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逆九霄 100:實情
“名劍動天,亂世無匹!”
一聲威嚴喝聲之下,駭天浩淼金潮一湧頂天,直破扣碗,一時金流翻滾,天地變動,無邊雄力不斷衝擊著扣碗,頓時狂風大作,空間不斷髮出“咔嚓”破裂聲音。
十方紅衣劍團之人皆受到無邊金浪衝擊,哇的幾聲吐出幾灘血來,“無極劍陣”登時弱了下來。
韓天逆雙目煞紅,右手執劍頂天,左手暗暗催動異力,一拳“天煞七變”轟出,帶著無匹煞氣,轟隆隆的朝那頂扣碗轟去。
本來死死撐著的“無極劍陣”如今再加上韓天逆的“天煞七變”頓時變的脆弱不堪。
“嘭”
空間爆開,顯現出一片空洞,內幽幽的虛無空間,無數亂流風捲殘雲般嘣出,如同是一個極度壓縮的氣壓,一時得到釋放。
而“無極劍陣”也同樣被破,漫天的小劍氣頓時散化為靈氣,紅衣劍團數十人被陣法反噬,又被氣壓震飛,估計活不了。
狂暴厲風中,韓天逆卻是道身不動,一頭銀髮狂舞,一身道服隨風招展,眼神幽幽觀八界,手中絕傲仙劍散發著一股前所未有的逆天傲氣,赫壓乾坤萬物心鬱鬱!
而另一方,殷辰吉大顯狼狽,蓬頭亂髮,紅衣碎破,嘴角掛著道道血痕,喘著粗氣,眼神泛白,唯有那一點黑珠也是冷冷看著韓天逆。
他身體搖晃了連下後,拼盡全身力氣站了空中,他嘴巴慢慢張合,嘴角不知為何突然一笑,他頭慢慢仰天,淒冷一笑。
“可知,我為何要誅滅逆世崇返嗎?”他嘴角慢慢張合,用盡全身力氣道。
韓天逆威嚴的站在空中,風姿飄逸,淡淡的搖了搖頭。
“世人說它是救苦救難的活菩薩,我們姐弟倆便也去投靠,可惜……只有天賦凜然姐姐進入了逆世崇返,我無奈回到了故土,當回我的普通修真者。”
“直到某一日,我前往逆世崇返分教探望姐姐,看見逆世崇返的大祭司竟然以全部都是為了聖教為名,騙姐姐說只要與他歡喜以後,就能見到聖教之神,竟然大庭廣眾之下竟然和姐姐………………”
說道這裡,韓天逆神情突是一震,心中暗暗思量起來。
殷辰吉顫抖著身子繼續道:“我怒,我怒啊!可也無力為何,於是我便留下了觀察,觀察姐姐的一舉一動,可惜我始終沒有阻止悲劇的發生……那個狗孃養的大祭司竟然還要姐姐做祭品!以感上天!”
“那個夜晚,我衝了出去阻止,可姐姐只給我一個笑臉便進入了那沸騰騰油鍋!一點響聲都沒有!而後我也被打斷連只腿!”
“今日終有為姐姐報仇的渺茫機會,可你!可你!你這個畜生!難道上天連這點渺茫機會都不給我嗎!”殷辰吉邊說,邊寒眼恨恨的瞪著韓天逆,狠的牙癢癢。
韓天逆往後退了幾步,手抓狠狠著臉,抓出一道痕跡,臉上神情未變。
“可恨吶!”殷辰吉仰天長嘯。
一聲畢,手指先化為一陣飛灰飄入,慢慢延伸整個身體,而就在臨死之際,殷辰吉不驚不詫,脆弱的拳頭慢慢握緊,慢步走向韓天逆,在身體完全沒有變成飛灰之前,想要狠狠的打韓天逆一拳。
一步,一步,皆是生命之痕,那亙古不變的的意志,驅使身體前行。
終於,殷辰吉到了韓天逆的身旁,脆弱不堪的拳順勢而揮,如風,如灰,臉就近在咫尺,殷辰吉顯出努力的樣子。
韓天逆無動於衷,終於那拳頭在離臉半尺的地方終究是停了下來……因為他的,拳頭已經徹底風化了……
到這死不瞑目的表情,殷辰吉慢慢倒了下去,身體化為飛灰,飄散雲界。
韓天逆臉上沒有一絲高興,他沒有說話,默默的注視著那化去的飛灰,忽然!他身形一閃,大手一張,瞬間抓住了一把飛灰,並緊緊握在拳心,不放開。
韓天逆慢慢踩空而降,在城池中找到了其他紅衣劍團成員的屍體,統一搬運到了一處山角地,一拳將亂石夷成平底。
再用劍浩然一揮,頓起十一的大坑,韓天逆先將殷辰吉身體化為的飛灰灑進了坑中,填土埋掩。
在連續埋了八個人以後,一個長相憨厚的小夥映入眼瞳,他紅衣口袋中隱隱能看見一處紙角,韓天逆眉頭壓著,慢慢將那一張紙衝口袋中抽出,定神一看,原來是張畫像。
畫像上有一名女子,,畫得栩栩如生,美諾天仙,只不過嘴唇步伐全無偷爛,估計是被日日夜夜親吻所致。
而畫上女子身上抱著一名孩童,看起來不過幾個月大,一副畫其樂融融,另畫有旁白,鼎鼎二字:妻子!
忽然,韓天逆身體大震,手一抖,畫掉了在地上。
在過了好一段時間後,他才緩緩又將畫拿起,仔細摺疊以後便塞進了袖口,然後又看著那麼長相憨厚的年輕人輕輕道:“如有見到你妻子一日,我必負鞭請罪!”
說罷,韓天逆很快將所有人掩埋,找了幾塊木頭當為碑,因為不曉得他們所有人的名字,只在殷辰吉木牌上刻上“殷辰吉之墓”五大字,而其他則並未刻及。
做完一切之後,韓天逆便呆呆坐在地上,看著面前十幾座墓碑,眼神有說不出深邃和凝重。
三日,整整三日,經理的罕見的颳風下雨,而韓天逆則還是想一尊佛像般,一動不動坐在那裡,頭肩染灰,大腿久坐發麻。
直到,有一隻芊芊玉手拍了拍他的肩為止……
PS:嘿嘿,想不到已經有一百多章節,差文也有二十萬字了,想想三個月走來,實在愧對讀者,竟然寫出這樣的差文侮辱大家的視線,中二在此叩頭請罪了……
盲目開文,是我的過失,現在我也正努力的構思著下一步書,希望能比“武逆九霄”要再上一階梯
到一百章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吧,就讓我中二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