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入獄

異界魔弓手·sevenleft·3,339·2026/3/26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入獄 每一種情況都有適合於它的一個特殊的戰略。 ――安德烈.博弗爾 ================================================================================= 玫緹斯都城,城北偏西方向七十公里,山坳中長著大片的矮樹,扭曲的枝椏絕望地伸向天空。山外面已經是十二月底了,秋末的樹葉都掉了個乾淨,等待新年的大雪降臨。可這無日月的山裡的早就下了幾場小雪。雪不僅沒有化,甚至凍得更結實。 積雪硬邦邦地覆蓋在秘密要塞的頂棚上,幾乎將整個要塞掩埋,像是白色的巨大墳包。旁邊流經的一條小河是唯一沒有凍住的地方,黑色和鐵鏽色的水被小河攜帶著漂往下游,遇到拐彎的地方打個旋,消失在山坳盡頭。 要塞裡,四百多個黑矮人沿著坐在四條並列的長條桌上,每人面前一盞發出昏黃光線的油燈,手頭的桌子上一大堆鐵質零件和一套小工具組。矮人們就著光線不斷敲打面前的鐵管、扳扭、手柄等小零件,再將它們組裝起來。 長條桌之間的走廊上,十幾個穿著高筒硬靴的監工拿著皮鞭,來回巡視,抓到偷懶怠工或者想要私藏零件工具的黑矮人,就會將他帶到隔壁的小黑屋裡,拳打腳踢。 “轟!” 突然的爆炸聲從後面傳來,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火藥味道。後方的黑矮人有些騷動,幾個監工急急忙忙趕過去。另外一個留在原地的監工一鞭子抽在離他最近的黑矮人身上,向著整廳大吼: “都給我老實點!” 長桌第三列。一個頭發剃得短短的,眉毛粗黑幾乎連城一片的黑矮人趁著監工不注意。偷偷捅了捅他旁邊的黑矮人:“這是這個月第七次爆炸了吧?不知道這回魔鬼熔爐那邊又死了多少人。這些小玩意兒真是太容易爆炸了!” 他旁邊的黑矮人剪著整齊的小鬍子和寸頭,皮膚較一般的黑矮人稍微白些,卻也不過是咖啡色。他沒有接那個黑矮人的話,手上的小錘子頓了一下,又繼續敲擊在零件上。 搭訕的黑矮人將手中的工具放在桌上,髒兮兮的手在同樣髒兮兮的衣服上抹了一下,從桌子下面伸了出去:“認識一下吧。我叫金角,來自加爾涅森林的黑矮人部落,在這鬼地方已經待了半年了。你是新來的吧?看著面生。” “你好。我叫金鐘。來自卡盧加半島。”在桌子底下,金鐘迅速有力地握了一下金角的手,短暫片刻後立即鬆開,繼續忙碌手上的活計。 金角一邊做活。一邊跟金鐘有一搭沒一搭地小聲聊天。再時不時抬頭看一眼監工現在的位置,確保自己偷懶不會被發現。半年如同牢獄一樣的生活,已經讓他很圓滑地適應了這裡的環境。像一尾鯰魚一樣,滑不溜秋地很難被監工抓住錯處。 “咱手上做的這東西叫燧發槍,據說是玫緹斯那個小國王設計的。每天敲出來將近一千個一模一樣的零件,煩都煩死了。也不知道那東西完整的是個什麼樣。” 金角又敲出來一個小鐵片,放進長桌上記有編號的筐子裡。 “那成品怎麼出來?”金鐘非常仔細地觀察著自己手裡的小鐵片,他想象不來那個叫做“燧發槍”的東西應該是什麼樣子。不過聽名字,感覺像是種戰爭武器。 金角斜著眼睛瞥了一眼大廳盡頭一個關得嚴嚴實實的小屋子。“看見那個小房子了沒?門口有兩個哨兵把守的那個?咱們手裡做好的零件最後都會被送到那屋子裡去組裝起來。” “偷偷告訴你,我有回撒尿的時候路過那個小房間門口,藉著半開的縫隙看見了裡面的情形。是個老矮人,鬍子頭髮白花花的,坐在那裡裝零件。就為這事,我還被那倆哨兵潑冷水倒吊了半天!嘶~冬天的水可真冷。”金角恨恨地望了那兩個哨兵一眼,又打了個哆嗦。 站崗的哨兵冷眼看過去,惡狠狠地舉了一下手中的劍,之後扭頭對旁邊的另一名哨兵說:“老大,那矮人瞪我!” 他旁邊稍微年長一些的哨兵說:“急什麼,晚上隨便找個理由收拾一頓就好了。別看陛下給這些黑矮人開了高昂薪水,還答應用金幣支付,那也要看這些矮子們有沒有命花。我可是聽殿下說過‘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咱打死一兩個,陛下根本不會在乎。對了,除了屋裡面那個。在這裡做事,你得拎得清。這叫看人下菜,小子,你還有得學呢。” 年長的哨兵得意地訓了幾句,聽到小屋裡的咳嗽聲,又推門進去了。 “金鈴大師,請問有何吩咐?現在似乎還沒到吃飯的時間。” 金鈴的身子深深陷入椅子,他鬍子和頭髮一片雪白,黑色的皮膚褶皺著箍在臉骨上,一雙黑色的眼睛卻清澈明亮,盯著站在屋門口的哨兵。 “我要見費恩,叫他過來見我。” 金鈴的聲音又粗又沉,帶著不可回絕的堅持。 “呸,陛下的名字也是你這老矮子能叫的?”哨兵在心裡默想,嘴上還是比較客氣地回答:“國王陛下已經有段時間沒來過了。等他過來我會立刻通知您的,您老別急。” 費恩以前幾乎每個星期都會過來視察,和他討論一下東西的技術工藝與改進。現在連續幾個月都沒過來,是不是外面發生了什麼事? 金鈴捋了捋下巴上的長鬍子,從口袋裡掏出一枚金幣,扔給哨兵:“我好幾個月都沒抽菸喝酒了,幫我帶瓶好酒,再拿兩支菸過來,剩下的錢都是你的。” 哨兵利索地將金幣裝進口袋裡。心裡樂開了花,臉上卻故作為難:“這……大師您知道。陛下不允許在要塞裡抽菸的。” 金鈴又掏出一枚金幣。黃橙橙的小金幣在金鈴的手指上靈活地來回翻動。哨兵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一個月的薪水才五十銀幣,如果能把另一枚金幣拿到手,他就能在一天之內得到四個月工錢! “費恩不會在乎一個老黑矮人的小愛好的,只要你聰明地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金鈴玩了一會兒金幣,又將它裝進了口袋裡。 侍衛長咬了咬呀,諂媚地笑了一聲:“我辦事,大師您放心!” 鐵門又關上了,金鈴摸出一張百萬金幣的籤票。撫摸著一後面跟著的一串零,低聲輕嘆:“和惡魔的交易,果然做不得。” 偷偷捏了一小撮火藥,沿著唯一開口的氣窗仔細倒了出去。金鈴又拿起手上的零件。慢慢組裝起來。 晚上,金鐘躺在硬邦邦透著涼氣的石床上,蓋著被老鼠咬得露出棉絮的薄被子。把玩著手裡一個白天偷帶出來的小零件,凝神沉思。 本來只是想要考察一下黑矮人在南方大陸的生活狀況,遊歷遊歷,漲漲見識,結果卻莫名其妙地跑到了這裡。 進來時被剝光搜了三遍,衣服全換。頭髮鬍子都被剃短,還被細細摸著搜過一遍。防止藏私。 哨兵巡邏十分頻繁,透氣窗外面的雪地裡,每隔一個小時就有士兵來回巡邏一趟,這還是因為下雪減了人手的。走廊裡面,幾乎每兩分鐘就有一隊五人計程車兵從他的小隔間門前路過,硬皮靴踢在地面蕩著迴響,那滋味他在進來的時候就已經嘗過了。 早八點起床,晚十一點休息,除了每天半個小時的放風時間以外,他幾乎沒有任何自由,連上廁所都是由哨兵壓著去的。 想出去?可以。聽金角說,黑矮人想從這裡出去,只有一條路,後面那個倒廢鐵水的小溪。腳下綁著石塊沉出去。 上工前搜身,下工後搜身,中午吃飯前後還要搜身。金鐘捂著有些餓的肚子,自嘲地想,被那些狐朋狗友知道盧卡加戰堡的第一狂戰過著連飯都吃不飽的日子,他們會不會笑死。 那個費恩到底是什麼人?什麼樣的武器能夠讓他緊張到這種程度?需要抓大量的矮人像坐牢一樣給他賣命? 金鐘突然對那個“燧發槍”來了些興趣,也很好奇封閉小屋裡的老矮人。他不相信一個二十歲出頭的人類青年能夠驚採絕豔到發明一種新的武器。在他看來,這個燧發槍應該是老矮人制作的。 那就多留一陣子吧。以他的實力,一個拳頭一個,那些衛兵根本攔不住他。可是怎麼將這麼多黑矮人都帶出去?他總不能只顧著自己跑,不管同胞死活。 金鐘手一用力,那個小零件就被他捏成了一團廢疙瘩。單手一拍,鐵球嵌入牆裡。金鐘摸了摸寸頭,翻個身睡了。 後半夜。 牆角處傳來悉悉索索的聲響。金鐘以為是老鼠,閉著眼睛將鐵球從牆上扣了出來,對著發出聲響的位置扔了出去。 鐵球砸在牆角,那聲響當即熄了。可過了半個小時又響了起來,隱約還伴著磚頭撬動的聲音。 金鐘睜眼,利落地翻身下床,蹲在牆角盯著發出聲音的那塊地方看。哪有什麼老鼠? 動靜越來越大,地面上三四塊磚凹了下去,露出一個黑糊糊的洞。金鐘聽著外面皮鞋不停踩過的聲音,睜著眼睛打起了震天的呼嚕聲,蓋過地下的挖掘聲。 小片刻過後,地底鑽出一個腦袋,緊張地望向上面,讓蹲在地上好奇地看著的金鐘逮了個正著。 一個矮個男孩,紅髮,蒙著黑頭巾,瞪著眼睛,和金鐘面面相覷。 他腦袋又縮了回去,氣急敗壞地對下面說:“頭兒,我告訴過你了,挖費恩的牆角是行不通的!咱們果然被發現了,趕快跑路吧!”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入獄

每一種情況都有適合於它的一個特殊的戰略。

――安德烈.博弗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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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緹斯都城,城北偏西方向七十公里,山坳中長著大片的矮樹,扭曲的枝椏絕望地伸向天空。山外面已經是十二月底了,秋末的樹葉都掉了個乾淨,等待新年的大雪降臨。可這無日月的山裡的早就下了幾場小雪。雪不僅沒有化,甚至凍得更結實。

積雪硬邦邦地覆蓋在秘密要塞的頂棚上,幾乎將整個要塞掩埋,像是白色的巨大墳包。旁邊流經的一條小河是唯一沒有凍住的地方,黑色和鐵鏽色的水被小河攜帶著漂往下游,遇到拐彎的地方打個旋,消失在山坳盡頭。

要塞裡,四百多個黑矮人沿著坐在四條並列的長條桌上,每人面前一盞發出昏黃光線的油燈,手頭的桌子上一大堆鐵質零件和一套小工具組。矮人們就著光線不斷敲打面前的鐵管、扳扭、手柄等小零件,再將它們組裝起來。

長條桌之間的走廊上,十幾個穿著高筒硬靴的監工拿著皮鞭,來回巡視,抓到偷懶怠工或者想要私藏零件工具的黑矮人,就會將他帶到隔壁的小黑屋裡,拳打腳踢。

“轟!”

突然的爆炸聲從後面傳來,空氣中瀰漫著淡淡的火藥味道。後方的黑矮人有些騷動,幾個監工急急忙忙趕過去。另外一個留在原地的監工一鞭子抽在離他最近的黑矮人身上,向著整廳大吼:

“都給我老實點!”

長桌第三列。一個頭發剃得短短的,眉毛粗黑幾乎連城一片的黑矮人趁著監工不注意。偷偷捅了捅他旁邊的黑矮人:“這是這個月第七次爆炸了吧?不知道這回魔鬼熔爐那邊又死了多少人。這些小玩意兒真是太容易爆炸了!”

他旁邊的黑矮人剪著整齊的小鬍子和寸頭,皮膚較一般的黑矮人稍微白些,卻也不過是咖啡色。他沒有接那個黑矮人的話,手上的小錘子頓了一下,又繼續敲擊在零件上。

搭訕的黑矮人將手中的工具放在桌上,髒兮兮的手在同樣髒兮兮的衣服上抹了一下,從桌子下面伸了出去:“認識一下吧。我叫金角,來自加爾涅森林的黑矮人部落,在這鬼地方已經待了半年了。你是新來的吧?看著面生。”

“你好。我叫金鐘。來自卡盧加半島。”在桌子底下,金鐘迅速有力地握了一下金角的手,短暫片刻後立即鬆開,繼續忙碌手上的活計。

金角一邊做活。一邊跟金鐘有一搭沒一搭地小聲聊天。再時不時抬頭看一眼監工現在的位置,確保自己偷懶不會被發現。半年如同牢獄一樣的生活,已經讓他很圓滑地適應了這裡的環境。像一尾鯰魚一樣,滑不溜秋地很難被監工抓住錯處。

“咱手上做的這東西叫燧發槍,據說是玫緹斯那個小國王設計的。每天敲出來將近一千個一模一樣的零件,煩都煩死了。也不知道那東西完整的是個什麼樣。”

金角又敲出來一個小鐵片,放進長桌上記有編號的筐子裡。

“那成品怎麼出來?”金鐘非常仔細地觀察著自己手裡的小鐵片,他想象不來那個叫做“燧發槍”的東西應該是什麼樣子。不過聽名字,感覺像是種戰爭武器。

金角斜著眼睛瞥了一眼大廳盡頭一個關得嚴嚴實實的小屋子。“看見那個小房子了沒?門口有兩個哨兵把守的那個?咱們手裡做好的零件最後都會被送到那屋子裡去組裝起來。”

“偷偷告訴你,我有回撒尿的時候路過那個小房間門口,藉著半開的縫隙看見了裡面的情形。是個老矮人,鬍子頭髮白花花的,坐在那裡裝零件。就為這事,我還被那倆哨兵潑冷水倒吊了半天!嘶~冬天的水可真冷。”金角恨恨地望了那兩個哨兵一眼,又打了個哆嗦。

站崗的哨兵冷眼看過去,惡狠狠地舉了一下手中的劍,之後扭頭對旁邊的另一名哨兵說:“老大,那矮人瞪我!”

他旁邊稍微年長一些的哨兵說:“急什麼,晚上隨便找個理由收拾一頓就好了。別看陛下給這些黑矮人開了高昂薪水,還答應用金幣支付,那也要看這些矮子們有沒有命花。我可是聽殿下說過‘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咱打死一兩個,陛下根本不會在乎。對了,除了屋裡面那個。在這裡做事,你得拎得清。這叫看人下菜,小子,你還有得學呢。”

年長的哨兵得意地訓了幾句,聽到小屋裡的咳嗽聲,又推門進去了。

“金鈴大師,請問有何吩咐?現在似乎還沒到吃飯的時間。”

金鈴的身子深深陷入椅子,他鬍子和頭髮一片雪白,黑色的皮膚褶皺著箍在臉骨上,一雙黑色的眼睛卻清澈明亮,盯著站在屋門口的哨兵。

“我要見費恩,叫他過來見我。”

金鈴的聲音又粗又沉,帶著不可回絕的堅持。

“呸,陛下的名字也是你這老矮子能叫的?”哨兵在心裡默想,嘴上還是比較客氣地回答:“國王陛下已經有段時間沒來過了。等他過來我會立刻通知您的,您老別急。”

費恩以前幾乎每個星期都會過來視察,和他討論一下東西的技術工藝與改進。現在連續幾個月都沒過來,是不是外面發生了什麼事?

金鈴捋了捋下巴上的長鬍子,從口袋裡掏出一枚金幣,扔給哨兵:“我好幾個月都沒抽菸喝酒了,幫我帶瓶好酒,再拿兩支菸過來,剩下的錢都是你的。”

哨兵利索地將金幣裝進口袋裡。心裡樂開了花,臉上卻故作為難:“這……大師您知道。陛下不允許在要塞裡抽菸的。”

金鈴又掏出一枚金幣。黃橙橙的小金幣在金鈴的手指上靈活地來回翻動。哨兵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一個月的薪水才五十銀幣,如果能把另一枚金幣拿到手,他就能在一天之內得到四個月工錢!

“費恩不會在乎一個老黑矮人的小愛好的,只要你聰明地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金鈴玩了一會兒金幣,又將它裝進了口袋裡。

侍衛長咬了咬呀,諂媚地笑了一聲:“我辦事,大師您放心!”

鐵門又關上了,金鈴摸出一張百萬金幣的籤票。撫摸著一後面跟著的一串零,低聲輕嘆:“和惡魔的交易,果然做不得。”

偷偷捏了一小撮火藥,沿著唯一開口的氣窗仔細倒了出去。金鈴又拿起手上的零件。慢慢組裝起來。

晚上,金鐘躺在硬邦邦透著涼氣的石床上,蓋著被老鼠咬得露出棉絮的薄被子。把玩著手裡一個白天偷帶出來的小零件,凝神沉思。

本來只是想要考察一下黑矮人在南方大陸的生活狀況,遊歷遊歷,漲漲見識,結果卻莫名其妙地跑到了這裡。

進來時被剝光搜了三遍,衣服全換。頭髮鬍子都被剃短,還被細細摸著搜過一遍。防止藏私。

哨兵巡邏十分頻繁,透氣窗外面的雪地裡,每隔一個小時就有士兵來回巡邏一趟,這還是因為下雪減了人手的。走廊裡面,幾乎每兩分鐘就有一隊五人計程車兵從他的小隔間門前路過,硬皮靴踢在地面蕩著迴響,那滋味他在進來的時候就已經嘗過了。

早八點起床,晚十一點休息,除了每天半個小時的放風時間以外,他幾乎沒有任何自由,連上廁所都是由哨兵壓著去的。

想出去?可以。聽金角說,黑矮人想從這裡出去,只有一條路,後面那個倒廢鐵水的小溪。腳下綁著石塊沉出去。

上工前搜身,下工後搜身,中午吃飯前後還要搜身。金鐘捂著有些餓的肚子,自嘲地想,被那些狐朋狗友知道盧卡加戰堡的第一狂戰過著連飯都吃不飽的日子,他們會不會笑死。

那個費恩到底是什麼人?什麼樣的武器能夠讓他緊張到這種程度?需要抓大量的矮人像坐牢一樣給他賣命?

金鐘突然對那個“燧發槍”來了些興趣,也很好奇封閉小屋裡的老矮人。他不相信一個二十歲出頭的人類青年能夠驚採絕豔到發明一種新的武器。在他看來,這個燧發槍應該是老矮人制作的。

那就多留一陣子吧。以他的實力,一個拳頭一個,那些衛兵根本攔不住他。可是怎麼將這麼多黑矮人都帶出去?他總不能只顧著自己跑,不管同胞死活。

金鐘手一用力,那個小零件就被他捏成了一團廢疙瘩。單手一拍,鐵球嵌入牆裡。金鐘摸了摸寸頭,翻個身睡了。

後半夜。

牆角處傳來悉悉索索的聲響。金鐘以為是老鼠,閉著眼睛將鐵球從牆上扣了出來,對著發出聲響的位置扔了出去。

鐵球砸在牆角,那聲響當即熄了。可過了半個小時又響了起來,隱約還伴著磚頭撬動的聲音。

金鐘睜眼,利落地翻身下床,蹲在牆角盯著發出聲音的那塊地方看。哪有什麼老鼠?

動靜越來越大,地面上三四塊磚凹了下去,露出一個黑糊糊的洞。金鐘聽著外面皮鞋不停踩過的聲音,睜著眼睛打起了震天的呼嚕聲,蓋過地下的挖掘聲。

小片刻過後,地底鑽出一個腦袋,緊張地望向上面,讓蹲在地上好奇地看著的金鐘逮了個正著。

一個矮個男孩,紅髮,蒙著黑頭巾,瞪著眼睛,和金鐘面面相覷。

他腦袋又縮了回去,氣急敗壞地對下面說:“頭兒,我告訴過你了,挖費恩的牆角是行不通的!咱們果然被發現了,趕快跑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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