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 理由
246 理由
五分鐘後, 冬彌和白蘭雙方在店家門口的位置上坐了下來。
將隨身攜帶的一包棉花糖拆開, 全部倒入面前那杯鮮梨柚子汁裡,白蘭心情愉快地擺弄著面前的飲料,一邊以閒聊的語氣說話了。
“為什麼來這裡嗎?託亞桑, 不知道你怎麼看待‘天才’這種存在呢?啊,我說的不是‘努力的天才’而是‘真正的天才’哦?”
“唔,‘天才’嗎?我不太理解……總之就是比其他人在某方面更優秀的意思咯?”冬彌倒是十分認真地思考回答了他的問題。
旁聽的朝原慎吾不禁滴汗,姑且不論別的方面,16歲就打贏石谷清造成為新任御我流當主的冬彌, 至少在劍術一道上, 毫無疑問稱得上是“天才”。
“嗯……這麼說也沒錯吧。”
白蘭倒是沒有吐槽冬彌, 而是用借來的竹籤,一邊插起浸泡在果汁中的棉花糖塞進嘴裡嚼著, 一邊說道:“雖然這話由我自己來說有點自誇的意味,但是我可是真正的天才哦!不論學什麼東西,都能在短時間內掌握運用, 舉一反三,甚至輕而易舉地超過在這個方面努力數十年的人的天才。”
知道白蘭能夠連通平行世界的自己的人, 對於這個結論並不意外。
對於任何一項學科來說, 將之鑽研到頂點都是很不容易的, 以現代科學的發達程度來說, 光是從無到有,從基礎學到學科前沿,所耗費的時間都是天文數字, 想在此基礎上別出機杼就更難了,因此,就算將那些最新研究說給普通人聽,恐怕也是聽天書一般聽不懂。
要知道,就算能夠瞭解平行世界的自己學過的知識和學問,如果平行世界的自己本身就是個廢柴的話,那也不過是能弄懂廢柴學到的知識而已,那又能有多少呢?
無數個平行世界有無數個白蘭,從事著無數不同的職業,瞭解無數不同的知識,能夠靠平行世界自己的學識,改變並掌控自己的世界,這本身已經說明瞭每一個平行世界白蘭的優秀——或者說,是“白蘭·傑索”這個個體的優秀。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嗯……我想想,以這個世界的我的經歷來說,大概是在國中的時候吧,一件很普通的小事。”
白蘭突然說起了故事:“我有個特別用功的朋友,比我用功一百倍吧,他的成績比起普通人來說是挺不錯的,但是比我還差著一截。有一次,他苦思一道題目的解法,想了很久很久。我產生了好奇心,看了一眼那道題目——什麼嘛,那不是超級簡單的問題嗎?我把它解了出來,看著特別簡單的答案,他拍著頭說了一句話:‘啊,我怎麼沒想到呢?’”
“那個時候,我突然意識到了——我,跟他是不同的。他苦思冥想也想不出解決辦法的問題,對於我來說是一看即知的問題,‘我怎麼沒想到呢?’——這句話就是我們兩個人的差距,天才和凡人的差距,即使他再努力一百倍、一千倍也趕不上的差距。但是我又有點羨慕他,羨慕他能夠有為之單純努力的東西。”
白蘭笑了起來,對於現在身為黑手黨BOSS的他來說,還是普通國中生的他大概是很難讓人想象吧,不過確實在成為傑索家族的BOSS之前,他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而已……至少看起來是這樣。
“因為我那個時候已經開始覺得無聊了,運動、學習、繪畫、音樂、表演……我嘗試了很多東西,但不管是什麼方面,我總能輕易取得優秀的成果,讓我連個能夠努力的事情都沒有,於是我只是按部就班地念對我來說毫無意義的書,學習輕而易舉能學懂的知識。”
“就在我以為一輩子會這麼無聊下去的時候,奇蹟發生了——嗯,你們沒猜錯,就是那樣,我遇到了小正,覺醒了能力。我終於意識到我應該幹什麼:收集七的三次方,成為超越平行世界的神。”
如果其他人一邊嚼著棉花糖一邊這麼說,肯定會被當做瘋子或者白痴,但白蘭這麼說的時候,即使是看不慣他的γ也沒有出言反駁,因為他確實從白蘭的語言中感受到了“力量”的存在——沒錯,那不是空話,而是白蘭·傑索確實能做到的事。
一片本該是肅穆寂靜的空氣中,卻有一個不和諧的嗤笑響起:“噗——呵呵,你又怎麼知道,成為神之後不會一樣無聊呢?”
反問他這句話的,無疑正是麻倉好。
說的好像你當過似的——γ在心中默默腹誹,卻引來了斗篷少年彷彿洞悉一切的一瞥。
“嘛,總而言之就是,白蘭你會想收集七的三次方,成為神是因為只有這件事對你來說比較有挑戰性,可以‘努力’去做,不至於變得無聊咯?”冬彌總結道。
“嗯……差不多是這樣。”
白蘭歪著頭思考了一下,雖然說法不同,不過冬彌的話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不過現在又多了一個哦,有挑戰性的事~就是託亞桑和好君,看了你們在choice戰中的活躍,我突然發覺就算是我,也打不過吧,所以我現在暫時的努力目標,就是先打倒託亞桑你們了!”
白蘭說著,笑了起來,“所以我想說先來託亞桑你的家鄉看看,能不能找到打敗你的辦法,或者讓自己變得更強的辦法,就找小尤尼一起來啦!”
用吸管吸著果汁的尤尼點點頭,“冬彌先生,至少現在,白蘭是沒有危險的。”
“喂喂,就算現在沒有危險,他還是為了打倒店長和麻倉先生才來的吧!?”湊速人黑線。
作者有話要說:梅芙沉船了……
歪了彩筆……彩筆滿寶了,她對我是真愛,不但各種歪,而且我連買個抽抽樂小號回來抽出的也必定有彩筆……
可是因為吾王比彩筆早到我基本沒怎麼練彩筆啊,現在還停留在80級滿破,技能也還是444……
好想要bitch醬,嗚哇,抽卡是壞文明QAQ!
五分鐘後, 冬彌和白蘭雙方在店家門口的位置上坐了下來。
將隨身攜帶的一包棉花糖拆開, 全部倒入面前那杯鮮梨柚子汁裡,白蘭心情愉快地擺弄著面前的飲料,一邊以閒聊的語氣說話了。
“為什麼來這裡嗎?託亞桑, 不知道你怎麼看待‘天才’這種存在呢?啊,我說的不是‘努力的天才’而是‘真正的天才’哦?”
“唔,‘天才’嗎?我不太理解……總之就是比其他人在某方面更優秀的意思咯?”冬彌倒是十分認真地思考回答了他的問題。
旁聽的朝原慎吾不禁滴汗,姑且不論別的方面,16歲就打贏石谷清造成為新任御我流當主的冬彌, 至少在劍術一道上, 毫無疑問稱得上是“天才”。
“嗯……這麼說也沒錯吧。”
白蘭倒是沒有吐槽冬彌, 而是用借來的竹籤,一邊插起浸泡在果汁中的棉花糖塞進嘴裡嚼著, 一邊說道:“雖然這話由我自己來說有點自誇的意味,但是我可是真正的天才哦!不論學什麼東西,都能在短時間內掌握運用, 舉一反三,甚至輕而易舉地超過在這個方面努力數十年的人的天才。”
知道白蘭能夠連通平行世界的自己的人, 對於這個結論並不意外。
對於任何一項學科來說, 將之鑽研到頂點都是很不容易的, 以現代科學的發達程度來說, 光是從無到有,從基礎學到學科前沿,所耗費的時間都是天文數字, 想在此基礎上別出機杼就更難了,因此,就算將那些最新研究說給普通人聽,恐怕也是聽天書一般聽不懂。
要知道,就算能夠瞭解平行世界的自己學過的知識和學問,如果平行世界的自己本身就是個廢柴的話,那也不過是能弄懂廢柴學到的知識而已,那又能有多少呢?
無數個平行世界有無數個白蘭,從事著無數不同的職業,瞭解無數不同的知識,能夠靠平行世界自己的學識,改變並掌控自己的世界,這本身已經說明瞭每一個平行世界白蘭的優秀——或者說,是“白蘭·傑索”這個個體的優秀。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嗯……我想想,以這個世界的我的經歷來說,大概是在國中的時候吧,一件很普通的小事。”
白蘭突然說起了故事:“我有個特別用功的朋友,比我用功一百倍吧,他的成績比起普通人來說是挺不錯的,但是比我還差著一截。有一次,他苦思一道題目的解法,想了很久很久。我產生了好奇心,看了一眼那道題目——什麼嘛,那不是超級簡單的問題嗎?我把它解了出來,看著特別簡單的答案,他拍著頭說了一句話:‘啊,我怎麼沒想到呢?’”
“那個時候,我突然意識到了——我,跟他是不同的。他苦思冥想也想不出解決辦法的問題,對於我來說是一看即知的問題,‘我怎麼沒想到呢?’——這句話就是我們兩個人的差距,天才和凡人的差距,即使他再努力一百倍、一千倍也趕不上的差距。但是我又有點羨慕他,羨慕他能夠有為之單純努力的東西。”
白蘭笑了起來,對於現在身為黑手黨BOSS的他來說,還是普通國中生的他大概是很難讓人想象吧,不過確實在成為傑索家族的BOSS之前,他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而已……至少看起來是這樣。
“因為我那個時候已經開始覺得無聊了,運動、學習、繪畫、音樂、表演……我嘗試了很多東西,但不管是什麼方面,我總能輕易取得優秀的成果,讓我連個能夠努力的事情都沒有,於是我只是按部就班地念對我來說毫無意義的書,學習輕而易舉能學懂的知識。”
“就在我以為一輩子會這麼無聊下去的時候,奇蹟發生了——嗯,你們沒猜錯,就是那樣,我遇到了小正,覺醒了能力。我終於意識到我應該幹什麼:收集七的三次方,成為超越平行世界的神。”
如果其他人一邊嚼著棉花糖一邊這麼說,肯定會被當做瘋子或者白痴,但白蘭這麼說的時候,即使是看不慣他的γ也沒有出言反駁,因為他確實從白蘭的語言中感受到了“力量”的存在——沒錯,那不是空話,而是白蘭·傑索確實能做到的事。
一片本該是肅穆寂靜的空氣中,卻有一個不和諧的嗤笑響起:“噗——呵呵,你又怎麼知道,成為神之後不會一樣無聊呢?”
反問他這句話的,無疑正是麻倉好。
說的好像你當過似的——γ在心中默默腹誹,卻引來了斗篷少年彷彿洞悉一切的一瞥。
“嘛,總而言之就是,白蘭你會想收集七的三次方,成為神是因為只有這件事對你來說比較有挑戰性,可以‘努力’去做,不至於變得無聊咯?”冬彌總結道。
“嗯……差不多是這樣。”
白蘭歪著頭思考了一下,雖然說法不同,不過冬彌的話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不過現在又多了一個哦,有挑戰性的事~就是託亞桑和好君,看了你們在choice戰中的活躍,我突然發覺就算是我,也打不過吧,所以我現在暫時的努力目標,就是先打倒託亞桑你們了!”
白蘭說著,笑了起來,“所以我想說先來託亞桑你的家鄉看看,能不能找到打敗你的辦法,或者讓自己變得更強的辦法,就找小尤尼一起來啦!”
用吸管吸著果汁的尤尼點點頭,“冬彌先生,至少現在,白蘭是沒有危險的。”
“喂喂,就算現在沒有危險,他還是為了打倒店長和麻倉先生才來的吧!?”湊速人黑線。
作者有話要說:梅芙沉船了……
歪了彩筆……彩筆滿寶了,她對我是真愛,不但各種歪,而且我連買個抽抽樂小號回來抽出的也必定有彩筆……
可是因為吾王比彩筆早到我基本沒怎麼練彩筆啊,現在還停留在80級滿破,技能也還是444……
好想要bitch醬,嗚哇,抽卡是壞文明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