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五 我太難了

我的戰場我的連·指留香·2,326·2026/3/26

一百二十五 我太難了 到了沙漠,才知道楚二狗應該叫沙漠狐狸更合適,叫楚二狗,都太有點抬高狗了。 楚二狗真的就像沙漠裡的狐狸,它的嗅覺比狼還要靈敏。他在行軍中告訴小分隊計程車兵們,該怎樣規避沙漠裡隨時都有可能出現的那些毒蟲。 顏至很虛心,虛心請教楚二狗,在沙漠裡的各種行軍技能。比如,怎麼根據人或動物的腳印、步幅,判斷出速度,怎麼判斷風速,怎樣跟蹤,怎樣反跟蹤等等。 長官問的誠懇,學的虛心,而且長官從來不擺官架子,對兄弟們也好,一視同仁。 楚二狗也難得做一次教官,自然把自己所知的傾囊相授。他一個死囚,能加入兄弟連,那是長官對他的伯樂之恩、救命之恩。 幸好,這次小分隊外出執行絕密任務,除了槍支彈藥外,每個人隨身攜帶的物品並不多,負擔不重,在沙漠間行走,對於經過顏至魔鬼訓練計程車兵們來說,也並不吃力。 由於沙漠一旦起風,就會掩蓋了鬼子的腳印,所以,顏至讓士兵們加快速度行軍,每小時行軍八公里。這主要是為了照顧納蘭星輝和艾娃,否則,顏至定會讓他們每小時急行軍十公里以上。 一個小時過去了,三名美國男士兵跟在楚二狗身後,隱隱有要超越楚二狗的勢頭。如果不是因為需要楚二狗在前面帶路,他們早就遠遠地甩掉中國士兵。 然而,兩個小時過去後,三名美國士兵漸漸落在了十六人的中間。 霍埃爾·羅佈雷斯,埃德.桑切斯,麥特·貝克他們認為,中國士兵都是在硬撐著急行軍,再過一會就準得趴。 但三個小時過後,三名美國士兵已經掉到了隊伍的最後面,而納蘭星輝和艾娃,依然走在隊伍的中間,完美的詮釋了女性的韌勁。 趙富貴嘴角叼著煙取暖,被鬼子追的那會兒,他跑的渾身是汗,所以軍裝有點塌了,頭髮在月光下也能看出一層膩膩的油垢,看著有點邋遢,他故意磨蹭蹭,落後到三名美國士兵的身邊,陰陽怪氣地說道:“昨天,是誰特麼說中國人瘦不拉幾,腿短,走不了遠路的?” 麥特·貝克三人雖然聽不懂趙福貴的話,但趙福貴那副能嘲笑到人骨子裡的表情、動作,很明顯的告訴他們三名美國人“你們不行哦。不服?不服跟我比比……” 隨著小分隊的逐漸深入,沙漠裡的氣溫越來越冷,三名美國男軍人爭相脫下軍上衣給納蘭星輝,都被她婉言拒絕。 艾娃縮著身子,走在顏至的身邊,她時不時縮著脖子往顏至身上靠去,有一種小鳥依人的感覺。 艾娃的身上有淡淡的香味兒。 香水這東西,可以增加美女的魅力。 顏至判斷,這可能是美國四五十年代流行的香水味兒,他沒想到,在這個特殊的戰爭時代美國的女兵就已如此時髦了。 越往前走,沙漠裡的各種植被也越來越多,起初還是稀稀落落的生長著,隨著逐漸深入沙漠腹地,一些顏至等人從未見過的沙漠裡的高大樹木,也漸漸多了起來。 幸好有楚二狗在前面帶路,每走一段路,他都會選擇在那些高大的樹木上做一些特殊的符號,以便在回來的時候,小分隊不會失去方向。 這一路上,小鬼子休息的次數也挺多,至少就小分隊急行軍這三個小時之間,這十一名小鬼子休息了三次。 楚二狗在小鬼子每一次休息的地方都會仔細的查詢,他能夠根據鬼子留下的菸蒂,判斷出鬼子在此處休息了多長時間。 有一處,還留有鬼子丟棄的清酒的酒瓶。 楚二狗判斷,小鬼子三次休息的時間,加在一起至少有四十分鐘。這也難怪,在森林的那一場激戰,這些小鬼子的消耗也是巨大的。 由此,顏至判斷,小鬼子能在三個小時裡就休息了四十分鐘,而且還有閒時間抽菸喝酒,這就說明鬼子並不擔心他們會被後面的中國小分隊追上。 也就是說,鬼子確信,中國軍隊的小分隊,早已被屍蠆消滅得乾乾淨淨。 行軍四個小時,對於兄弟連計程車兵們來說力度並不大,雖然從三名美國男士兵開始掉隊時,顏至就減緩了行軍速度,但是四個小時過後,納蘭星輝和艾娃已漸漸跟不上了。 楚二狗找了一處沙丘,在沙丘後被風吹出一道凹的地方,讓眾人坐了下來休息,補充點食物 楚二狗告訴眾人,沙丘上有凹的這個位置屬於背風處,人躲在其中不容易被發現。 但沙丘的這個凹處,只能是在沒有風的時候,才可以坐下來休息避開火辣的太陽,有風的時候,此處最兇險,稍不留意,流沙就會將人掩埋。 發生沙塵暴時,流沙掩埋人的速度之快,讓人連逃跑的機會都沒有。 顏至一個人遠遠地坐著,點著一根菸,揹著眾人,掏出了從納蘭星輝身上掉落的那塊玉佩。 自從撿到了這塊玉佩,顏至和納蘭星輝之間的聊天說話便少了許多,二人之間也因為顏至而變得生疏起來。 顏至沒有把玉佩還給納蘭星輝。 納蘭星輝也沒有向他要回。 迎著淡淡的月光和忽閃著的菸頭發出的微光,顏至一眼就能看出這塊還殘留著納蘭尋輝和他自己餘溫的玉佩,就是在他十歲時,母親親手交給他的那塊玉佩。 此時摸著這款玉佩,顏至的腦海裡清晰出現的父母的笑臉。 無論是手感還是玉佩的形狀大小,以及玉佩上紋路的走向,顏至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玉佩的正面右下角,有一顆渾然天成的星星。 顏至可以確認,這塊玉佩就是他十歲時,母親親手交給他,後來他丟掉的那塊。 他從二十一世紀初,穿越到了二十世紀的四十年代,卻看到了自己在穿越前丟失的玉佩。 這意味著什麼? 這又說明瞭什麼? 而玉佩的現主人納蘭星輝,又和他顏至有著怎樣的關係? 顏至頭腦很亂。 納蘭星輝和他顏至, 不, 納蘭星輝和穿越前的顏至,也就是加漠,是什麼關係? 納蘭星輝和加漠的父母又是什麼關係? 他們之間是親戚朋友? 或者納蘭星輝跟加漠之間有著血緣上的關係。 雖然現在他是顏至,但他的思想他的靈魂還烙有加漠的影子永遠存在。 這有點亂,很亂。 亂的顏至找不到頭緒找不到方向,讓他恍惚。而穿越過來,自己喜歡上的人,竟然和另一個自己,有著千絲萬縷的神秘關係。 太亂了。 有時候,顏至都快忘記,自己曾經是過加漠了。 顏至腦子要炸了。 太亂了。 顏至吸完最後一口煙,扔掉菸蒂,站起,喃喃自語:“我太難了!”

一百二十五 我太難了

到了沙漠,才知道楚二狗應該叫沙漠狐狸更合適,叫楚二狗,都太有點抬高狗了。

楚二狗真的就像沙漠裡的狐狸,它的嗅覺比狼還要靈敏。他在行軍中告訴小分隊計程車兵們,該怎樣規避沙漠裡隨時都有可能出現的那些毒蟲。

顏至很虛心,虛心請教楚二狗,在沙漠裡的各種行軍技能。比如,怎麼根據人或動物的腳印、步幅,判斷出速度,怎麼判斷風速,怎樣跟蹤,怎樣反跟蹤等等。

長官問的誠懇,學的虛心,而且長官從來不擺官架子,對兄弟們也好,一視同仁。

楚二狗也難得做一次教官,自然把自己所知的傾囊相授。他一個死囚,能加入兄弟連,那是長官對他的伯樂之恩、救命之恩。

幸好,這次小分隊外出執行絕密任務,除了槍支彈藥外,每個人隨身攜帶的物品並不多,負擔不重,在沙漠間行走,對於經過顏至魔鬼訓練計程車兵們來說,也並不吃力。

由於沙漠一旦起風,就會掩蓋了鬼子的腳印,所以,顏至讓士兵們加快速度行軍,每小時行軍八公里。這主要是為了照顧納蘭星輝和艾娃,否則,顏至定會讓他們每小時急行軍十公里以上。

一個小時過去了,三名美國男士兵跟在楚二狗身後,隱隱有要超越楚二狗的勢頭。如果不是因為需要楚二狗在前面帶路,他們早就遠遠地甩掉中國士兵。

然而,兩個小時過去後,三名美國士兵漸漸落在了十六人的中間。

霍埃爾·羅佈雷斯,埃德.桑切斯,麥特·貝克他們認為,中國士兵都是在硬撐著急行軍,再過一會就準得趴。

但三個小時過後,三名美國士兵已經掉到了隊伍的最後面,而納蘭星輝和艾娃,依然走在隊伍的中間,完美的詮釋了女性的韌勁。

趙富貴嘴角叼著煙取暖,被鬼子追的那會兒,他跑的渾身是汗,所以軍裝有點塌了,頭髮在月光下也能看出一層膩膩的油垢,看著有點邋遢,他故意磨蹭蹭,落後到三名美國士兵的身邊,陰陽怪氣地說道:“昨天,是誰特麼說中國人瘦不拉幾,腿短,走不了遠路的?”

麥特·貝克三人雖然聽不懂趙福貴的話,但趙福貴那副能嘲笑到人骨子裡的表情、動作,很明顯的告訴他們三名美國人“你們不行哦。不服?不服跟我比比……”

隨著小分隊的逐漸深入,沙漠裡的氣溫越來越冷,三名美國男軍人爭相脫下軍上衣給納蘭星輝,都被她婉言拒絕。

艾娃縮著身子,走在顏至的身邊,她時不時縮著脖子往顏至身上靠去,有一種小鳥依人的感覺。

艾娃的身上有淡淡的香味兒。

香水這東西,可以增加美女的魅力。

顏至判斷,這可能是美國四五十年代流行的香水味兒,他沒想到,在這個特殊的戰爭時代美國的女兵就已如此時髦了。

越往前走,沙漠裡的各種植被也越來越多,起初還是稀稀落落的生長著,隨著逐漸深入沙漠腹地,一些顏至等人從未見過的沙漠裡的高大樹木,也漸漸多了起來。

幸好有楚二狗在前面帶路,每走一段路,他都會選擇在那些高大的樹木上做一些特殊的符號,以便在回來的時候,小分隊不會失去方向。

這一路上,小鬼子休息的次數也挺多,至少就小分隊急行軍這三個小時之間,這十一名小鬼子休息了三次。

楚二狗在小鬼子每一次休息的地方都會仔細的查詢,他能夠根據鬼子留下的菸蒂,判斷出鬼子在此處休息了多長時間。

有一處,還留有鬼子丟棄的清酒的酒瓶。

楚二狗判斷,小鬼子三次休息的時間,加在一起至少有四十分鐘。這也難怪,在森林的那一場激戰,這些小鬼子的消耗也是巨大的。

由此,顏至判斷,小鬼子能在三個小時裡就休息了四十分鐘,而且還有閒時間抽菸喝酒,這就說明鬼子並不擔心他們會被後面的中國小分隊追上。

也就是說,鬼子確信,中國軍隊的小分隊,早已被屍蠆消滅得乾乾淨淨。

行軍四個小時,對於兄弟連計程車兵們來說力度並不大,雖然從三名美國男士兵開始掉隊時,顏至就減緩了行軍速度,但是四個小時過後,納蘭星輝和艾娃已漸漸跟不上了。

楚二狗找了一處沙丘,在沙丘後被風吹出一道凹的地方,讓眾人坐了下來休息,補充點食物

楚二狗告訴眾人,沙丘上有凹的這個位置屬於背風處,人躲在其中不容易被發現。

但沙丘的這個凹處,只能是在沒有風的時候,才可以坐下來休息避開火辣的太陽,有風的時候,此處最兇險,稍不留意,流沙就會將人掩埋。

發生沙塵暴時,流沙掩埋人的速度之快,讓人連逃跑的機會都沒有。

顏至一個人遠遠地坐著,點著一根菸,揹著眾人,掏出了從納蘭星輝身上掉落的那塊玉佩。

自從撿到了這塊玉佩,顏至和納蘭星輝之間的聊天說話便少了許多,二人之間也因為顏至而變得生疏起來。

顏至沒有把玉佩還給納蘭星輝。

納蘭星輝也沒有向他要回。

迎著淡淡的月光和忽閃著的菸頭發出的微光,顏至一眼就能看出這塊還殘留著納蘭尋輝和他自己餘溫的玉佩,就是在他十歲時,母親親手交給他的那塊玉佩。

此時摸著這款玉佩,顏至的腦海裡清晰出現的父母的笑臉。

無論是手感還是玉佩的形狀大小,以及玉佩上紋路的走向,顏至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玉佩的正面右下角,有一顆渾然天成的星星。

顏至可以確認,這塊玉佩就是他十歲時,母親親手交給他,後來他丟掉的那塊。

他從二十一世紀初,穿越到了二十世紀的四十年代,卻看到了自己在穿越前丟失的玉佩。

這意味著什麼?

這又說明瞭什麼?

而玉佩的現主人納蘭星輝,又和他顏至有著怎樣的關係?

顏至頭腦很亂。

納蘭星輝和他顏至,

不,

納蘭星輝和穿越前的顏至,也就是加漠,是什麼關係?

納蘭星輝和加漠的父母又是什麼關係?

他們之間是親戚朋友?

或者納蘭星輝跟加漠之間有著血緣上的關係。

雖然現在他是顏至,但他的思想他的靈魂還烙有加漠的影子永遠存在。

這有點亂,很亂。

亂的顏至找不到頭緒找不到方向,讓他恍惚。而穿越過來,自己喜歡上的人,竟然和另一個自己,有著千絲萬縷的神秘關係。

太亂了。

有時候,顏至都快忘記,自己曾經是過加漠了。

顏至腦子要炸了。

太亂了。

顏至吸完最後一口煙,扔掉菸蒂,站起,喃喃自語:“我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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