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光明祭典

天使公主·楓歌·1,439·2026/4/15

萊頓:呃,我有些不太理解您的話,艾麗絲公主殿下。能解釋一下嗎?為什麼您必須回彩雲城呢?作為一個領主,您在未得到皇帝陛下準許的情況下,是不能擅自返回首都的吧? 艾麗絲:法律確實如此規定,但現在誰能代表我的父皇呢?請注意,我才是彩雲帝國的第一合法繼承人,當我父皇因故無法處理國政的時候,是應當由我來代理的,這才是法律!況且,作為一個女兒,探望自己生病的父親難道還需要別人來批准嗎? 萊頓:啊,對對,請原諒我不當的言辭,艾麗絲公主殿下。您的意思是,你想回彩雲城探望您父親卡米諾皇帝陛下的病情,是這樣嗎?可我卻聽說了一個傳聞,說卡米諾皇帝陛下並不是病了,而是被某種邪惡的黑暗魔法力量控制了神智,才導致昏迷不醒的。而且他昏迷的時間,恰好是在發出給您封地的詔令之後不久,這也令人難免產生許多猜測,對此您是怎麼看的呢? 艾麗絲:對於後一點,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我不想妄加猜測。至於前一點,我也聽說了相關的傳聞,如果他真的是被黑魔法控制了,我想我所擁有的光明力量正是黑暗魔法的剋星,我的光明魔力是完全可以驅除邪惡法術,將我父皇從無盡的噩夢中救醒的。這正是我要回彩雲城的原因之一。 萊頓:原因之一?您的意思是,還有其它的原因嗎? 艾麗絲:是的。另一個原因……我先前已經說過了,彩雲正處在內戰崩潰滅亡的邊緣,這也正是我要回到彩雲城的主要原因。這不是什麼忌諱的該不該說的話題,恰恰相反,這是現實。是我們每個人都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如果我們繼續自欺欺人,裝作無所謂的樣子的話,等到戰爭爆發的時候,再來挽救就已經來不及了。為了和平,為了帝國的統一,我要回到彩雲城,徹底解決這場皇位繼承權的紛爭。 萊頓:(哇,感覺今天的採訪聊出了爆炸性的大新聞哦!大家和我一起期待吧!)艾麗絲公主殿下,不知道您想怎麼解決這個難題呢?恕我作為一個外人冒昧地直言,要想和平解決這個問題。除非有一方放棄繼承權,但這恐怕是不可能的事啊。 艾麗絲:首先糾正一點,記者閣下,我父皇的私生子沒有繼承權。我知道,和平來之不易。所以才需要更加珍惜。戰爭能毀滅一切,所以我們才努力爭取和平。我的想法是。我可以做出退步。雖然帝國的法律決定了我是無可置疑的皇位第一繼承人。但我仍然可以做出讓步。但帝國的法律也同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萊頓:這的確是個巨大的矛盾,您打算怎麼解決呢?怎麼退步呢? 艾麗絲:我的想法是:國家,其實屬於全體國民,而非君王一人!但由全國人民來投票決定皇位的歸屬,似乎不太現實,全民投票的話。事實上難以操作。但作為人民的代表的領主們,也許可以代表其領地的人民來投出他們的選票呢?再加上,修改法律的主要權利也在於三級議會,如果在彩雲城召開三級議會。並由其投票最終決定繼承人人選的話,我可以接受! 萊頓:天哪,不可思議!就如同您殺死綠龍的那一刻!您的話讓我感到太難以置信了!由全帝國的人民及其代表領主來投票選出皇儲人選,您的意思是你可以接受將帝國的繼承法更改成為選舉繼承法?那樣您的繼承權就可能會失去,您確定嗎? 艾麗絲:你誤解了,記者先生。我說的選舉方法,是由領主們代表領地內的國民來投票,人口多的領主投票權就更大。而原來的選舉繼承法是以領地的大小來決定投票權分值的,這兩者間有著本質的區別。當然,這也是另外的一種選舉繼承法。如果三級議會認為我父皇的私生子比我更適合成為帝國的繼承人的話,我可以放棄繼承權,從而避免這場戰爭。 萊頓:啊,艾麗絲公主殿下,您的大度令人驚歎!但事實上您不必這麼做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萊頓:呃,我有些不太理解您的話,艾麗絲公主殿下。能解釋一下嗎?為什麼您必須回彩雲城呢?作為一個領主,您在未得到皇帝陛下準許的情況下,是不能擅自返回首都的吧? 艾麗絲:法律確實如此規定,但現在誰能代表我的父皇呢?請注意,我才是彩雲帝國的第一合法繼承人,當我父皇因故無法處理國政的時候,是應當由我來代理的,這才是法律!況且,作為一個女兒,探望自己生病的父親難道還需要別人來批准嗎? 萊頓:啊,對對,請原諒我不當的言辭,艾麗絲公主殿下。您的意思是,你想回彩雲城探望您父親卡米諾皇帝陛下的病情,是這樣嗎?可我卻聽說了一個傳聞,說卡米諾皇帝陛下並不是病了,而是被某種邪惡的黑暗魔法力量控制了神智,才導致昏迷不醒的。而且他昏迷的時間,恰好是在發出給您封地的詔令之後不久,這也令人難免產生許多猜測,對此您是怎麼看的呢? 艾麗絲:對於後一點,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我不想妄加猜測。至於前一點,我也聽說了相關的傳聞,如果他真的是被黑魔法控制了,我想我所擁有的光明力量正是黑暗魔法的剋星,我的光明魔力是完全可以驅除邪惡法術,將我父皇從無盡的噩夢中救醒的。這正是我要回彩雲城的原因之一。 萊頓:原因之一?您的意思是,還有其它的原因嗎? 艾麗絲:是的。另一個原因……我先前已經說過了,彩雲正處在內戰崩潰滅亡的邊緣,這也正是我要回到彩雲城的主要原因。這不是什麼忌諱的該不該說的話題,恰恰相反,這是現實。是我們每個人都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如果我們繼續自欺欺人,裝作無所謂的樣子的話,等到戰爭爆發的時候,再來挽救就已經來不及了。為了和平,為了帝國的統一,我要回到彩雲城,徹底解決這場皇位繼承權的紛爭。 萊頓:(哇,感覺今天的採訪聊出了爆炸性的大新聞哦!大家和我一起期待吧!)艾麗絲公主殿下,不知道您想怎麼解決這個難題呢?恕我作為一個外人冒昧地直言,要想和平解決這個問題。除非有一方放棄繼承權,但這恐怕是不可能的事啊。 艾麗絲:首先糾正一點,記者閣下,我父皇的私生子沒有繼承權。我知道,和平來之不易。所以才需要更加珍惜。戰爭能毀滅一切,所以我們才努力爭取和平。我的想法是。我可以做出退步。雖然帝國的法律決定了我是無可置疑的皇位第一繼承人。但我仍然可以做出讓步。但帝國的法律也同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萊頓:這的確是個巨大的矛盾,您打算怎麼解決呢?怎麼退步呢? 艾麗絲:我的想法是:國家,其實屬於全體國民,而非君王一人!但由全國人民來投票決定皇位的歸屬,似乎不太現實,全民投票的話。事實上難以操作。但作為人民的代表的領主們,也許可以代表其領地的人民來投出他們的選票呢?再加上,修改法律的主要權利也在於三級議會,如果在彩雲城召開三級議會。並由其投票最終決定繼承人人選的話,我可以接受! 萊頓:天哪,不可思議!就如同您殺死綠龍的那一刻!您的話讓我感到太難以置信了!由全帝國的人民及其代表領主來投票選出皇儲人選,您的意思是你可以接受將帝國的繼承法更改成為選舉繼承法?那樣您的繼承權就可能會失去,您確定嗎? 艾麗絲:你誤解了,記者先生。我說的選舉方法,是由領主們代表領地內的國民來投票,人口多的領主投票權就更大。而原來的選舉繼承法是以領地的大小來決定投票權分值的,這兩者間有著本質的區別。當然,這也是另外的一種選舉繼承法。如果三級議會認為我父皇的私生子比我更適合成為帝國的繼承人的話,我可以放棄繼承權,從而避免這場戰爭。 萊頓:啊,艾麗絲公主殿下,您的大度令人驚歎!但事實上您不必這麼做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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