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步兵師編制

轉世袁世凱之大總統傳奇·裸奔在天堂·2,228·2026/3/24

陸軍步兵師編制 1916年以前的師一級建制人數沒有查到,不過在凡爾登戰役中,守備凡爾登要塞的法軍總數是10萬人,4個師。因此師一級建制大概應該是25000人左右,這裡大致參照這個人數。書中補充師為正規部隊的補充戰鬥力,人數15000人左右。 1、班: ★人員編制: 1名士官加上9名士兵。其中正、副班長各1名,班長由士官擔任,副班長由資深士兵擔任。 ★武器配備: 班長配備步槍、手槍各一把。 普通士兵配備步槍一支。 共計: 手槍x1,子彈60發(10發手槍彈夾6個) 步槍x10,子彈1000發,戰時每人加發15發。 手榴彈x50 2、排: ★人員編制: 共40人。正副排長、排部、3個步兵班、1個輕機槍組,一個偵查狙擊組,總編配比為2:4:30:2:2。 正副排長:各1人,配置如班長。 排部:2個傳令、1個通訊兵、1個醫務兵。 步兵班:如上。 輕機槍組:正副機槍手各一名,當正機槍手陣亡,由副機槍手『操』縱機槍,繼續『射』擊。 偵查狙擊組:狙擊手、觀察手各一名。 ★武器配備: 排長:與班長配備相同。 排部:醫務兵攜帶『藥』箱,不攜帶武器;通訊兵攜帶無線電通訊設備,除了一顆手榴彈用於被俘後毀滅設備外,沒有武器;傳令兵與普通士兵配置一樣,不帶手榴彈。 步兵班:如上。 輕機槍組:機槍手配備輕機槍一挺,另攜帶50發彈匣8個;副機槍手攜帶50發彈匣16個,另配備步槍一支,負責掩護機槍手。 偵查狙擊組:狙擊手配備狙擊步槍、手槍各一把,觀察手配備加裝瞄準鏡普通步槍一把,擔任觀察、掩護任務。 總計: 輕機槍x1,子彈1200發, 手槍x6,子彈360發 步槍x36,子彈3600發 狙擊步槍x1,子彈50發 手榴彈x166 3、連(高限制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連部(13人): 副連長、連士官長、文書各1人 通訊組(1個無線電通訊兵、1個儀器維護員) 傳令組(3個傳令兵、1個號手) 1個馬伕、1個軍醫士官和2個醫務兵。 (2)連直屬單位(35人): 偵察班:包含一個狙擊手。 工兵小隊(5人) 機槍班:1個班長,3個輕機槍組,1個重機槍組(1挺重機槍;機槍手1人,裝彈1人,彈『藥』補給員1人)。 迫擊炮班:1個班長兼觀測員,3個迫擊炮小組。每個迫擊炮組又1個組長、兩個『射』手構成;組長攜帶1支步槍、望遠鏡、三支標杆和10發炮彈。第一名『射』手攜帶手槍和底座,第二名『射』手攜帶手槍和炮管;兩名『射』手攜帶的底座和?管都是背在背上,雙手則各提一個10發的彈『藥』箱,總攜行彈數為50發。 (3)步兵排x3(120人) (4)直屬補給縱列――彈『藥』供給(5人)、槍械維修等等人員(6人)。 (5)直屬軍需單位――轄後勤服務(包含馬車隊,共15人)、炊事班(10人)。 (6)輔助軍需單位ii――由團後勤官統一管理。 (7)輔助行李縱列――由團後勤官統一管理。 ★人員編制: 共201人。一個滿編標準步兵連包括有軍官2、士官21、士兵178,其中前線人員為160人,非戰鬥人員例如後勤補給人員、伙伕等等,一般停留在後方地帶。 ★武器配備: 重機槍x1, 輕機槍x6 手槍x30 步槍x160 狙擊步槍x4 迫擊炮x3 手榴彈x600 乘馬x2-5 馬車x13―18 4、營(低限制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營部(5080人): 通訊班 傳令班(摩托車3,乘馬3) 醫務班(小型戰地醫院) 警衛班 駕駛員(吉普車駕駛員) (2)營直屬單位(150200人): 機炮排:2個機槍班,2個迫擊炮班。 特務排 直屬馬車排 工兵班 汽車班(4輛卡車,駕駛員6人要求會一定的維修技術,2個專業維修員,2個燃料補給。) 戰地後勤小隊(戰時主要給機炮排輸送彈『藥』) (3)步兵連x3 (4)直屬補給縱列(轄後勤馬車隊) (5)直屬均需單位 (6)輔助均需單位ii (7)輔助行李縱列 ★人員編制: 共計1000-1200人。軍官15-20、士官100-120、士兵900-1000、戰鬥人員800-1000。 ★武器配備: 重機槍x5 輕機槍x22 手槍x120 狙擊步槍x7 迫擊炮x15 手榴彈按均需發放 乘馬x30-50(摩托車開發後,可配備摩托車,營部可配備吉普車) 卡車x4 馬車x60―100 5、團(完全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團部:200-300人的編制(直屬輔助單位包括:警衛排,宣傳隊、直屬教導隊、新兵營、戰地醫院、郵局,直屬戰地後勤大隊等戰地輔助單位)。 (2)步兵營x3 (3)直屬炮兵連(一般為58門步兵炮,配備單獨校『射』、觀測、通訊、彈『藥』補給小組。併入集團作戰時,可將幾個團的直屬炮連集中使用。) (4)直屬特務連 (5)直屬工兵連 (6)直屬補給縱列(包含一個汽車連) (7)直屬軍需單位 (8)直屬下級作戰軍需供給單位 (9)直屬行李縱列 ★人員編制: 共計人。軍官150-200、士官700-800、士兵4、戰鬥人員4。 6、師(集成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師部:800-1000人(直屬輔助單位包括:警衛連、師參謀部、師直屬情報處、初級間諜系統、直屬憲兵大隊、直屬駐地兵工生產體系、軍官培養體系、郵局、後勤保證體系,大型醫療體系等等完善設施)。 (2)步兵團x3 (3)直屬炮兵營(兩個步兵炮連,1015門各類步兵炮;一個重炮連,3門中口徑榴彈炮;一個;一個直屬供給中隊、觀測、校『射』、通訊小隊。) (4)直屬特務營(包含一個特種作戰大隊,兩個特種偵查大隊。) (5)直屬工兵營(包含一個舟橋連、一個佔地維修連,兩個常規工兵連。) (6)汽車營 (7)完備的彈『藥』、後勤保障體系。 ★人員編制: 共計23人。

陸軍步兵師編制

1916年以前的師一級建制人數沒有查到,不過在凡爾登戰役中,守備凡爾登要塞的法軍總數是10萬人,4個師。因此師一級建制大概應該是25000人左右,這裡大致參照這個人數。書中補充師為正規部隊的補充戰鬥力,人數15000人左右。

1、班:

★人員編制:

1名士官加上9名士兵。其中正、副班長各1名,班長由士官擔任,副班長由資深士兵擔任。

★武器配備:

班長配備步槍、手槍各一把。

普通士兵配備步槍一支。

共計:

手槍x1,子彈60發(10發手槍彈夾6個)

步槍x10,子彈1000發,戰時每人加發15發。

手榴彈x50

2、排:

★人員編制:

共40人。正副排長、排部、3個步兵班、1個輕機槍組,一個偵查狙擊組,總編配比為2:4:30:2:2。

正副排長:各1人,配置如班長。

排部:2個傳令、1個通訊兵、1個醫務兵。

步兵班:如上。

輕機槍組:正副機槍手各一名,當正機槍手陣亡,由副機槍手『操』縱機槍,繼續『射』擊。

偵查狙擊組:狙擊手、觀察手各一名。

★武器配備:

排長:與班長配備相同。

排部:醫務兵攜帶『藥』箱,不攜帶武器;通訊兵攜帶無線電通訊設備,除了一顆手榴彈用於被俘後毀滅設備外,沒有武器;傳令兵與普通士兵配置一樣,不帶手榴彈。

步兵班:如上。

輕機槍組:機槍手配備輕機槍一挺,另攜帶50發彈匣8個;副機槍手攜帶50發彈匣16個,另配備步槍一支,負責掩護機槍手。

偵查狙擊組:狙擊手配備狙擊步槍、手槍各一把,觀察手配備加裝瞄準鏡普通步槍一把,擔任觀察、掩護任務。

總計:

輕機槍x1,子彈1200發,

手槍x6,子彈360發

步槍x36,子彈3600發

狙擊步槍x1,子彈50發

手榴彈x166

3、連(高限制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連部(13人):

副連長、連士官長、文書各1人

通訊組(1個無線電通訊兵、1個儀器維護員)

傳令組(3個傳令兵、1個號手)

1個馬伕、1個軍醫士官和2個醫務兵。

(2)連直屬單位(35人):

偵察班:包含一個狙擊手。

工兵小隊(5人)

機槍班:1個班長,3個輕機槍組,1個重機槍組(1挺重機槍;機槍手1人,裝彈1人,彈『藥』補給員1人)。

迫擊炮班:1個班長兼觀測員,3個迫擊炮小組。每個迫擊炮組又1個組長、兩個『射』手構成;組長攜帶1支步槍、望遠鏡、三支標杆和10發炮彈。第一名『射』手攜帶手槍和底座,第二名『射』手攜帶手槍和炮管;兩名『射』手攜帶的底座和?管都是背在背上,雙手則各提一個10發的彈『藥』箱,總攜行彈數為50發。

(3)步兵排x3(120人)

(4)直屬補給縱列――彈『藥』供給(5人)、槍械維修等等人員(6人)。

(5)直屬軍需單位――轄後勤服務(包含馬車隊,共15人)、炊事班(10人)。

(6)輔助軍需單位ii――由團後勤官統一管理。

(7)輔助行李縱列――由團後勤官統一管理。

★人員編制:

共201人。一個滿編標準步兵連包括有軍官2、士官21、士兵178,其中前線人員為160人,非戰鬥人員例如後勤補給人員、伙伕等等,一般停留在後方地帶。

★武器配備:

重機槍x1,

輕機槍x6

手槍x30

步槍x160

狙擊步槍x4

迫擊炮x3

手榴彈x600

乘馬x2-5

馬車x13―18

4、營(低限制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營部(5080人):

通訊班

傳令班(摩托車3,乘馬3)

醫務班(小型戰地醫院)

警衛班

駕駛員(吉普車駕駛員)

(2)營直屬單位(150200人):

機炮排:2個機槍班,2個迫擊炮班。

特務排

直屬馬車排

工兵班

汽車班(4輛卡車,駕駛員6人要求會一定的維修技術,2個專業維修員,2個燃料補給。)

戰地後勤小隊(戰時主要給機炮排輸送彈『藥』)

(3)步兵連x3

(4)直屬補給縱列(轄後勤馬車隊)

(5)直屬均需單位

(6)輔助均需單位ii

(7)輔助行李縱列

★人員編制:

共計1000-1200人。軍官15-20、士官100-120、士兵900-1000、戰鬥人員800-1000。

★武器配備:

重機槍x5

輕機槍x22

手槍x120

狙擊步槍x7

迫擊炮x15

手榴彈按均需發放

乘馬x30-50(摩托車開發後,可配備摩托車,營部可配備吉普車)

卡車x4

馬車x60―100

5、團(完全獨立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團部:200-300人的編制(直屬輔助單位包括:警衛排,宣傳隊、直屬教導隊、新兵營、戰地醫院、郵局,直屬戰地後勤大隊等戰地輔助單位)。

(2)步兵營x3

(3)直屬炮兵連(一般為58門步兵炮,配備單獨校『射』、觀測、通訊、彈『藥』補給小組。併入集團作戰時,可將幾個團的直屬炮連集中使用。)

(4)直屬特務連

(5)直屬工兵連

(6)直屬補給縱列(包含一個汽車連)

(7)直屬軍需單位

(8)直屬下級作戰軍需供給單位

(9)直屬行李縱列

★人員編制:

共計人。軍官150-200、士官700-800、士兵4、戰鬥人員4。

6、師(集成作戰單位)

★構成單位:

(1)師部:800-1000人(直屬輔助單位包括:警衛連、師參謀部、師直屬情報處、初級間諜系統、直屬憲兵大隊、直屬駐地兵工生產體系、軍官培養體系、郵局、後勤保證體系,大型醫療體系等等完善設施)。

(2)步兵團x3

(3)直屬炮兵營(兩個步兵炮連,1015門各類步兵炮;一個重炮連,3門中口徑榴彈炮;一個;一個直屬供給中隊、觀測、校『射』、通訊小隊。)

(4)直屬特務營(包含一個特種作戰大隊,兩個特種偵查大隊。)

(5)直屬工兵營(包含一個舟橋連、一個佔地維修連,兩個常規工兵連。)

(6)汽車營

(7)完備的彈『藥』、後勤保障體系。

★人員編制:

共計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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