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 酒館
沈默看得很清楚,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他都特別喜歡看書。對這些東西看得一清二楚,可南卿不一樣,這姑娘聰明歸聰明,腹黑歸腹黑,但開的玩笑多數是善意的,充其量就是調皮,不會太過分。真正奧了見識到了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抹精緻的灰的時候。總歸是無法接受的。
他成功的在一座偏僻的小巷子裡開了一間酒館,而她,開啟了她仗劍走天涯的路程。
一個偏僻的小巷子裡開了一間酒館,這是正常人想不到的,因為這條小巷子裡已經很少有人在這兒住了。旁邊的鋪子十個有九個是關門的,只有一家打鐵的鋪子在沈默的對門開著。打鐵的是一對父子,父親叫王大柱,兒子叫王小柱。王小柱今年剛剛五歲,整天就幫著他的父親打下手,至於他的母親,據說在生他的時候猶豫體力不支撒手人寰了。
巷子到鬧市的距離約莫七八百米,可基本沒什麼人會來這兒。鐵匠鋪倒是不在意這個,反正做的是一個口碑,做這個的人也不會很多。
王大柱見對門開了個酒館,就樂了,他平時不打鐵的時候就喜歡喝上一杯,這鄰居來了個開酒館的,好事兒呀!於是他上集市買了二斤羊肉就上了門。在這個時代,吃牛肉犯法,豬肉猶豫沒閹割的原因,腥得慌,稍有點小資產的都不會吃那玩意,羊肉王大柱也不常吃,不過見鄰居嘛,帶上二斤羊肉才顯得不寒顫。
沈默的酒館起的名字很隨意,一目瞭然,就叫“酒館”
王大柱踏入門內,便看到一名年輕人坐在櫃檯之後,手裡捧著一本書,正看得津津有味,說實話,沈默給他的第一印象很不好。人長得倒是挺帥氣的,可你一開酒館的看書?這是不是裝過頭了,酒館沒什麼裝修,攏共就那麼七張桌子,也沒有二樓,廚房在後院,做酒館的都有自己的酒窖,後院要求的面積必須大。在櫃檯旁邊,放著好幾個酒缸,這酒缸看起來倒是有些年頭了。
估計是某個想讀書想傻了的傻子吧。王大柱見過太多這樣子的人了,讀了一輩子的書,什麼都幹不了。整天就之乎者也,不幹實事。這小年輕八成也是開著玩兒的吧。頓時,對這酒館的期待往下降了一分。
不過,好歹是鄰居,該有的禮數還是要有的。俗話說得好,遠親不如近鄰嘛。
“掌櫃的,俺是對面打鐵的,俺叫王大柱,今個兒來恭喜您發財哈。”王大柱這話一出,就覺得自己似乎說錯了,讀書人嘛,都不喜歡發財這兩個字。是不是有點突兀了。
沈默放下了手中的書籍,看到王大柱提著羊肉,心裡有數,露出了一個溫和的笑容:“大柱哥,多謝多謝,來來來,今日剛開業,也沒什麼好東西,請您賞光,喝杯酒。”
沈默這話一出,王大柱眼睛一涼,不是腐儒就好。
“哈哈哈,那就叨擾掌櫃的一回,這是我兒子王小柱。以後還請掌櫃的多給照顧照顧。”王大柱說著,一把扯過躲在自己身後的王小柱,往小孩屁股上踢了一腳:“叫人!”
“爹……咋叫啊。”王小柱虎頭虎腦地問道。
“哈哈哈,是我疏忽,本人沈默,這酒館的掌櫃的。沒想著做大,也就混口飯吃。”
“沈叔叔好。”王小柱見自家老爹的大腳打算又來上一腳,一個激靈,趕緊開口。他爹就這臭毛病,他不理解,是他屁股的腳感比較好還是咋地。
兩人又是一陣客套,沈默添了幾份小菜,再加上王大柱的兩斤羊肉,又送了王小柱一杯飲料,這就算是齊全了。
“咕嚕咕嚕……哈~”王大柱沒見過這種酒,說它不好吧,也稱不上,這酒液呈黃色,但是不渾濁。一口喝下,冰冰爽爽,跟他喝過的酒完全不一樣,而且還不上頭。
“掌櫃的,你這酒不錯啊。”王大柱比了個大拇指,又夾起一顆花生米,丟嘴裡。
“還得請大柱哥以後多照顧照顧生意。”
“哈哈哈,好說好說,這酒就是淡了點,不過平時打鐵也能喝喝。”
平時打鐵的時候他是不喝酒的,那樣拿不穩鐵錘,可這酒喝起來倒是挺清爽,也不醉人,還涼颼颼的,打鐵的時候來上一碗,那不是美滋滋。不過這價錢。
“掌櫃的,你這酒咋賣呀?這種天氣還有冰嘛?”王大柱瞬間就意識到了這酒似乎有點名頭。
“嗨,冰這種東西我有辦法弄到,酒倒也不貴,一罈子三百錢。不過你要喝的話最好自己準備酒局,稍微便宜一些,大概二百六十錢左右。”
一罈子約莫十斤酒,每一斤也不過二十來錢。不算貴,畢竟酒也是糧食釀造出來的。
“嗨,那不貴,放心吧,規矩我懂。”王大柱點點頭,這價格還算地道,不說比別人貴多少,也不比別人便宜。剛剛好符合市場價格,而且就在自己家門口,便利。
“掌櫃的,您這兒還有別的酒嘛?這玩意打鐵時候喝不錯,放這兒喝有點不得勁。”王大柱撓了撓頭,有些尷尬地說道。
“有的有的。”沈默走向了另外一個酒缸,舀了一碗酒,酒香不算誇張,他並沒有做出什麼驚世駭俗的玩意,只能說是持平市場,他是來隱居的,不是來搞事情的。這要是掏出個什麼白酒之類的玩意,他的安生日子就不多了。他只是來看書的。
“咕嚕咕嚕,嘶~”王大柱二話不說,往自己嘴裡逛了一大碗,五官都快抽到一塊去了,眉頭緊鎖,過了一陣子,才慢慢地鬆開,不捨得張嘴,似乎不想讓酒氣衝出去。一副地道的酒鬼模樣。
“好酒!”王大柱比了個大拇哥,這酒一般,洛都中下水準,可這酒對於他來說,已經足夠了。他一個鐵匠,還想喝啥?喝三勒漿?開什麼玩笑!這酒在他的人生裡就已經算是頂好的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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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零章 逍遙道
酒足飯飽之後,王大柱又打了一壺酒,晃晃悠悠地帶著王小柱回去。
“爹爹,我以後還能來嘛?叔叔的水很好喝,甜甜的。”王小柱仰頭問他爹。
“嗯,想去便去吧。”王大柱並沒有反對,在他們那地方,小孩串門什麼的很正常。
就這樣,時間過得很快,沈默的酒館沒什麼特色,最多就是啤酒能算得上特色,只不過這種特色在別人看來有點奢侈了,啤酒的定價跟沈默釀造的白酒差不多,可這玩意在他們看來就跟喝水似的。總感覺喝多了虧得慌。同樣分量的白酒喝得醉,同樣分量的啤酒可醉不了人。也沒什麼人願意來這麼遠的地方喝酒。
這不,這一週下來,只有王大柱還有王大柱偶爾帶幾個客人來光顧一下沈默的酒館。
不得不提一句,沈默的小菜做得倒是不錯,就是他捨得放油,香的很。但這不值得人家繞大老遠的路來一趟便是了。
一週的最後,夜晚,南卿不知道從哪裡冒了出來,來到了沈默的後院之中。
“在這個時代,進入主人家的後院可不是什麼好習慣。”沈默撇了一身勁裝的女俠一眼,悠閒地說道。
別說,這一星期的時間,女俠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進,臉上掛著深深的憂愁。
坐在了沈默的旁邊,沒有開玩笑的意思,蜷縮著身子,緊緊地抱住了自己,像是被人遺棄的小狗一般。沈默也不管她,靜靜地喝著茶,時不時地翻動書頁。
過了一會兒,南卿抬起小臉,眼睛通紅地看著沈默,憤怒地說道:“你難道沒有心嘛!”
沈默翻書頁的手頓了頓,看了南卿一眼,他大概猜出了這些天發生了什麼事兒。
“我提醒過你,做事三思而後行。”
“可是!可是他們都死了!都死了!嗚嗚嗚嗚……”南卿把頭又埋進了自己的膝蓋之中,整個人一抽一抽的。
沈默悠悠地嘆了口氣,這就是化凡,真實且殘酷。化凡有許多人是因為沒好的環境,好的資源,好的地點折損在這裡。但同樣的,也有很多天才迷失在這凡間之中。
就像南卿自己對沈默所說的,她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就是她的道,也是逍遙道。這話錯了嘛?也沒錯,但她壓根不理解這條道路上的艱辛,逍遙道看似很輕鬆,實際上要面對的是自己的心。你逍遙了,爽快了,可背後的因果反噬你能否扛得住?就像南卿這樣,她做的事情其實很好猜。無非就是去了一趟奴隸市場,把那些奴隸放了,再過分點把奴隸主殺了。
可這又如何?跑掉的奴隸會被殺的,沒了真炁的她壓根沒法救下那麼多人,也沒地方給這些人藏身。最後的結果是她跑得掉,奴隸全部死光。就這麼簡單。
那一夜,南卿哭了很長時間,哭得累了直接在院子裡睡著了,沈默給她披了一條毯子,默默地在院子裡看書陪著她。看似簡單無疑的化凡,實際上風險極高。會死在這化凡路上也說不定,他忽然間有了個荒唐的想法,該不會自己的猜測都是錯了,空只是不想南卿去走這一遭化凡路而已?
苦笑著搖了搖頭,望著天空中的明月,不知道為何,他有點厭惡,厭惡這明月之下的一切。
小姑娘氣來得快,消的也快,第二天就氣勢洶洶地一錘錘爛了沈默的石桌,一隻腳踏在板凳上,怒氣衝衝地說:“說!為什麼!”
沈默被這驚天一拳嚇得瑟瑟發抖,無奈地攤了攤手:“女俠,你的目標是做女俠,這種事情,是一條產業鏈。你管不了的。”
“為什麼管不了!他們不是人嘛?!”南卿握了握拳頭,她已經想清楚,眼前這個狗師兄明明就知道一切,可他什麼都不錯,她很氣,但現在是有理智的氣,不是崩潰的氣。這麼多年的道心沒白養就是了,沈默向來講究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新增任何情緒在裡面。
“是,但那都是胡人。”沈默無奈地拿出一張地圖,隨手點了一下桌子,桌子又拼了回來。
“你用真炁!”南卿瞪大了眼睛。
“我跟你的道不一樣,我不需要化凡。”沈默搖了搖頭,繼續說道:“你還聽不聽了!”
“額……你說。”
“胡人,在這個朝代之中,還真就不能算人,打個比方……”沈默把豐朝跟突厥的愛恨情仇說了一遍。
“可這跟那些可憐的孩子有什麼關係?既然害怕,殺了不就好了!”南卿還是無法接受。
“因為利益,站在國家層面考慮事情,所有的一切都是利益,奴隸能幫主人家幹活,是個廉價的勞動力,你是外來者,不懂得這些恨,打個比方,有一個流櫻谷的敵對勢力,跟流櫻谷廝殺了萬年之久,你若是遇到對方的弟子,你會做什麼。”
“我會殺了他們!”
“不錯,若是他們有利用價值呢?在你有能力掌控他生死的時候,你會不會留他一命,我指的不是站在你的角度是思考,而是站在掌門的角度去思考,看著對方痛苦,你報復的快感是不是更加的強烈,更加的舒適。更何況,他們會給你帶來足夠多的利益,例如丹藥,例如陣法。我不說別的,就說修仙界,多少散修被大勢力強製成為他們的專用煉丹師。”
“有良心一點的大宗門或許會給與不錯的待遇,可一些沒良心亦或者短視的宗門,一天十二時辰,要煉丹師煉丹十個時辰的也不是沒有,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這個道理,在凡人界是一樣的。”
“怎麼這樣……”南卿不甘心地說道。
“這就看你了,你修的是逍遙道,看你願不願意去改變。”
逍遙道,其實是一個很大的命題,喜歡什麼就去做什麼,這跟魔道事實上也沒什麼差別,唯一有差別的就是修逍遙道的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是一條最難修的道。它沒有明確的目標,只有一直追尋的樂趣……亦或者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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