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 福爾馬林

我跟秦瓊混日子·烤蛤蟆去·3,132·2026/3/26

054 福爾馬林 “這,這,這……” 看著地上已經毫無聲息的狗,所有的人眼中的震驚都是溢於言表,那總兵更是連一句話都說不知來,只是指著那隻狗不停的重複著一個字。 “我知道大家還有些不願意相信,但那是事實就是這樣,老管家死得冤,但是也只能徒呼奈何,現在我們只需要問一下茶棚的人,當時老管家吃了多少芸豆,芸豆為什麼是生的,就可以了。如果是故意的,那麼這個案子就還沒完,如果是無意的,只能說是造化弄人了。” 到了這個時候,這些其實已經沒有什麼必要了,主要所要做的,不過是做一個最後結論,並且是防止萬一,萬一這總兵不依不饒,最後一旦要用那茶棚的可憐人做洩憤的目標,估計唐壁和本地的刺史等人,是不可能會為了一個不相干的苦哈哈,去得罪這麼一位同僚的。 “不用了,不用了,福伯的死既然已經知道是什麼原因了,就沒有必要再查問了,我想,那茶棚的人也是無心,不然,誰會在自己的店裡毒死人,並且不敢跑呢?算了吧,算了吧。” 聽到祝耀的話,那總兵居然一改之前的態度,不在叫囂著嚴懲兇手,反而是打算就這麼不再過問這個案子,只是把桌子上老管家的衣服和剩的那些糖,仔細地包好收好,更是把糖包放在了懷中貼著內衣的地方。 “福伯伺候了我家四代人,是我祖父的書童,那些年戰亂不止,祖父在三十歲時染病去世,是當時的福伯撐住整個家,一點點的教導父親長大成人並接掌家裡的大小事務。後來,在我六歲的時候曾經身染重病,家父都放棄了希望,是福伯不遠萬裡,自己一個人用一輛馬車拉著我,用了近一年的時間,跑遍了天下的每一個角落,找了無數的名醫,最終才治好了我的病,並讓我有幸拜在恩師門下學武。是福伯在山上陪了我整整十五年,回到家之後,更是福伯說服家父,動用全家所有的力量,讓我在軍中一直平安,慢慢地才走到了今天。” “福伯雖然名義上是我的管家,但是卻是我最親的長輩,母親生我的時候難產而死,父親對我也有些不喜歡,認為我是不詳之人,是福伯給我找的乳孃,是福伯一點點看著我長大,也是福伯護著我不被繼母欺辱。後來我當了一個小將,是福伯幫我護著妻子和幼子在家中不被別的人欺辱,後來我做了總兵,四個兒子,兩個小的不成氣候,每天只知惹禍,是福伯把一切煩惱都擋在外邊,並且慢慢的教導兩個小子做人。” “父親走後,福伯其實就是我的父親,對待幾個小傢伙,也如自己的孫子一般。這一次聽說小三小四出事,福伯更是日夜兼程的趕過來。卻不想……” 不知為什麼,這總兵居然說起了自己的故事,自己和福伯的故事。 “其實這一次,雖然我死了兩個兒子,但是痛,卻遠不及福伯的死,如今我已經三十八了,出生的時候母親因我而死,五年前父親染病而亡,如今福伯也離我而去,我再也沒有長輩了,再也沒有長輩了……” 說到這裡,這總兵,一條昂臧的七尺男兒,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淚水,哭的,就像是一個孩子,而不是一個曾經徵戰沙場,在死人堆裡爬出來的將軍。 半晌之後,他終於是止住了淚水,只不過,卻好似一個行屍走肉,全無半分精氣神。 “侯爺,犬子之死,還請侯爺費心,小將就先陪著福伯回家了,離家這麼久,福伯也就就惦記家裡的事情了,我要陪著福伯回去了,剩下的事,就勞煩侯爺了。” 說完話,這名總兵就走進了屋內,來到了福伯的身前,給福伯穿戴好了衣服,沒有再喊別人,也沒有準備什麼東西,就這麼把福伯背在了自己的背上。 “福伯,小時候你揹著我走遍天下找人給我治病,現在,我也終於可以揹著你了,咱們回家,外邊沒有家裡舒服,而且,家裡沒有福伯坐鎮,沒有福伯看著,可不像個家啊。” 毫不在乎別人的眼光,更是不讓任何人近身,幾個要過來幫他的親兵更是被踹到了一旁,但是對於背上的福伯,卻是語氣很慢很柔,生怕聲音大了會嚇到他。 “福伯,對於我來說,你其實更像是我的父親,是你從小看著我長大,告訴我怎麼做人,父親走後,我想拜您為義父,您卻一直不同意,現在,我要拜您做義父,您在也不能拒絕了吧?義父,爹,咱們回家,兒子帶您回家,家裡還要您守著呢……” 看這總兵揹著福伯慢慢消失在視線裡,看著兩人人如父子般的背影,聽著耳邊總兵那低低的呢喃,祝耀德心軒,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後,第二次被觸動。 “總兵大人留步,我有一件關於福伯的要事要與大人述說!” 祝耀的話音,使得總兵停下了腳步,所有的人都清晰地看到了總兵臉上的淚痕。 “總兵大人與福伯的感情讓人敬佩,我手裡有一樣東西,共五瓶,每一瓶可以倒在一百斤水裡,將福伯放在裡邊,可以讓福伯的屍體永不腐爛,不過每一年的時間,水會變的渾濁,需要重新把藥倒進水裡,讓福伯躺在裡邊休息。如果總兵大人需要,我這就回去給總兵大人取來。” 這個時候,在繼看到義母秦勝珠之後,祝耀的心絃第二次被觸動,根本不會顧及拿出來的東西會不會驚世駭俗,會給這個世界帶來什麼變化,只是想,就去做! “當真!” 總兵頓時就往前一邁步到了祝耀的眼前。 “自然,我雖然放蕩不羈,但是卻不會拿這件事開玩笑,總兵大人與福伯的感情,令我肅然起敬佩服至極,自然不會用此事戲弄總兵大人,若總兵大人需要,請在此稍待,半個時辰之內,我定會帶著五瓶藥回來。” “那請侯爺速去速回。” 祝耀點點頭,轉身出了縣衙,騎上自己的烏錐馬,叫上羅士信就會到了秦府,隨便找了個侍女的房間進去,讓羅士信守在院落門口給自己把風,確定了不會露餡之後,祝耀開啟了影片視窗。 好一會的功夫,祝耀的眼前才出現了董陽的那張臉。 “我擦,你小子幹什麼去了?昨天晚上跟我要的法醫和驗屍技能書,現在又要高濃度福爾馬林?你丫的幹仵作去了還是什麼時候有戀屍癖了?” 董陽的一番話,解開了祝耀為什麼在驗屍上,居然比一個仵作專業,為什麼之前那書生身上的傷口,他只是一搭眼就能夠看出究竟來,原來是找了外援開了金手指了啊。 昨天喝完酒之後,祝耀找了個無人處聯絡上了董陽,讓他去兌換的那份系統裡,給自己找來了現代的法醫勘察,和古代的驗屍技能書,要不然,他昨天哪來的信心跟唐壁幾個人吹牛啊。 而祝耀看看時間還夠,於是就把今天的經過說了一遍。董陽聽後知道,祝耀之所以會讓他找福爾馬林,拿給那總兵讓他把福伯跑起來防止腐爛,正是總兵對福伯的那份感情,觸動了祝耀心裡的一根弦,一根已經斷了的親情的弦。 隨後董陽也沒廢話,在兌換系統裡找出了祝耀要的福爾馬林,祝耀也就結束了這次通話趕回了縣衙。 “剛才我派人去問了一下,那芸豆之所以沒煮熟,是因為福伯胃難受,卻沒想到是中毒了,只是認為連夜趕路餓了,所以才催著店家把芸豆端上去的。也就是說,這帶毒的夾生芸豆,是福伯搶到自己嘴裡吃的。” 在那總兵揹著福伯走了之後,唐壁不由得輕嘆了一口氣,說出了這麼一件事情,更是讓大家感嘆了一聲造化弄人啊。 “行了,一會我去看看泰和當鋪的大小姐,因為是女屍,所以大家就別跟著進去了我一會出來後把結果給你們。” 祝耀說完之後也不管他們的反應,伸手招了招,在一旁趴了好久的黑虎就站了起來,跟著祝耀一起進了屋子裡邊。 “這,這明宇帶著一條狗進去是做什麼?” 楊凌眨眨眼睛,轉過頭問這裡最熟悉主要的秦瓊。 “回答人的話,明宇說狗的嗅覺靈敏,是破案的好幫手,任何痕跡都可以掩蓋,但是每個人身上的氣味不同,也不會有兇手會想到在這上邊做文章。這條狗就是明宇專門弄來的,嗅覺靈敏異常,平時是我們出去的時候,帶著我們那傻兄弟找到我們的工具,如果在山林趕路,也是打獵的好幫手。別看只是一條狗,但是卻很輕鬆就能打到一頭野豬。” 對於黑虎,秦瓊也是非常喜愛的,這麼雄壯的猛犬,沒有哪個男人會不喜歡,加上黑虎打獵能獨自捕殺野豬,單個的野狼見到它都要繞道走,嗅覺靈敏異常。而且最主要的就是已經近乎通靈,能簡單的聽懂很多人話,平時特別安靜不吵不鬧,但是卻又不失警惕性。 可以說,如果不是這條狗是祝耀給羅士信的,秦瓊早就佔為己有了。

054 福爾馬林

“這,這,這……”

看著地上已經毫無聲息的狗,所有的人眼中的震驚都是溢於言表,那總兵更是連一句話都說不知來,只是指著那隻狗不停的重複著一個字。

“我知道大家還有些不願意相信,但那是事實就是這樣,老管家死得冤,但是也只能徒呼奈何,現在我們只需要問一下茶棚的人,當時老管家吃了多少芸豆,芸豆為什麼是生的,就可以了。如果是故意的,那麼這個案子就還沒完,如果是無意的,只能說是造化弄人了。”

到了這個時候,這些其實已經沒有什麼必要了,主要所要做的,不過是做一個最後結論,並且是防止萬一,萬一這總兵不依不饒,最後一旦要用那茶棚的可憐人做洩憤的目標,估計唐壁和本地的刺史等人,是不可能會為了一個不相干的苦哈哈,去得罪這麼一位同僚的。

“不用了,不用了,福伯的死既然已經知道是什麼原因了,就沒有必要再查問了,我想,那茶棚的人也是無心,不然,誰會在自己的店裡毒死人,並且不敢跑呢?算了吧,算了吧。”

聽到祝耀的話,那總兵居然一改之前的態度,不在叫囂著嚴懲兇手,反而是打算就這麼不再過問這個案子,只是把桌子上老管家的衣服和剩的那些糖,仔細地包好收好,更是把糖包放在了懷中貼著內衣的地方。

“福伯伺候了我家四代人,是我祖父的書童,那些年戰亂不止,祖父在三十歲時染病去世,是當時的福伯撐住整個家,一點點的教導父親長大成人並接掌家裡的大小事務。後來,在我六歲的時候曾經身染重病,家父都放棄了希望,是福伯不遠萬裡,自己一個人用一輛馬車拉著我,用了近一年的時間,跑遍了天下的每一個角落,找了無數的名醫,最終才治好了我的病,並讓我有幸拜在恩師門下學武。是福伯在山上陪了我整整十五年,回到家之後,更是福伯說服家父,動用全家所有的力量,讓我在軍中一直平安,慢慢地才走到了今天。”

“福伯雖然名義上是我的管家,但是卻是我最親的長輩,母親生我的時候難產而死,父親對我也有些不喜歡,認為我是不詳之人,是福伯給我找的乳孃,是福伯一點點看著我長大,也是福伯護著我不被繼母欺辱。後來我當了一個小將,是福伯幫我護著妻子和幼子在家中不被別的人欺辱,後來我做了總兵,四個兒子,兩個小的不成氣候,每天只知惹禍,是福伯把一切煩惱都擋在外邊,並且慢慢的教導兩個小子做人。”

“父親走後,福伯其實就是我的父親,對待幾個小傢伙,也如自己的孫子一般。這一次聽說小三小四出事,福伯更是日夜兼程的趕過來。卻不想……”

不知為什麼,這總兵居然說起了自己的故事,自己和福伯的故事。

“其實這一次,雖然我死了兩個兒子,但是痛,卻遠不及福伯的死,如今我已經三十八了,出生的時候母親因我而死,五年前父親染病而亡,如今福伯也離我而去,我再也沒有長輩了,再也沒有長輩了……”

說到這裡,這總兵,一條昂臧的七尺男兒,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淚水,哭的,就像是一個孩子,而不是一個曾經徵戰沙場,在死人堆裡爬出來的將軍。

半晌之後,他終於是止住了淚水,只不過,卻好似一個行屍走肉,全無半分精氣神。

“侯爺,犬子之死,還請侯爺費心,小將就先陪著福伯回家了,離家這麼久,福伯也就就惦記家裡的事情了,我要陪著福伯回去了,剩下的事,就勞煩侯爺了。”

說完話,這名總兵就走進了屋內,來到了福伯的身前,給福伯穿戴好了衣服,沒有再喊別人,也沒有準備什麼東西,就這麼把福伯背在了自己的背上。

“福伯,小時候你揹著我走遍天下找人給我治病,現在,我也終於可以揹著你了,咱們回家,外邊沒有家裡舒服,而且,家裡沒有福伯坐鎮,沒有福伯看著,可不像個家啊。”

毫不在乎別人的眼光,更是不讓任何人近身,幾個要過來幫他的親兵更是被踹到了一旁,但是對於背上的福伯,卻是語氣很慢很柔,生怕聲音大了會嚇到他。

“福伯,對於我來說,你其實更像是我的父親,是你從小看著我長大,告訴我怎麼做人,父親走後,我想拜您為義父,您卻一直不同意,現在,我要拜您做義父,您在也不能拒絕了吧?義父,爹,咱們回家,兒子帶您回家,家裡還要您守著呢……”

看這總兵揹著福伯慢慢消失在視線裡,看著兩人人如父子般的背影,聽著耳邊總兵那低低的呢喃,祝耀德心軒,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後,第二次被觸動。

“總兵大人留步,我有一件關於福伯的要事要與大人述說!”

祝耀的話音,使得總兵停下了腳步,所有的人都清晰地看到了總兵臉上的淚痕。

“總兵大人與福伯的感情讓人敬佩,我手裡有一樣東西,共五瓶,每一瓶可以倒在一百斤水裡,將福伯放在裡邊,可以讓福伯的屍體永不腐爛,不過每一年的時間,水會變的渾濁,需要重新把藥倒進水裡,讓福伯躺在裡邊休息。如果總兵大人需要,我這就回去給總兵大人取來。”

這個時候,在繼看到義母秦勝珠之後,祝耀的心絃第二次被觸動,根本不會顧及拿出來的東西會不會驚世駭俗,會給這個世界帶來什麼變化,只是想,就去做!

“當真!”

總兵頓時就往前一邁步到了祝耀的眼前。

“自然,我雖然放蕩不羈,但是卻不會拿這件事開玩笑,總兵大人與福伯的感情,令我肅然起敬佩服至極,自然不會用此事戲弄總兵大人,若總兵大人需要,請在此稍待,半個時辰之內,我定會帶著五瓶藥回來。”

“那請侯爺速去速回。”

祝耀點點頭,轉身出了縣衙,騎上自己的烏錐馬,叫上羅士信就會到了秦府,隨便找了個侍女的房間進去,讓羅士信守在院落門口給自己把風,確定了不會露餡之後,祝耀開啟了影片視窗。

好一會的功夫,祝耀的眼前才出現了董陽的那張臉。

“我擦,你小子幹什麼去了?昨天晚上跟我要的法醫和驗屍技能書,現在又要高濃度福爾馬林?你丫的幹仵作去了還是什麼時候有戀屍癖了?”

董陽的一番話,解開了祝耀為什麼在驗屍上,居然比一個仵作專業,為什麼之前那書生身上的傷口,他只是一搭眼就能夠看出究竟來,原來是找了外援開了金手指了啊。

昨天喝完酒之後,祝耀找了個無人處聯絡上了董陽,讓他去兌換的那份系統裡,給自己找來了現代的法醫勘察,和古代的驗屍技能書,要不然,他昨天哪來的信心跟唐壁幾個人吹牛啊。

而祝耀看看時間還夠,於是就把今天的經過說了一遍。董陽聽後知道,祝耀之所以會讓他找福爾馬林,拿給那總兵讓他把福伯跑起來防止腐爛,正是總兵對福伯的那份感情,觸動了祝耀心裡的一根弦,一根已經斷了的親情的弦。

隨後董陽也沒廢話,在兌換系統裡找出了祝耀要的福爾馬林,祝耀也就結束了這次通話趕回了縣衙。

“剛才我派人去問了一下,那芸豆之所以沒煮熟,是因為福伯胃難受,卻沒想到是中毒了,只是認為連夜趕路餓了,所以才催著店家把芸豆端上去的。也就是說,這帶毒的夾生芸豆,是福伯搶到自己嘴裡吃的。”

在那總兵揹著福伯走了之後,唐壁不由得輕嘆了一口氣,說出了這麼一件事情,更是讓大家感嘆了一聲造化弄人啊。

“行了,一會我去看看泰和當鋪的大小姐,因為是女屍,所以大家就別跟著進去了我一會出來後把結果給你們。”

祝耀說完之後也不管他們的反應,伸手招了招,在一旁趴了好久的黑虎就站了起來,跟著祝耀一起進了屋子裡邊。

“這,這明宇帶著一條狗進去是做什麼?”

楊凌眨眨眼睛,轉過頭問這裡最熟悉主要的秦瓊。

“回答人的話,明宇說狗的嗅覺靈敏,是破案的好幫手,任何痕跡都可以掩蓋,但是每個人身上的氣味不同,也不會有兇手會想到在這上邊做文章。這條狗就是明宇專門弄來的,嗅覺靈敏異常,平時是我們出去的時候,帶著我們那傻兄弟找到我們的工具,如果在山林趕路,也是打獵的好幫手。別看只是一條狗,但是卻很輕鬆就能打到一頭野豬。”

對於黑虎,秦瓊也是非常喜愛的,這麼雄壯的猛犬,沒有哪個男人會不喜歡,加上黑虎打獵能獨自捕殺野豬,單個的野狼見到它都要繞道走,嗅覺靈敏異常。而且最主要的就是已經近乎通靈,能簡單的聽懂很多人話,平時特別安靜不吵不鬧,但是卻又不失警惕性。

可以說,如果不是這條狗是祝耀給羅士信的,秦瓊早就佔為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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