。
再看面前的幾個人,不是太矮,就是太胖,要麼太黑,或者太瘦。還有兩個身量有點差不多的呢,但整體輪廓又不像。一個腿短,一個腦袋過大。
“能不能聽聽他們聲音?”殷凝提出建議,“那天他說了兩句話,標準的普通話,‘請小姐提供一下姓名?’還有……‘麻煩在這裡籤個字。‘’”
秦錚點頭,王木便用麥克風對另一個房間的人發出指示。於是所有人便一一照做。
但結果依舊差強人意,沒有一個人的聲音相似,更別說有兩個方言口音特別重的了。
殷凝皺著眉搖頭,“沒有,那個人,不在裡面。”
秦錚的眉頭也皺了起來,“肯定嗎?”
殷凝堅定點頭,“肯定。”
既然實驗的情況和料想的不一樣,也只能放後越回去。之後秦錚也親自把殷凝送回家,再返回局裡繼續工作。
他有些疲倦的靠在椅子上,將整個案子的前前後後進行梳理。
如果按照目前的情況,這件事就奇怪了,或者說是更複雜化了。
犯罪嫌疑人有兩個!
儘管目前的所有證據都不能給後越定罪,但作為法醫或者說執法者的一種敏銳的直覺告訴秦錚,後越就是兇手!可是他卻不是那個奇怪的快遞小哥,也有可能不是跟蹤殷凝的人。而跟蹤者和快遞小哥之間,說不定有某種聯絡,甚至是同一個人。
因為後越的筆錄中,秦錚問過當日殷凝被跟蹤的那天在哪裡?後越有很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那現在的問題來了,後越和快遞小哥是不是同夥?
如果是,這得處於一種什麼樣的心態才能一起幹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按照犯罪心理學來說,系列□(殺人),犯罪者渴望與人發生親密的個人關係(不排除滿足體驗xing快感),並且發洩憤怒。
男人通常透過強jian女人來向其他男人表示他們的力量,殺傷力和男子氣概,xing交是他們展示自己力量的工具。如果男人感到女人是別的男人的財產,□別人的女人可以證明他們有力量戰勝別的男人。
如果是團夥作案,其動機往往是這個團夥想要向外界表明哪些需要,或者以此來表達自己屬於某一個團夥的感覺。
有些人甚至希望在犯案過程中有人來見證犯罪過程,從而來表現自己的力量。
然而在本案中,兇手不應該是團夥,因為被害者身上並沒有明顯的輪jian痕跡。甚至可以說兇手對哪些死者還是比較憐香惜玉的。且將她們打扮成一個人或者說是某一類人來“疼愛”,與其發生親密關係,從而獲得心靈上的撫慰。可是兇手最終還是選擇以下安眠藥這種“溫柔”的方式結束被害者的生命,這就表明兇手還是憤恨的,他需要透過殺害來宣洩情緒;
由此可以看出,這種情緒心理是十分私人化的報復產物,是兇手不願和他人分享的。因此如果是團夥作案,就說不通了。
後越是兇手,秦錚已經很肯定了。但是這個快遞小哥又是出於什麼目的,來摻合一腳?而且,下手的目標還是對準殷凝。
難道……是提示?
秦錚忽然靈光一閃,要知道所有將後越這號人物引出來的線索,都發生在殷凝被跟蹤和被送禮之後。
“錚哥,找到了!”鄭珏指著電腦螢幕興奮道,打斷了秦錚的思考,“這臭小子果然去了現場!”
秦錚走到鄭珏身後看著螢幕上被鄭珏放得極大的照片,人群中一個不起眼的位置,有半張後越的臉。
秦錚的嘴角微微勾起,“問問小吳那邊的情況如何了。”
大半日後,瘦高的小吳回來報告:“幾位被害人確實從在福瑞祥購物過,但所購買的東西不一定是定製旗袍。也有僅僅購買衣料或者絲巾的,而且都是刷卡消費。但是被害者的家屬和朋友們表示,都不曾見過後越,不認識這個人。”
雖然不是全面的有利訊息,但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後越是透過福瑞祥的顧客來選定的被害者。
至於王木這邊,兩日後也傳來訊息,根據後越新住處附近沿路店鋪的監控錄影表示,後越於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八點是出了小區的,而且是奔著地鐵站的方向去的。直到半夜三點多才再另外一個小區入口外的便利店的外景監控錄影中發現了後越的身影。
至於案發地點附近,由於是新開發小區,地廣人稀。落戶的居民還並不很多,許多設施都不甚完善。因此案發附近並沒有監控裝置可以提取證據。
種種跡象都表明後越就是兇手,可偏偏,沒有直接證據!
“後越是個狡猾的。”秦錚疲倦地揉著太陽穴,因為在後越的口供中,他說過當時他喝醉了,還說自己或許夢遊,且自我懷疑可能出門了。所以並不算說謊,儘管所有的間接證據都指向他。
後來他們又將後越找來,透過各種審訊技巧,並且暫時拘留施以壓力,也沒能迫使後越在緊張的壓力之下發生任何口供上的失誤。
“為什麼那個橋洞下面就沒有監控呢?就算圍觀群眾裡面有他,也說明不了根本問題。該死的!”王木也很氣惱,“要是有直接證據就好了。”
跟進這個案子的所有人都很無奈很煩躁很氣憤,卻又無可奈何,只能將已經拘留了好幾天的後越給放了。
秦錚把後越送到刑偵大隊的門口,他很不甘心,明明知道後越就是兇手,卻沒有辦法將他繩之於法,“你說,兇手為什麼要將死者打扮成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女人的模樣?”
後越抬頭看了眼掛在天空正中的太陽,愜意又放鬆地做了個深呼吸,裝模作樣半天后,才看向秦錚,“也許只是為了好玩吧。”
他驕傲地向秦錚伸出手,“謝謝這幾天來的照顧;
。”
秦錚沒有回握後越的手,後越毫不在意地笑笑,微微上前一步,用只有兩個人才能聽到的聲音說道:“其實,我覺得你的小女朋友要是穿上旗袍,一定會更漂亮的。只是……可惜了。”
秦錚的臉上沒有露出任何表情,但眼底的陰沉卻讓後越打了個哆嗦,“如果兇手再犯,我一定不會放過他。”
……………………
公交車上,殷凝打了兩個噴嚏。她揉了揉鼻子,抬頭看了眼車廂內的移動電視,裡面正在播放娛樂新聞――某大集團富二代在夜總會尋釁鬧事,被警方拘留,提保候審。
殷凝看著電視螢幕搖搖頭,心裡感嘆這些不懂事的富二代錢太多閒得蛋疼,淨惹事。原本想將目光投向窗外,卻看到螢幕上一個有些熟悉的身影西裝筆挺地在律師的陪護下走出法院,之後又放上好幾段這個著名的花花公子參加各種時尚派對的片段。
殷凝皺了皺眉,她不記得究竟為何會對這個人有種熟悉的感覺,就連那個人的名字似乎也很熟悉。但這種熟悉卻又不同於是在娛樂八卦新聞中獲得的,可無論如何她就是想不起來。
殷凝想了半天也沒有想明白,只繼續看著有些反光的電視螢幕,喃喃那個人的名字,“錢君霆。”
作者有話要說:
抱歉這兩天更遲了,有點小事耽誤。不過看在這章字數還算小多的份上,大家就原諒我吧~
然後支線劇情到此為止,下一章就恢復主線劇情了。
求花花~~
感謝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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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躬,大家破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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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串表】
王木木 客串 王木
樓下內褲被我偷了 客串 鄭珏
跡部景吾 客串 小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