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 奢侈王座

至尊神級兵王·三土大少·2,110·2026/3/23

第七百六十六章 奢侈王座 “非洲曾經是我們purgatory盤踞之地,在這裡我們創造過奇蹟。”林羽並沒有講太多,只是簡單地說了一下。 其實,說的簡單一點,這裡是林羽的地盤。 走過了兩三條街道,路上有很多穿著髒衣服的混混,這些人都是在夜晚打算搶劫的,不過當他們看到是酒吧老闆,卻是不敢任何不敬,大多都是低頭哈腰,還要向他問候。 “王,邋遢鬼就在前面那個公園裡,您去找他吧。” 酒吧老闆指著前方公園前的一張破舊的長椅,說道。 破舊的長椅上坐著一個白人男子,他的身高很矮,一頭栗色的頭髮,長長的不知道修理,亂糟糟的劉海遮著眼睛。 下巴上佈滿了鬍子,而且是從來不刮的那種,臉上蒼白,身上套了一件老舊的羊毛開衫,沾滿了泥土,下面是一條破洞的牛仔褲。 男子安靜地坐在長椅上,椅子上旁邊放著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手上端著一盤罐頭,男人正在用自己那隻手在撈起罐頭裡的東西往嘴巴里放。 如果不是有人指出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邋遢鬼拉斯廷斯,過路的人都把他當成是一個流浪漢。 “邋遢鬼,你有多少天沒洗澡了?”林羽看到男人之後,忍不住笑了一聲。 邋遢鬼早就聽到腳步聲,但直到聽到這嗓音,才起身,猛地抬頭。 那如同嬉皮士般的頭髮下面,那雙藍色的眼睛,看到林羽的剎那,身體猛地顫抖了一下! “My lod!”拉斯廷斯單手放在心口,準別鞠躬。 林羽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傢伙,你每天晚上一瓶威士忌的習慣還是沒有改啊,少喝點酒,對肝臟不好。” “是。”拉斯廷斯每天晚上都要喝一瓶威士忌,這是他的習慣。 林羽之前經常勸他少喝一點,不是因為拉斯廷斯年紀大了,而且一直患有很嚴重的肝病,是林羽教他練氣之後,他的身體才漸漸康復。 拉斯廷斯之前是一個當兵的,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了非洲僱傭兵之王,可是後來因為肝病嚴重,再也不能執行任務,所以便流落街頭,成了流浪漢。 是林羽收留了他,才讓他能夠有了今天的成就。 “老大,你怎麼會來到這這裡?”拉斯廷斯看到了林羽身後的兩個女人,也微微彎腰。 “拉斯廷斯,來,我介紹一下,這是我的老婆葉心怡,還有這事馬克圖姆的學生千鶴綾。”林羽介紹道。 拉斯廷斯先對葉心怡深深鞠躬,林羽的老婆,對他而言,如同女王。 他又對千鶴綾道:“馬克圖姆這傢伙以前跟我講過,他收留過一個小女孩,想必就是你吧。” “是的,拉斯廷斯叔叔。” “快,快, 拉斯廷斯也覺得在這麼蕭瑟的街頭聊天不太好,就把林羽他們帶回了自己的房子。 拉斯廷斯的房子如同一個宮殿,進去之後到處都是名貴的油畫和瓷器。 林羽不禁苦笑,這傢伙,外面穿得這麼邋遢,弄得像個流浪漢,房子裡卻搞得像皇宮一樣,這反差也太大了吧。 葉心怡和千鶴綾也驚呆了,這裡面每一件物品都是稀世珍寶,磚石,珍珠,玉石,象牙隨處可見,這裡面隨隨便便一件物品拿出來,都是很多普通人窮極一生都買不到的寶物。 這特麼也太有錢了吧,簡直比皇室貴族還要富裕! 葉心怡在夏國也算是上流社會的,也算是有錢人,可是和這裡一比,簡直是一個天一個地。 千鶴綾輕輕地用中文道:“哥,這邋遢鬼怎麼這麼有錢?” 誰知,邋遢鬼回過頭來,呵呵一笑:“非洲這邊雖然是窮地方,可是越窮的地方發財越容易。 再說,我和老大比,算什麼呀。” “你聽得懂中文?”千鶴綾驚訝道。 “那當然,我和老大一起征戰了三年,耳濡目染也學會了。”邋遢鬼笑起來如同一個慈祥的叔叔。 “拉斯廷斯在非洲組建了自己的僱傭兵團薩麥爾,是這裡最大的僱傭兵團,賺錢當然容易了。”林羽笑著道。 “薩麥爾是邋遢鬼的組織?”千鶴綾驚呼起來,她也是剛剛知道。 因為薩麥爾太有名了,在非洲是所有人都為之聞風喪膽的名字。 薩麥爾被譽為地獄惡魔的名字,而這個組織讓所有人覺得,如同地獄惡魔那般恐怖。 千鶴綾這下才明白,難怪林羽說他是purgatory混得最好的,薩麥爾絲毫不遜色於殺手第一組織血獄。 拉斯廷斯領著林羽進了一個最大的房間,房間裡如同皇宮一般,佈滿了令人目眩的高貴金色,而在房間最上方,有一個精緻的王座放在那裡。 王座的靠背是用純金打造的,而扶手全是最高等的翡翠玉石,散發著高貴的綠色。後背還鑲嵌了兩根巨大的乳白色的象牙。 這簡直太奢侈了! “邋遢鬼,你這野心可不小啊,每天都想著做皇帝了。”林羽忍不住笑道。 “老大,我可不敢啊,這王座是專門為你打造的,”拉斯廷斯顫抖道,“你永遠是我心中的王,我等著有一天,你回到非洲……所以我就找工匠打造了這王座……” “行了,”林羽馬上打斷,“邋遢鬼,我是不會回來這裡的,我也不想做什麼王,這王座還是留著你自己坐吧,不過你的心意我算是收到了。” “是。”拉斯廷斯也不好反駁。 “林羽隨便找了一張椅子坐下來,道:“拉斯廷斯,這次來這裡,我有一件事情需要你的幫助。” “老大,你說。” “我想讓你幫我找到黑鷹僱傭兵團。”林羽道。 “黑鷹?”拉斯廷斯嘴角勾起了一道不屑,“這種C級組織,老大你怎麼會有興趣?” “他們劫走了對我來說重要的人!” “什麼?!”拉斯廷斯臉色驟變,變得無比陰沉且帶著一縷血腥殺氣,“這黑鷹真是膽大包天啊,居然敢搶老大的人,我滅了他們!” 林羽擺擺手道:“不用,你只需要告訴我他們所在的地方,這件事情我自己會解決。”

第七百六十六章 奢侈王座

“非洲曾經是我們purgatory盤踞之地,在這裡我們創造過奇蹟。”林羽並沒有講太多,只是簡單地說了一下。

其實,說的簡單一點,這裡是林羽的地盤。

走過了兩三條街道,路上有很多穿著髒衣服的混混,這些人都是在夜晚打算搶劫的,不過當他們看到是酒吧老闆,卻是不敢任何不敬,大多都是低頭哈腰,還要向他問候。

“王,邋遢鬼就在前面那個公園裡,您去找他吧。”

酒吧老闆指著前方公園前的一張破舊的長椅,說道。

破舊的長椅上坐著一個白人男子,他的身高很矮,一頭栗色的頭髮,長長的不知道修理,亂糟糟的劉海遮著眼睛。

下巴上佈滿了鬍子,而且是從來不刮的那種,臉上蒼白,身上套了一件老舊的羊毛開衫,沾滿了泥土,下面是一條破洞的牛仔褲。

男子安靜地坐在長椅上,椅子上旁邊放著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手上端著一盤罐頭,男人正在用自己那隻手在撈起罐頭裡的東西往嘴巴里放。

如果不是有人指出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邋遢鬼拉斯廷斯,過路的人都把他當成是一個流浪漢。

“邋遢鬼,你有多少天沒洗澡了?”林羽看到男人之後,忍不住笑了一聲。

邋遢鬼早就聽到腳步聲,但直到聽到這嗓音,才起身,猛地抬頭。

那如同嬉皮士般的頭髮下面,那雙藍色的眼睛,看到林羽的剎那,身體猛地顫抖了一下!

“My lod!”拉斯廷斯單手放在心口,準別鞠躬。

林羽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傢伙,你每天晚上一瓶威士忌的習慣還是沒有改啊,少喝點酒,對肝臟不好。”

“是。”拉斯廷斯每天晚上都要喝一瓶威士忌,這是他的習慣。

林羽之前經常勸他少喝一點,不是因為拉斯廷斯年紀大了,而且一直患有很嚴重的肝病,是林羽教他練氣之後,他的身體才漸漸康復。

拉斯廷斯之前是一個當兵的,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了非洲僱傭兵之王,可是後來因為肝病嚴重,再也不能執行任務,所以便流落街頭,成了流浪漢。

是林羽收留了他,才讓他能夠有了今天的成就。

“老大,你怎麼會來到這這裡?”拉斯廷斯看到了林羽身後的兩個女人,也微微彎腰。

“拉斯廷斯,來,我介紹一下,這是我的老婆葉心怡,還有這事馬克圖姆的學生千鶴綾。”林羽介紹道。

拉斯廷斯先對葉心怡深深鞠躬,林羽的老婆,對他而言,如同女王。

他又對千鶴綾道:“馬克圖姆這傢伙以前跟我講過,他收留過一個小女孩,想必就是你吧。”

“是的,拉斯廷斯叔叔。”

“快,快,

拉斯廷斯也覺得在這麼蕭瑟的街頭聊天不太好,就把林羽他們帶回了自己的房子。

拉斯廷斯的房子如同一個宮殿,進去之後到處都是名貴的油畫和瓷器。

林羽不禁苦笑,這傢伙,外面穿得這麼邋遢,弄得像個流浪漢,房子裡卻搞得像皇宮一樣,這反差也太大了吧。

葉心怡和千鶴綾也驚呆了,這裡面每一件物品都是稀世珍寶,磚石,珍珠,玉石,象牙隨處可見,這裡面隨隨便便一件物品拿出來,都是很多普通人窮極一生都買不到的寶物。

這特麼也太有錢了吧,簡直比皇室貴族還要富裕!

葉心怡在夏國也算是上流社會的,也算是有錢人,可是和這裡一比,簡直是一個天一個地。

千鶴綾輕輕地用中文道:“哥,這邋遢鬼怎麼這麼有錢?”

誰知,邋遢鬼回過頭來,呵呵一笑:“非洲這邊雖然是窮地方,可是越窮的地方發財越容易。

再說,我和老大比,算什麼呀。”

“你聽得懂中文?”千鶴綾驚訝道。

“那當然,我和老大一起征戰了三年,耳濡目染也學會了。”邋遢鬼笑起來如同一個慈祥的叔叔。

“拉斯廷斯在非洲組建了自己的僱傭兵團薩麥爾,是這裡最大的僱傭兵團,賺錢當然容易了。”林羽笑著道。

“薩麥爾是邋遢鬼的組織?”千鶴綾驚呼起來,她也是剛剛知道。

因為薩麥爾太有名了,在非洲是所有人都為之聞風喪膽的名字。

薩麥爾被譽為地獄惡魔的名字,而這個組織讓所有人覺得,如同地獄惡魔那般恐怖。

千鶴綾這下才明白,難怪林羽說他是purgatory混得最好的,薩麥爾絲毫不遜色於殺手第一組織血獄。

拉斯廷斯領著林羽進了一個最大的房間,房間裡如同皇宮一般,佈滿了令人目眩的高貴金色,而在房間最上方,有一個精緻的王座放在那裡。

王座的靠背是用純金打造的,而扶手全是最高等的翡翠玉石,散發著高貴的綠色。後背還鑲嵌了兩根巨大的乳白色的象牙。

這簡直太奢侈了!

“邋遢鬼,你這野心可不小啊,每天都想著做皇帝了。”林羽忍不住笑道。

“老大,我可不敢啊,這王座是專門為你打造的,”拉斯廷斯顫抖道,“你永遠是我心中的王,我等著有一天,你回到非洲……所以我就找工匠打造了這王座……”

“行了,”林羽馬上打斷,“邋遢鬼,我是不會回來這裡的,我也不想做什麼王,這王座還是留著你自己坐吧,不過你的心意我算是收到了。”

“是。”拉斯廷斯也不好反駁。

“林羽隨便找了一張椅子坐下來,道:“拉斯廷斯,這次來這裡,我有一件事情需要你的幫助。”

“老大,你說。”

“我想讓你幫我找到黑鷹僱傭兵團。”林羽道。

“黑鷹?”拉斯廷斯嘴角勾起了一道不屑,“這種C級組織,老大你怎麼會有興趣?”

“他們劫走了對我來說重要的人!”

“什麼?!”拉斯廷斯臉色驟變,變得無比陰沉且帶著一縷血腥殺氣,“這黑鷹真是膽大包天啊,居然敢搶老大的人,我滅了他們!”

林羽擺擺手道:“不用,你只需要告訴我他們所在的地方,這件事情我自己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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