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蓋棺
開庭那天,趙建英、孟慶剛、趙建忠天沒亮就到了法院門口。趙明宇請了假,林清言沒來——她不能來。
趙建英在門口等得心焦,嘴裡唸叨著「怎麼還不開門」,手一直攥著孟慶剛的袖子。
開庭後,蘇雲珊坐在被害人席上,戴著帽子,因為縫針,頭髮都被剃光。鎖骨處也被固定著。整個人再也看不出以往的精明強幹。
她旁邊坐著她的律師,面前攤著厚厚一摞材料。
喬琪也被法警帶上來,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
孟浩被帶進來的一刻,旁聽席上有人小聲驚呼。剃了光頭,穿著號服,瘦得顴骨都凸出來,眼窩凹下去。他往被告席上一站,整個人像被抽乾了力氣。
趙建英的眼淚唰就下來了,孟慶剛死死攥著她的手,怕她哭出聲。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現在開庭。」
公訴人先宣讀起訴書。孟浩故意傷害蘇雲珊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蘇雲珊鎖骨骨裂、腦震蕩,額部縫合十四針,經法醫鑑定為輕傷一級。
公訴人又宣讀了孟浩舉報蘇雲珊、喬琪敲詐勒索一案的起訴書。蘇雲珊指使喬琪設局,用孟浩掐暈喬琪的視頻威脅他寫下五十萬欠條,構成敲詐勒索罪,數額巨大。
蘇雲珊坐在那裡一動不動,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
喬琪低著頭,手指絞在一起。
法庭調查階段,證據一件一件拿出來。
蘇雲珊的傷情照片、病歷、鑑定報告,孟浩掐暈喬琪的視頻截圖,五十萬欠條的複印件,喬琪和蘇雲珊的轉帳記錄、聊天記錄。
趙建英看著那些照片,捂著嘴大氣都不敢出。
法庭辯論階段,火藥味瞬間濃了。
蘇雲珊的律師站起來,聲音洪亮。
「審判長,孟浩的行為性質極其惡劣!他掐暈喬琪在先,用暴力手段解決糾紛。後又懷恨在心,酒後闖入蘇雲珊家中,對蘇雲珊實施暴力,致其輕傷一級。這不是普通的故意傷害,這是蓄意報復!蘇雲珊至今仍在康復中,她的公司因此停業,她兒子的學業受到嚴重影響。我們請求法庭對孟浩從重處罰!」
孟浩的律師毫不讓步。
「審判長,孟浩的情況有特殊性。案發前,他的個人信息被人在網上曝光,住址、身份證號全部洩露,大量網民到他家門口騷擾、辱罵,甚至威脅要上門算帳。他連續多日不敢出門,精神處於極度恐懼和崩潰狀態。這是調查記錄,他的鄰居也反應受到滋擾。這是他家門上被噴的字。」
「這些網絡暴力,讓我的當事人精神極度崩潰。案發當晚,他喝了酒,情緒失控,纔去找蘇雲珊理論。這一點,有小區外飯店的監控錄像和店老闆的證言可以證明。」
蘇雲珊的律師冷笑。
「醉酒不是免責的理由。他去找蘇雲珊理論?他掐住蘇雲珊的脖子,把她兒子踢飛,這叫理論?」
孟浩的律師沒有回應。
「我的當事人失手致使蘇女士受傷,他馬上主動撥打120和110,並採取了急救措施。他明知自己會被抓,仍然返回現場救助被害人。這是自首,這是積極救助。刑法規定,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孟浩認罪態度良好,當庭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審判長看向蘇雲珊。
「被告人蘇雲珊,你有什麼要說的?」
蘇雲珊站起來,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說得很清楚。
「審判長,我承認我做了錯事。我恨孟浩,他騙了我的錢,騙了我的感情,我咽不下這口氣。我找喬琪給他下套,讓他寫欠條,就是想讓他嘗嘗被騙的滋味。但我不認可是敲詐勒索,那是他自願寫的欠條。」
蘇雲珊的律師接過話。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與孟浩之間的糾紛,本質上是感情糾紛和經濟糾紛。孟浩騙取我的當事人六十餘萬元,最終只償還了二十八萬。我的當事人被騙錢騙感情,只是用錯了方式方法,確實有不妥之處,但不應認定為敲詐勒索罪。」
孟浩的律師針鋒相對。
「兩個男人拳打腳踢,還說把視頻發到網上,送到我當事人的工作單位,這不是威脅是什麼?我的當事人想保住自己的工作,保住自己的社會形象,不得已同意籤下伍拾萬欠條。這不是敲詐勒索是什麼?我方認為,敲詐勒索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求重判。」
審判長又問喬琪。她站起來,聲音發顫。
「審判長,我認罪。是蘇雲珊讓我幹的,她說孟浩騙了她的錢,讓我去勾引孟浩,拍視頻,寫欠條。我就是個跑腿的,錢我一分都沒拿到……」
法官問孟浩還有什麼要說的。他站在被告席上,低著頭,聲音沙啞得像砂紙磨過。
「我沒什麼好說的。我對不起蘇雲珊,對不起我爸媽。我認罪。不管法律怎麼判決,我都接受。我只懇請法庭給我一次重新做人,悔過自新的機會。我知道錯了。」
孟浩聲淚俱下,旁聽席,趙建英死咬著嘴脣,渾身發抖,不讓自己發出一點聲音。
孟慶剛眼圈通紅,瞬間老了十歲。
趙建忠別過臉去不看孟浩。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休庭合議。」
法庭裡安靜下來。趙建英坐在那裡,手攥得死緊,指甲都快掐進肉裡。孟慶剛兩眼發直。
四十分鐘後,審判長重新走上審判席。所有人起立。
「現在宣判。被告人孟浩,犯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一級,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蘇雲珊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趙建英腿一軟,孟慶剛一把扶住她。三年,比他們預想的輕,但還是讓人受不了。
「被告人蘇雲珊,犯敲詐勒索罪,數額巨大,因其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蘇雲珊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她早就知道這個結果,從孟浩報案那天就知道。她點了火,想把孟浩燒死,結果自己也跳進了火坑。
「被告人喬琪,犯敲詐勒索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且認罪態度較好,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槌落下,重重的一聲。
孟浩被法警帶下去,走到門口時回頭看了一眼。趙建英大呼小叫喊孟浩,眼睜睜看著孟浩被帶走。
孟慶剛老淚縱橫,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得人睜不開眼。趙建英站在臺階上,兩眼一黑,直直地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