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九章 一隻碗

最強狙擊兵王·野兵·2,386·2026/5/21

零件被李安熟練地組裝起來,是一把非常普通的美國式狙擊步槍,在每個槍店裡都可以買到。 槍號已經被磨掉,從這槍械上根本無法追蹤到任何線索。 李安看到這枝狙擊步槍後,腦子裡面卻是靈光一閃,扭頭吩咐道:“約翰,你們先護送蕭月回去吧。 在我回來之前,不要讓她去任何地方。” “你要去哪?”蕭月問。 “見一個朋友。”李安回道。 “我和你一起去!”蕭月知道李安一定是發現了什麼,想要一起跟著去。 李安搖了搖頭說:“不行,我那位朋友非常膽小,去那麼多人會嚇著她的。” 蕭月無奈,只能跟著約翰幾個先回家,李安則開那輛福特離開。 很幸運,路上沒有堵車,沒用多長時間李安就抵達了目的地。 格蕾絲回到家一開啟房門,手就伸到了隨身揹著的挎包裡。 屋子裡很暗,她卻能感覺到人的氣息。 “是我。” 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隨後房燈就亮了起來,燈下站著位高大的身影。 “安哥!” 格蕾絲興奮地叫了一聲,快步跑過去一把將李安抱了住。 “這段時間你跑哪去了,怎麼沒有見你回來住?” 李安沒有回答,而是看著格蕾絲笑道:“看來你身上的傷已經完全好了。” 提起自己身上的傷,格蕾絲面色微變,卻很快就又滿是笑容地說:“那還是因為有你和約翰。 如果不是你們救了我的話,那我早就死了。 對了,你今天回來是不是就不走了?” 李安搖了搖頭說:“不,我回來是給你帶了件禮物,一會我就走。” “禮物?在哪,在哪呢?”格蕾絲繞著李安轉了兩圈,就像是一個興奮的孩子。 “我放在了你的房間裡,你自己去拿吧。”李安說。 “好!”格蕾絲一蹦一跳的跑到自己房間,隨後一切就都安靜了下來。 片刻之後,格蕾絲出現在門口,一張臉非常陰寒。 李安的禮物是一把加裝了消音器的狙擊步槍,而這把狙擊步槍正是不久之前被格蕾絲使用過遺棄掉的。 “今天你在那?”格蕾絲問。 李安點了下頭說:“薩米爾博士是我老婆的恩師,當時我和我老婆是一起前往薩米爾博士所舉辦的座談會去的。” “老婆,你結婚了!?”格蕾絲驚聲叫道,眼裡還透著一絲的醋意。 “怎麼,我就不能結婚嗎?” 李安調侃了一句,心裡暗自嘀咕, “怎麼每個人知道我結婚都這麼大的反應?” “哦,不是。” 格蕾絲意識到自己失態,忙搖晃了下腦袋, “我的意思是說你結婚了為什麼不通知我? 好歹我們也認識這麼長時間了,還是同學,也太不夠意思了吧? 還有,你老婆是誰,長的一定非常漂亮吧?” 最後一句話又滿是醋意。 “改天有機會我帶她來見你。” 李安敷衍了一句,不想繼續這個話題,重回正規。 “格蕾絲,我老婆的名字也在那張名單上,我必須找到想要殺她的人。” 格蕾絲臉上連變,轉身回到臥室,等她再出來時手裡面已經多了一瓶威士忌和兩個杯子。 將其中一個杯子遞給李安後,格蕾絲一邊倒酒一邊講道:“我很少喝酒的,陪我喝一杯吧。” “當。” 玻璃輕碰,發現清脆的撞擊聲。 李安一仰脖子將杯裡的酒灌了下去。 和二鍋頭相比,這種威士忌真的是溫和多了。 格蕾絲也將杯裡的酒一飲而盡,隨後長長地嘆了一聲。 “其實......我是個殺手。” 李安沒有多大的意外,早已經猜到了格蕾絲的身份。 一個外表柔弱、膽怯的女孩,實際上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冷血殺手,又有誰能想得到? “行有行規,我是不應該出賣我的僱主的。 不過,因為是你,你曾經救過我的命,我願意為你破壞這個規矩。” “格雷絲。” 李安輕叫一聲,他明白著格蕾絲的決定意味著什麼。 做為一個殺手,她破壞了規矩,並不止意味著沒有人願意再僱傭她,更意味著她會遭到其他殺手的獵殺。 格蕾絲伸手製止李安說話,一臉正色地說:“如果你相信我的話,請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把那人交給你的。” 李安注視著格蕾絲的雙眼,也是輕嘆一聲。 “我相信你,我等你。” 說完,李安又和格蕾絲幹了一杯,然後就轉身離開。 李安回到蕭月的別墅時天色已經徹底暗了下來,一天沒有好好吃過東西的他直奔廚房。 蕭月得知李安回來後就手捧一隻紙盒子快步跑了過來。 “給你看一件東西。” 蕭月說著將盒子直接遞給李安。 李安往嘴裡塞了一大塊肉才接過盒子開啟,裡面裝一隻瓷碗。 因為沒有上秞,所以這隻碗並不怎麼好看。 “什麼意思?”李安將嘴裡的肉嚥下去後問。 蕭月講道:“它是薩米爾博士寄過來的,一個小時前我剛剛收到,至於什麼意思我卻不知道。” 李安把碗拿出來仔細看了看,著實看不出這隻碗有什麼名堂。 “博士以前有給你寄過東西嗎?”李安問。 蕭月搖頭回道:“這是我第一次收到薩米爾博士的禮物。” “哦?”李安抬頭看了蕭月一眼。 既然是薩米爾第一次給她的禮物,一定有什麼深意才對,可這隻碗看起來又非常的普通。 “這隻碗是仿品。 薩米爾博士有段時間非常痴迷我國的瓷器,於是就自己買了一座房做為工作室來研究製作瓷器。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隻碗一定是他親手做的。 可是...... 我研究了這麼長時間,也沒有研究出這隻碗想要表達什麼意思。” 李安微微一笑。 人們有時候就是喜歡鑽牛角尖,尤其是一些聰明人,總是會將一件事想的過於複雜化。 比如說蕭月是名考古學家,老師給她寄了一隻碗後,她就會本能地根據碗的製造時間、歷史等特徵去分析。 卻不知道,薩米爾原本想傳達的的資訊也許非常簡單。 “薩米爾博士那間用來製作瓷器的工作室還在嗎?”李安問。 (本章完)

零件被李安熟練地組裝起來,是一把非常普通的美國式狙擊步槍,在每個槍店裡都可以買到。

槍號已經被磨掉,從這槍械上根本無法追蹤到任何線索。

李安看到這枝狙擊步槍後,腦子裡面卻是靈光一閃,扭頭吩咐道:“約翰,你們先護送蕭月回去吧。

在我回來之前,不要讓她去任何地方。”

“你要去哪?”蕭月問。

“見一個朋友。”李安回道。

“我和你一起去!”蕭月知道李安一定是發現了什麼,想要一起跟著去。

李安搖了搖頭說:“不行,我那位朋友非常膽小,去那麼多人會嚇著她的。”

蕭月無奈,只能跟著約翰幾個先回家,李安則開那輛福特離開。

很幸運,路上沒有堵車,沒用多長時間李安就抵達了目的地。

格蕾絲回到家一開啟房門,手就伸到了隨身揹著的挎包裡。

屋子裡很暗,她卻能感覺到人的氣息。

“是我。”

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隨後房燈就亮了起來,燈下站著位高大的身影。

“安哥!”

格蕾絲興奮地叫了一聲,快步跑過去一把將李安抱了住。

“這段時間你跑哪去了,怎麼沒有見你回來住?”

李安沒有回答,而是看著格蕾絲笑道:“看來你身上的傷已經完全好了。”

提起自己身上的傷,格蕾絲面色微變,卻很快就又滿是笑容地說:“那還是因為有你和約翰。

如果不是你們救了我的話,那我早就死了。

對了,你今天回來是不是就不走了?”

李安搖了搖頭說:“不,我回來是給你帶了件禮物,一會我就走。”

“禮物?在哪,在哪呢?”格蕾絲繞著李安轉了兩圈,就像是一個興奮的孩子。

“我放在了你的房間裡,你自己去拿吧。”李安說。

“好!”格蕾絲一蹦一跳的跑到自己房間,隨後一切就都安靜了下來。

片刻之後,格蕾絲出現在門口,一張臉非常陰寒。

李安的禮物是一把加裝了消音器的狙擊步槍,而這把狙擊步槍正是不久之前被格蕾絲使用過遺棄掉的。

“今天你在那?”格蕾絲問。

李安點了下頭說:“薩米爾博士是我老婆的恩師,當時我和我老婆是一起前往薩米爾博士所舉辦的座談會去的。”

“老婆,你結婚了!?”格蕾絲驚聲叫道,眼裡還透著一絲的醋意。

“怎麼,我就不能結婚嗎?”

李安調侃了一句,心裡暗自嘀咕,

“怎麼每個人知道我結婚都這麼大的反應?”

“哦,不是。”

格蕾絲意識到自己失態,忙搖晃了下腦袋,

“我的意思是說你結婚了為什麼不通知我?

好歹我們也認識這麼長時間了,還是同學,也太不夠意思了吧?

還有,你老婆是誰,長的一定非常漂亮吧?”

最後一句話又滿是醋意。

“改天有機會我帶她來見你。”

李安敷衍了一句,不想繼續這個話題,重回正規。

“格蕾絲,我老婆的名字也在那張名單上,我必須找到想要殺她的人。”

格蕾絲臉上連變,轉身回到臥室,等她再出來時手裡面已經多了一瓶威士忌和兩個杯子。

將其中一個杯子遞給李安後,格蕾絲一邊倒酒一邊講道:“我很少喝酒的,陪我喝一杯吧。”

“當。”

玻璃輕碰,發現清脆的撞擊聲。

李安一仰脖子將杯裡的酒灌了下去。

和二鍋頭相比,這種威士忌真的是溫和多了。

格蕾絲也將杯裡的酒一飲而盡,隨後長長地嘆了一聲。

“其實......我是個殺手。”

李安沒有多大的意外,早已經猜到了格蕾絲的身份。

一個外表柔弱、膽怯的女孩,實際上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冷血殺手,又有誰能想得到?

“行有行規,我是不應該出賣我的僱主的。

不過,因為是你,你曾經救過我的命,我願意為你破壞這個規矩。”

“格雷絲。”

李安輕叫一聲,他明白著格蕾絲的決定意味著什麼。

做為一個殺手,她破壞了規矩,並不止意味著沒有人願意再僱傭她,更意味著她會遭到其他殺手的獵殺。

格蕾絲伸手製止李安說話,一臉正色地說:“如果你相信我的話,請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把那人交給你的。”

李安注視著格蕾絲的雙眼,也是輕嘆一聲。

“我相信你,我等你。”

說完,李安又和格蕾絲幹了一杯,然後就轉身離開。

李安回到蕭月的別墅時天色已經徹底暗了下來,一天沒有好好吃過東西的他直奔廚房。

蕭月得知李安回來後就手捧一隻紙盒子快步跑了過來。

“給你看一件東西。”

蕭月說著將盒子直接遞給李安。

李安往嘴裡塞了一大塊肉才接過盒子開啟,裡面裝一隻瓷碗。

因為沒有上秞,所以這隻碗並不怎麼好看。

“什麼意思?”李安將嘴裡的肉嚥下去後問。

蕭月講道:“它是薩米爾博士寄過來的,一個小時前我剛剛收到,至於什麼意思我卻不知道。”

李安把碗拿出來仔細看了看,著實看不出這隻碗有什麼名堂。

“博士以前有給你寄過東西嗎?”李安問。

蕭月搖頭回道:“這是我第一次收到薩米爾博士的禮物。”

“哦?”李安抬頭看了蕭月一眼。

既然是薩米爾第一次給她的禮物,一定有什麼深意才對,可這隻碗看起來又非常的普通。

“這隻碗是仿品。

薩米爾博士有段時間非常痴迷我國的瓷器,於是就自己買了一座房做為工作室來研究製作瓷器。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隻碗一定是他親手做的。

可是......

我研究了這麼長時間,也沒有研究出這隻碗想要表達什麼意思。”

李安微微一笑。

人們有時候就是喜歡鑽牛角尖,尤其是一些聰明人,總是會將一件事想的過於複雜化。

比如說蕭月是名考古學家,老師給她寄了一隻碗後,她就會本能地根據碗的製造時間、歷史等特徵去分析。

卻不知道,薩米爾原本想傳達的的資訊也許非常簡單。

“薩米爾博士那間用來製作瓷器的工作室還在嗎?”李安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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