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總,我看房間裡還有五幅近代名家的山水畫。”
“孫總要是喜歡,我就送給孫總。”
“高總遇到困難,我不會趁人之危,就按照高總定的價格成交,雙方各出一半的交易費用,由雙方的律師簽訂購房協議,然後一起到香江屋宇署去辦理房屋轉讓檔案,我將房款轉給高總,我相信高總肯定能度過這次難關。”
“多謝孫總仗義,孫總這個朋友我交了,以後在香江用得上高某,打個電話,高某一定盡力幫忙。”
一個願賣,一個願買,債主滙豐銀行當然高興,香江屋宇署也樂見其成,各交了一半的稅款和交易費,辦理法律檔案就簡單了,孫健簽字,透過滙豐銀行轉給高福明的賬戶三千萬元港幣。
孫健從高福明的手裡拿到了新辦好的深水灣八十七號別墅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房主變成了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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