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被我渣過的小狼狗黑化了·林間清泉·3,326·2026/5/11

觀察一天後,周橋被轉到特護病房。 徐寧遠堅持寸步不離守在她身旁。周橋想起清醒前聽到的話,也不敢強求讓他馬上回去上班,只萬分配合醫囑爭取讓自己早日康復,讓一切恢復正軌。 “徐寧遠,你真傻啊!”周橋不敢想萬一她沒有醒來,會是什麼後果。 “嗯,我的確是大傻瓜,竟然被你騙了那麼久,你回來之後還曾那樣對待你。”徐寧遠清楚周橋在說什麼,但他不想讓她擔心,並不願意挑明他原來的打算。 “答應我,無論發生什麼事,都要好好生活,好不好?” “那你先答應我,永遠不再扔下我。”徐寧遠堅持要一個承諾。 “好,我答應你。”周橋是真怕了。 徐寧遠聞言眼睛亮了起來,忍不住在周橋臉上輕輕親了一口,體會失而復得的幸福。 “對了,肇事的司機抓到了吧?具體是什麼情況?”周橋想起那輛失控的車,想著如果是醉駕,她一定要讓對方付出慘痛的代價。 “你醒來之前,似乎聽張局提過,但我沒注意聽。”徐寧遠老實道。 算了,那種情況之下,她也不能要求他太多。正好這時周路和林瑜走了進來,“媽,你來啦。阿路,肇事的司機抓到了沒?具體是什麼情況?” 周路回想了下,似乎張涯有提過人抓到了,其他的就沒有印象了。“人抓到了,但是詳細情況不太清楚。不過剛剛張局打電話過來說他稍後就到,姐你等一下問他吧。” 周橋知道從眼前幾人身上是問不出什麼了,只好等張涯過來再說。 周橋很快知道了當天的情況。 肇事司機是個剛滿二十歲,名叫丁子言的富二代,當天跟朋友聚會喝多了,神志都是不清醒的,車開出來之後,走的完全是Z字形。不知是禍害遺千年還是其他,他開的法拉利被毀得七七八八,人卻僅僅受了些輕傷。除了周橋,還有兩個受害者,一個當場死亡,一個傷到了頭部,現在仍然昏迷不醒。 還真的是醉駕! “你別擔心,先好好養傷。我會處理好的。”張涯保證。 “麻煩張局了。你瞭解我的人生因他人醉駕帶來了多深遠的影響,我確實對醉駕深惡痛絕。回來清城這一段時間,我一直有在研究近幾年的醉駕案件,發現其中有很多案例的量刑是有問題的,多次醉駕的案犯百分比佔到了三分之一,這也從側面說明量刑過輕,並未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醉駕已經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帶來更激烈的貧富衝突。有錢人拿錢買命,輕視他人生命的論調被多次提起,我希望可以藉此次案件,引起更多對醉駕量刑更細化,更人性化,更有效化的討論。稍後我讓阿路把我整理的資料拿給你,一切就拜託張局了。“ “我會全力推進這件事,希望可以不負所托。”張涯慎重答道。 當晚。 “徐寧遠,你是不是有很多案件需要處理啊?”周橋看徐寧遠抱了一大沓資料進來,擔心他因為最近都呆在醫院,工作上積壓了很多事要做。 “你一直想要推進醉駕量刑最佳化吧?這是你收集的資料,我讓周路給我也準備了一份。此生,凡是你想做的事,我一定會跟你一起達成。現在你才剛有起色,現在離開你身旁我沒有辦法好好做事,但呆在你身邊時,我有信心做好。這件事也屬於我的職責範圍,作為一名人民檢察官,我自當順應民意而為。” “嗯,正好我的想法好需要更進一步的法理支援,你願意出手我就放心啦!”周橋大喜,興致勃勃地想要跟徐寧遠一起夜讀。 “你才剛好一些,不要熬夜好不好?聽我的好好休息,你的想法我看完你整理的資料會大概都瞭解的,保證你明天一覺醒來就能看到想要的,相信我好不好?” 周橋想了一下,這份資料她已經整理得差不多,無論是跟國外醉駕量刑的橫向比較,還是國內醉駕相關法律條文發展史和引起輿論重點關注的大案都已分門別類整理好,憑徐寧遠的聰敏,必然能幫她從法理上補充完整。於是選擇聽徐寧遠的乖乖躺下休息,畢竟她也需要快點好起來,開庭時能有足夠的戰鬥力去申明自己的訴求。 半個月後。 今天是昭明停車場醉駕案開庭的日子。過去半個月裡,張涯曾兩次接受媒體訪問,回顧了幾起重大醉駕案件以及我國醉駕量刑的發展歷程。徐寧遠跟檢察院和法院的相關人士多次接觸,深入討論研究了醉駕量刑上,刑事訴訟和民事賠償的關係,最終讓大部分人都同意推進醉駕刑事訴訟和民事賠償分離,民事賠償不能影響刑事量刑,杜絕以錢買命。 周橋身體已無大礙,今天將作為原告出庭。徐寧遠因為要避嫌,沒有當公訴人,而是由檢察院另一位明星檢察長古意然擔任。古意然之前就曾負責過不少與醉駕相關的公訴案件,經驗十分豐富。丁子言的律師竟然是老熟人方海平。 庭審進行中。 古意然:“審判長、審判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4、115、209條等規定,我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對被告人丁子言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出庭支援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定的監督,現本公訴人代表檢查機關宣讀起訴書,提起公訴: 丁子言 漢族 本月30日晚23時,犯罪嫌疑人丁子言跟三名朋友聚會大量喝酒至醉,之後丁子言駕駛法拉利在接連撞擊上路邊三名受害人,致一死二重傷之後,沒有停車下來進行處理,而是試圖逃逸。交警攔截之後對丁子言進行檢測,顯示酒精含量為170.56mg/100ml。這是嚴重的醉酒駕駛,丁子言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我以公訴人身份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丁子言,你當時是不是開車偏離車道衝上路邊,撞上在路邊正常行走的被害人?你是否清楚你當時撞了幾個人?你撞到人以後有沒有報警,有沒有對被害人進行救助?“ 丁子言:“記不清了,沒有。” 古意然:“為什麼不報警不救助?事發以後你和你的家人有沒有對被害人及其家屬賠禮道歉?” 丁子言:“當時太慌了,沒有道歉。” 古意然:“你和你的家人有沒有對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家屬進行賠償?” 丁子言:“有。” 律師方海平:“審判長我有補充內容。” 審判長:“辯護人有什麼要補充?” 方海平:“我當事人已經取得其中一名傷者李益的諒解書。我當事人願意負責李益一切治療費用,並另外賠償五百萬以作補償。” 周橋要求發言,審判長允許。 周橋:“審判長,審判員,我拒絕諒解,堅持追究被告所有刑事責任,同時提起民事訴訟索賠。但民事相關被索賠人不是丁子言,而是肇事車輛的車主丁振東。作為車主,他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我明白醉駕量刑時常因為一些其他因素而在刑罰上做出妥協。但不能因為習慣了,就認為是正確的。我們不能只重效率,罔顧公平。當人命可以明碼標價時,就太可悲了。 當一個人明知自己喝了酒,無法安全駕駛卻還要開車時,就應該明白自己正在手持兇器衝向毫無防備的無辜者,隨時會傷害甚至奪去他人生命。因為,我認為一個人喝酒後還開車,就是明知故犯,明明知道自己對他人已經是潛在的危險,卻依然這樣做,就是蓄意傷害他人,甚至是故意殺人!“ 古意然:“審判長、審判員,鑑於丁子言已是第三次被抓到醉駕,公訴人亦認為被告屢犯不改,理應從嚴量刑,而不可因為民事賠償而獲得從輕判決。從過去幾起案例來看,醉駕是更適合過失犯罪,還是更偏向故意的行為,值得重新探討。對於醉駕造成的傷害,是交通肇事,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也需要重新理解。參看多個他國案件,不少國家對醉駕確是以謀殺罪定論和處罰。我院希望藉此案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對醉駕做出新的解讀…… 庭審歷時8個小時。 丁子言最終被判處死刑,他父親丁振東作為車主,被判負責受害人所有醫療費用,並賠償兩名傷者各五十萬元,對死者家屬賠償一百萬元,以作補償。 判決出來之後,引起軒然大波。畢竟醉駕判死刑的案例太少。大多數案件,尤其是涉及擁有豪車的權貴時,或因為被告調動關係協調,或有人利用傷者需要錢治療而用錢來買命,最終往往導致量刑過輕。 丁子言一案出來時,輿論一直在討論,雖群情洶湧希望對他嚴懲,但不少人是持悲觀態度的丁子言是成年人,不存在監護人代賠償的狀況。他是啃老族,名下沒有個人財產可以被執行。在這起案件之中,丁子言的家屬是沒有賠償義務的,他們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和家屬如果他們不妥協,不出具諒解書,丁家不會賠錢。就算丁子言判了死刑,受害人和家屬雖解氣,但同時會因無法負擔高昂醫治費用,而陷入貧困,甚至被迫放棄治療。這樣的話,受害者和家屬最終大機率是要選擇妥協的,雖然不想承認,但這世上,的確存在拿錢買命的可能。 還好張涯指出那輛車的車主不是丁子言,而是掛在他爸爸丁振東名下。徐寧遠據此提出了殺手鐧:丁家可以不賠錢,但是法拉利的車主必須要承擔賠償責任。不然周橋恐怕還真很為難,要是因為自己的堅持而導致另一名傷者李益拿不到賠償而中止治療,她恐怕也難以心安。

觀察一天後,周橋被轉到特護病房。

徐寧遠堅持寸步不離守在她身旁。周橋想起清醒前聽到的話,也不敢強求讓他馬上回去上班,只萬分配合醫囑爭取讓自己早日康復,讓一切恢復正軌。

“徐寧遠,你真傻啊!”周橋不敢想萬一她沒有醒來,會是什麼後果。

“嗯,我的確是大傻瓜,竟然被你騙了那麼久,你回來之後還曾那樣對待你。”徐寧遠清楚周橋在說什麼,但他不想讓她擔心,並不願意挑明他原來的打算。

“答應我,無論發生什麼事,都要好好生活,好不好?”

“那你先答應我,永遠不再扔下我。”徐寧遠堅持要一個承諾。

“好,我答應你。”周橋是真怕了。

徐寧遠聞言眼睛亮了起來,忍不住在周橋臉上輕輕親了一口,體會失而復得的幸福。

“對了,肇事的司機抓到了吧?具體是什麼情況?”周橋想起那輛失控的車,想著如果是醉駕,她一定要讓對方付出慘痛的代價。

“你醒來之前,似乎聽張局提過,但我沒注意聽。”徐寧遠老實道。

算了,那種情況之下,她也不能要求他太多。正好這時周路和林瑜走了進來,“媽,你來啦。阿路,肇事的司機抓到了沒?具體是什麼情況?”

周路回想了下,似乎張涯有提過人抓到了,其他的就沒有印象了。“人抓到了,但是詳細情況不太清楚。不過剛剛張局打電話過來說他稍後就到,姐你等一下問他吧。”

周橋知道從眼前幾人身上是問不出什麼了,只好等張涯過來再說。

周橋很快知道了當天的情況。

肇事司機是個剛滿二十歲,名叫丁子言的富二代,當天跟朋友聚會喝多了,神志都是不清醒的,車開出來之後,走的完全是Z字形。不知是禍害遺千年還是其他,他開的法拉利被毀得七七八八,人卻僅僅受了些輕傷。除了周橋,還有兩個受害者,一個當場死亡,一個傷到了頭部,現在仍然昏迷不醒。

還真的是醉駕!

“你別擔心,先好好養傷。我會處理好的。”張涯保證。

“麻煩張局了。你瞭解我的人生因他人醉駕帶來了多深遠的影響,我確實對醉駕深惡痛絕。回來清城這一段時間,我一直有在研究近幾年的醉駕案件,發現其中有很多案例的量刑是有問題的,多次醉駕的案犯百分比佔到了三分之一,這也從側面說明量刑過輕,並未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醉駕已經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帶來更激烈的貧富衝突。有錢人拿錢買命,輕視他人生命的論調被多次提起,我希望可以藉此次案件,引起更多對醉駕量刑更細化,更人性化,更有效化的討論。稍後我讓阿路把我整理的資料拿給你,一切就拜託張局了。“

“我會全力推進這件事,希望可以不負所托。”張涯慎重答道。

當晚。

“徐寧遠,你是不是有很多案件需要處理啊?”周橋看徐寧遠抱了一大沓資料進來,擔心他因為最近都呆在醫院,工作上積壓了很多事要做。

“你一直想要推進醉駕量刑最佳化吧?這是你收集的資料,我讓周路給我也準備了一份。此生,凡是你想做的事,我一定會跟你一起達成。現在你才剛有起色,現在離開你身旁我沒有辦法好好做事,但呆在你身邊時,我有信心做好。這件事也屬於我的職責範圍,作為一名人民檢察官,我自當順應民意而為。”

“嗯,正好我的想法好需要更進一步的法理支援,你願意出手我就放心啦!”周橋大喜,興致勃勃地想要跟徐寧遠一起夜讀。

“你才剛好一些,不要熬夜好不好?聽我的好好休息,你的想法我看完你整理的資料會大概都瞭解的,保證你明天一覺醒來就能看到想要的,相信我好不好?”

周橋想了一下,這份資料她已經整理得差不多,無論是跟國外醉駕量刑的橫向比較,還是國內醉駕相關法律條文發展史和引起輿論重點關注的大案都已分門別類整理好,憑徐寧遠的聰敏,必然能幫她從法理上補充完整。於是選擇聽徐寧遠的乖乖躺下休息,畢竟她也需要快點好起來,開庭時能有足夠的戰鬥力去申明自己的訴求。

半個月後。

今天是昭明停車場醉駕案開庭的日子。過去半個月裡,張涯曾兩次接受媒體訪問,回顧了幾起重大醉駕案件以及我國醉駕量刑的發展歷程。徐寧遠跟檢察院和法院的相關人士多次接觸,深入討論研究了醉駕量刑上,刑事訴訟和民事賠償的關係,最終讓大部分人都同意推進醉駕刑事訴訟和民事賠償分離,民事賠償不能影響刑事量刑,杜絕以錢買命。

周橋身體已無大礙,今天將作為原告出庭。徐寧遠因為要避嫌,沒有當公訴人,而是由檢察院另一位明星檢察長古意然擔任。古意然之前就曾負責過不少與醉駕相關的公訴案件,經驗十分豐富。丁子言的律師竟然是老熟人方海平。

庭審進行中。

古意然:“審判長、審判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4、115、209條等規定,我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對被告人丁子言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出庭支援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實行法定的監督,現本公訴人代表檢查機關宣讀起訴書,提起公訴:

丁子言 漢族

本月30日晚23時,犯罪嫌疑人丁子言跟三名朋友聚會大量喝酒至醉,之後丁子言駕駛法拉利在接連撞擊上路邊三名受害人,致一死二重傷之後,沒有停車下來進行處理,而是試圖逃逸。交警攔截之後對丁子言進行檢測,顯示酒精含量為170.56mg/100ml。這是嚴重的醉酒駕駛,丁子言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我以公訴人身份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丁子言,你當時是不是開車偏離車道衝上路邊,撞上在路邊正常行走的被害人?你是否清楚你當時撞了幾個人?你撞到人以後有沒有報警,有沒有對被害人進行救助?“

丁子言:“記不清了,沒有。”

古意然:“為什麼不報警不救助?事發以後你和你的家人有沒有對被害人及其家屬賠禮道歉?”

丁子言:“當時太慌了,沒有道歉。”

古意然:“你和你的家人有沒有對被害人及被害人的家屬進行賠償?”

丁子言:“有。”

律師方海平:“審判長我有補充內容。”

審判長:“辯護人有什麼要補充?”

方海平:“我當事人已經取得其中一名傷者李益的諒解書。我當事人願意負責李益一切治療費用,並另外賠償五百萬以作補償。”

周橋要求發言,審判長允許。

周橋:“審判長,審判員,我拒絕諒解,堅持追究被告所有刑事責任,同時提起民事訴訟索賠。但民事相關被索賠人不是丁子言,而是肇事車輛的車主丁振東。作為車主,他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我明白醉駕量刑時常因為一些其他因素而在刑罰上做出妥協。但不能因為習慣了,就認為是正確的。我們不能只重效率,罔顧公平。當人命可以明碼標價時,就太可悲了。

當一個人明知自己喝了酒,無法安全駕駛卻還要開車時,就應該明白自己正在手持兇器衝向毫無防備的無辜者,隨時會傷害甚至奪去他人生命。因為,我認為一個人喝酒後還開車,就是明知故犯,明明知道自己對他人已經是潛在的危險,卻依然這樣做,就是蓄意傷害他人,甚至是故意殺人!“

古意然:“審判長、審判員,鑑於丁子言已是第三次被抓到醉駕,公訴人亦認為被告屢犯不改,理應從嚴量刑,而不可因為民事賠償而獲得從輕判決。從過去幾起案例來看,醉駕是更適合過失犯罪,還是更偏向故意的行為,值得重新探討。對於醉駕造成的傷害,是交通肇事,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也需要重新理解。參看多個他國案件,不少國家對醉駕確是以謀殺罪定論和處罰。我院希望藉此案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對醉駕做出新的解讀……

庭審歷時8個小時。

丁子言最終被判處死刑,他父親丁振東作為車主,被判負責受害人所有醫療費用,並賠償兩名傷者各五十萬元,對死者家屬賠償一百萬元,以作補償。

判決出來之後,引起軒然大波。畢竟醉駕判死刑的案例太少。大多數案件,尤其是涉及擁有豪車的權貴時,或因為被告調動關係協調,或有人利用傷者需要錢治療而用錢來買命,最終往往導致量刑過輕。

丁子言一案出來時,輿論一直在討論,雖群情洶湧希望對他嚴懲,但不少人是持悲觀態度的丁子言是成年人,不存在監護人代賠償的狀況。他是啃老族,名下沒有個人財產可以被執行。在這起案件之中,丁子言的家屬是沒有賠償義務的,他們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和家屬如果他們不妥協,不出具諒解書,丁家不會賠錢。就算丁子言判了死刑,受害人和家屬雖解氣,但同時會因無法負擔高昂醫治費用,而陷入貧困,甚至被迫放棄治療。這樣的話,受害者和家屬最終大機率是要選擇妥協的,雖然不想承認,但這世上,的確存在拿錢買命的可能。

還好張涯指出那輛車的車主不是丁子言,而是掛在他爸爸丁振東名下。徐寧遠據此提出了殺手鐧:丁家可以不賠錢,但是法拉利的車主必須要承擔賠償責任。不然周橋恐怕還真很為難,要是因為自己的堅持而導致另一名傷者李益拿不到賠償而中止治療,她恐怕也難以心安。

若內容有誤,請點底部工具列 🚩 回報
上一章
0%
下一章
首頁