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特警 第一章 警察!警察?
第一章 警察!警察?
“今天我很有成就感。雖然這份成就感給我帶來的盡是淚水……”。
“精緻的狗食盆子裡的食物很美味,真得,比起我平時從垃圾筒裡撿到的東西好吃多了,而且更重要的是,這是我憑藉著自己的力氣從狗嘴裡搶過來的,不再是不勞而獲。也許狗主人知道我這個流浪街頭的癮君子搶了自己愛犬的晚餐會非常非常生氣,甚至如果他碰巧在某個時候某個地點遇到我,會賞給我一頓拳腳,然後在打累了或者打痛快以後,啐我一臉口水,隨著牽著愛犬揚長而去。當然,如果他知道我曾經是一名多優秀的香港皇家警察後會對我好一些,但是我不會讓他知道的,因為很多個時候,我自己甚至都懷疑自己是不是當過警察!”。
遊標在電腦螢幕上一閃一閃的,當敲擊鍵盤打出上面這些泣血的文字後,我的眼淚開始控制不住地往下流了起來。在無數個夜晚裡,我只在夢中穿著英姿颯爽的警服,警徽在我的額頭上閃著耀眼的光芒,我舉著手中的配槍,大聲呵斥著正在作案或者意圖逃竄的犯罪分子――舉起手來,不許動!我是警察!
當犯罪分子束手就擒之時,我還會一邊用冰冷的手銬銬住他們,一邊對他們說,你有權請律師,有權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將來都會成為呈堂證供……
可是?夢無論怎樣真實也終究是夢,終究會醒來。每一次,當我從這樣一個夢中醒來以後,我的枕巾都會被淚水浸透。開啟燈,呆坐在鏡子前,看著自己仍然年輕卻毫無生氣的臉龐,我對自己說:“我是警察!”可是隨著我又會搖搖頭,反問自己:“我是警察嗎?”
我是警察,至少曾經是,而且還是一名優秀而年輕的高階督察。我又不是警察,因為早在幾年前,不要問具體是幾年前,記不清了,就算是選擇性遺忘吧。沒辦法,不敢不忘記,因為只要一想起那些年發生的一點一滴我的心裡都會流血,就在幾年前我被警司開除驅逐出出警隊後,我就不再是警察了。
戒毒康復中心裡的生活每天都是一樣的又不是一樣的,在這裡我用心、用可以的一切辦法幫助那些身染毒癮的人們脫離毒品的綁架。我的工作不能換來半毛錢的薪水,因為我只是一個義工,其實是我也不指望用這樣的行為換來任何財富,我只是想,無論曾經是不是警察,自己作為一個被挽救的人,應該用行動再為這個社會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
我是林永仁,叫我阿仁也可以,曾經的香港警隊中的一名高階督察,現在的福音戒毒康復中心的義工。從今天開始我要講述一個與自己有關的,關於警察,關於青春,關於黑社會,關於悍匪,關於**與淚水,關於醜惡與善良,關於黑暗與光明的故事。這些故事是膽戰心驚的故事,是遠離大多數人生活的鮮為人知的故事。不要去探究這些故事的真實性,因為寫這些文字的人都有可能不知道這些文字所講述的故事是不是曾經真實發生過。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我,林永仁是在用心寫這些文字。
這裡是銅鑼灣,香港的商業和娛樂場所聚集地,一個可以掏光你口袋的地方,哪怕你口袋裡有再多的錢。這裡有時代廣場、崇光百貨、利舞臺廣場以及世貿中心,是名副其實的購物天堂。這裡有一切都令人眼花繚亂,令人痴迷;這裡也同樣隱藏著醜惡和汙穢,這些醜惡與汙穢甚至比令人痴迷的事物更多。
我和宋克傑並肩走在繁華的大街上,可是我們不是來逛街的,我們在工作,我們的工作就是懲治隱匿在銅鑼灣黑暗角落裡的罪惡,維護這裡的繁華。
宋克傑是我的師兄,他是我自警校畢業後接觸到的第一個也算是最親近的朋友。宋克傑有著十多年的從警經驗,算得上是一個老警察了。他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怪人,說他有正義感是因為他選擇當警察,選擇當警察的人一般都是嫉惡如仇,擁有匡扶正義的抱負的;說他怪是因為他是一個不守紀律的傢伙,在辦案的時候,他經常會由著性子做出一些自認為正確的事情,比如他經常會以辦案為由遲到甚至拒絕參加重要的議案會議,會與夜總會的小姐私下達成協議,用錢或者其他非常手段來買通她們,讓她們為自己提供破案所需的線索情報。也正因為如此,宋克傑從警十多年來始終未獲提拔。但是他本人卻對此毫不在乎,相對於升官發財,在一線辦案與犯罪分子進行零距離對抗更能使他興奮。對此,宋克傑曾經做過一個很形象的比喻,他說,指揮警員辦案就像是跟老婆**。雖然也有高潮,也有茲茲地兩下子的酥爽,但是卻也僅限於此了。而在一線辦案就不同了,它就像是跟不同的情人**,不但高潮來得猛,更會有超爽超爽的興奮感,美妙得不得了。
今天的天氣很不錯,穿過記利佐治街上空炫目的霓虹燈竟然還能依稀看到閃閃的星光。在香港,這樣的好天氣真得很難得。
走在街道上,同樣的一身警服,給我帶來的是一種自豪感,給宋克傑帶來的卻是“痛苦”。他很不情願做軍裝警員,可是沒辦法,方督察下了命令,未來一週時間他必須要帶著我這個初入警隊的毛頭以軍裝身份走街巡邏。方督察當然知道宋克傑是一個不守規矩的傢伙,所以他很嚴肅地警告宋克傑,如果他不服從命令的話,就會讓他永遠的成為軍裝警員。這是宋克傑最害怕的事情,因此他選擇了絕對服從命令。
作為重案組的警員,我們其實很難有機會穿警服……真得不明白宋師兄為什麼不喜歡穿警服。
後來我問宋克傑為什麼不喜歡穿警服。
他卻反問我,你覺得穿著警服招搖過市的很瀟灑是嗎?
我說當然不是,警裝是警察身份的象徵,它告訴自己的職責是什麼?告訴不法分子不要為非作歹,更告訴廣大市民我們一直守衛在他們身邊。
聽到我這樣的回答宋師兄笑得前仰後合的,他“表揚”我的話說得話很動聽,像唱歌一樣,可是他很快卻又板起了臉,他對我說軍裝自然有軍裝的作用,可是真正要把正義的鋼刀插入罪惡者的心臟,剜除寄生於社會機體中的毒瘤,軍裝不行,軍裝更多的是一種形象,最終來完成這一使命的是那些無法被辨別不出來的警察。
宋師兄的話聽上去似乎有些偏激,但是我不想和他辯解,一個只有十天警齡的我根本沒有資格跟擁有十年警齡的他去爭辯什麼。其實細品宋師兄的話,也不無道理,因為一般從表面上能看到的事物,都不是事物的本來面目。
我堅守著自己的底線地去說服自己去接受這個怪異師兄的言論,可是就在我幾乎要認可了他的話的時候,他卻突然對說:“阿仁,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啊!其實我不願意做軍裝警察的原因是因為軍裝警察太扎眼,走在街上,你不能抽菸,不能吹口哨,連吃個口香糖都不可以,還有還有……”宋師兄說著一指站在酒店門口的一個穿著性感撩人的女孩子說:“看那姑娘可愛吧!可是穿著警服,咱就不能過對人家指指點點,搭訕就更不行了!哈哈哈……”
我徹底被宋克傑的前後陰陽臉給弄懵了――真是該死,為什麼要派一個神經病來帶我?我開始在心裡咒罵上級了。
宋克傑看我不苟言笑的樣子,笑得更開心了,他拍拍我的肩膀,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阿仁,你是一個好警察,真得,從我第一眼見到你我就知道,也許過不了個一年半載地你就會成為我的上級的。只是你不要這樣嚴肅,嚴肅沒有好處…加油吧!”宋克傑說完狡黠地擠了擠眼睛。
“真是個瘋子!”我在心裡罵了一句,無可奈何地擠出一絲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