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蝸婚(136)

蝸婚:距離愛情一平米·白槿湖·1,934·2026/3/24

第一百三十六章:蝸婚(136) (去看網 .) 如果時光倒流多好,我會不那麼偏執的因為喜歡一個人就和他結婚,我會細細的考慮清楚才交付自己,校園愛情,一旦走向社會,能經得考驗的能有幾個? 面對誘惑,坐懷不亂的男人,是少之又少,用溫安年的思維來說,玩一個女人也是玩,玩一百個女人也是玩,既然玩了一個女人就是壞男人,那麼倒不如一壞到底。去看網 --.7-K--o-m。送上門來的,不上白不上。 所以說,男人愛偷腥,嚐了第一口腥,就保不住會有第二口第三口。 難怪張小嫻說的那麼好:男人如果說他只出軌了一次,那麼是絕對不止一次,至少是三次以上,因為如果真的只出軌了一次,那麼他會選擇打死也不承認的。 爵是的,有哪個笨男人出軌第一次就被捉到,捉到了還會承認的呢? 溫安年當初也是抵死也不承認那個衛生間的絲襪是和他有關係,可到底還是沒經住,最後還是跌入了另一個女人的陣裡。可悲的事,那場陣,與愛情無關,重要的是你情我願,各有索取。 一個是貪戀年輕美色,一個是追求名利地位。去看網 --.7-K--o-m。 滕我怎麼會和他們是一類人呢?如果說季素這人最大的缺點,那麼第一就是固執,第二就是猜疑。 也許,這和我的童年就有關係,小時候父親和我的相處時間很少,母親又忙於對弟弟季颯的照看,我小時候是很叛逆,且極度的自卑和不自信。這讓我性格會陷入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的矛盾綜合體,長大後,變得患得患失,而且還很自負。 自負的原因,也是因為少年時帶著的自卑吧。 我將協議放在包裡,在病房外給楊之放打了個電話,我輕描淡寫地跟他說我沒什麼事,一切都很順利,一會警方會過來,如果能順利,季颯過兩天就能釋放了。 這讓我如釋重負,輕鬆了很多,雖然還沒有最後下定論,但搞定了溫安年,剩餘的也就不攻自破了。 季颯肯定是屬於正當防護,而溫安年,他大可以藉著酒醉的名義,說自己一時喝酒喝迷糊了,進錯了房間,錯把床上的女人當成自己的女友了,並沒有施暴的意思。 雙方達成一致都選擇私下協商解決後,警方也可結案,也就這麼簡單的事。去看網 .。 這一邊的擔子剛下來,我心裡有嘀咕了,簽了這個協議,如果不履行,會不會有什麼麻煩呢。單看這協議,也許不是合法的呢,說不定也不受法律保護。 要是等季颯釋放出來,我強制的拒絕復婚,溫安年的德行也擺在那裡,他是肯定不會輕饒了我的。他肯定會繼續的沒完沒了的攪和,他不就是個小人嘛。 之放他在音樂工作室裡,他也安不下心創作,記掛著。 他先安穩著我,讓我先別急著考慮要不要毀約的事,當下先讓季颯出來,然後去公安局,確定案子已經結案,而防止日後溫安年突然無恥的反悔,又跑去重新起訴。 等確定溫安年之後的蹦達行為皆無意義的時候,再考慮撕毀協議,不管這協議有沒有效力,反正是不可能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 言情站——網為您提供最優質的言情在線閱讀。 “要辦,你也只能和我辦!你是我的,誰也從我這兒搶不走,程朗都搶不走,何況是你前夫!”楊之放信心滿滿地說。 “嗯,我明白了,我先不想太多,第一件事是讓季颯出來,等季颯出來了,我也不會那麼被動,被他牽制著走了,這段時間,我不能和你聯繫太頻繁了,有事,你給我傳短訊,我回復你。”我囑咐著楊之放。 協議上寫著的,協議生效期間,雙方都不得和第三人有過密切的關係,溫安年這時候可不能再抓到我什麼把柄,他肯定會有大做文章的。 最好溫安年和哪個女人又有什麼瓜葛,被我捉到手,那我亦是可以義正言辭的拿出協議,要求取消復婚協議。 車到山前必有路,只能這麼的一步走一步盼了。 警察是在十點半的時候來的,他們先例行公事的詢問了醫生溫安年的傷勢,被告知沒有大礙,近幾日就可以出院。 阿彌陀佛,沒大礙,那也就可以儘量小事化了了。 兩個警察,一男一女,男警察就去做溫安年的筆錄,女警很漂亮,定是個警花,她隨意地和我聊著,問我肚子裡寶寶的情況,關於那晚的事,她倒沒有提問什麼。 我嘴上和漂亮女警花閒扯著,耳朵都聽著溫安年是怎麼回答警察問的問題的, 比如警察問溫安年那晚究竟是發生了什麼,犯罪嫌疑人怎麼會突然拿刀捅向他。 竟然說季颯是犯罪嫌疑人,好吧,我先忍著。 溫安年是這麼回答的: 其實那晚主要是我喝醉了酒,季颯,也就是你說的犯罪嫌疑人,他是我前妻的弟弟,也算是我的小舅子。我喝醉了酒,誤進了我前妻的房間,我還把她當成我女朋友了。你知道,男人一醉,什麼事都能胡來,我迷迷糊糊的,也許侵犯到了前妻,她的呼救讓我小舅子衝了過來,他也是為了保護他姐姐,才取刀捅了我的。 警察一字字的記在了筆錄上。 “那麼,我想問你,你前妻大著肚子,如果你說你進錯了房間,那麼她肯定會作出反抗和警告,難道你都沒有聽見嗎,那麼大的肚子,你分辨不出來嗎?或者,你是不是假借著酒意,想找點事呢?”男警官輕飄飄的語氣問著,但手一直都在記錄著。 言情站網為您提供最優質的言情在線閱讀。

第一百三十六章:蝸婚(136)

(去看網 .) 如果時光倒流多好,我會不那麼偏執的因為喜歡一個人就和他結婚,我會細細的考慮清楚才交付自己,校園愛情,一旦走向社會,能經得考驗的能有幾個?

面對誘惑,坐懷不亂的男人,是少之又少,用溫安年的思維來說,玩一個女人也是玩,玩一百個女人也是玩,既然玩了一個女人就是壞男人,那麼倒不如一壞到底。去看網 --.7-K--o-m。送上門來的,不上白不上。

所以說,男人愛偷腥,嚐了第一口腥,就保不住會有第二口第三口。

難怪張小嫻說的那麼好:男人如果說他只出軌了一次,那麼是絕對不止一次,至少是三次以上,因為如果真的只出軌了一次,那麼他會選擇打死也不承認的。

爵是的,有哪個笨男人出軌第一次就被捉到,捉到了還會承認的呢?

溫安年當初也是抵死也不承認那個衛生間的絲襪是和他有關係,可到底還是沒經住,最後還是跌入了另一個女人的陣裡。可悲的事,那場陣,與愛情無關,重要的是你情我願,各有索取。

一個是貪戀年輕美色,一個是追求名利地位。去看網 --.7-K--o-m。

滕我怎麼會和他們是一類人呢?如果說季素這人最大的缺點,那麼第一就是固執,第二就是猜疑。

也許,這和我的童年就有關係,小時候父親和我的相處時間很少,母親又忙於對弟弟季颯的照看,我小時候是很叛逆,且極度的自卑和不自信。這讓我性格會陷入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的矛盾綜合體,長大後,變得患得患失,而且還很自負。

自負的原因,也是因為少年時帶著的自卑吧。

我將協議放在包裡,在病房外給楊之放打了個電話,我輕描淡寫地跟他說我沒什麼事,一切都很順利,一會警方會過來,如果能順利,季颯過兩天就能釋放了。

這讓我如釋重負,輕鬆了很多,雖然還沒有最後下定論,但搞定了溫安年,剩餘的也就不攻自破了。

季颯肯定是屬於正當防護,而溫安年,他大可以藉著酒醉的名義,說自己一時喝酒喝迷糊了,進錯了房間,錯把床上的女人當成自己的女友了,並沒有施暴的意思。

雙方達成一致都選擇私下協商解決後,警方也可結案,也就這麼簡單的事。去看網 .。

這一邊的擔子剛下來,我心裡有嘀咕了,簽了這個協議,如果不履行,會不會有什麼麻煩呢。單看這協議,也許不是合法的呢,說不定也不受法律保護。

要是等季颯釋放出來,我強制的拒絕復婚,溫安年的德行也擺在那裡,他是肯定不會輕饒了我的。他肯定會繼續的沒完沒了的攪和,他不就是個小人嘛。

之放他在音樂工作室裡,他也安不下心創作,記掛著。

他先安穩著我,讓我先別急著考慮要不要毀約的事,當下先讓季颯出來,然後去公安局,確定案子已經結案,而防止日後溫安年突然無恥的反悔,又跑去重新起訴。

等確定溫安年之後的蹦達行為皆無意義的時候,再考慮撕毀協議,不管這協議有沒有效力,反正是不可能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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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辦,你也只能和我辦!你是我的,誰也從我這兒搶不走,程朗都搶不走,何況是你前夫!”楊之放信心滿滿地說。

“嗯,我明白了,我先不想太多,第一件事是讓季颯出來,等季颯出來了,我也不會那麼被動,被他牽制著走了,這段時間,我不能和你聯繫太頻繁了,有事,你給我傳短訊,我回復你。”我囑咐著楊之放。

協議上寫著的,協議生效期間,雙方都不得和第三人有過密切的關係,溫安年這時候可不能再抓到我什麼把柄,他肯定會有大做文章的。

最好溫安年和哪個女人又有什麼瓜葛,被我捉到手,那我亦是可以義正言辭的拿出協議,要求取消復婚協議。

車到山前必有路,只能這麼的一步走一步盼了。

警察是在十點半的時候來的,他們先例行公事的詢問了醫生溫安年的傷勢,被告知沒有大礙,近幾日就可以出院。

阿彌陀佛,沒大礙,那也就可以儘量小事化了了。

兩個警察,一男一女,男警察就去做溫安年的筆錄,女警很漂亮,定是個警花,她隨意地和我聊著,問我肚子裡寶寶的情況,關於那晚的事,她倒沒有提問什麼。

我嘴上和漂亮女警花閒扯著,耳朵都聽著溫安年是怎麼回答警察問的問題的,

比如警察問溫安年那晚究竟是發生了什麼,犯罪嫌疑人怎麼會突然拿刀捅向他。

竟然說季颯是犯罪嫌疑人,好吧,我先忍著。

溫安年是這麼回答的:

其實那晚主要是我喝醉了酒,季颯,也就是你說的犯罪嫌疑人,他是我前妻的弟弟,也算是我的小舅子。我喝醉了酒,誤進了我前妻的房間,我還把她當成我女朋友了。你知道,男人一醉,什麼事都能胡來,我迷迷糊糊的,也許侵犯到了前妻,她的呼救讓我小舅子衝了過來,他也是為了保護他姐姐,才取刀捅了我的。

警察一字字的記在了筆錄上。

“那麼,我想問你,你前妻大著肚子,如果你說你進錯了房間,那麼她肯定會作出反抗和警告,難道你都沒有聽見嗎,那麼大的肚子,你分辨不出來嗎?或者,你是不是假借著酒意,想找點事呢?”男警官輕飄飄的語氣問著,但手一直都在記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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